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 棺人1(1 / 1)

高亢的唢呐声刺破耳膜,魔音穿脑,奏的是喜乐,却凄厉得宛如奔丧。

容与刚过来就差点被这唢呐当场送走。

他素日在魔王宫听的都是丝竹管弦,靡靡之音,由三界最好的乐师所奏,绕梁三日,不绝于耳。

此等噪音,若敢污了他的耳,那是要整个乐班都要去冥界报到的。

容与不是忍耐的性子。他听得厌烦,直接一手拨开窗帘,一手掀起盖头,骂道:“都闭嘴保持安静,自己吹得多难听心里没点数啊?!”

“……”

乐声戛然而止。

那娇艳如花的新娘子开口斥骂,整个队伍都凝滞一瞬。

容与扫了眼,外头是个荒山野岭,缭绕着阴恻恻的白雾。抬轿的,奏乐的,个个身形单薄如纸,脸色苍白,长相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见他出声,都一致地用空洞的眼神望过来,面无表情,盯得人脊背生寒。

花轿也做得很有意思,檐下挂两盏灯笼。前头装饰红绸,红灯笼上面写着个“囍”,后头系着黑绸,白灯笼上面写着个“奠”。正看是顶喜轿,后看是副棺材。前边的迎亲队从篮子里抬手撒下铜钱,等轿子经过,地上留下的却都是白色纸钱。

红白相衬,一时分不清是迎亲还是出殡。

容与原以为是穿越到结婚现场,现在看来,结的还是个阴婚。他何等眼力,一眼就瞧出这整支迎亲队全都是纸人,真正的活人就他一个。

管他纸不纸人,阴不阴婚,反正不能叫这阴间音乐玷污他耳朵。容与对着一干阴森盯着他的纸人半点儿不虚:“看什么看?整不来阳间音乐就别整,再吹把你们通通烧了。”

放完狠话就把帘子放下来。

纸人们:“……”

这是它们见过最嚣张的新娘!

纸人到底是纸,一把火就能烧成灰,对“烧”字有本能的恐惧。容与这么一威胁,果真得了个清静。

他眼前是一片红,头上盖着红盖头,身上穿着女子的裙装,绣着彩凤,正坐在一顶摇摇晃晃的喜轿里。头发也梳成女子发髻,堆着凤钗步摇,垂下来的流苏随着轿子晃动叮当碰撞,泠泠作响。

指尖隐隐作痛。容与伸出十指,低头一看,鲜血淋漓。

……看起来有点惨。

容与腰间系着双鱼玉佩,腕上戴着血玉镯,两件首饰都是红色,与这身装扮很配。烈火戒指被他扔血玉镯里了,他怕几个世界下来带走的东西太多,带在身上不方便,干脆让血玉镯开通了个储物功能。

血玉镯早就把不提供帮助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除了不能给大魔王解封——容与力量太强,万一控制不好毁灭一个世界轻而易举,它不敢冒险——其他方面提供一些小小外挂,它也不敢拒绝。

要是拒绝了,大魔王在主神大人头上讨回来怎么办?

容与摸过坠下的流苏:“这次是气运之女?”

血玉镯:……你刚刚不是说过话,是个男声么?

容与:“哦,女装大佬。”

血玉镯:原主没那癖好!等着,我给你传资料。

_

编号4444世界,气运之子温意初。

这个朝代叫晟朝,背景有点类似于容与以前到过的一个世界里的宋朝。当今官家重文轻武,以致全国都奉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平民都想通过科举改变命运,一跃成为士大夫阶级。

但改革的春风并不能吹遍全国每一个角落,现代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有漏网之鱼,更别提这是在古代。

此地名为岳西镇,方圆十里内著名的穷乡僻壤,极为贫穷落后。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世代代靠种地为生,地还不是他们的。

镇上的几家富豪乡绅就是地主,他们将田地租赁给乡亲们,每月收租就是一大笔进账。那几家地主联合起来垄断知识,不叫乡亲们读书识字,拥有走出小镇见世面改命运的机会。

若男儿们都去读书不去种地,他们找谁收租去?哪儿还有如今的安逸日子?

如此世世代代,地主都在剥削农民。一边是地主无所事事,鱼肉乡民,富得流油,一边是乡亲整日辛勤劳作换取微薄粮食收入,还要将钱粮的大头都拿去交租,日子过得清苦。他们无从反抗,也不敢反抗,手里的地都是地主家的,若得罪了地主被收回田地,一家人都要饿死。

几代人的压迫后,富的更富,穷的更穷。镇上的员外家里三妻四妾,小老婆一个又一个抬进门,看上谁,对方不同意就直接强抢。普通乡民却连一个媳妇儿都娶不起。岳西镇太穷了,姑娘们都想往外嫁跳出火坑,也没外头的姑娘愿意嫁进来吃苦。地里的庄稼汉光棍越来越多,到老都没能娶上媳妇儿的比比皆是。

偏这儿的人把娶妻看得比什么都重,生前达不成目标,死后也得达成,否则到了黄泉无脸见爹娘。有的活着娶不上媳妇儿,怕老了一个人地底下孤单,就会拿毕生积蓄买具女尸配阴婚,委托乡亲们给自己操办后事,死后也算有个伴儿。这算是好的,有的若连买女尸的钱都没有,缺德的会去掘墓偷。还有最令人发指的,活活勒死一个清白姑娘,给自己陪葬。

