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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5(1 / 1)

“队长,不好了,咱们山脚下那块地被刨了!”

一大早,大队长甄山峰刚捧起媳妇做好的大碴子粥,准备喝点热乎东西暖暖胃,外头就跑过来一个毛头小子,咋咋唬唬闹腾起来。

“啥!”

地是农民的根,庄稼是农民的命,地被刨了,那可不是小事。

甄山峰也顾不上喝粥了,放下碗,穿上外套就跟着报信的小子朝那块出事的地方跑去。

甄山峰的家在靠近生产队外侧的位置,等到他赶到山脚下的时候,不少社员已经听到消息赶过来了,有些住的近的社员手里还捧着碗,时不时喝上几口。

“怎么回事啊!”

甄山峰一来,围着的人赶紧给他让出一条小道,这个时候甄山峰才看清被刨的田地的惨状。

这一片地种的大多都是番薯,边上几垄靠近小河沟的地种了白菜,那些马上就可以采摘的白菜不用说了,被啃的七零八落,几乎没有一个完好的模样,深埋在地下的番薯也没能幸免于难,大半亩地被拱起,地上到处都是被拱上来的半大番薯,每一个上面都有被野兽咬过的痕迹。

除此之外,这一片田地还有许多凌乱的脚印,看上去不像是人的,更像是动物的。

“该死的野猪又下山了!”

一个经验老道的老人恶狠狠地说道。

这些粮食都是大家的财产,野猪这一晚上起码糟蹋了数百斤番薯,去掉上交给公家的那一份,每户人家今年分粮起码得少分一两斤呢。

饥荒还没过去多少年,在他们眼里,粮食比黄金还要金贵。

“野猪都多少年没有下山了。”

边上捧着碗喝大碴子粥的年轻人嘀咕了一句,他们这里背靠大山,平日里和那些野畜井水不犯河水,山上的动物很少会下山糟蹋粮食。

当年饥荒的时候,山上也找不到吃的,一些畜牲成群结队下山找过食物,其中就有野猪群。

那个时候人都饿疯了,把地里那点粮食看的比性命还重要,山上的畜生想要糟蹋,自然是要用命捍卫的。

那一次附近的驻军都出动了,一共打死了十二头成年野猪,六七头小野猪,猎物当然也归军队所有了,不过因为当时地里为数不多的粮食被糟蹋了一些,军队给留了两头小野猪,当作补偿。

但凡经历过那一场饥荒的人,至今都对野猪的香味恋恋不忘。

也正是有了那一次经历,到后来山穷水尽的时候,甄山坤才会提出带着壮劳力进入深山,看看能不能抓几头畜牲回来。

不过他们的武器没有军队齐全,体力和行动力也比不上训练有素的军人,以至于最后虽然抓到了一个熊瞎子和一些小猎物,却也导致了甄山坤的死亡和一部分男人受伤。

那一次的经历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这座山既是宝藏,也是一个极为危险的存在。

“上一次军队没有把那群畜牲抓干净?”

他们还以为部队抓到那么多的野猪,是把一整个野猪群都给端了呢。

“大队长,这次咱们应该怎么办啊?”

遇到这种情况,大伙儿都将希望寄托在了甄山峰的身上。

乡下人都知道野猪这种畜牲有多难缠,这些畜生常年在身上滚泥浆,时不时在岩石上磨蹭自己的皮肤,一般的刀具根本砍不开它那一身厚厚的“盔甲”,而且野猪的脑子是一根筋,不管它们是因为什么原因下山偷啃农作物,只要它们尝到了甘甜脆爽的红薯和白菜,就绝对不会放过剩下那些还没被糟蹋的粮食。

野猪也知道什么东西好吃,他们辛苦耕种的庄稼,可比山上的野草美味多了。

恐怕这次野猪下山,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先把这片地的番薯都挖出来吧。”

甄山峰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显然这件事让他觉得十分棘手。

“这些番薯的个头都还不大呢,现在挖出来,糟蹋了……”

一些老人面露不舍,再过大半个月,番薯的个头能大一圈,而且这个时候的番薯都还比较生涩,口感不够脆爽,到时候用来做薯粉,出粉率也不会很高。

“那也比被野猪糟蹋来的好。”

