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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虎骨扳指和太极拳!(1 / 1)

既然是玩斗鸡,自然要有一点彩头了,这是规矩。

“老夫今天高兴,就拿这个东西做彩头吧,你们若是有本事、尽管赢过去好了,哈哈!”说话间,老帅哥竖起了自己的右手大拇指,上面戴着一枚扳指,其色微黄、包浆润泽,初看还以为是玉石材质的。

再仔细一看,这竟然是一只罕见的虎骨扳指,因为佩戴的时间太长了,扳指不断吸收人体的油脂、慢慢发生变化,竟然达到了‘揉骨为玉’的地步。

另外吗,虎骨扳指上有几道鲜红色的纹路,这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血沁!

而且是人血,否则不会这般的红艳!

换而言之,这枚虎骨扳指以前的主人,肯定是一位身经百战的大将军,一次次从死人堆中闯出来、双手沾满敌人的鲜血,才能磨练出这样一枚扳指。

好东西啊、价值连城,多少钱都买不到……问题是,如此罕见的血沁虎骨扳指,拿什么与之对赌呢?

李昭和崔宗之对视一眼,后者无奈的摇了摇头,齐国公府的金银珠宝不少,可没有一件能与之媲美的,而且他深深地知道,这枚虎骨扳指的实际价值,要更贵重一千倍、一万倍,因为它以前的主人不是凡人,而是一位神灵般的存在、是天下万族心中的红太阳!

怎么办,还没开始玩斗鸡呢,就被对方的赌注难住了、这也太跌份了吧?

别急,动动脑筋,办法总比困难多……有了。

李昭想出一个办法,自己虽然没有奇珍异宝,却有比珍宝更加珍贵的东西。

“前辈的这枚虎骨扳指、堪称是价值连城,晚辈实在拿不出什么东西,能够与之相媲美的,不过嘛,晚辈会一套拳法,或许可以入前辈的眼界。”

“呵呵,老夫年近六旬了,筋骨血气大不如前,拳法与我恐怕是没什么用处了吧?”

“前辈不要误会了,晚辈的这套拳法与众不同,非是好勇斗狠之用,而是强身健体之用,其功效比起华佗的‘五禽戏’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适合老年人,若是好生练习的话,可以百病不生、延年益寿!”

“哦,果真可以百病不生、延年益寿?”

老帅哥的眼睛亮了起来,里面满是渴望之色,对于一个年老的上位者来说,什么东西最重要?

不是奇珍异宝。

不是香车美人。

而是寿命!

有了充足的寿命,才能继续执掌乾坤、号令天下,才能继续享受极乐之乐!

这就是秦始皇、汉武帝在晚年之时,不惜一切代价追求长生不老的原因了……如画江山、后宫佳丽,着实让人留恋啊!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比寿命更重要,那就只有权力了,对于一个上位者来说如果失去了权力,那样的日子生不如死!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李昭走到一块空地上,两脚并拢,两手垂于大腿外侧,头项正直,胸腹放松,而后缓缓的开始起式……

野马分鬃!

白鹤亮翅!

搂膝拗步!

……

李昭今天穿了一身白色长袍,本就显的干净利落,再加上这套缓慢、轻灵、刚柔相济的拳法,确有一种神仙中人的感觉,卖相十足!

众人全都看的有些呆愣了,金姓老者更是激动的站了起来:“少年郎,这是什么拳法?”

“阴阳相济、刚柔并进,无根无极、万法自然……太极拳!”

“太极拳、好一个太极拳,却是无价之宝,老夫与你赌了!”

老帅哥点了点头,同时暗下决心,今日无论胜败如何,自己都要把这套拳法学到手中,百病不生,延年益寿,这可是自己现在最需要的了。

接下来,开始斗鸡。

“主人,第一局、派那只斗鸡出战斗?”

“嗯,把老夫的白羽大将军放出来吧。”

“诺!”

老帅哥的侍从们上前,先用绳索等物在空地上围出了一个圆形擂台,直径一丈五尺左右,而后放出了一只斗鸡,通体洁白如雪,一根杂毛都没有,尖喙长腿,精神抖擞,确有几分大将军的威武劲头儿。

“白馍,把咱们的‘喀秋莎’拿出来,会一会他们的白羽大将军。”

“诺。”

李昭的斗鸡同样都取了绰号,不过这些绰号的含义,恐怕世上只有李昭一个人明白。

白馍取出一只黑羽鸡,放进了擂台之中。

“咯咯——咯咯!”