他们也不管什么缺德犯法,都快死了王法能奈我何?他们庸庸碌碌活了一辈子,早被磨得麻木不仁,只想完成自己的心愿。

这就是岳西镇,穷山恶水,愚昧无知,可怜可悲。

温意初是镇上唯一的读书人。他原是城里人,母亲早年病逝,父亲是个屡试不第的穷书生,好不容易考中了,一时激动,就给激动死了。

温意初就成了孤儿。

所幸彼时他年已十六,靠卖字画就能养活自己。他受父熏陶,也是自幼读书,三岁能识字,五岁能成诗,是远近有名的神童,自小就有入朝为官、报效家国之心。

温意初偶然之下来到岳西镇,惊觉世上竟还有如此愚昧荒唐之地,乡绅剥削,强抢民女,肆无忌惮。百姓无知,贫穷落后,还流传着阴婚新娘的陋习。

所见所闻,皆令温意初气愤不已。他去报官,状告乡绅鱼肉百姓,却不知官商勾结,官员得了贿.赂,将他打一顿赶出府衙。他又试图劝诫乡民勿配阴婚,有损阴德,乡亲们哪里理会。他们不懂大道理,只想娶上媳妇儿。

温意初渐渐明白,想要根治这些贪腐之风,靠他一介白丁之身远远不够,需得做官才能有发言权。想要教化这些乡民,光讲道理没用,要教他们读书思辨,改善他们的生活才是关键。

这儿连一个教书先生都没有。温意初遂在此留下,创办书院,免费教孩子们念书识字,隔几日再去城里卖字画换钱,同时准备参加科考。有些乡亲为了感谢,也不时赠他一些米面,日子清贫却也自在。

几户乡绅自然是想赶他走。乡民识了字,就会有自己的思想,哪肯再乖乖让他们摆布?

温意初是个唇红齿白的文弱书生,不仅经纶满腹,容貌也俊秀好看。镇上胡员外的儿子胡伟有龙阳之好,心里惦记着他,就准许他留下来,时不时借学习之名来书院骚扰。

温意初一心向学,对胡伟的龌龊心思浑然不觉。他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只想入仕为官、为民请命,帮助更多岳西镇这样的地方摆脱贫困与愚昧,让剥削百姓的地主遭到报应,让官商勾结的风气肃清,让阴婚新娘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按照晟朝的科举制,通过最终殿试后,考生们需回乡等待。若数月后有报喜官快马加鞭的喜报传来,就是中了,没人来就是落榜。

温意初考完回乡,已是十七岁。胡伟花言巧语讨好了温意初一年,对方却油盐不进,彻底没了耐心,竟是打算用强。温意初誓死不从,慌乱之下跑进山中,胡伟穷追不舍。及至天黑,温意初从山中出来,胡伟却被山里的老虎咬死了。

这下胡家震怒。他们得知胡伟是去找温意初后才出的事,又心知胡伟垂涎温意初已久,立刻就要温意初为儿子陪葬。当日一群人闯入书院,硬是将他换上新娘的衣服,封入胡伟的棺木中,将他生生活埋。

乡亲们也有想求情的,被胡家一句“谁敢多嘴,我就把他家的地收回来”给堵了回去。

于是所有温意初帮助过的人都保持沉默。

温意初最后的记忆,就是身边躺着被老虎撕咬得血肉模糊的胡伟尸体,乡绅们丑恶嘴脸,乡亲们默然垂眼,沉重的棺材板在他眼前缓缓合上。家丁们一铲一铲地往棺材上填土,他陷入无边黑暗与绝望。

他在棺中疯狂挣扎,指甲挠得棺材板上满是血痕,直至再也挠不动。

他不怨恨那些乡亲,他们有一家老小,没有办法不畏强权。他只是遗憾,他还没有当上官,没有改变他们无可奈何的命运。

两月后,喜报传来,温意初金榜题名,高中状元。

可那时的温意初,已化为地底下一具白骨。

镇里的乡绅心惊之余,遗憾地对报喜官道,温意初两月前进山,不慎被老虎咬死了。报喜官只得调转马头,惋惜离去,嘟囔道:“可惜了,今年的状元,官家亲口称赞他文章做得好,必是栋梁之才呢……”

马蹄声远去,温意初长眠地底。

他的抱负还未施展,就已死在棺椁里了。

_

血玉镯:温意初是不世之材,本可官至宰相,造福万民,名垂青史,竟被这群有眼无珠的配了阴婚!难怪这个世界要崩塌,这历史线都被斩断了!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毁了一颗举世无双的明珠!

容与:“你激动什么?”

血玉镯:我这是义愤填膺!

容与伸出血淋淋的手指:“所以现在是温意初已经被活埋到棺材里,这手指是挠棺材板挠的了?”

血玉镯:那肯定的!

容与靠着花轿:“那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剧情给全了吗?”

按照血玉镯给的be剧情,温意初在棺材里挣扎无果,就这么死了。

可他现在这具身体却是个活人。

他刚穿来的剧情就和原剧情不同了。原剧情是温意初死在棺材里,现在却是温意初在棺中窒息昏迷,棺材板突然自动打开,一群纸人把他扶上花轿,抬着走了。

抬到中途容与就穿过来,不知道这花轿要抬去哪里。

血玉镯:抬去和胡伟成亲?毕竟这不是冥婚么……

容与:“冥婚合葬的棺材就是洞房,温意初已经进了胡伟的坟,怎么会被纸人再挖出来?”

血玉镯:啊,我懂了我懂了!

血玉镯:你遇上抢亲的了!m.w.com,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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