甄山峰叹了口气说道。

这一片地有些偏,最近的一户人家距离这里也有三四十米远,目前还不知道野猪群到底有多大,可从脚印和一晚上被糟蹋的粮食来看,这个野猪群规模绝对小不到哪里去。

要是让人半夜守着,恐怕会有危险,指派谁都会惹来怨言。

大伙儿一听甄山峰的话,也知道了他的为难。

“这些畜牲真是糟贱东西。”

看着满地被掘起来的番薯,很多都只是被咬了一口,估计到了后来,野猪已经不再纯粹是满足肚子了,这些被浪费的番薯,起码也得有近百斤了。

他们更心疼粮食,也不在意这些番薯被野猪啃过,决定等会儿就将这些被糟蹋了一半的番薯全都捡起来,削掉有牙印的那些位置,剩下全生产队分了,反正吃不死人。

“这段时间大家都管好自家的孩子,别让他们到处乱跑了,尤其是野果林那一块,这段时间不要再去了。”

甄山峰叮嘱了几句,然后匆匆忙忙朝大队部赶去。

队上有一辆自行车,是公家的财产,平时都停放在大队部的办公室里,甄山峰得去公社一趟,报告野猪下山这件事情。

那么庞大的野猪群,他们肯定是对付不了的,这个时候,只能请民兵队或是附近的驻军出手了。

而且山上的畜牲也算是公家的财产,到时候野猪下山了,他们能不能为了保卫粮食杀野猪,这也是个麻烦事,他得管公社问一下处理章程,可不能在这件事上犯错误了。

******

重生后,林蕊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自己五岁的身体,她其实已经不太记得清五岁的自己是什么模样的了,尽可能的少说话,多做事,倒也没有惹来家人的怀疑。

就连和她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姐姐,也只是觉得妹妹这段时间沉默了许多,压根想不到,现在在妹妹身体里的,是一个来自十多年以后的灵魂。

林蕊的大姐名叫林花,今年已经十一岁了,在公社小学念五年级,林家父母和乡下大多数人家一样,更重视儿子,可他们并不算十分偏心眼的父母,女儿到了读书的年龄,他们也舍得花钱送女儿去念书。

不过在林家,女孩子们依旧要承担家里很多家务事,林蕊的大姐林花就是一个勤快姑娘,每次从学校回来,会帮着林母洗衣做饭。

林蕊的二姐名叫林朵,比林蕊大两岁,还不到念书的年纪,其实林家的家务事也不算太多,林母和林大姐都是能干又勤快的性子,落到两个小妹妹身上的活,就剩下一些散碎的活计,两人每天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把那些活干完了。

林朵的个性比较淘气,一做完活儿就去外头撒欢,之前野果林里的枣树折断,被带到大队部的孩子中就有她。

甄宝力举手的时候,林朵也十分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手高高举起,为此回家后,还挨了老娘一顿打。

不过林朵这人心大,被打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晚上还在被窝里笃定发誓不再和娘说话,第二天一觉醒来,就又嘻嘻哈哈地凑到老娘屁股后头,问她今天吃啥了。

看到自家小妹这些天闷闷不乐的,也不爱和她们说话,林朵就想着把妹妹带出去玩,改改她的脾气。

林蕊其实不想去的,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和这些孩子玩不到一起,可是林朵硬拉着她,对方的力气比她大,她根本就挣脱不掉,只能认命跟上了。

等她们姐妹过来的时候,不少孩子已经早他们一步到达赵家了。

其中就有甄宝力和甄宝宝。

林蕊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两张熟悉的面孔,她的心一痛,立马将目光收了回来。

“今天咱们去哪儿玩啊?娘说了,让我们最近不要去山脚那片地方,哎,本来今天我还想去掏点鸟蛋烤着吃呢。”

赵成虎站在人群中间,看上去蔫蔫的。

这个时候乡下的孩子大多是放养的,哪个皮猴子不会爬树下河?

