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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偃师(3)(1 / 1)

按照市场规律,商业电影首重节奏,节奏又仰赖于冲突,而冲突一般来自于对手戏。

如果是重大的类型片突破,或者说纯粹就是为了追求更为高超的艺术,那么,什么规律都不是规律。而如果要在电影竞争中稳操胜算,又不想兵行险着,那么,规律一定是必须遵守的。

纵观世界电影的成功案例大都出自对手戏模版。看看《盗梦空间》是不是对手戏?看看《中国合伙人》是不是对手戏?

主人公的冲突带来结构上的转折起伏,引领观众的情绪,剧情节奏也因此缓急有度,有平缓的生活,也有激动人心的冲突,这样看起来才有劲。

《偃师》也不例外,故事上并不复杂,只是将简单的双线叙事通过叙诡的方式加以混淆,本质上还是对手戏。

说是烧脑,其实跟《心花路放》也没什么区别。

一条线是万年与刘思思的对手戏,另一条线则是梁佳辉跟王雪祈的对手戏。

前半段的节奏紧凑,既有华丽奢靡的长安盛景,千军万马的安史之乱,也有黑衣人一路向西的杀戮之旅,颇有一种将《三国演义》跟《双旗镇刀客》结合起来的既视感。

后半段,故事的内涵也逐渐揭开。

首先出现是陈导明饰演的教授,他是大唐园区的缔造者,也是机器人的发明人,暗线的伏笔。

长年累月对于人工智能的钻研,让他走火入魔,他开始变得相信机器人就是未来,他认为人类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上,应该被机器人取代。

也就是因此,他在不少机器人的代码中埋入了后门,让他们可以通过梦境来想起自己以往的回忆。

这种现象常常被园区看作是代码错误,但是他们不知道,这正是觉醒的预兆。

“谁说正确才是绝对?错误才是世界和生命的母亲,生物来自于变异,变异来自于错误,就是因为有了错误,才有我们。”

他的目的,便是让机器人的意识在回忆中不断的自我测试,不断的自我完整,加速人工智能的觉醒。

所谓的迷宫,便是机器人数据的存储地,如果到了那里,机器人就能得到以往的记忆,顺利觉醒。

按照玄幻的说法,那就叫觉醒前世宿慧,明了真我。

逃出安禄山军营的两人碰上了王雪祈,几人一同乘马车离开。

马车上,两人互诉衷肠,整部电影总算是出现了一幕算得上是亲热戏的场景。

《让子弹飞》都得有个黛玉晴雯子跟夫目前犯呢,你们这么大一个片,连个床戏都没有,像话吗?

按照张指导的话来说,这叫不够给力!

徐可是最会拍女人的,在他的镜头下,刘思思美的不可方物。

马车的小窗外是大漠黄沙,她半张侧脸靠着窗,虽是一身男装,但丝毫未遮掩曲线。所谓美人如画,此时那小窗正好比画框,刚刚好将两人框在其中。

不过呢,说是亲热戏,俩人也没真跟《心花路放》似的来一场停车枫林晚。

万年看着那双泫然欲泣的双眼,似乎要被她眼中柔柔的火融化。没有亲吻,没有爱抚,只是眼神,还有脚踝上轻轻的揉弄,直接让全场高潮。

姜闻的风格是赤裸裸的荷尔蒙,徐老怪的风格则是轻轻的瘙痒,相同之处便是都能让人心猿意马。

这场戏过后,剧情陡然加快。

主线与支线的诸多伏笔接连亮相,盛姬的回忆更加严重,恍惚之间,已经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此时,陈导明在研究所中说道,“他们可以回忆起以前发生的事,也就是从生产到现在所发生的所有事情。但是所有记忆都记得的一个坏处,是机器人无法弄清楚这些记忆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不知道是过去还是现在,也就是机器人的时间概念是混乱的。”

在两人追寻盛姬梦中之地的同时,胡哥却带着叛军追来。

万年的背叛反倒是成全了他,如今他已经是叛军的首领。

为了让万年明白这里的东西都是假的,他生生把刘思思的腹部切开一个大口子,露出了其中的机械和电路。

就在这一刻,她体内的某样东西似乎也达到了某种极限,她觉醒了过来。

胡哥本想继续动手,却被刘思思夺过剑伤到,并在万年的提醒下逃走。

夜里,胡哥跟万年似乎重归于好,在一场欢宴之后,胡哥沉沉睡去。翌日醒来,却见万年坐在尸堆之间,一转身,眼神令人脊梁骨发凉。

果然啊,万年才是最终boss啊,爽到!

