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肩膀上的蝴蝶印记,你就是毛毛虫?”他激动得又向时幼惜走近了一步。
“什么毛毛虫,我才不会有这么难听的名字。”原来他是看到了我肩膀上的蝴蝶印记才这么激动的吗?
这印记,她生来就有,是她的胎记呢,虽然在肩膀的位置算不上隐秘,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她想了想,忽然惊呼了起来,“啊,毛毛虫!”
然后再看着眼前的死灵仙子,露出一脸不可思议,“你难道是,十年前被仙境的蛇精病们给追着打的那个大哥哥?”
弃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来,“对,就是我,我找了你很久了毛毛虫,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见你。”
“我…我之前打得你很疼吧,”他说着,立马愧疚起来,还向时幼惜扔了一把刀过去,“我之前,差点杀了你,你砍我吧。”
时幼惜弯下身子,把刀捡了起来,然后又一下扔掉了,“我,我怎么会砍你呢大哥哥,没想到真的是你!而且,当初明明是一个弱鸡的你居然成了禁忌之地的十法相,这十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难怪,之前见面的时候时幼惜就觉得他眼熟。
原来还真的是故人。
十年前,时幼惜不过八岁的时候。
这天,她拿着两根玉米准备去火燎耶那里烤。
突然在路上,她看见了一群蛇形精灵在围着一个男子打。
那个男人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还被撕咬的非常的惨,时幼惜也不是那种路见不平的人,但是吧,仙境中居然有这种以多欺少的现象她就不能忍。
于是她把自己手里的两根玉米扔了过去,大喊,“你们这群蛇精病,怎么能欺负一个普通人类,现在可是仙境与人类共存了你们不知道吗?”
这群蛇精灵之前帮助曼多拉对付过人类,而且是非常讨厌人类的小怪兽,所以看到仙境里来了人类自然不会放过。
没想到,坏事做到一半,时幼惜来了,于是就尖叫着跑远了。
蛇精病们跑了之后,时幼惜就去把那个人给扶了起来。
那时候的时幼惜一点也没有发现这个人有仙子的气息,就以为他是个不小心误入了仙子的普通人类,还贴心的给他疗了伤。
替他修复伤口之后,她才发现这个人类长得还挺好看的。
在得知这个人类是因为被其他的人追杀中不小心掉入了仙境,时幼惜看他可怜,主要还是因为看他的脸太好看了,于是就把自己才刚培育出来的生物型小宠物送给了男子。
那时候她告诉男子,这个生物型宠物可以进化,还能变成一个巨大可怕的怪兽,只要一变身,就算不出手也会吓跑一群人的,让男子拿去防身用。
而且在离开之际,男子问她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时幼惜就回:“我叫毛毛虫,仙境中的大英雄。”
时幼惜说完,就潇洒的离开了。
她转身时,穿着露肩的纱裙让男子记住了她肩膀处的一处蝴蝶印记。
虽然,恢复之后的男子回来了好几次仙境打听叫毛毛虫的大英雄这号人物,可一直没能够找到,但为了之后见到小女孩他能够认出人来,所以那个蝴蝶印记他做梦也不会忘记。
没想到。
皇天不负有心人,无心插柳柳成荫。
今儿个居然在这里碰到了。
时幼惜问他发生了什么,他也不知道如何说起。
只道:“我的身份不是你当初看到的那样,那时候是因为我受到了重创,才没有还手之力,被你救下之后,我慢慢得到了恢复,然后阴差阳错来到来这里,就夺舍了这里一位法相的身体。总之,这十年来,我一直都在找你。”
“原来是这样,”时幼惜尴尬的笑了,“你没找到我,那是因为我不叫毛毛虫,那是我随口乱说的一个名字。嗯,我的本名,叫时幼惜。对了,还不知道大哥哥你的名字呢。”
时幼惜也是没想到,自己随便救下的一个人居然是个如此厉害的大佬,那这大腿还不得给抱紧。
“被我夺舍的那名法相名叫弃,丢弃的弃,而我自己,没有名字,你就叫我弃吧。”他的确没有名字,曾经的他,只是一个数字代号。
“那行吧,弃。”时幼惜点了点头,“我们还挺有缘分哈,额,所谓不打不相识,我不计较你之前差点把我打死了,那,你的毛毛,还找它吗?”
一提到这毛毛,弃的脸色冷了下去,手一招,不知飞到了哪里的毛毛又被他给招了回来。
“呜呜,主人,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毛毛一回来就哭泣。
可是,弃这会儿竟一点也不心疼的将它往地上一扔,“给你主人道歉。”
毛毛面向弃,眼泪大颗大颗的落,“哇主人,你怎么了,你从不这样对我的,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给你道歉啊。”
弃一脚把它踢向时幼惜,“不是我,是她,她才是你的主人。”
“等等,”这一下时幼惜好像明白了什么,“难不成,这个毛毛,就是我当年送给你的那只小怪兽?”
弃点头道:“没错,因为是你送给我的,这些年我都精心的培养着它,还把自己力量输送给它让它成长,我迁就它的所有,可今天,它却冒犯了你,不得不处置。现在,它就在你面前,要杀要剐你随便动手。”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时幼惜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信息。
她低头看向了自己脚边的小毛球:所以这么个恐怖又可怕的玩意就是她当年创造出来的?
难怪变身之后那么丑,颇有恶魔艺术的美感。
而且,弃,明明自己完全有实力自保了,却一直留着这个家伙,还一直把它当成是宝供起来,无下限的纵容它,让它作天作地作空气,傲慢得不得了……
只是因为它,是她送给弃的东西?
那么,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弃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