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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2 章 被毒死的小混混(1 / 1)

说起来这本小说,那就是不符合沈鹤嵘认为的时下时光机发展技术,因为女主是穿越来到了90年代的,就像是沈鹤嵘认为的,这个世界是一本书一样,女主是从未来回到了现在,逆流了时光,而这一切,则是源自于女主看到的一本大佬自传集。

《逆流时光来爱你》这本小说名字浪漫,听起来像是一本纯情爱情小说,但是实际上,却是有伦理,杀人,混黑等等各种奇特的剧情。

这一切的开始,则是来源于女主谭思雨某一天打开的一本大佬自传,这本自传是一个叫做墨子义的大佬死后他的子女为他写下的自传,记录了这位大佬的生平。

谭思雨是偶然看到了这个自传,然后被这个自传中的男人深深迷恋上了,她喜欢上了这个叫做墨子义的大佬,明明知道对方已经死亡,却总是想象,若是自己能够出现在对方的身边,那会是怎么样。

抱着这样的想法,忽然有一天,谭思雨就发现自己穿越了,她忽然来到了一个看起来十分荒凉的村庄,接着遇到了一个小男孩儿。

当得知这个小男孩儿就是沈子义的时候,她惊讶极了,因为她竟然真的穿越了时间见到了这个已经死去的大佬,虽然这位大佬如今还是一个孩子。

从书中所看到的剧情中,谭思雨知道沈子义的父亲去世的早,他的母亲被逼着改嫁,沈子义就跟着年龄不大的叔叔过活儿,可惜叔叔是一个混混,整日对沈子义就是非打即骂,而且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混子。

从两岁开始跟着叔叔长大的沈子义度过了童年最苦痛的时间,然后在叔叔死亡的情况下离开了村子,至此之后拉开了他叱咤风云的人生。

谭思雨以前看这一段的时候,就十分的心疼沈子义,所以能够穿越到这里,她当然是想要保护年龄幼小的大佬,特别是——她发现自己能够来回的穿越之后。

从自己的世界拿过来东西给沈子义用,想要让沈子义过上好生活,未来的路也不那么难走。

可是谁让沈子义还有一个叔叔呢?在小说里面,沈鹤嵘看到了谭思雨之后就惊为天人,所以就把谭思雨养在家里,保护了这个忽然出现的漂亮女人,要知道,90年代的时候,可是不太平,杀个人想要找的话都很困难的,更何况是一个忽然出现的单身美貌女人?

只可惜谭思雨看不上沈鹤嵘,更是因为书里沈鹤嵘对大佬的非打即骂,非常的讨厌沈鹤嵘,如果不是为了沈子义,她甚至都不愿意跟这样的人说话。

沈子义对于这个疼爱他的女人也是十分的喜欢,所以在发现自己的叔叔竟然想要娶谭思雨之后,心里当然是不愿意,竟然是采了山上的药草,将沈鹤嵘给毒死了。

事情发生的时候沈子义也不过只有不到十岁,谭思雨看这情况,赶忙带着沈子义搬了家,没有人知道沈鹤嵘就这么死了,从未来拿了一些东西换来钱的谭思雨买了大房子,把沈子义打扮成了最厉害的小王子,还亲自为沈子义改了以后属于他的名字——墨子义。

之后……恩,就是沈子义如何生活,如何长大,甚至贪恋的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不少的女人。

小说有天有虐,谭思雨在沈子义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跟她告白的时候消失了,她慌乱的不行,因为本来只是将大佬当成了让她心疼的人,从没想到对方会爱上她,这样独特的年龄,让谭思雨有些无法接受,她打算短期内不回到属于沈子义的世界,在现实里充实自己。

一直到一段时间的忙碌之后,谭思雨终于正视了自己的感情,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那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少年,便重新利用自传回到了属于墨子义的年代。

只可惜,也不知道是时间的错乱还是空间的错乱,谭思雨重新出现的时候,见到的是二十八岁的墨子义,她的一个月,对于墨子义来说,已经过去了十年,可是墨子义依旧寻找着谭思雨,虽然他已经有了未婚妻。

怎么说吧?之后当然是甜中有虐,虐中又甜,最后谭思雨为了墨子义选择留在了这个属于墨子义的世界,一切完美结局。

是不是觉得这小说挺好的?挺好看的?

沈鹤嵘觉得如果自己不是墨子义的小叔叔,恐怕自己会很开心,可惜啊……他觉得自己不该死。

沈子义两岁的时候没有了父母,沈鹤嵘那会儿也才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养育着一个两岁的孩子,已经很不容易了好么?你还指望怎么娇宠着?何况这个孩子还是嫂子背叛哥哥的证据?

