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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别看叶舒华信誓旦旦、底气十足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清楚她娘没那么好忽悠,王翠芬同志是这个时代最宠她的没错,但绝对没宠到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地步,不然家里的鸡蛋早没两个嫂子的份,她一个人吃独食吃完了。

但是另一方面,叶舒华又有着迷之自信,认定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下,王翠芬同志最终还是会让她如愿以偿的。

所以叶舒华准备了一肚子话忽悠她娘。

万万没想到刚发挥了个开头,就见王翠芬同志回头,竟然很有些赞赏的冲她笑,“我怎么没想到,这麦乳精冲完又香又甜,像小宋这样不愁衣食的男孩应该不会喜欢这种味道呢……”

叶舒华是做好了先被批评的准备,没想到王同志上来就冲她笑,该不会气傻了吧?

她一时措手不及,愣在那里,就听她娘继续说着:“我先还奇怪来着,其他知青送礼还能理解,他们要么希望得到你爹的照拂、改善一下状况,或者就想你爹把回城名额批给他们。

但宋知青这两点都不用啊,他想回城早就可以回了,至于在队里的日子,看那么多婶子都对他赞不绝口,就知道小宋不用你爹照拂也能把日子过好。”

她娘这话的意思叶舒华听懂了,并很熟练的接茬:“宋知青是好人嘛。”

“对对对,你说的对。”

王翠芬连连点头,“小宋人真好,麦乳精多金贵的东西,不爱吃也可以拿去换点吃的用的,直接送给咱们这得多大方啊!”

王翠芬夸宋知青“大公无私”的同时,也没忘记夸自家小妹的聪明灵秀,“多亏了小妹提醒我,不然我还在猜小宋有什么用意呢。

你就是比老大他们聪明!”

叶舒华听到这里,终于意识到自己说的跟王翠芬同志理解的貌似不是一回事,但是她娘都夸她聪明了,是不是趁机讨要一下自己的福利?

这么想着,叶舒华把蠢蠢欲动的手伸向了柜子,“娘,那我去冲麦乳精了……”

叶舒华为了吃的行动迅速,王翠芬速度更快,一把拍开了这双无处安放的小手,脸上倒没多少怒意,而是嗔道:“都说了小宋不爱喝,还冲这个作甚?

去抓一把你爹最爱的茶叶来泡,他们有文化的人就好这口。”

距离麦乳精就差一步之遥的叶舒华自然倍受打击撒娇道:“娘……”

王翠芬早就把她的小心思看得透透的,但因为叶舒华今天展现出来的机智,让王翠芬此刻也不舍得骂她,而是好脾气的提醒着:“你爹是最讲礼数的,我这菜都快上桌了,给小宋的茶水却还没有准备好,他该生气了。”

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大小姐穿越后,反而有了人生中第一位克星……她这辈子的队长父亲,因为叶队长人狠话不多,一生气就能她赶出家门赚工分,叶舒华绝对不想再犯到他手里,所以还是按照王翠芬同志的吩咐,乖乖去泡茶了。

虽然剧情急转直下,不过叶舒华运气还是不错的,抓了茶叶过来倒开水的时候,看到灶台上放着两盘炒好的菜,顿时又眼冒精光了,“娘,家里什么时候去买肉了!还有这么大的鱼……”

叶舒华到现在才发现两个炒好的荤菜,就知道王翠芬同志的手艺极其有限,别说香飘十里,就连香飘两米都做不到。

但叶舒华如今这处境,也没资格挑厨艺了,看到肉菜就自动分泌出了唾液,说话间已经咽了两次口水。

王翠芬已经低头去刷锅,准备再做个韭菜炒鸡蛋就能吃饭了,也就没发现自家闺女没出息的表现,“肉是不是买的,去你奶奶那借的腊肉,鱼是你哥自己捉的,等下个月天气凉了,队里还要清鱼塘。”

叶舒华没仔细听她娘的后半句,而是跃跃欲试的问:“奶奶那还有腊肉吗?”

