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爬升速度将我推向椅背,
模糊的城市慢慢地飞出我的视线,
呼吸提醒我活着的证明,
飞机正在抵抗地球我正在抵抗你。
远离地面快接近三万英尺的距离,
思念像粘着身体的引力,
还拉着泪不停地往下滴。
逃开了你我躲在三万英尺的云底,
每一次穿过乱流的突袭,
紧紧地靠在椅背上的我,
以为还拥你在怀里。
在飞往纽约的头等舱里,相对宽敞的空间内回旋着迪克牛仔的三万英尺。
也许是因为在这种时刻听到这样的歌,也许是因为终于飞离了地面,占南弦脸上一贯的淡薄神色不知何时已消失不见,望着窗外出神的他仿佛灵魂出了窍飞入某个虚幻境界,思绪飘渺地远溯不回,显得形影有些孑然,有些疲倦,有些落索,还有些悲伤。
相识十年管惕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样子,难以形容地似满怀心事,似寂寞如烟,还似想离世绝去。
不由得十分惊奇,他终于忍不住问,“你怎么了?在想什么?”
潜入往事的如丝思绪被从中间打断,一半迅速没入记忆长河,一半迅速回到现实里,占南弦弯了弯唇,“想初恋情人。”
“一心?你们怎么了?”
“不是她。”顿了顿,他的眉宇间隐见一丝柔和,“温暖。”
管惕瞪了瞪眼,虽然有些惊讶,却不算震撼,早知道这两人之间有些什么,还以为是朝夕相处以至暗生情愫,没想到原来是旧情复炽。
大学时入学之初就知道他有女友,但寝室里都没见过,直到大一下学期临结束前,他带来薄一心给大家认识,以至所有人都以为他的初恋女友就是薄一心。
“这么说温暖是你的小小女友?你们是青梅竹马?”
“我认识她时她才十三岁。”很天真,淘气,骄傲,也很善良。
他每周都抽时间陪她,就这样一年过去她还是单纯得懵然不觉他对她的意思,而一直只是把他当作温柔的同学,只不过是和她成了比温柔还好的好朋友而已。
后来,他的耐心终于告磬,在她十四岁生日那天索了她的初吻,那也是他的初吻,她的少女情怀终于被他勾动,两人相互交出了纯真的心。
“你们当时年纪那么小,双方父母都不反对?”
“她十四岁生日过后我就把她带回了家,我父母虽然惊讶她不是他们想象中应该和我同龄的高中女生,不过他们一向开明,凡是我的事从小就由我自己拿主意,所以也不干涉。”
当时他父亲被公司派驻瑞士,每三个月才能回来一次,母亲只有他一个独子,平时下班回到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难免寂寥,一看他带回来的温暖活泼可爱,简直从心里觉得欢喜,常常开玩笑叫他早早把她娶回家。
温暖的父亲温和就更不用说了。
在双方家长都乐见一对小儿女两小无猜的默许下,那段年少岁月是他们此生曾经最幸福的日子。
管惕算了算时间,“这么说你们在一起三年?”
“恩,那时我非常非常爱她。”爱到把心剜出来给她的想法都有……现在回想起来,简直不可思议。
她对他的感情也并不比他少,这点他能感觉得到,因她各项天赋都异常高,在学校折服了一大批同学朋友,他们拥护她追随她,而她对任何人都热情,亲和,乐于助人,生气时最多不理不睬而已。
但惟独在她父亲以及他的面前,却异常刁蛮任性,只要她想做什么就不许他们管头管脚,否则她会嘟起小嘴把他关在房外,他舍不得惹她不开心,所以只要是在他的陪同下,不管是什么事几乎都对她千依百顺。
那时他把他宠入了心,也宠到了无法无天,以至于她对珍惜这两个字完全没有概念,那么轻易就——
“你们后来怎么会分手?”管惕好奇问。
回忆带起的微暖从眸内瞬间消失,他勾了勾唇,漾出一丝淡然疏离的笑,“分手是她提的,就是在我读大一时。那时她刚上高一,和一心分在同一个班里,两人还是同桌,开学第一天就成了好朋友。”
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天他送温暖入学被薄一心见到,就那远远的一面她对他一见钟情,因为家境不好,她从小懂得巧言令色,当知道与温暖同桌时,便去刻意接近她。
“你们分手是因为一心?”
