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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傻女3(1 / 1)

霍凛冬知道自己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他有病,这种病,不仅仅局限于他的身体。

小时候,霍凛冬很喜欢他娘给他做的布老虎,睡觉的时候也得抱着枕着,有一次,和他只差了三个月的嫡弟看中了他的布老虎,不顾他的阻拦让下人抢了去,后来那个布老虎又被嫡母送回来了,还送了不少赔罪的礼物,为此嫡母还被老夫人夸赞贤惠淑德。

霍凛冬的丫鬟将布老虎清洗干净,将争执之中被扯坏的线口重新缝补,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开心,因为布老虎回来了,唯独霍凛冬心里知道,因为它曾经被弟弟抢走过,所以那个布老虎,也不再是他的布老虎了。

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只要是被别人碰过的,不论再珍贵,他也不会再喜欢了。

霍凛冬知道,这也是一种病,比他残破的身体更严重的病。

舅母说,要为他选江家的女儿为妻,霍凛冬知道江家的姑娘是个傻子,不过舅舅舅母于他有恩,既然是舅母选定的,娶就娶了,对方是疯子还是傻子都无所谓。

现在,霍凛冬的想法变了。

妻子是个小傻子没有什么不好的,她的心性就和儿童一样,不会有什么复杂的心思,她就像是一张白纸,等他成了她的夫婿,未来这张白纸会写上什么字,画上什么样的图案,都是由他掌控的。

霍凛冬将嘴里酸涩的山楂咽下,看着江妩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件有趣的玩具一般。

——

“夫子。”

再过几个月就是三年两度的院试,为这次科举,林平春潜心苦读三年,对于秀才的功名势在必得,从临近年关开始,林平春就不再去私塾念书,而是在家专心备考,偶尔有不解的问题,才会来村里的书塾找江保宗请教。

今天和往日不同,是江保宗托人传口信找林平春过来,林平春也没多想,只当是江伯父在外淘了什么好书,送手抄本给他。

村里的书塾不大,拢共两间房,一间是教舍,村里所有念书的孩子都在这间教室上课,另外一间房间不大,是让江保宗歇息用的,摆着一张小床,还有桌椅和一个简陋的书柜。

这会儿江保宗就坐在桌案前,看着进门的林平春沉思不语,眼神在他脸上打量,这样与往日不同的态度让林平春有些尴尬,心里思忖自己是否做了什么事,惹恼了老师。

因为江保宗这些年的帮衬,林家母子吃喝不愁,今天林平春穿着一身干净的棉袄,应该是新裁的棉布,藏青色,让眼前这个不足十五岁的少年多了几分成熟稳重。

林平春的五官十分端正,又因常年呆在房内读书的缘故,皮肤白皙,是个清俊端方的少年郎,一身的书卷气更是为他的长相增添了两分。

“平春,近日温习可有不懂之处?”

沉默了半盏茶的时间,江保宗终于开口了。

“你的火候已到,这次院试十拿九稳,都说男子先立业后成家,你的年龄也不小了。”

不等林平春开口,江保宗接着往下说。

他知道林平春聪颖,应该能够听出他的未尽之意。

江保宗并不是非林平春不可的,与其强压着林家娶他女儿,在他走后虐待忽视他的宝贝女儿,倒不如及时止损,反正当年的娃娃亲只是两家人的笑谈,也没有交换过信物。

至于这些年他资助林家的钱财,江保宗也并不在意,林平春的老娘眼皮子浅,或许会装聋作哑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可林平春还是要脸面的,尤其他还是读书人,只要他不想这件事成为以后政敌攻讦他人品的把柄,日后一定会将他资助他的银钱归还。

只是江保宗的心里还是有点可惜,毕竟眼前这个少年是他当作女婿真心教导了十多年的,而且没了林平春,他又要去哪里找一个好儿郎,将女儿的下半生托付出去呢?

江保宗的脑海里开始浮现他所接触过的,和女儿年龄恰当的少年的脸,然后一个个排除。

“儿女大事,学生还得回家禀明母亲,让母亲做主,夫子放心,我不会辜负阿芜的。”

林平春听江伯父隐晦提及他的婚事,就意识到他娘拖太久了,已经久到江伯父等不及了。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江妩会是他未来的娘子,他也很喜欢那个乖巧漂亮的小妹妹,只是人心都是善变的,一开始的时候,他娘也很喜欢江妩,即便他娘知道江妩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只是那时候林家山穷水尽,要不是江家帮衬,他和他娘孤儿寡母守着三亩地,恐怕早就饿死了,江家是林家背靠的大树,即便江妩体弱多病,在林家眼中,也是他们能找到的最好的选择。

但当林平春渐渐显露出念书天赋,并且在十二岁那年考得童生的时候,他娘的心思就变了,一开始是没的选择,现在是被迫选择,心中的感恩没有了,在徐林氏的眼中,江家变成了挟恩求报的坏人。

林平春倒是没有像他娘那么想,只是偶尔看一些话本子的时候,他也会向往书中那种红袖添香,琴瑟和鸣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显然不是呆傻的江妩能够给他的。

但那也只是夜深人静时一闪而过的想法,林平春知道江家对他们有大恩情,他现在的一切都是江家给予的,作为回报,他必须要娶江妩,善待她一生。

一边是守寡将他养大的亲娘,一边是对他们母子有大恩的江家,林平春夹在这两者之间左右为难,也因此将婚约一直拖到现在。

可这会儿江伯父都已经开口了,林平春还是决定回家后就和娘亲商量请媒婆上门说亲的事。

“你有这心就好。”

林平春的承诺让江保宗心情大好,他就知道他教养大的孩子是个知恩图报的。

只是这会儿心头的大石还没落下,江保宗不知道徐林氏的态度,对方真的能够心无芥蒂的接受他的女儿吗?