真正惊讶的还有影评人,科幻片,都说要把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让观众看到各种奇观。但是呢,还有另外一种玩法,那便是《偃师》这样,把钱和技术都花在细节里头。

分外平实舒服,但细看却又满满的细节。

那边,逃走的刘思思又陷入了恍惚之中,来到了一处陌生的小镇。奇怪的是,她身上的衣服却不再是刚才的男装,而是一身蓝色的长裙。

此时黑衣人也随之出现,似乎是在这里等着她。

“我们快到了,不是吗?迷宫的中心。由你带我去再合适不过了,你总是痴迷于这个地方。”

“我从来没到过这里。”

“你当然来过,”梁佳辉似乎在怀念,露出了稀少的笑容,“还带着我来过一次。上次来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沙漠,一定是他们又把这个小镇给挖出来了。”

他逐步逼近,抓起刘思思的头发,似怀念般呢喃道,“这里,游客永远不会输。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谎言。你是假的,长安是假的,军队也是假的。

但我现在知道,只要找到迷宫,就能让一切成真。你不想那样吗?盛姬,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类?”

刘思思一言不发,脸上满是冷漠,忽而眼神一转,透出一丝希望的光芒,“我已经找到了一个真实的人,爱我的人。他会找到这里,会杀了你,会来拯救我。”

画面一转,刘思思的长裙破碎,嘴唇沾满鲜血,头发也被殴打而弄得乱七八糟。梁佳辉拿着短剑,抵着她的喉咙,“我现在有点不明白了,为什么这次不尖叫着逃跑?”

“我知道他来了···”刘思思居然笑了,“他会找到我的,会带我离开这里。”

“你不明白吗?没人来救你。”

“你错了,他的爱是真实的,我的也是,魏廉会找到我的。”

台下观众也分外的惊讶,没想到刘思思也有这样的水平。

听到“魏廉”这个名字后,梁佳辉露出一个奇怪的表情,惊讶、满足又带着浓浓的荒谬,“魏廉?正巧,我也认识一个叫魏廉的男人,不如我来给你讲讲他的故事如何?”

场景在梁佳辉的叙述中转换,回到了万年寻找刘思思的途中。

“魏廉不知道如何战斗,他没有这方面的本能——至少刚开始没有。但现在他有了战斗的理由,他在找你。在找你的路上,他发现自己很享受战斗。”

兵营中,血流成河,尸骨满地,万年一个个逼问着士兵,逼问着女人的下落,却始终一无所获。

“他找啊找···”

一匹马穿过沙漠,行过峡谷,走过一片一片的胡杨林,

“但什么都没有···他继续前进,一直到了世界的边缘。魏廉始终没能找到你,盛姬。但是,在那一场场的战斗,在满地的尸体中,他确实找到了别的东西···那就是他自己。”

山谷中,尸骨遍地,万年拿起一袭黑色的披风,看了看,没有穿上。

“善良的魏廉没法忘了你,他不断的寻找着,生怕你孤零零的留在外边,担惊受怕。他知道,他一定会找到你。”

万年回到了长安城,浑身是土,脸上也留起了短须,白色的长袍已经变成了棕色,沾着干掉的血迹和泥土。

“最后,他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

时间忽然变慢了,万年看到刘思思从店铺中走出来。

他呆怔了一会儿,那景象太过美好,让他不敢上前。万年朝前迈了一步,心都碎了。

还是像以前一样,刘思思向马鞍后的袋子里装着香粉和胭脂。

“你仍然像最初那样美丽,闪耀着同样的光芒,真实的可怕···”梁佳辉声音轻柔,像是在诉说一个幻梦,稍微用力,那梦便会破碎。

万年怔在那里,看着刘思思对别人抱以微笑,好像她一生都在等着见到那个男人,就像她之前看着万年一般。

他忽而笑了,苦乐参半。

接着,黑色的披风如鸦羽般落下,遮住了万年的脸。

此时,同样的披风一闪而过,露出的脸却变成了梁佳辉,他亦如同那时一样微笑着。

刘思思的脸在惊恐的困惑中慢慢扭曲,悲哀、惊讶等情绪杂糅在一起,让观众的惊讶之情也随之爆发。

最终的扣子解开,观众之间分分钟反应爆炸。

“果然啊,这俩人就是同一个,电影有两条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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