沈府的祖宅就在上京,府邸的恢宏程度堪称小型的王宫,只是武将府邸不如王宫那般奢华。
清幽堂是沈宁自幼的住处,堂前是个宽阔的练武场。
三年前,沈宁出嫁的那一天,沈国山就把清幽堂封了,但每日都有人去打扫,因而沈宁重回清幽堂时,里外一新,干净到不染尘埃。
“姐姐伤的好重。”沈青衫泪眼汪汪,“等青衫长大了,就能保护姐姐了。”
“那姐姐等你长大。”
“我这就去给姐姐拿药,”
沈青衫还没走就见沈国山从外头跨步走了进来,黑沉着一张老脸说:“府上的药阁关了,谁也不许给沈宁带药。”
“姐姐那么重的伤,不用药怎么好?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爹爹这样做太过分了。”
少年红着眼睛喝道。
这是沈青衫第二次顶嘴父亲。
第一次是沈宁成亲那日。
那会儿他还小,只知要失去姐姐了,把自己哭得发了一场高烧。
“这个家,是你爹,还是我是爹?”沈国山怒喝:“还不滚去练习武课?少一课就不用吃饭了。”
“不吃就不吃。”沈青衫跺跺脚哭跑着出去,“沈家大米,狗都不吃。”
沈国山看着沈宁冷哼:“痛才好,痛才长记性。”
“是。”沈宁轻轻颔首。
沈国山看她毫无锋芒的样子,实在是觉得心烦就甩门出去喝酒了。
沈宁望着父亲的背影,则咧开嘴笑了笑。
父亲还是像以前。
明明都这么大的人了,却总是做出幼稚的事情。
采莲吸了吸鼻子,为沈宁擦拭着足底的伤口,哽咽:“这么重的伤,要是没有药怎么能好,老将军怎么这么狠心?”
“不哭,会有药的。”沈宁笃定的说。
采莲水雾涟涟的眸尽是疑惑之色。
不多时。
母亲郑蔷薇带着贴身的仆人过来,手里还拿着一个晶莹剔透的宝蓝色罐子,身后的仆人则抱着沈宁的破云枪。
郑蔷薇说:“破云枪是顾家送来的,是你最称手的兵器,就算不再用了,也得好好守着。还有你爹,烦得要命,一直囔囔着不允许任何人给你送药,又故意把皇上赏赐的西域进贡的固元膏落在我面前。”
固元膏对于沈宁的烫伤很有效果。
此药膏,西域独有。
采莲眨巴了两下眼睛。
沈宁笑着去接固元膏,“父亲还是老样子。”
“那你呢?还是老样子吗?”
郑蔷薇没有把固元膏给沈宁,而是坐在床边亲自为女儿上药,叹道:“以前的你,桀骜不驯如大雁,上京的男儿都怕你,还总是捅乱子,回回都要你父亲去收拾烂摊子,你爹嘴上说你闯祸,但只要不事关原则性问题,他都跟在你身后陪着你去闹。而你现在,心事重重,也不像以前那样开怀大笑。阿宁,不管你是什么性子,都是我的女儿,但我希望你能由衷的高兴快乐,不要去因为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你自己。”
沈宁沉眸,不语。
郑蔷薇接着说:
“扪心自问,你去走那五步流火,不就是不想让人低看沈家,作为沈家的女儿,若是被休,和离出府,那些个庸人都会背地里说沈家的坏话,你只有承受炭刑,他们嘲讽的才会是顾景南。阿宁,你从来没有不懂事,正因为你太懂事了,什么都知道,你父亲才心里难受。在父母面前,又何必这么懂事呢?”
沈宁默然了一会儿,扑入了母亲的怀中,嚎啕大哭了好一阵。
看她放声哭出来,郑蔷薇才舒心了许多。
只不过,又很心疼。
清幽堂旁侧的院子。
沈国山苍苍白发,憔悴沧桑,一口接着一口喝着陈年的烈酒,心里很不是滋味。
良久。
沈宁抬头:“母亲,我想重修武道,重拿破云。”
她的声音大了几分,两墙之隔的沈国山,陡然变得精神。
郑蔷薇一愣,看了看沈宁右手的伤,点头:“好,不过你要先调整身体,对了,北渊王昨晚派人送来了驻颜清凉露和愈骨药,都是很珍稀的东西,特别是那愈骨药,对你右手的旧伤很有用。”
“沈家与北渊王没有过交情,好端端的,北渊王送东西来做什么?”
沈宁蹙眉,敏锐地道:“北渊王虽是皇上最喜爱的弟弟,也向来以纨绔奢靡闻名,但作为先皇之子,公然与沈家拉好关系,不是要置沈家于不利之地?”
郑蔷薇见沈宁一脸的认真深沉,笑出了声。
“你啊,这就跟你爹一个样,对这方面的事警觉得很。”郑蔷薇说:“别多想了,起初你爹也不想收,但据说啊,北渊王财大气粗阔气得很,给上京八百十号世家权贵的府上都送了驻颜露和愈骨药,你爹只好收着,还真是巧,这两个东西,一个对你足部的烫伤有用,一个还能管你的旧伤。”
闻言,沈宁知晓是自己多虑了,方才放下心来。
之后的几日,沈宁都在床榻看沈家枪法的谱子。
烫伤起码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好。
而在这段时间内,顾景南从大将军,沦为了人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这件事,传到了皇上耳中,暂时延缓了对顾景南的封赏。
顾景南正在府上怄气,却是收到了望月楼的请帖。
不仅是顾景南,九皇子夜长临这些人,和部分官二代,都收到了。
请帖美名其曰,为北渊王的爱子景蓝庆生。
顾景南疑惑:“北渊王身边连个妻妾都没有,何来的爱子?”
难道说,未婚先孕的私生子?
顾景南实在是捋不清,顾蓉喜逐颜开的笑道:“儿子,你看这帖上的景蓝二字,还不明白吗,北渊王这是为你出气呢,特地为你开的庆功宴,王爷是欣赏你。”
顾景南将信将疑,见帖上写着可以带家属,就把母亲和永安公主蓝连枝带上了,二来也是因为蓝连枝总呆在府上有些门,去凑个热闹也好。
望月楼。
顾景南与众人都在期待着北渊王燕云澈的爱子。
只见万众瞩目之下,大红华服的燕云澈,似是刚睡醒般,懒懒散散的牵着一条穿金戴银的白毛大狗走来。
白毛大狗停在宴会中央,压根不想走了。
燕云澈说:“景蓝,走了。”
众人:“……”
顾景南:“……”
这吐舌头流口水的白毛大狗,就是北渊王的“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