“好……啄它、啄它呀!”

一黑一白两只雄鸡相遇,立刻打斗起来,又啄又蹬、又扇又扫,打的是鸡毛满天飞,谁也不肯示弱半分。

众人忍不住呐喊起来,为自己一方的斗鸡助威。

‘糟糕,完了!’

两只斗鸡激烈对决,一时间胜负未分,可是李昭看的明白,自己的黑羽鸡怕是凶多吉少了。

平心而论,自己训练的这些斗鸡,一点不比老帅哥的斗鸡逊色,双方的实力只在伯仲之间,斗则胜负各占五成。

问题是,自己的斗鸡刚到长安城没几天,水土不服、精神萎靡,战斗力大大的打了折扣,如今又遇到了强悍的对手,自然是难以取胜了。

果不其然,又斗了几十个回合,黑羽鸡渐渐落在了下风,身上被啄伤了好几处,鲜血淋淋的……可它却有骨子狠劲儿,依旧拼命相斗、宁可战死在擂台上,也不肯逃走求生。

“停……这一局,我认输了!”

这些斗鸡都是李昭亲手养大的,感情很深,又岂能为了一时之胜负,而不顾它们的性命呢。

当即主动认输,从擂台上把黑羽鸡抱了出来,检查伤口,敷药治疗,又好好的安抚一番,这才送回了笼子中。

“恭祝主人,旗开得胜,第二局咱们派那只斗鸡呢?”

“派老夫的骠骑大将军出战吧。”

“诺!”

首战获胜,老帅哥很是高兴,又让随从们拿出了一只柿黄鸡,同样是身躯魁梧、精神抖擞,比之前的白羽鸡有过之而无不及。

另一边,李昭有点发愁了,看眼前这局势,无论自己派那只斗鸡出战,只怕都是胜少败多。

若是再输一局,可就彻底输了。

怎么办?

怎样才能扭转局势呢……看来只能用点非常手段了。

“白馍,把咱们的‘沙漠之鹰’拿出来……记住,小心点!”

“明白!”

李昭和白馍一起生活多年,前者一个眼神过去,后者立刻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只见白馍取出一只红羽鸡,并借着转身之际,从怀中掏出一些白色粉末,偷偷的涂抹在了红羽鸡的身上,随即放入了擂台中。

“咯咯——咯咯!”

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红羽鸡一进入擂台,原本趾高气昂的柿黄鸡瞬间吓了一跳,连着后退了好几步、惊叫不止……

红羽鸡则趁势冲了过去,又啄又抓,发起猛攻,柿黄鸡左躲右闪、被迫迎战,其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了……只斗了十几个回合,柿黄鸡就败出了擂台,一个劲的哀鸣不止,似乎吓破了胆!

眼见于此,老帅哥和无须老者对视一眼,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怎么会输呢?

李昭和白馍则是弹冠相庆,不过二人脸上的笑容中、都带着一丝奸诈的味道。

有人问了,李昭用的什么灵丹妙药,竟然能助红羽鸡取胜?

答案:不是什么灵丹妙药,就是一些黄鼠狼和狐狸的骨头粉末。

鸡类是最怕黄鼠狼和狐狸的了,因此上,在这些斗鸡很小的时候,李昭就经常弄一些黄鼠狼和狐狸的骨头、皮毛、粪便放在鸡窝附近,让鸡雏们慢慢适应这种气味,也就渐渐的不再害怕了。

别的斗鸡就没这本事了,一闻到黄鼠狼和狐狸的气味,瞬间吓的心惊胆颤,又岂有不败之理呢!

至此,双方一比一打平了。

第三局,决胜局!

“主人,怎么办?”

“偶尔失手罢了,不必大惊小怪,最后一局,让老夫的金羽皇上场。”

“诺!”

白面无须老者亲自取来了一只斗鸡,身材魁梧、鸡冠鲜红、双腿强健、利爪如刀……浑身皆是金黄色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就像是一只金色凤凰。

如果说,别的斗鸡是精品,那这只金羽皇就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李昭火眼金睛,端详过金羽皇之后,立刻有了结论,自己的那些斗鸡不是对手,那怕用作弊手段都不行,差距实在太大了。

没办法,自己只能出王牌了:“白馍,把咱们的邪火凤凰请出来!”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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