——

“姑母,这是我亲手做的泡菜,脆爽可口,那些酒馆饭庄都很喜欢,听娘亲说表哥念书辛苦,特地拿了两坛过来,这泡菜啊,最是开胃了。”

林家,一个十四五岁模样娇俏的小姑娘正坐在林徐氏身旁,抱着她的手臂亲昵歪缠。

“你啊,心里就记挂着我和你表哥,大老远的还送泡菜过来。”

或许是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的缘故,林徐氏的脾气并不好,常年板着脸,就好像别人欠了她两吊钱似的,她的颧骨高凸,脸上两道深刻的法令纹,看上去就不好相处。

只是此刻林徐氏显然心情大好,笑靥如花,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不少。

这会儿抱着她的小姑娘名叫徐宝珠,她虽然喊林徐氏一声姑母,但严格说起来,两家的关系已经比较远了。

林徐氏的父亲和徐宝珠的爷爷是堂兄弟,到林徐氏和徐宝珠的父亲这一辈,已经没什么交往,只是同住一个村子,还是同宗,逢年过节以及办喜事的时候会互相邀请罢了。

林徐氏和徐宝珠的交好纯属意外,有一次林徐氏去山脚下给儿子采摘鲜嫩的野菜,意外摔伤了脚,被上山采蘑菇的徐宝珠救下,两人一见如故,从此交往也变得频繁起来。

徐宝珠是林徐氏的娘家人,模样脾气都讨林徐氏的喜欢,加上林徐氏身为寡妇不能频繁出门,而徐宝珠愿意主动上门陪她聊天的缘故,一段时间下来,林徐氏早已将徐宝珠当作女儿看待。

“好吃,咱们宝珠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姑娘,谁家要是能娶到你,可就有福气了。”

林徐氏尝了一口徐宝珠带来的泡菜,立马被那清脆酸辣的味道征服,她这个远方侄女还真有本事,之前琢磨出了一种叫做豆腐乳的东西让家里大赚一笔,现在又研究出这个叫做泡菜的东西,想来她堂兄一家又要赚的盆满钵满了。

只可惜这么聪慧的姑娘不是她家的,林徐氏惋惜地看了眼乖巧的侄女,如果她家有这样一个金娃娃,何至于看江家人的脸色,委屈自己的平春娶那样一个傻子呢。

等等,为什么金娃娃不能是她家的呢?

林徐氏心中一动,仔细端详了一番她这好侄女的外貌。

虽然只是十三岁的年纪,可徐宝珠已经出落地亭亭玉立,胸挺腚圆,一看就是生儿子的好身段,对方的出生虽然配不上她的读书人儿子,可胜在身体健康,头脑聪慧,而且还是她娘家姑娘,这样一个闺女,也勉强配得上她的儿子。

反正再怎么样也比江家那个傻子好!

林徐氏的心中烧起一把火,握着徐宝珠的手越看越喜欢。

而徐宝珠装作看不懂林徐氏的表情,只是羞涩地低下头,眼底闪过一丝精光。

她是半年前穿越到这具身体里的,万万没想到,这具身体的远方表哥居然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痴情探花林平春。

徐宝珠穿越前只是一个普通高中生,在年少慕艾的时光里,念过许多林平春写给亡妻的传世之作,将他视为自己的偶像。

在历史流传下来的故事中,林平春的亡妻是他恩师的女儿,自幼患有脑疾,也就是后世的痴呆,可林平春依旧对妻子不离不弃,在考中秀才功名后就与妻子成婚,即便妻子过门八年不曾怀孕,也没有纳二色。

只可惜林平春的妻子是个没福气的,在林平春进京赶考的时候病重,等林平春考中探花的消息传来时,就撒手人寰了,林平春得知消息悲恸大哭,为此还写下了一首流传千古的告妻书,让后人对这段感情无比唏嘘。

亡妻死后,林平春不肯再娶,让另一个女人取代妻子的地位,只是迫于母亲的压力纳了一个小妾传承香火,他的余生写的诗词多数还是有关于亡妻的,更让人感怀他的痴情。

徐宝珠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林平春的表妹,能够近距离的看到自己的偶像,围观这一段传唱千年的爱情。

一开始,她只想默默旁观,可当她借由徐林氏的关系接近林平春之后,她想要的更多了。

那样一个痴情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不能属于她呢?后世传唱的林江情终究是悲剧,江妩那样的身体根本就不适合当林平春的妻子,她的介入并不是想要抢走江妩的东西,而是将一切拨乱反正,林平春不娶江妩,就不会为了她郁郁终身,江妩不嫁给林平春,未必会如同历史记载的那样早亡,徐宝珠安慰自己,她或许是在做一件善事。

从林家离开后,徐宝珠抱着两个已经空了的坛子,心里思忖着该怎么做才能在不损害林平春名声的基础上让林江两家接触亲事。

此时霍凛冬正带着红着眼眶,好不可怜的江妩回江家,两边打了一个照面,霍凛冬不认识徐宝珠,跟没看到人一般擦肩而过,而徐宝珠则愣了愣,她自然认出了江妩,可站在江妩身边的那个人呢?

想着那虽然俊秀出挑,却有些阴郁的男人,徐宝珠抿了抿唇,然后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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