占南弦摇头,“这倒不是,和一心无关。”
只有从小生活单纯的温暖才想不到薄一心与她形影不离是为了想见她的男朋友,他却在见到薄一心的第一面时就已觉察到了她的心思,只是温暖谈到她总是满怀信任,他也就一声不响,只是刻意和她保持距离,且严禁温暖让她参与到他们两人周末独处的时间里来。
可以说当时薄一心费尽心机,但却总是碰到他有意无意竖起的铜墙铁壁,温暖却自始至终不知,而薄一心对她其实也并非全无友情,只是看着她在学校里象众星捧月般意气风发,在家又象个公主似的被父亲和男朋友呵护在手心,羡妒之余对她的感觉难免也变得复杂起来。
“那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不是因为一心,你们又为了什么弄到分手?”
占南弦微涩,“开始时我也不知道。”
她提出分手时他根本不知道原因,还以为她知道了薄一心的事,后来想想又觉得应该不是。
她虽然天真,但并不懦弱,从她认识他起就知道给他写信的女生一向不断,有的还刻意制造一些假象想让她误会,即使她偶有吃醋,但也从来没想过要因为她们而和他分开,所以哪怕就算她知道薄一心对他有意,也不应因这个荒谬的理由而结束自己三年的感情。
“不会吧?你的意思是,她要分,但是却没有告诉你原因?”
“恩,当时我比你还困惑,因为我们的感情——可以这么形容——浓得化不开,就算死也要死在一起。”所以他怎么也想不明白。
星期六他在她家时还一切安好,第二天星期天他们本来约了打网球,但是当他去接她时,没有任何预兆地,她突然就说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他大愕,又惊又怕,然而她的性格那么倔强,不管他怎么逼问怎么哄,她始终只字不吐,只是坚持不想再和他见面。
管惕大惑不解,“后来呢?你知道原因了吗?”
“后来我知道了,不过中间过程有点曲折。”
管惕不作声,等着他说下去。
“我和她很多地方非常相似,其中一点是我们对认定的事都会无比坚持,所以不管她怎么样拒不见我,我始终不同意分开,然后有一天,当我去她的学校找她的时候,看到她上了朱临路的车子。”
管惕一惊,“朱临路?!”
难怪他无论如何也要打击代中,原是积怨由来已久。
想当年在浅宇成立前代中已经是数一数二的大公司,象朱临路那种有钱的太子爷,毫无疑问会是所有女生梦想的白马王子。
“其实,不管对她还是对这份感情我都很有信心,她不是那种喜新厌旧贪慕钱财的女孩子,我根本不相信她会变心,但是她死活不肯告诉我分手的原因,由此我心里不免还是产生了一丝怀疑。”
那夜他在她家楼下等了很久,终于等到她回来,他抓着她问是不是因为朱临路才想分手,她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咬着嘴唇一声不出,只急着想挣脱他上楼,一副从此再也不想和他说话的样子。
他终于被激怒了,为了她他已经整整失眠一周,她一味的沉默和想摆脱让他忽然觉得自厌,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堕落,为了她逃学逃课什么都不管不顾,最后也不过是眼睁睁看着她把自己的真心踩成了泥屑。
如此尊严扫地,就为了纠缠根本不懂不肯不愿珍惜他们三年感情的她,那一刻他伤心欲绝,决定放弃。
如果他能事先预知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单独谈话,可能事情的后续发展会彻底不同,但他不是先知,而且他真的异常愤怒伤心,离开前他指着她的鼻子发誓,总有一天,他会比朱临路更有钱。
总有一天,他会让她自己回到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