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每天就知道在外面和那些狐朋狗友鬼混,还知道回家呢!”
阿芜回到家,刚打开门,站在玄关处换鞋的时候,就听到客厅里传来一声低沉浑厚的男声,她一下子就听出来,这是爸爸的声音。
阿芜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欣喜的情绪,但是比她更快的是身体本身的反应。
“反正没人管我,我爱几点回家就几点回家。”
话一出口,阿芜就愣住了,她本来没想过这么说的,自己就爸爸一个亲人,她怎么会不爱那个男人呢。
只是仔细回想一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和爸爸的相处模式就变成了这样,每次见面,总是不欢而散。
她似乎习惯性的以刺猬的姿态面对爸爸,曲解他的好意,将他的所有示好都挡在厚厚的盔甲之外。
包括现在,她明明听出了他刚刚那番话里的担心,可还是没忍住身体的习惯性反应,回怼了一句。
“呵,没人管你,要是真的没人管你,就凭你那性子,早就被人打了。”
向俨城气笑了,只不过是冷笑。
天知道他那天回家找不到女儿,结果在地下酒窖里发现那个宿醉成一滩烂泥的闺女时的心情。
当时红酒撒了一地,女儿就倒在红酒中,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红色的酒液是女儿的鲜血,那倒在地上的人,已经没了呼吸。
在冲过去发现女儿只是喝醉后,后怕之余就是一阵暴怒。
向俨城实在是想不明白,小时候又乖又萌的女儿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幅人嫌狗憎的模样,明明他也没缺她吃喝,从小到大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了,可这个女儿,还是越来越不贴心,总是喜欢呵他对着干。
一开始,向俨城还试图管过这个孩子,可随着事业越做越大,空闲的时间越来越少,而女儿的脾气同样随着长大越来越嚣张骄纵,时间一长,向俨城自己也就放弃了。
反正他现在挣下的家业女儿几辈子都败不完了,大不了就让她废着吧,反正她再出息,也不一定能挣到他的零头,只要不闯大祸,不做原则性的错事,他就忍着吧。
至少这样,父女难得坐下来的时候,还能吃上一顿还算平稳的饭菜。
向俨城对女儿的要求就那么高,可那天晚上看到女儿醉死的样子,还是让他对自己之前的做法产生了质疑,他对女儿的放任,真的是正确的吗?
“你——”
向俨城从客厅走来,正想要认真和女儿好好谈谈的时候,看到站在玄关处那个穿着校服的小姑娘,忽然间愣住了。
他有多久没有看见女儿这样正常的打扮了,他的女儿可真漂亮啊,像个洋娃娃一样,向俨城一直记得,因为妻子去世太早,女儿小时候,自己不放心佣人照顾,将她带着上班的场景。
从小就出落成小天使模样的小姑娘向来讨人喜欢,往往自己的秘书带着她在公司逛一圈后,就能收获满满的零食。
可从什么时候起,记忆中的女儿,就变成了穿着打扮浮夸,脾气暴躁骄纵的小太妹了呢。
教训的话就在嘴边,向俨城却陷入了往日的回忆。
“你今天的打扮,很漂亮。”
想着小时候的女儿,向俨城的心就软成了一汪水,他看着玄关处的阿芜,忍不住柔着声音夸赞了一句。
父女俩之间剑拔弩张的氛围,因为这一句夸奖,忽然间就消弥了。八壹中文網
——
只可惜,柔情只是一时的,向俨城很快就想起了女儿之前做的那些荒唐事,脸上的笑容一收,板着脸,露出往日批评教育手下员工的态度。
“今天还像个学生的样子,看看你以前那些打扮,穿出去都让人笑话。”
向俨城不知道女儿到底是从那里学来的审美,明明他每个季度都会让各大品牌为女儿送来当季最新款的衣服包包首饰,可女儿总是能够从中挑选出最辣眼睛的,在经过她自己的一番改造后,丑的更加无法直视。
后来他学聪明了,干脆请了专门的形象设计师为她量身挑选衣物,可就是行业内出名的设计师,硬生生被她气跑了好几个。
现在向家大小姐名声在外,可惜都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
好在向俨城从来也没想过让女儿联姻,要不然,真的得被她气到住院了。
“小小年纪,都学会喝酒了,你知道你那天在酒窖里糟蹋了我多少好酒吗。”
其实向俨城并不在意那些价值已经被炒到几十万上百万一瓶的珍贵红酒,他只是气愤女儿小小年纪就学会了酗酒。
“你是不是真的以为,爸爸不会打你?”
