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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番薯(1 / 1)

夜深了。

“哈哈,痛快!”

颜思齐把一只琉璃杯高高举起,口中大呼小叫,琉璃杯大概是天然水晶所制,本该琥珀色的酒液在杯中成了晶莹剔透的绿色,看起来非常漂亮,像琼瑶玉液一样动人。

他一口喝干,把杯子随意的砸在木头箱子上,还把箱子拍得啪啪作响。

“不枉我们走这一趟,红毛鬼倒是给了不少好东西,单说这酒,就荡气回肠!”颜思齐面色绯红,像个醉鬼般的失态:“聂老弟,呃,不,龙头,哈哈哈,痛快,这酒喝起来真他娘的痛快!”

“烈性赫雷斯白兰地,酒精度极高,比大明最烈的酒还凶,本来是用来兑水的饮料,你直接往肚子里倒当然痛快了。”聂尘也端了只琉璃杯子,却是细细的抿:“钟斌,把他扶下去抠抠喉咙,再这样喝他嘴里会冒烟的。”

“呃,啥?”颜思齐不服了,他跳起来走了两步,一头撞到了桅杆上,“砰”的一声整个定远号甲板上的人全都听得见。

钟斌赶紧过去,和两个强壮的水手一起把倒在地上发昏的颜思齐扶起来,抬到后面去醒酒,周围近处的人想笑,但一想到明儿早上颜思齐酒醒后万一追究,就没人敢笑了。

“不怪颜大哥喝得多,实在是快回家了,大家都高兴。”郑芝龙端着一只碗,把嘴里的黄酒吞掉之后就忙着为颜思齐辩解:“大哥你别怪他。”

聂尘鼻孔里嗤了一声,笑笑不说话。

头顶的月亮皎洁如雪,圆圆的如玉盘高挂,四下里空荡荡的唯有海水充斥,天地间一个颜色,缕缕云朵缓缓飘过,与墨绿色海面上如潮涌动的海浪相映成趣。

十来条大船排成纵队,白帆鼓风,驱舟而行,船头穿浪犁波,迎面海风阵阵,将每一艘船上的黑旗吹得猎猎作响。

算算日子,今天恰逢十五,正是思乡的时候。

“出来都快半年了,也不知家里怎么样。”郑芝龙放下碗,唏嘘道:“大哥你想不想夷州?”

“我还以为你说的家里是福建南安呢,你却说的夷州。”聂尘道:“你怎么不喝洋酒?”

“南安家里多的是人,父母身子骨还行,不用我操心。”郑芝龙笑道:“洋酒喝不惯,我不像颜大哥那样随遇而安,我比较恋旧。”

他看看聂尘的杯子:“大哥你不也喝的黄酒吗?”

“出门在外,喝点家里的酒舒服点。年纪轻轻的,恋什么旧?”聂尘把面前木箱上的一只瓦罐拿起,替郑芝龙那只干了的酒碗重新斟满,郑芝龙忙双手去接过。

颜思齐醉倒之后,这处舵楼下的小小空间顿时清净下来,洪旭等人在前头和一班水手喧闹,其他人各在各的座船上,定远号上的后桅下此刻就兄弟两人独处。

涛声如钟鸣,常伴耳畔。

“大海真大啊,唯有航海,才知天地间如此的辽阔,怪不得在家里时老听前辈闯海人说,闯了海之后,才懂得人活一世的意义。”郑芝龙突发感慨:“就是他娘的在海龙王手里走个来回,当个真正的男人!”

这话逗得聂尘发笑:“你也二十了吧?怎么说话还像个孩子?小声点,让别人听到会瞧不起你的。”

郑芝龙挠挠头,恼羞道:“谁敢笑?我扒了他的皮!”

“这还差不多。”聂尘表扬他:“回去给你娶个媳妇,你喜欢倭国的还是大明的?”

“大哥未曾婚娶,我怎敢抢先?”郑芝龙很诚恳的道:“大哥准备娶谁当夫人?我听说倭国有好些人眼馋你的身子。”

聂尘面皮抽搐了一下,他突然想到了长海和尚。

接着又想到了荷叶、明月、翁昱皇、以及那位暂时还想不起长相的德川忠长的老婆。

他一口把杯子里的酒喝干:“大丈夫当建功立业,怎么能贪图儿女之情?等事业有了,还愁没有女人吗?以后不要提这个了。”

“哦。”郑芝龙迷茫的看着他,心想这话题不是你提起来的吗?

“你刚才说到夷州,我们这趟出来,可为夷州带回去了好东西。”聂尘抱着双臂,露出嘚瑟的笑意:“你猜猜是什么?”