沈鹤嵘觉得那自传带有很丰富的个人色彩,比如说……里面写了墨子义认祖归宗,之所以姓墨的原因,就是因为墨子义的母亲嫁给了一个姓墨的有钱人,可是沈鹤嵘记得,那个当初跟嫂子私通的男人,就姓墨。

谭思雨光看沈子义可怜,怎么不看看他们沈家可怜不可怜?

沈家只剩下了沈鹤嵘一个独苗苗,沈子义毒死了他之后,谭思雨不但么有觉得沈子义阴狠毒辣,反而觉得沈子义就该这么做,这才是她心目中的大佬,这不是三观不正是什么?

还有谭思雨现在能够安安全全的待在这个村子里面,就是因为他沈鹤嵘这个混混的身份,不然这么一个柔弱的白净女人出现在一个农村,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不会想象么?

沈鹤嵘看着谭思雨,却是直接走了过去,然后走着就直接把身上的上衣给脱了下来。

谭思雨一直以来,都是被沈鹤嵘当成了女神对待的,都是带着讨好,这会儿忽然看到沈鹤嵘开始脱衣服,吓了一跳,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赶紧往后退了两步,有些警惕的看着沈鹤嵘。

只见沈鹤嵘直接把衣服扔到了刚刚谭思雨搭衣服的盆里面。

“等会儿给我衣服洗洗。”

他像是交代佣人一样说道,让谭思雨顿时不高兴了起来,要知道,在这个家里,她虽然来了两个月,可是却一直被沈鹤嵘讨好的,这个大佬的小叔叔长的虽然有些黑,但是也还行,被这样的人用爱慕的眼神看着,谭思雨是有些骄傲的,她在现实里只是一个路人而已。

来这里两个月,谭思雨除了会给墨子义洗衣服洗澡之外,可从来没想过沈鹤嵘的衣服要不要洗,就连吃饭,都是沈鹤嵘做好给他们吃,就这样谭思雨还会嫌弃的很。

“你的衣服太脏了,你自己怎么不洗啊?凭什么让我洗?”

谭思雨皱着眉头,白净的脸上满是嫌弃,她反正是不会给沈鹤嵘洗衣服的,这个虐待了大佬的人,她讨厌死了。

拉着谭思雨裙子的沈子义则是看到叔叔黑了脸,顿时就害怕了起来,可是心里想要保护谭思雨的欲望,让他没有退后,反而是站在了谭思雨的面前,然后用一种保护的姿态保护着谭思雨。

“叔叔,我、我来洗。”

他说着,漂亮的小脸上满是倔强,说真的,这张脸跟沈家人完全没有任何的相似,应该是跟他那个卖货郎的爹长得像,不然的话,韩真真也不会被勾搭走了。

谭思雨一看这情况,就知道是沈鹤嵘要欺负沈子义了,想到自己的大佬被这么欺负,更是气的的不行,直接提高了声音。

“沈鹤嵘,你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自己的衣服都不会洗么?难道没有长手么?”

大概享受别人的喜欢时,总是那么肆无忌惮,谭思雨从未想过,她这样跟一个二十岁的男人待在一个屋檐下,如果对方有什么歪心思,她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八壹中文網

她讨厌沈鹤嵘,讨厌书里这个欺负了沈子义的男人,可是也肆无忌惮的享受沈鹤嵘的讨好和喜欢,甚至用一种报复的心理看着这一切。

她觉得自己把这个男人的真心踩在地上,也是为了大佬复仇了。

沈鹤嵘就这么挑眉看着谭思雨,不知道对方哪里来的理直气壮,她现在住的房子是他们的,每天吃饭都是他做的,什么活儿都不干,等着被讨好,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简单的事情么?

“我就是要让你洗,要是不想洗,你可以滚了,这是我家。”

沈鹤嵘是想利用谭思雨,可是他喜欢识相的人,这种不识相的,沈鹤嵘可没空去招待。

谭思雨被这句滚直接弄的烧红了脸,原本一直被沈鹤嵘讨好,这会儿忽然听到对方说这样的话,竟然是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能委屈道。

“沈鹤嵘!你竟然让我滚!明明当初你说了让我留在你家住的,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现在又出尔反尔让我给你洗衣服,你怎么那么过分?”

说着她竟然是觉得自己有些委屈,拉着沈子义的手,想到书中这个沈鹤嵘对沈子义非打即骂,谭思雨就恨不得带和沈子义马上远走高飞。

“哦?我说过这样的话么?你一个女孩子家,住在我一个大男人家里不嫌害臊就算了,两个月都是我在伺候你,你又不是我老婆,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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