有时候,向俨城真的希望自己在面对女儿时能够像他在商场上那样雷厉风行,果敢果决,女儿现在太横,可能就是小时候缺少“爱”的教育,只要多打几顿,或许就学乖了。
可惜每每想要这么做时,向俨城都下不了狠心,或许女儿会变成今天这样,他的纵容也有很大关系吧。
“不会了。”
阿芜忍着想要顶嘴的冲动保证道。
“什么不会了?”
向俨城已经做好了被顶嘴,然后父女俩吵架的准备,可没有想到,女儿今天换了一身正常打扮不说,连脾气似乎都发生了变化。
“以后不会偷喝你的红酒了,我已经想好了,从现在开始,努力念书。”
心里诸多崇拜、气愤、埋怨、孺慕的情绪交杂,阿芜觉得,在她能够控制住情绪之前和爸爸交谈似乎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我还有作业,先回房了。”
她拎起书包,绕过爸爸,径直朝楼上房间走去。
“努力念书……”
向俨城觉得自己可能幻听了,他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从女儿的嘴巴里听到这句话。
不对,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很不对劲,向俨城停下追着女儿上楼的脚步,回到书房,掏出手机拨打了女儿班主任的对话。
在经过半个小时的沟通后,向俨城大概猜到了女儿发生改变的原因。
原来是失恋了,可失恋真的能够给人带来那么大的变化吗?
向俨城有些担心,自己的女儿是不是受到太大刺激,变傻了。她要是不傻,怎么会突然想到要好好学习呢?
新闻上有不少女子受到情伤变得疯颠痴傻的案例,向俨城琢磨着,要不要给女儿请一个心理医生,他宁可女儿一直像以前一样是个不服管教的小霸王,也不想她变成一个乖巧懂事的小疯子啊。
他觉得,自己还是得和女儿好好谈谈。
“向总,m国新世纪公司愿意和我们重谈合约,对方的代表晚上九点就能到达江城国际机场。”
正当向俨城犹豫的时候,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之前一个多月,向俨城都在为和m国新世纪公司的合作奔波,只是前前后后花费了那么多心血,最终还是因为某些细则不符合他的预期而告终。
现在m国公司主动派出代表来华国,说明对方有服软的态度。
这个企划案的背后是近十亿的利润,向俨城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尽快赶回公司,在m国代表到达江城机场之前,和公司高层开一个研讨会。
他看了看通向二楼的楼梯,最后还是吩咐司机给自己备车,准备去公司召开紧急会议。
女儿不会跑,可这桩生意耽搁不了,而且他那么努力挣钱,不就是想要为这个不争气的女儿挣回更多的家底吗。
向俨城叹了口气,忙着这个合作,之后恐怕又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回家了。
——
在与江城隔江的香城,一个样貌清秀的女孩从噩梦中醒来。
她看着高中时的房间,看着自己年轻没有一丝皱纹的手背肌肤,神情有些恍惚。
她居然重生回到了自己十七岁那年,在她好不容易融化了盛程林那颗因为初恋去世冰封的心后,回到了她还未认识那个男人的时候。
现在,盛程林心中的白月光还没有因为救他去世,自己是不是能有机会,赶在他真的爱上那个女孩之前,占据他的心呢?
这个念头一出现,韩云苏的心跳就陡然加快。
是啊,为什么不可以呢,或许这次重生,就是上天给她的机会。
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现在盛程林和那个女孩的关系还十分恶劣,他们没有经历重重的磨难,没有培养出深厚的感情,那个女孩更没有因为救他去世,成为盛程林心中永远抹不去的影子。
上辈子,即便她努力了近十年,也只是让盛程林开始学着接纳她,却永远替代不了那个死去的女人。
现在一切都没有发生,没有什么所谓的白月光,她会成为盛程林心中的唯一。
有过十年的相处,熟知盛程林所有的喜好,韩云苏对自己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