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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一桌子菜(1 / 1)

还有一个长相瘦小的,则是程家商会的长子,程俞。  其次三个女的,长相稍白,模样甜美的,则是雏家布庄的幼女,名为雏梦莲;  另一个丰腴些的是木材商刘安的女儿,名为刘荆雪,最小的那个看起来才十五六岁,一直跟在吴县令身旁,乃是吴县令与小妾所生的宝贝女儿,吴诗泥。  明朝中晚期,社会极为开放,而且大家闺秀女子,基本都是识字,尤其是这样的雅间诗会,女眷必不可少,更何况是东道主同为女子,所以有着三位女子,倒也显得极为合适。  裴冬云见着李佑来了,连忙招呼着就座。  此刻房子里不少人,都是在打量着李佑,因为昨日龙门军进城的动静太大了,他们都是想见一见,这个所谓的举庄迁徙的李家庄主。  即使他们早就知道李家庄庄主是个年轻人,可是真的见到李佑这么年轻的时候,还是让他们吃了一惊。  身形匀称,挺拔而起,再仔细瞧一身青袍,一道木簪,从头到脚,穿着简介干练,腰上横了一柄斩马刀,一张脸蛋生的端是十分精致,称得上“玉面书生”,一点也不过分。  赵书山见着李佑刚刚一出场,就是赚足了全场的目光,直接是成了焦点,尤其是再他身旁不远的粉衣女子,被李佑的盛世容颜,直接都是看痴了,心里瞬间妒意如火……  “真的是好大的架子,来得好生的晚,让让我们的县老爷,都是一起等着你。”

“这样的场合,还是偏偏带着一把刀,当真是大煞风景。”

这话在安静的雅间,无疑是平地惊雷。  所有人的目光,都是看着李佑的反应。  结果李佑只是瞥了他一眼,就当是没有看到,也是没有听到,只是冲着吴县令,打了个招呼,便是径直来到了靠北边没有幔子的座位,坐下了。  这里可以望到北侧的一部分街市,那里卖东西倒是不多,但是携家带口的乞丐,倒是不少,他们多都是瑟缩在屋檐下,那边繁华的地段,他们反而是不敢去,只是都集中在这一带。  虞念渔倒是没有注意外面的风景,她的目光都是,这让虞念渔松了好大一口气,今日其实并不是她想要邀请李佑来的,以她对于李佑的了解,李佑肯定是不喜欢这种场合。  可是偏偏吴县令不请自来,而且还特意给她说了要见见李佑,那游击靳东旺也是昨天的时候,就给她打了招呼。  这才让她不得不去使唤司晨去叫李佑来,方才在往里走的间隙,就是提前先将这些各色人等的跟脚,都是给李佑说了个清楚。  “嗨,今天舔着脸,来参加你们年轻人的酒会,就不要论什么官场身份了……”  吴县令想着打破尴尬,可是说着却是忘词卡住了。  卡了许久,在他旁边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女,接话道:“以诗会友。”

“哦,对对,还是小妮记得,我这脑子啊,不够用了。”

吴县令慈爱看了眼那少女,这是他的小女儿,吴诗妮。  “哈哈……”  “说的是。”

“今日行诗喝酒好不快活,早都想沾一沾书山兄的八斗才气了。”

……  李佑实在懒得听了,这注定是一个无聊的酒会。  李佑的左侧做的同样,是粗人的靳东旺,右边原本空着,不知怎的虞念渔,却是鬼使神差地坐了下来。  “吴县令既然说不论身份,那我可就僭越,喊你吴老了啊……咯咯……”  她也是长袖善舞道:“很荣幸,各位能够在今日得以相聚,感谢诸多主家对小女子以及大安通的挂念,今日略备薄酒,祝我们今后事事顺利……也是祝吴老身体康健,寿比南山……来,我们先痛饮此杯。”

说罢,便是举起了小杯,对向了吴县令,其他众人也都是心领神会,纷纷是喊着祝福话,冲着吴县令一起敬了酒。  李佑跟着喝了一杯,发这这酒更像是果啤,确实蛮好喝,但是酒精度数,绝对是很低的,这让喝惯了烈酒的他,觉得有些寡淡无味。  接下来司晨便是领着侍女开始上菜了,先不说菜品,但是端着菜品的盘子,一看都是上好的瓷器,这时候厨役治宴,服侍左右,钟鸣鼎食,看起来就是极尽奢靡。  碗碟一个个放在桌上,喷香的香味,让人不禁口齿生津,看上一眼,五光十色,让人食欲满满。  有锅子、热菜、熟食、酱菜、蒸食、主食、粥汤、甜点、果盘,李佑只是粗粗看了一眼,火锅两品,应该是金银鸭子火锅和八宝猪奶火锅;  大碗菜四类,李佑只是认得里头应该是有燕窝,至于名字根本说不上来。  碟子大致有着碟菜十六盘、怀碗菜八类、片盘是挂炉鸭子和挂炉驴肉、挂炉猪肉;饽饽四种,李佑都是认不得;还有着一些汤菜李佑见都没有见过。  不管什么碟碗,李佑只是认得蒸猪蹄肚、胡椒醋鲜虾、烧鹅蒸鲜鱼、羊肉水晶角儿、鸡腿、笋鸡脯,丝鹅粉汤、大肉片、熏肉、腊肠……  其他的李佑别说这一世了,就是上一世他都是没有吃过,一时间心中真的是不由得感慨,贫穷限制了想象力啊。  明初朱元璋的御膳,其实也算不上多么节俭,起码也是早膳十二道、午膳二十道。  但是到了永乐皇帝时期,是真的节俭,明成祖的饮食,一个月的用料也只是猪肉七斤、羊肉六斤、鹅一只和鸡三只,至于蔬果更是寥寥。  宗弘治时期,也就菜肴七八盘。  是不是很让大家失望呢。  可是到了后期呢,便是自然奢侈成风,带头的却是以京府公门为先,官员请客吃喝,菜肴都是上百余样以上,一顿百十只鸡也是稀松平常,  上有所好,下面争相效仿,如此地方上的官宴之风愈演愈烈,官员聚会比上班次数还要多,当然他们多半都是不会自掏腰包,有一个款目叫做“公筵”。  既然官府整体如此带头,社会风气自然是被带歪了,有钱的富商缙绅,都是开始了奢侈之风,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吃到穿再到用,将奢侈继承发展至巅峰,直到明朝这座大山的坍塌。  “这一桌子菜,不知道崇祯吃不吃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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