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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冲喜第12天(1 / 1)

先前说过,叶妄是被捧在掌心里长大的。不仅国公府纵着他,因为殷夫人的缘故,殷家人对他也十分宠爱。殷家根基在云容,但因着两家是姻亲,也时常会互相走动。

有一年叶妄去云容殷家做客时,便带回来了一只颈背偏白,头顶浅褐的猎隼。这只猎隼生得壮实威武,机敏且性情凶猛,原本是殷家隼苑的隼王。

北昭尚武,性情凶猛的猎隼在权贵世家中十分受欢迎,而猎隼盛产之地正是在渭州,殷家隼苑中的猎隼一大半都是自渭州而来。

而叶妄带回来这猎隼更特别一些,乃是叶妄的大表兄亲自在渭州与西煌交界的草原上猎回来的,这猎隼原本是一对兄弟,其中一只被叶妄表兄带回了云容驯养,而剩下一只,据说是送进了北疆都督府。

这些都是叶妄将猎隼带到他面前炫耀时所讲,叶云亭本来已经忘了这茬,但瞧见叶妄时却陡然回忆了起来。

如今各州关口驿站守卫重重,不易通过。但这猎隼,可不会有人来查。

他还记得叶妄曾跟他炫耀过,他讨要这只猎隼时他大表兄十分不舍,因为这只隼王不单单捕猎厉害,它还能独自往来渭州与云容,常常一去渭州便是一两月,就和它兄弟待在北疆都督府里蹭吃蹭喝,待够了时候,再自己回云容。

倒是后来叶妄将猎隼带回了上京,精心养在府中,再没让它独自出去过。

叶云亭盘算着让猎隼送信的可能性。

云容隶属冀州,冀州西边紧挨着渭州,两地相隔并不远,若以人力,走官道快马兼程半月可达。若是换成猎隼,至多七八日应该便可抵达。

只是却没法保证猎隼能将密信准确送到朱闻手中。

叶云亭心思转了几转,再看向叶妄时,神情便愈发柔和。他抬手拎起小桌上的茶壶,斟了两杯热茶,一杯放在叶妄面前,一杯自己捧着,不紧不慢地抿上一口。

叶妄瞅着眼前的茶水,不自在地动了动。

这还是兄弟两个第一次平心静气地坐在一起喝茶,以前每次都是他趾高气昂地找上门去闹事,叶云亭通常由着他闹完,之后再好声好气地送客。脾气跟泥人似的,仿佛无论他做什么都在对方心里掀不起丝毫波澜,最后结局都是他放一番狠话后怒气冲冲地离开。

少有如此兄友弟恭的时候。

叶二公子很有些不习惯,也有些……受宠若惊。

但他面上却半点也没有表现出来,端起茶水一口喝完,他扬了扬下巴,傲然道:“永安王可有欺负你?三朝回门时又为什么不回家?”

“王爷待我很好。”叶云亭放下茶杯,温声慢语道:“至于三朝回门,我与王爷均是男子,本就未循男女婚嫁之旧例,加上我偶感风寒,回去了怕是要惹父亲母亲担忧,便没有回去。”

他脸色比雪还白三分,这些时日喝药胃口也差,比在国公府时还瘦了些。说这番话倒是十分有说服力。

叶妄半点也没有怀疑。

“那你何时回来?”

叶云亭笑:“至少也要等病好之后。”

叶妄皱着眉,对这个答案勉强满意:“那你病好了便寻个时间回来,父亲与母亲都十分惦念你。”说完他又动了动,仿佛屁股底下扎了刺。

“好。”叶云亭应承下来,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又给他续了一杯茶,才入了正题:“对了,你那只猎隼可还养在府里?”

叶妄说“在的”,那猎隼可是他的心肝宝贝,专门从殷家借了两个精通养隼的下人过来照料着。

“怎么忽然问起它?”叶妄疑惑地瞅着叶云亭,见他垂着眼睛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忽然福至心灵,目露得意道:“你是不是瞧上我的隼了?”

他比叶云亭想得还要上道,叶云亭闻言自然顺势应了下来:“嗯,养病时看了些闲书,忽然便想试试驯隼。”

“借你养养倒也可以。”叶妄满脸得色,斜睨着他道:“不过你得拿东西来换。”

“什么?”

