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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重生(1 / 1)

即使大门关着没有人出现,还是会厚着脸皮喊一句:“师父,徒儿宁缺前来拜见。”

如此,日复一日,从不间断!

李弥章其实对其挺欣赏的,无论是心性还是智商都是上乘,只可惜他不确定将来两人是友是敌。

万一桑桑还是变成了神祇,那么他们之间一定会是敌人。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杀身之仇不可不报!

他可不是什么迂腐的人。

没钱没生意,长安城的经济消费压力那么大,既要杀人报仇,又要为考书院做准备,宁缺几乎没有练功的时间。

即便如此他还是硬生生挤出了很多的时间,加上功法被改良过,他修炼起来突飞猛进,堪称神速!

夫子为此气的追着李弥章打了一顿,别看他现在看上去空有境界修为全失,书院除了夫子能打他,其他人伤不到其分毫皮毛。

疼归疼,但是破不了他的皮肉,伤不到筋骨。

夫子本人也是越打越心惊,李弥章这副肉身变强的速度,在外力的刺激下,反而愈发的快了数倍不止。

他心里十分清楚,即便现在李弥章没有动用天地能量的能力,自己也不见得就能杀不死对方。

其自身的恢复能力,实在是太过于惊悚妖孽。这便是金刚泰坦一族最完美的血脉力量,丝毫不弱于哥斯拉。

书院后山除了夫子、李慢慢和余帘三人,其他人就是想动手,也打不过。

一来境界不够,二来某人皮糙肉厚,力气大,速度快。

李弥章想想自己的遭遇都觉得酸苦,憋屈。不过为了变强,这点小苦又算什么。

事实上是系统升级当中无法穿越,当下他跑不了,所以才只能是忍辱负重低头当孙子。

经过夫子爱的教育,李弥章第二日就到长安的家,在门前给宁缺留了封书信,斩断了对方心里那点侥幸的小心思。

君陌曾想挑战李弥章,发现自己的剑法,连人家的皮都破不了。反被对方打的鼻青脸肿,躺在床上休养了半个多月。

最让其耿耿于怀的是,李弥章明明会剑术却懒得使。就像街头小混混一般,用王八拳把自己给修理了。

李慢慢在旁边看的心惊肉跳,他境界高于君陌,自然看的出些许的眉目。

李弥章用的哪里是乱拳,分明是极为高明的返璞归真的武学招式。

凭借单纯的肉体,单纯的速度和力量,已经强大到了这种地步,恐怖如斯,闻所未闻。

真不愧是人形天道,明明是空有境界而无修为,却能用出无距境界的瞬间移动,实属有些让人难以置信。

不过还好,一旦遇到高明的阵法,李弥章那种单纯的力量和平凡的招式,也就没了作用。

当君陌使出剑阵之后,果然可以困住仅靠肉身力量的李弥章,看似摇摇欲坠的阵法,却总是能够扛过去。

瞬间移动再牛逼,也比不上人心的算计。

差一点点,总是差一点点------

李弥章有些想不通,自己的力量怎么大,速度加力量之下的恐怖威力,应该能以蛮力破开阵法的,可为什么总是差一点点呢。

“我的力量足以搅乱阵法,为什么不能破阵?”

李慢慢道:“也许是得来的太过容易。”

李弥章道:“可是我的境界并不低,而且也找到了阵法的弱点。”

李慢慢沉思片刻后,说道:“我看你的一招一式都十分的完美,威力也是奇大。”

“就像是-------复刻出来的文字,像它的前辈一样完美,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

“可是,唯独少了点------”

“什么?”

“你。”

“我?”

