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市警局,曹警官坐在办公桌前,手里拿着一份判决书,神色凝重。 判决书是贾如鹏的,警方对贾如鹏谋杀王丽丽,共同谋杀薛楠,李辉,以及侵犯李雯雯,张倩隐私权向检察院提起诉讼。 在证据和证人证言面前,贾如鹏供认了部分犯罪事实,对于共同谋杀薛楠和李辉,他死活不承认,最后检察院依法判决上述指控成立。 贾如鹏被判处死刑,两日后执行。 曹警官看着死刑两个字,还是觉得有点刺眼。 审讯贾如鹏时,贾如鹏对于其他犯罪事实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薛楠的死,他坚称薛楠被扔进后备箱里时还在喊救命。 而李辉的死更是与他无关,他到现场时李辉已经死了,他只是烧了现场的照片,然后郑军让他烧了尸体。滑翔伞抛尸也是郑军的主意,他只是协助郑军焚尸,抛尸而已。 所以对于这两个人的死,指控他共同谋杀,是冤枉他! 凭直觉,曹警官信贾如鹏的话,因为也确实没有证据表明人是他杀的。 人命案子里,只有投毒谋杀王丽丽是有确凿证据的。投毒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碎尸,或者惨绝人寰的虐杀。 曹警官以为充其量就是死缓,看其表现,无期改有期,关个二十年三十年,也就能放出来了。 没想到直接死刑,两日后执行。曹警官记得在结案处注明了本案尚存的疑点。 最后的判决书,判了共同谋杀薛楠,李辉罪名成立,单纯从证据上看,这样判到也没什么异议。 毕竟只要参与了谋杀,都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但是共同犯罪也是有主谋有从犯的。 判决中没有做区分,系统之外的人不知道,曹警官可是知道,没有做区分其实就是按照贾如鹏和郑军各百分之五十来算了。 两宗命案,没有确凿证据就这样五五区分责任,依据这个罪名量刑,最后判了死刑。 想来想去,认定罪名和量刑的环节看起来都没问题。但是这个结果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太对了。 曹警官起身到了档案科,询问得知,贾如鹏提起诉讼的卷宗还没返回警局。 也就是暂时还不能调阅,哎!曹警官眉头紧锁,匆匆返回自己办公室,正碰上调查走访回来的小刘:“曹队,正找你呢” “说说司机调查的怎么样?”
曹警官思路一转,回到郑军车祸上来。 “曹队,司机叫刘长根,他坚持称自己开车过路口时机动车道是绿灯,等他发现有行人闯红灯时,车根本刹不住,才会酿成悲剧。”
“他基本情况社会关系方面呢?”
曹警官追问到。 “这位刘师傅,40岁,单身,父母都不在了,也没有其他亲人。”
小刘说着说着有点懊恼了。 他跑出去大半天,却一无所获,这个刘长根社会关系简单,同事关系融洽,身体健康,无重大或突发疾病。 查遍了他的银行账户,他的经济状况良好,谈不上富裕,但收支平稳,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每年略有结余。 多年下来也存了一笔小钱,虽然置办不了房产,买个中等档次的代步车还是绰绰有余的。 小刘把查到的情况逐一跟曹队做了汇报。 曹警官听罢眉心高高蹙起,这个司机大早晨开着一辆空空的大货车,既不是去送货,也不是去提货,跟着郑军转来转去,非要撞死人才罢休。 他想起王刚和李菲的亲缘关系鉴定,不禁摇了摇头,他们这样流于表面的走访不行。 要往深了挖,才能发现暗藏着的线索,才能揪出事物内在的联系。 可是往什么方向查呢?一个40岁的单身男子,经历了太多的事情,说不定哪一件触动了他,让他愿意赴命而往。 “既然单身,去查一查他有没有刻骨铭心的恋情,有没有什么恩人,仇人的。”
曹警官沉思片刻说到。 “这个啊,曹队,别说,还真有”小刘略诧异地看着曹队,本来他没觉得这是什么线索,也没打算回报。 “听单位人说,前几年刘长跟对单位一个女同事有好感,后来女同事结婚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仅仅是好感?交往了吗?”
曹警官抬眼看着小刘问。 “没有,交往了肯定同事会知道,没听他单位同事说。”
小刘说完补充道:“曹队,据熟识的人称,刘长跟为人正直,是非道德观念很强。 若真如大家评价的那样,想让他故意撞死郑军,恐怕还不那么容易呢。 最起码,钱是收买不了他的啊,又不缺钱。可是故意撞人是千真万确的事,到底是什么收买了他呢?”
这还真是伤脑筋了。 曹警官听罢,琢磨了一番:“那不是这个女同事?再挖,看看年少时有没有交往什么人?”
“再有,看看他父母当年是怎么去世的,病逝?还是什么其他原因?有没有遭遇强拆啊,有没有遇到不公的对待,凡事不同寻常的事情,都给我查查!”
“收到,曹队”小刘转身要去忙,迎面撞上跑过来的小李: “曹队,曹队,你看有一则新闻” 曹警官:“什么新闻?跟这起车祸有关系的?”
“这个……”小李迟疑的顿了下,“我也说不好,感觉可能有关联。”
曹警官随着小李快步来到电脑前,小刘也跟着围了过去。他们看着屏幕上一起火灾的报道。 新闻报道的视频中,某写字楼的一个窗口,火苗熊熊,浓烟滚滚,消防员已赶到现场,正在全力控制火势。目前尚无人员伤亡。 这个写字楼看着熟悉啊,曹警官与小李对视一下: 哦!这不是市中心新开发的写字楼?贾如鹏的建筑装饰公司正是在这栋写字楼里。 想到这,曹警官疾步向前:“走,小刘,小李跟我去一趟现场。”
一行人快速赶赴火灾现场,他们到的时候火已经扑灭了,工作秩序在逐步恢复,有工作人员在清理火灾现场。 曹警官亮出警官证,询问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原来着火的正是贾如鹏建筑公司——财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