虽说现在山上河里的东西都是公家所有,可孩子们在一块打几只鸟,摸几条鱼烤着吃,大人还能上纲上线和孩子计较不成。

即便是公社最严谨的干部也做不到,因为他们家也有小孩,在家家户户条件都很艰难的情况下,孩子们也只能用这种手段解解馋了。

只要数量不是很大,大人们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不咱们去摸田螺吧,再过一段时间,它们都钻塘泥里了,想摸都摸不到。”

有一个孩子提议,既然大人都不让他们去山脚那一片,那么他们就去河塘呗,摸点田螺,运气好还能抓几条鱼烤着吃。

这个提议得到了男孩子们的一致认可。

至于女孩子都不太向往这种娱乐活动,因为现在天气已经转凉了,大家身上都穿着长袖长裤,如果要下水,就必须把裤子脱掉,到时候还有可能着凉。

而且虽然河滩有一片浅水区,稍微深一点的地方也只没过膝盖,可踩着脏兮兮的塘泥总归叫已经有爱美意识的小姑娘不太高兴。

“你们不下河,就去边上找点野果子呗,我记得那一片有扁担杆,也不知道有没有被摘光。”

赵成虎觉得自己作为这一片孩子的大哥,就要照顾女同志们的情绪,不能当那种偏心的领导。

他口中的扁担杆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野果,红彤彤的,红豆大小,吃起来其实没什么味道,不过它的样子好看,很多女孩子连根红头绳都没有,喜欢摘这种野果子当装饰品,插在自己的辫子上。

果然在赵成虎说完这句话后,一些女孩子的表情也都松动了。

大家不再有异议,一群孩子浩浩荡荡朝小河滩走去。

“妹,等会儿哥给你摸大田螺吃。”

甄宝力牵着妹妹的手,拍着胸脯表示。

其实现在不是吃螺蛳的最佳时间,螺蛳最美味的日子在清明前后,那个时候螺蛳还没有产籽,除此之外,就是中秋前后,那个时候的螺蛳最肥美。

不过乡下吃的东西小,即便螺蛳的口感不如这两个时期,也聊胜于无。

孩子们处理螺蛳的方式很简单,把田螺肉挑出来,去掉屁股,只留一个头,然后用细一点的棍子插起来,放在火堆上面烤,最后加一点辣椒末。

这种方式做出来的螺蛳肉还带着泥腥味,口味也不够丰富,可胜在螺肉烤炙后喷香有嚼劲,还有肉味,算是不可多得的零嘴了。

要是能在摸田螺的时候运气好摸到一两条小鱼或是泥鳅,那就更幸运了,再小的鱼或是泥鳅,一口下去嚼到的肉都比一堆螺蛳来得多。

林蕊被林朵牵着手,看着走在她们前面的甄家兄妹,心里五味杂陈。

甄宝力真的是一个好哥哥,不管这个妹妹多么没用,占用了家里多少资源,他都毫无怨言,相比较之下,她家哥哥弟弟对她们这些姐妹虽然也挺不错,可一旦涉及到财产问题,那点亲情恐怕都不够用了。

如果她是甄宝宝,她肯定很高兴自己有这样一个哥哥,可偏偏她是甄宝力的妻子,处于不同的立场,心态完全不同了。

其实即便她对上辈子的生活诸多埋怨,她也不得不承认,依旧有很多人羡慕她拥有甄宝力这样能挣钱的丈夫,羡慕她的婆婆一颗心全放在闺女身上,几乎不干涉他们小夫妻的生活。

林蕊自嘲地笑了笑,可能比起这些,她更愿意有一个大半重心放在她和孩子身上的丈夫吧。

“哇!大卡车!”

在他们朝河滩边走去的时候,村子里远远驶来一辆军绿色的卡车,后车斗里坐着十几个身着军装的青年,一个个扛着枪,看上去威风极了。

这个时代,不论男女老少都崇拜军人,要不是车子开的太快,几个孩子这会儿都能冲到卡车边上,像个蜥蜴似的吸在卡车四周。

“我知道,军人哥哥肯定是来打野猪的。”

赵成虎笃定地说到,他听见爹娘早上的谈话了,听说大队长昨天一大早就去公社报告野猪下山的消息了,希望民兵队或是附近的驻军能够帮忙消除隐患。

看来上面对这个消息很重视,这不,第二天就派驻军过来了。

他们都带着枪,估计是准备进山抓野猪了。

“咕咚——”

好几个孩子都咽了咽口水。

在场的除了宝宝以及和她年纪相近的孩子,稍微大一些的,例如赵成虎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对当年饥荒时的那一顿野猪肉留有深刻印象。