叶妄指指他腰间的一块玉佩:“这个,我要这块玉佩。”

叶云亭垂头瞧向腰间,那里只挂了一块并不值钱的葫芦玉佩。这玉佩是奶娘还在时给他和季廉买的生辰礼,不是什么好玉,雕工也就寻常。也就是图个葫芦的“福禄”之意。他与季廉一人一块。没什么特殊的,更不值几个银钱。

“你确定要这个?”叶云亭拧眉,一时猜不准这个弟弟的意图。

“不要你这块。”叶妄眼珠子转了转,道:“君子不夺人所好,你那个书童不是也有一块吗?你把他那块给我就成。”

叶云亭越发不明所以,但这玉佩是奶娘所赠,他的给了叶妄便罢了,季廉那块却是不行。

他摇了摇头,笑着将腰间的玉佩取下来:“两块玉佩是一模一样的,你既喜欢,把我的给你就是。”说完将解下来的玉佩递到了叶妄面前。

“……”叶妄瞪起了眼,毫无预兆地生起气来:“我就要他那块,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叶云亭问。

“反正就是不一样!”叶妄表情愈发恼怒,他怒气冲冲地瞪着叶云亭,却又说不出到底哪里不一样。最后只能伸手抓过玉佩胡乱塞进怀里:“罢了,我不与你计较。等会我将猎隼给你送来!”

说完一副你赶紧走我不想看见你的表情怒视着叶云亭。

叶云亭不解他怎么又生起气来,但叶妄性子一向阴晴不定,脾气说来就来,既然他已经答应了把隼送来,他不欲再引矛盾,便道了一声“多谢”:“那我便先回府了。”

叶妄就见他撩起马车帘子,一派从容地下了车,

等在外面的季廉过去扶住他的胳膊,主仆两人自偏门进了王府。

叶妄顿时更气了,一把摔了马车帘子,嚷嚷道:“回府回府!”

*

叶云亭被季廉搀扶着往正院走去,两个守卫见他病态不似作假,又从始至终安安分分,终于放下了心。

主仆两个一直到进了屋,叶云亭方才收起虚弱病态,交代季廉关好门,自己则快步进了里间。

屋里李凤岐正拿着一本医术钻研,就见他如一阵风刮到了面前,眸中闪着兴奋的光:“我有办法往北疆送信了。”

他在李凤岐的凝视下,将猎隼与北疆的渊源说了一遍:“就是无法保证能准确送到副都督手中。”

“能送到。”李凤岐眼睛微眯,手指在书页上敲了敲:“若是我猜得不错,另一只隼,便是朱闻所养。”

渭州盛产猎隼,而北疆都督府设在渭州,自然也养了不少猎隼。

他虽然没闲工夫,但朱闻却最喜欢驯养猎隼,还屡次三番在他面前炫耀过他那只十分勇猛的猎隼。

“那就好办了。”叶云亭笑起来,旋即又有些苦恼:“信可叫猎隼送,但以防万一,密信中不能写得太清楚。我倒是曾在书上看过一些加密之法。但副都督却未必能解……”

他皱眉深思,表情十分郑重。

李凤岐瞥了他一眼,又瞥一眼,见他都拿来纸笔准备尝试将密语写出来了,方才出声道:“我与朱闻,自有一套旁人看不懂的密语沟通。”

说罢接过他手中的笔,在书页的空白地方写起来:“军中多机密要务,信件往来有被拦截泄密之危,故每每领兵外出之前,都会约定一套密语以便传讯。”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书页空白处写了一首《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叶云亭不解其意:“这要如何解?”

“这是我来上京之前所约定的密钥。”李凤岐放下笔,屈指点点这首诗:“玄甲军将领手中,另还有四十项军务,每项可与此诗一字对应。”

叶云亭闻言,知情识趣道:“既如此,那密信便交于王爷了。”说完便一副避嫌的模样,退后一步,垂着眸不再多看。

然而李凤岐见状却挑了挑眉:“你不想知道?”

叶云亭不上当,低眉敛目:“即是军中机密,自然不能泄露给外人知晓。”

“你又不是外人。”李凤岐极轻极快地笑了一下,随后收敛起笑意,朝他招了招手:“过来,我说与你听。”

叶云亭诧异抬头,见他神情认真,抿了抿春,到底忍不住好奇凑上前去,坐在床边听他细说。

军中传讯历来用字验之法,他对此亦有些许了解。但这些都只是自书中看来,从未在实际中运用过。

“军务有四十项,一曰请弓,二曰请箭,三曰请刀……十八曰请固守……三十九曰都将病,四十曰战小胜。”李凤岐垂眸,每说一项,便在书页上添上一项,他字写得如同蝇头,极小,却仍不掩苍劲之势。

“这每一项,都按顺序与诗中一字相对。”李凤岐将诗中的“绕”与“为”圈了出来。

“你可看明白了?”他抬头看向叶云亭,一双凤眼深沉平静,即便卧床不起,仍然是那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永安王。

叶云亭循着他所写的四十项军务一一对应:十八曰请固守;三十二曰贼围解。

便是危机已解,按兵不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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