郑芝龙跟着他笑:“我猜是淡马锡这个优良的地盘。”

“不是,那儿还是一片荒芜,朱家那帮土著不知道能帮我们弄成什么样呢,现在还指望不上,只不过是为今后布局罢了。”

“那…...是葡萄牙红毛鬼答应给的炮厂和船厂?”

“炮厂和船厂是早就定下来的,无论我们跑不跑这趟都会给,红毛鬼是逐利的,他们不会放弃我大笔的银子而不赚。”

“唔,那一定是从苏门答腊带回去的香料了。”郑芝龙笃定道:“十来条船全都装满了香料,带回去不管是卖到大明还是倭国都能狠狠地赚一笔,夷州正是用钱的时候,银子每天泼水一样出去。”

“香料能给我们带来暴利,的确很好,但我指的不是这个。”聂尘否认。

“那……”郑芝龙眼神困惑起来,他眉毛皱了皱,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一挑:“我知道了!定然是底舱那些亚齐俘虏了!大哥留了上千人的俘虏在船上,要带回去当苦力矿工,这些人就是给夷州的大礼!”

“这个也不是。”

看着聂尘不住摇晃的头,郑芝龙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再次挠头。

“大哥直说吧,我猜不到了。”

“是这个。”聂尘不卖关子了,他从怀里掏出两个圆滚滚的东西,摆在当桌子的木箱上。

郑芝龙怔了一下,定睛去看。

洁白的月色中,不平整的木箱上,那俩圆乎乎的东西随着船身摇晃而摆动不定,身上还带着点泥巴,看起来……像两个馒头。

“这是…….”郑芝龙在记忆里搜寻片刻,抬头道:“好像是柔佛人吃的东西。”

“你吃过吗?”

郑芝龙摇头:“没有,吃它干嘛?我吃大米的。”

“可以试试。”聂尘拿起一个来,就那么徒手剥皮,然后咬了一口,递给郑芝龙:“尝尝。”

郑芝龙接过,很干脆地咬了一大口,咀嚼几下:“味道还可以……这玩意是大礼?”

“它叫番薯,还有个名字,叫红薯。它就是我带回去的大礼。”聂尘道,开始给另一个番薯剥皮:“我是在柔佛国发现的,当地的农夫种植有这个,不过规模不大,毕竟柔佛国气候宜人,种水稻比种番薯收益大多了。我买了很多番薯种子,就放在船上,每条船都放了一些,确保万无一失。”

“那你还这么宝贝?”

“因为它耐旱啊。”聂尘把剥好的第二个番薯放进嘴里啃起来:“它比所有的稻子、麦子和粟米都贱,埋在土里基本上可以不管它,需肥少,需水少,产量还高,关键是它还可以当主食。一旦地里歉收,没粮食吃的时候,大范围种这个可以救命。”

郑芝龙瞪着眼看聂尘,不自觉地又咬了一口手里的番薯。

“夷州多山而少平地,种稻子的地方不多,正适合种这个,现在我们每个月从倭国、大明收购大量稻米,就为了养活不断增长的人口,如果我们推广开来番薯种植,那么今后面临的粮食压力会少很多。”聂尘双眼看向海上,嘴里啃着番薯,视线投向混沌的远方,仿佛要透过迷雾刺破未来一样。

“这东西真那么神?”郑芝龙有些不相信的看看手上剩下的小半个番薯,再咬了一口:“吃它能代替米粮?”

“起码能填饱肚子,饿不死人。”聂尘道:“人能吃饱,就不会闹事;人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做事;有人做事,我们才能做大,才能在世上占一片天。”

他把最后一块红薯塞进嘴里:“今后的争霸,凭的就是人力,人口多,资本就雄厚,就会占先机,失败也能东山再起,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郑芝龙看着他,点点头:“大哥,你说得很有道理…….所以你想用番薯养人?我们今后要跟红毛鬼抢世界吗?”

“是从红毛鬼手里抢世界。”聂尘纠正他,拍拍手上沾染的泥土:“我们的格局要大一点。”

他站起身来,向船边走了几步,双手按在船舷上。

身下的浪涛轻轻拍打船身,夜航中的盖伦船随波逐流,一片云飘来,遮住了头顶明亮的月光。

“离夷州……还有几千里。”他喃喃地自语,目光深邃而长远:“一想到要在这样广阔的天地间奋斗,我就觉得血管里的血都沸腾了,二弟,你想过没有,要是我们不去抢世界,就会有其他人去抢,看着他人坐大,我们最后连一条指头都插不进去,困守一隅,将来李旦的昨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到那个时候,我们可能想吃一口番薯,都吃不到啊。”

郑芝龙怔怔地站在他身后,一动不动,他突然觉得,刚才吃下去的番薯不那么容易下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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