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好日子(1 / 1)

第十七章好日子

几天后。

“我活了这么多年,见过的人不少,能算的上人物的更是不多。”

水叔抽了口烟,吐着烟雾道:“你小子算是个人物,但老爷,是个大人物。”

陈玄坐在一边,笑吟吟地听着。

人老了总是喜欢回忆过去,谁都一样。身老体衰之下有心无力,眼见得自己越来越不中用,对于过去的辉煌就越发难以忘怀。

“当年,他……”

陈玄在心里默念道:手中一刀一棍,等闲六七个人近不得身。

水叔一拍扶手,“擅使一把方天画戟,和越南人争地盘的时候,那是从街头砍到街尾,三天三夜都没合过眼呐!”

陈玄面色一僵,上回您老好像说的可不是这样。

再说了,方天画戟可是马战兵器,地面械斗可不好使。没挥个两下把自己力气耗尽了,那不是白给人砍吗?

再说,连砍三天三夜和六七个人近不得身,这武力差距也太大了。

他眼不干吗?

于是,陈玄忍不住出言道:“不是一刀一棍?”

“别打岔!”水叔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小子难道就只会这么两样兵器?”

“那倒不是。”

“这不就得了?”水叔继续道,“自从那天过后,老爷的势力就越来越大,他一个人远渡重洋才十余年,就打下一块大大的底盘创立了中华总会,让咱们中国人抬头挺胸,不再受洋人的欺负,也让那些狐假虎威的假洋鬼子再也威风不起来。你们后生仔不知道,当年啊,最恶的其实不是洋人,是给他们做事的假洋鬼子。”

“怎么说?”

“当年正打仗,我在洋人的罐头厂里打黑工。”水叔皱着眉头,老态龙钟的脸庞因为愤怒而一阵扭动,“每天的伙食就是洋人给的两块面包,到了那些狗腿子的手上就被克扣去了一半,然后工头又分去一半,最后,底下的华工干的是最累的活,每天的口粮就半块面包,工资更是那些洋人的零头。就这,那些狗娘养的汉奸还在那跟他们的洋大人邀功,说什么中国人个子又小又瘦,不用给那么多吃的。”

“什么东西!啊呸!你们年轻人可要记住,别一天到晚想着踩着别人向上爬。”水叔张口往痰盂里吐出一口带着血丝的浓痰,就仿佛吐的是假洋鬼子的脑袋,“然后工人们不愿意,跑去跟那些洋人讲道理。”

“可洋人听不懂中国话啊,以为我们想造反。好嘛,推出来一台用手摇的机关枪,把去讲道理的工人关在院子里扫,三五十个人没一个活下来的,血和肠子流了一地。”

“那死了人就不管吗?”

“呵,年轻。”水叔握着烟杆的手微微一抖,朝着陈玄看了一眼,道:“死的又不是人,是猪仔,连个坟都没有,挖了个坑就全埋了。”

“老爷那时刚来哥谭不久,听到这件事后当天晚上就去砍下了洋人的狗头,然后,我就把铺盖一卷,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跟着他干。”水叔说了这么多话后口有些干,喝了口茶水:“这一晃,就是五、六十年,可惜老爷一世英雄,偏偏子嗣艰难,老来只得了一个女儿,不是说女儿不好,可偌大的家业就因此被他那帮白眼狼兄弟以此为借口惦记着,嘴上说女孩儿家不应该打打杀杀、于是帮她看管产业,可实际上……嘿嘿!”

水叔聊起天来可是一点都不困,而且越说越精神,到最后甚至红光满面,仿佛回到了那个满是刀光与鲜血的岁月。

他的话有多少可信度,陈玄不知道,但唯一能肯定的是,当年司徒小姐的父亲司徒先生能够白手起家将华人团结起来创立中华总会,没有一点手腕和能力是不可能的。易地而处,陈玄并不觉得仅凭自己的能力就能做到如对方一样的事情。

面对剥削,身处异乡的华人在这个写下排华法案的地方结社自保既是无奈之举,也是天经地义。

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执行法律与制定法律的人却是有情的,在系统的歧视以及周边人的疯狂欺压下,总会有人挺身而出。

华人,向来被他们之中最勇敢的人保护得很好。

在陈玄与水叔聊天的时候,周围满是正在忙活的人们,今天的鼎香楼谢绝一切外客,到处都张灯结彩,还挂着红底黑字的红幅,原来正好是司徒小姐正式接任中华总会会长的日子。

等过了今天,她的名头“执行会长”中的前两个字,就可以摘掉了。

而陈玄这次来,是以名誉双花红棍的身份来压场,所谓用来震慑宵小的工具人。

在这么个日子,应该不会有不长眼的人跑来闹事吧?

难说,世事往往如此,在两个选择中但凡有一个较坏的选择,往往就会往那个更坏的方向进行发展,而越是愚蠢的事情,偏偏越会有人去做,因为愚蠢的人必定会做愚蠢的事。

而能够力挽狂澜、反乱归正的人,则被称为英雄。

司徒小姐也许做不了她父亲那样的豪杰,但她有自己要做、也只有她能做的事情。

唐人街这么大片地方,洋洋洒洒差不多已经有了上万人,其中有一代移民、也有随着父母前来的二代移民,更有不少直接生在哥谭长在哥谭的本地人。鱼龙混杂下,共有六大家最为著名,共同掌握着中华总会的权力。

除却司徒小姐以外,还有张、王、袁、李、刘五家,其中四家的老辈同样已经故去,唯有张家还剩下一个当年跟随司徒先生打天下的老不死。

张家老大爷身穿一身红色的唐装,颤颤巍巍地由自己的大孙子扶着走了进来。

在今天这个场地,能够穿中式服装的都是有一定地位的人,反倒是其他的小喽啰们一个个西装革履、打扮得人模狗样。

司徒小姐身穿印有一朵金色牡丹的大红旗袍,亲自动身上前迎接这位叔伯。中华的衣物自然不仅有旗袍,然而鞑清窃取中原神器百余年、尽废华夏衣冠旧制,虽故国有明,终究破镜难圆,旗袍已成为了中华女性象征性的正式场合用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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