可能是那个时候实在是饿极了,没有任何烹制手段,甚至为了节约用水,连毛都没有脱干净的野猪肉,在他们心里,简直就是无上美味。

其实野猪肉未必有家猪肉来的香嫩,尤其是在烹制手段不够完美的时候,野猪肉的腥臭会格外明显。

可谁让这些孩子拢共就吃过一回,还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时间足以美化记忆,让那顿野猪肉成为他们至今念念不忘的珍馐。

部队来打野猪=部队会分猪=大队部会分猪肉=家家户户都有野猪肉吃

孩子们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一群孩子瞬间变得更有精神了,他们准备先吃点螺蛳肉垫垫肚子,等到了晚上,就能回家吃香喷喷的野猪肉了。

带着这样的冲劲,他们很快来到了河塘边。

男孩子和一部分女孩子挽起裤管,朝河滩走去,他们还是很听父母的教诲,不敢往更深的河滩里走去,只在水浅的区域活动。

甄宝力将妹妹托付给了其他没有下水的女孩子,自己撒欢似的冲到了河里,撅着屁股翻动石头,寻找石头下面的螺蛳。

“你要更牢我哦。”

赵小梅脑袋仰地高高的,很不情愿带着这个拖油瓶。

“算了算了,我牵着你的手吧,要不然等你更丢了,又要哭鼻子了。”

虽然嘴上很嫌弃,可赵小梅还是认命地牵起了宝宝的手,撅着嘴巴在河滩边寻找扁担杆。

“小梅姐姐,你真好。”

宝宝冲着小姑娘甜甜的笑了笑,这个一直嘴上嫌弃她针对她的小女孩其实还是很善良的嘛。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哭的。”

宝宝觉得,经过几天的熟悉,她对自己的泪腺已经有了一些自控能力了。

“哼。”

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赵小梅不自觉地笑了笑,但是一想到身边这个是离间他们兄妹感情的敌人,她又赶紧收起笑脸,冲着宝宝瞪了一眼。

“蕊蕊,咱们多找点扁担杆,给大姐也带一份,晚上要是能分到猪肉,咱们央着大姐做菜的时候偷偷给咱们拿两块试味道。”

林朵舔了舔嘴唇,她也有些馋肉了。

林朵不知道他们家这次能分到多少猪肉,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分到的猪肉娘肯定舍不得一次就吃完,而且即便家里做了肉,那也得先紧着爹和几个兄弟吃,她们姐妹能够分到的猪肉十分有限。

林朵其实挺知足的,好歹每年分肉的时候她们都能尝到肉味,她身边很多小姐妹,长那么大,一点肉腥味都没尝过。

不过她实在是太馋肉了,想央着疼她的大姐在做菜的时候,偷偷拿两块小的,让她和小妹尝一尝味道。

“肉?什么肉?”

林蕊一直在出神,刚刚部队的军卡开过去她都没有印象。

“野猪肉啊!你没看见那些扛枪的大兵嘛,肯定是大队长找来抓野猪的,不知道这次咱们队能分到几头野猪。”

林朵又咽了咽口水,然后同情地看向妹妹。

“可惜了,那一年你还很小呢,娘把野猪肉剁成肉糜,和一堆野菜树叶一块煮了汤,我喝了一大碗,娘也喂你喝了一小碗,你吃的可开心了。”

回想起那段经常挨饿的日子,林朵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可真是令人满足啊。

“野猪肉!”

林蕊的音量不由放大,引得周围好些人的瞩目。

“你是说部队来咱们这儿抓野猪了?”