“嗯,就是你自己。”

--------

当天回去之后,李弥章陷入了反思。自己一路走来,力量多是靠系统复制得来的。

就连境界的提升,也是依靠猛然增长的外力因素突破,自己修行的付出少之又少。

武道功法上的进步,也是根据老乞丐的经验,改革创新了一下。真正靠自己走过的修行之路,是少之又少。

以至于像现在这样,明明有着无数种的武学精髓和道家本事傍身,可就是打不破面前的阵法。

一力破万法,说的容易做着难。依靠单纯的力量,即便找到了弱点,也打不破这阵法。

说白了,即便是武功招式妙到巅峰,甚至达到了返璞归真的程度,然而这些都是复制得来的。

拳脚招式上,总是少了点东西的,也恰恰是最重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没有过程,也就没有了灵魂,没有了独属于自己的感受。一拳一脚,缺了体会,缺了自我,少了意义。

想起自己逐渐骄纵的内心,“苟”好像正在越来越远。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或许-----

自己重来没有练过这些功夫,境界的提升也没有付出多么努力。所幸有些本事还是自己学的,不是全部复制过来。

陈皮皮和李弥章的关系还不错,毕竟二人都喜欢吃不是,可谓是遇见了同道中人。每日里都在探讨研发美食,享受口腹之欲。

人间之力李弥章原本就有。加上自身的特殊性,看起那些功法秘籍来,没有丝毫的阻碍。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因为没有修为空有境界;因为无法在体内留下丝毫的元气能量;因为缺点明显很容易被人针对;因为他现在只有强大的肉身可用。

急需寻求改变的他,即便是想要平躺,也在危机感的促使下,不得不多看看书。

希望能够借鉴一二,找一条打破僵局的路出来。

看看系统更新的进度,摇头叹息一声,稳稳心神继续在书海里梦游。

在书海的波涛中,宁静的环境下,一本本书籍被他看完,心境自然是愈发的稳重。

解焦,解躁。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弥章发现当今世界的所有功法,都离不开天地元气。

哪怕是武者,也需要天地元气来加持己身,才能发挥出攻击的威力。

一道灵光突然自李弥章脑海中闪现。

那么-----可不可以不借助天地元气,单独开发自己的血肉之躯?!

毕竟自己就有锻体的经历。肉身已经堪称无敌,然开发的程度却连万分之一都没有达到。

武道境界是破碎虚空不假,但那中心境自己没有,来的太过容易。锻体一途,也只是达到了气血烘炉而已。

精神灵魂方面自不必多说,从“第一序列”开始,几乎都在被动修行。’

想到这里,也不禁让李弥章想起系统的能量吸收,已经和自身吸收外在能量的速度,以及肉身消耗的能量,三方形成了一种平衡。

那么自己修炼肉身和灵魂应该不会受到影响,也许可以走一下纯粹的体修或神修之路。’

他的肉身和灵魂,本就在灵力和精神力的温养下十分强大,无论修炼哪一项,要想有明显的进步,自然也是十分的困难。

体修和神修都有一定的经验,神修方面李弥章再熟悉不过,即便是现在修为全无,也可以做到针对灵魂的一定修行。

难的是再不依靠外力(元气)的情况下,单靠自己的身躯,找到一条真正有前途的锻体之法。

每日里翻阅古籍,查看上古前辈们的心得和实践路程,以及大唐军中现存的和没有的战斗修炼的法门。

看遍了无数的功法秘典,最终都让其大失所望,这方世界根本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锻体法门,全都是依靠天地元气而成。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他开始尝试从筋骨皮肉方面,锻炼自己的肉身。

首先是练皮肉,让自己虬结的肌肉从大到小,从坚实到更加坚实;从硬如陨铁,到刚柔并济。

再则是练筋骨,让自己的筋伸缩强劲,韧性十足,爆发有力。

最后是练骨,骨骼坚硬,威力强大;由骨入髓,练髓如浆流动自如,精神内敛收;骨髓如泵,伐毛洗髓,脱胎换骨。

一般人最多做几十次俯卧撑,便可达到锻炼的效果,然后逐步提升。

此界的修行者在不调动元气的帮助下,也就比普通人强一点,做到上百次是身体的基础极限。

而李弥章用闪电般的速度,从早做到晚,仰卧起坐三天三夜都没有丝毫的感觉。

身体和灵魂太过强大,想要有所精进反而更难。

最后找来君陌帮忙,用天地元气给自己施加强大的压力,这才正式的开始了锻体。

自此,李弥章开始走出平躺。

除了一本本地看那些书籍,其余时间自己都在摸索着,根据自己对武学上知识的理解,在锻体的道路上摸索着缓慢前行。

君陌看着似乎瞎几把练的李弥章,问道:“师兄,你怎么看?”