在叶小妹印象中,叶奶奶没什么存在感,主要是这儿的传统由老大赡养父母,叶奶奶跟着叶大伯一家,住在靠近村尾的位子,离叶小妹家有点距离,也不是天天见面。

就算见了面,叶奶奶对小孙女也平平淡淡,她像所有老太太一样,大孙子才是心头宝,而孙女当中,叶大姐那样由老太太一手带大、性情温婉贤惠的姑娘,才是叶奶奶喜欢的孙女,叶小妹本性是有些像王翠芬的,现在变成了好吃懒做的叶舒华,也就更让老太太不喜了。

无论是以前的叶小妹还是现在的叶舒华,都不是热脸贴冷屁股的人,察觉到老太太的不满,自己就退避三舍了,不过那是在不知道跟着老太太有肉吃的前提下,如今知道了,叶舒华一点都不介意叶奶奶的冷淡,很乐意去老人家跟前当一个听话又孝顺的好闺女。

只是王翠芬同志毫不客气的泼了盆冷水下来,“这些腊肉还是过年时咱家送的年礼,你奶奶舍不得吃,听说你爹要请人吃饭,把最后一点腊肉都给我了。”

叶舒华有点失望,也有点佩服,还她娘厉害,把老太太最后一块肉都骗到手了,她要向王翠芬同志看齐。

叶奶奶那里没肉就算了,她还有叶大哥和叶二哥,既然他们有特殊的抓鱼技巧,以后就可以加餐了。

叶舒华越想越美,端着热茶出去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梦幻的笑容,见了宋清徽就迫不及待的分享道:“宋大哥,你今天运气真不错呢,我哥去河里抓了条大鱼回来红烧,我娘还找奶奶借了块腊肉炒冬笋,另外还炒了鸡蛋青菜,简直丰盛得像过年了!”

叶舒华在厨房磨蹭的时候,叶队长和宋清徽已经聊了不少诗词歌赋、家国大事,讨论书法的时候,叶队长没忍住、低调含蓄秀了把闺女的字迹,得到宋清徽真心实意的赞赏,“叶叔,小妹这笔字,娟秀中透着些劲道,女同志想写出风骨就要有力道,这个不下苦功夫是练不出来的,小妹年纪轻轻能写成这样,可见天赋和努力都不缺,如果能保持下去,以后必定有所成就。”

小宋是懂书法的人,从这段评语中就知道,他不但看得出叶舒华的字写得好,还说得出好在哪里,这才是叶队长真正爱听的话,所以和宋清徽聊得也最尽兴,“你婶子说小妹无聊时一个人在房里瞎练的,笔都是他们上学的时候我给准备的,已经让她写秃了,我托人给老三带了话,下次回来给她带点好的笔墨,我再盯着小妹,至少每天写一篇大字,不能把天赋给埋没了。”

“叶叔说的是。”

宋清徽深以为然的附和,脑海里却忍不住闪过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从抢收季在食堂接触起,就逃不开两个字……娇惯。

乡下,一年中最忙碌的秋收,老人孩子能下地的都下地了,队员们几乎都晒成了小麦色,哪怕是皮肤天生白皙的他都生生晒了两个度,叶小妹却能养出一身细皮嫩肉,不但出落得越来越水灵,给他们打饭的手都白皙细腻的像陶瓷一样,可见她从来没干过粗活。

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姑娘叶小妹还能过得如此精细,哪怕宋清徽因为叶队长的原因对她感官不错,都不否认为她有些娇气的事实。

当然今天的接触之后,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就不是一点娇气了,这姑娘最大的特点还得是好吃懒做、毫不羞耻。

宋清徽本身对叶小妹的个性并无不喜,甚至基于她今天的表现,他还能给出单纯可爱的评价。

不过他清楚,从大多数的人角度看叶小妹,只会认为她浑身都是缺点、无药可救了。

所以看到叶队长展示叶小妹的书法,宋清徽心里是震惊的,他认识的叶小妹本该跟好学上进这些词毫无关联,那么娇气的叶小妹应该也不能忍受练字的辛苦和枯燥才是。

可她坚持下来了,还写得如此出色,这让宋清徽觉得十分难能可贵,一不留神就附和了叶队长关于盯着叶小妹练字的决定。

附和完,宋清徽才反应过来,他所认识的叶小妹,就算字写得好,恐怕也不喜欢被父亲压着天天练字。

若让她知道这个事跟他不无关系,不会找他算账吧?

笑容如清风朗月的宋知青内心莫名有点心虚。

叶队长没看出对面的走神,他还沉浸在子女出息的自豪中,以至于叶舒华跑过来就跟宋清徽说那么一通有些失礼的话,都被滤镜还没关闭的他当成了热情好客,叶队长非但没生气,反而笑着对宋清徽道:“小妹说话有点直接,也是欢迎你呢。”

宋清徽暗想叶小妹可能不是欢迎他,而是兴奋着家里终于有肉吃了。

不过叶队长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也配合的感动着,刚想说话,手里就塞了杯热茶,叶小妹一脸雀跃的道:“给你泡了我爹珍藏的茶叶,趁热喝,马上就要上菜了!”

宋清徽看着她毫无所知的脸,慢慢点了头。

希望今天过后,叶小妹不要后悔她曾如此热情地招待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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