林蕊急的额头直冒冷汗,她脑海里一段很久远的记忆被触发。

在她五岁这一年,确实发生过部队帮忙捉拿下山野猪群,并且留了一部分野猪肉给生产队的事情,只不过那一次分猪肉的同时,还发生了令人痛惜的惨事。

所有人都以为野猪半夜下山糟蹋粮食后又回到了山上,却不知道,当时有一头落单的野猪和野猪群走散,不知不觉来到了村庄的另一头,也就是河滩附近。

因为这一片有茂密的芦苇丛,再加上村里人的注意力都在山脚那一片,以至于野猪在山下待了两天都没有被人发现。

那一天部队去深山里按照足迹捉拿下山的野猪群,那一头落单的野猪在河滩边上被一群玩耍的孩子惊到。

野猪是杂食动物,也吃生肉,再加上落单的恐慌让它开始攻击这些对它有威胁力的孩子。

当时七八个孩子被野猪咬伤,一个孩子被咬到了大动脉,抢救无效死亡。

最后跑的快的孩子找来的大人,合力打死了那头野猪,可死掉的孩子再也救不回来了。

同在一个村子住,家家户户多少都沾着亲,死了一个孩子,伤了一群孩子,大人们难过都来不及,即便分到了部队给的猪肉,也高兴不起来了。

那个时候林蕊的年纪还小,很多事情她都只有一个浅薄的印象,要不是现在二姐提到野猪肉,她压根想不起来,今天在这片河滩上,会发生那样的惨案。

但她可以肯定,上辈子她和二姐都不曾来过这个河滩,算起来,是自己牵连了二姐,要不是为了给她解闷,或许今天二姐根本不会出门。

“快点走!快离开这里!”

重生前,林蕊刚成为母亲不久,她知道失去一个孩子对于母亲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她做不到明知道一件悲剧会发生,却什么都不做,不去制止。

林蕊撒开姐姐的手,冲着那群在草丛里寻找扁担杆的孩子们吼道。

“野猪!我看到了野猪的脚印,大家快点往村子里跑,赶紧去找大人!”

她的脑袋里乱哄哄的,她根本就没有看到野猪的脚印,也没想好时候大人追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一听这里有野猪,一群孩子都慌了,胆小一些的女生甚至哭了起来。

“赵小梅,你快带着这些孩子回去!”

林蕊看到了赵小梅,她记得这个女孩从小就喜欢当大姐头,应该还是能担得起事的。

“姐,你去抱着甄家那个孩子,她跑不快。”

比起一些陌生的孩子,显然甄宝宝这个让她嫉恨的小姑子和她更熟悉些,林蕊知道那是个病秧子,恐怕现在野猪冲出来,她跑两步就被野猪追上了。

她那种迎风流泪的性子,一见到野猪的獠牙,就该被吓死了吧。

林蕊对自己的姐姐还是很了解的,经常帮家里干活,身板结实,抱着一个三岁却如同两岁孩子大小的小姑娘完全不是问题。

说完这些,她又跑向了河滩边上,准备把那些在浅水滩摸螺蛳的孩子给叫回来。

那边的水那么浅,野猪横冲直撞的时候,一样会有危险,而且一旦场面乱起来,就怕有些孩子往深水里跑,到时候还有被淹死的可能性。

“野猪!哪里有野猪!”

听到林蕊的话,不管有没有看到野猪,一群孩子也不敢在浅滩边待着了,纷纷拿着刚刚一段时间的战利品上岸。

“hang——”

不远处的草丛传来窸窸窣窣地声音,一只黑色的野猪蹿了出来,仰天嚎叫。

“真的是野猪!”

一群孩子瞬间慌乱起来,哭嚷着向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跑。

林朵反应不过来,怎么好端端的妹妹就说有野猪呢,怎么下一秒,野猪真的就出现了。

她脑子里只有妹妹刚刚说的那句话,冲向甄宝宝站着的方向,抱起一个孩子就跑,因为太过害怕了,跑的时候她还闭着眼睛。

“快点,快点往村里跑!”

赵小梅也不适应这个变故,高声催赶身边的孩子往村里跑。

宝宝被一群乱窜的孩子撞地东倒西歪,看着林朵抱起她身边的一个小女孩往村子里跑她也不曾在意,只是看向哥哥甄宝力所在的位置。

野猪正冲向那个方向。

宝宝懵了,这个亲哥虽然嘴巴有毒,那也是亲的,她想也不想冲着哥哥跑去。

人家躲着野猪,她冲向野猪。

“嘭——”

她一个俯冲,撞在了野猪身上,野猪大几十斤的重量,就这样飞到了半空中,然后重重摔落。

大伙儿看着野猪抽搐了几下,吐出一口猪血混着一颗獠牙。

宝宝受到了反作用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痛!

屁股痛,撞到野猪的胳膊也痛。

宝宝眼泪汪汪地揉着屁股,其实她真的是一个很柔弱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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