李慢慢和煦地笑道:“方法看上去很笨,是我重来没有见过的修行理念。但是属于李弥章自己的修行,才刚刚开始。”

君陌问道:“那他以前算什么?”

李慢慢道:“以前,也就是有点底子而已罢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呀。”君陌无声地笑了笑,他也想有这样的底子。

夫子突然出现,看着笨拙地修行的李弥章,淡淡道:“看似完美的,往往总是不完美。”

“他的一切都得来的太过容易,只有境界和修为,却没有岁月磨砺的心境,所以总是差点意思。”

“若想改变,就得破而后立。”

“现在没了修为,空有一副躯壳。血肉之躯,璞玉刚出,正是时候啊。”

李弥章闻言内心大为震动,愈发的坚定了自己重新修行一遍的想法。

这一次,他会将自己轻松得到的那些东西放在一边,重头来过,去掉别人的留下真正属于自己的。

也许并不完美------

张贻琦知道因为当年宣威将军府叛国的事,自己在朝中,在皇帝那里,已经没有晋升的机会。

就此心灰意冷,放弃了官场上的钻营,全身心地扑倒了生活的享受上。

此刻的他并不知道,一个来自渭城的少年,长安城宣威将军府里的孤魂野鬼,一双隐忍了多年杀气的眼睛已经盯上了自己。

宁缺跟了目标很久,比起原著中的他,现在强大了几倍不止。

为了杀死第一个仇人,当朝御史张贻琦,几日来经常出入名叫红袖招的青楼。

因为结识了红袖招里的简大家,即便他是个穷酸少年,也没有人会说什么,更何况偶尔也会打赏一两个铜板给小厮婢女们。

为此可没少让桑桑心疼钱。

宁缺去青楼是为了演戏,免得自己一去红袖招张贻琦就死了,岂不是让人怀疑?

要是去的频繁了,让人从稀奇再到习以为常,事发之后官府也不会轻易怀疑到一个要考书院的边城小子身上。

没过多久张贻琦死了,被宁缺用排云掌隔着头骨精妙地震碎了里面脑子,制造了一起车祸现场。

张贻琦的老婆去告官,没想到不仅没有等来帮助,反而是官场里的威逼和敲诈。因为红袖招的背后是皇后娘娘,张贻琦的老婆被吓的不轻。

惊慌失措下拿钱平事,最终官员的贪婪,帮助宁缺解决掉了最后的疑点。

还没等宁缺高兴,他的朋友小黑子“卓尔”被人杀死了-----

在一个雷鸣电闪的雨夜里,临时四十七巷的东家,鱼龙帮帮主朝小树找上了“老笔斋”。

桑桑过日子重来都是精打细算,面里有多少粒葱花和花椒,都要数的清清楚楚。两人蹲在门沿上,看着外面的大雨,就着蒜瓣吃着香喷喷的面条。

一身青衫的朝小树自漆黑的雨雾中走来,桑桑自觉地站了起来。面对这位大老板,心里多少有些紧张。

最怕对方出尔反尔突然给房租涨价,就像那些个骗人的中介,见面还不如不见。

朝小树神色从容,带着阳光般的淡淡微笑,在“老笔斋”的屋檐下收起雨伞。

风中飞溅的雨水早已浸湿了他的青衫,聚集的雨水从腰间的剑鞘低端,一滴滴滴落。

湿漉漉的靴子和衣衫,都不能影响他从容不迫的笑容,深吸一口清凉的雨气,神色温和道:“嗯,好香啊。”

宁缺不以为然地看了对方一眼,吃着面道:“天天吃,再香的面也就那么一回事。”

朝小树意有所指:“我还没吃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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