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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两世惨淡的男配16(1 / 1)

村长媳妇没想到,自家闺女会捡出一碗鸡肉给六子送去。

她也压根没发现。

“你们小姑呢?”洗了个手,村长媳妇转身回来给孩子们盛肉,却不见了闺女,就问院子里玩的小孙子们。

小孙子们都说不知道。村长媳妇也没多想,关了门,给孩子们盛肉吃。

此时,六子家。

看着手里端着一碗肉的宋秋雁,六子眉头微皱:“我不吃,你拿回去。”

他就知道,村长媳妇一定会私下里做好吃的,并不感到奇怪。但让他不解的是,宋秋雁为什么给他送过来?

“我爹叫我送来的,你吃吧。”宋秋雁笑着递碗,见他不收,就绕过他往屋里走:“快拿个碗来,我把肉倒腾一下,碗还得拿回去呢。”

六子见她这样,心想这人怎么跟莹莹一样,看不懂好赖脸呢?但他忍宋莹莹一个已经是极限了,叫第二个人在他家里走来走去,翻这个看那个,他绝不肯的。

“我不吃!”他跑到屋门口,伸手拦在门前,不让宋秋雁进门,“我知道,这不是村长伯伯的意思,我不会吃的,你拿回去吧!”

宋秋雁不禁呆了一下。

她没想到会被拒绝。她原本想着,六子弟弟没吃过好东西,她端来给他吃,他一定会很高兴。或许,他会羞涩一下,但是她又不会笑话他,所以他最终一定会接受的。

她没想到,他这么敏感,居然不吃。

看着一脸拒绝的六子,宋秋雁有些束手无策。她虽然年长一些,说到底也就十一岁罢了,还是个孩子。

想了想,她哄劝道:“你吃吧,真的是我爹叫我送来的。很好吃的哦,用干蘑菇炖的呢,喷香。”

六子不吃这一套。

放在从前,他或许会动摇一下。但当初宋莹莹哄他吃东西,都是一边说一边吃,还摆出各种享受的表情,叫人看了就馋。见他不吃,还会强行把东西塞他嘴里。

宋秋雁这样温柔的作风,怎么能叫他就范?

他毫不动容,严词拒绝:“我不吃!你拿回去!”

宋秋雁十分无奈。她都端出来了,怎么能端回去?岂不是要挨骂?然而一个人在外面偷偷吃,她又做不出来。

想了想,她道:“你就吃了吧,不然我要挨骂的。”

她放软了神情,恳请他帮帮忙。

原本这种情形,一般人都不好意思拒绝了。但六子是见识过“求求你啦”的大阵仗的人,宋秋雁这点软姿态,他不是很有感觉。

他依然一脸拒绝,无比坚定。

宋秋雁既无奈,又奇怪。鸡肉这么香,她自己闻着都馋,六子弟弟怎么不动心呢?

想了想,她道:“那你能不能叫我进去坐坐,我在你家吃完再回去?”

如果实在端不回去,她只好吃了。心里想着,鸡肉这么香,她坐在他面前吃,就不信他还倔?

这次六子没有拒绝。

“行吧。他眉头皱了皱,就让开路。

他鲜少获得别人真心实意的示好,因此每获得一份,都很珍惜。宋秋雁给他送鸡肉来,是一片好心,他不吃是不吃的,却心领这份情谊。

“那你快点吃,吃完回去。”他道。

宋秋雁微笑点头,抬脚就要进去。却在这时,余光看到一道身影,再看旁边的六子,则是眼睛一亮,擦过她就要往外走。

她心中一动,拉住了他。

“你干嘛?”六子不悦地扭头问道。

宋秋雁笑着把碗塞他手里:“你想不想请你的朋友吃好吃的?”

六子一愣。

宋秋雁继续说道:“宋莹莹对你不错吧?你请她吃过好吃的没有?”

六子一下子就心动了!

他不由得低下头,看向宋秋雁塞过来的碗。

村长媳妇的厨艺还是不错的,何况就算厨艺差,但肉总不会难吃。他在宋莹莹家吃了那么多顿饭,也只给宋莹莹掏过鸟蛋,抓过鱼吃,还没请她吃过肉。

“还不拿着?”宋秋雁笑着,将碗往他怀里推了推。

六子神情挣扎。

他想请宋莹莹吃好吃的,但不想拿村长家的东西。

“如果我爹在家,肯定有你一碗。”宋秋雁又添了把火。

话刚落下,六子就把碗接了过去。

她说得对,该有他一碗。而且,他前两年少吃他们家多少粮食?吃了这碗肉,就抵了。

“谢谢你。”他接过来,低声说道。

宋秋雁微微一笑:“快去把碗腾出来。”

本来还以为要费很大力气,才能哄这个倔强的弟弟把肉吃了,没想到看到了宋莹莹。

只要宋莹莹来了,一定会劝六子吃完的。

她并不担心肉都被宋莹莹吃掉。她很清楚,宋莹莹跟她一样,都很怜悯六子。就算来了,也不会多吃,大半还是要进六子的肚子。

这就够了。她自己坐在这里,也不见得能叫六子吃两块,而且还不知道要费多大力气。

拿回碗,宋秋雁就准备走了。倒叫六子有些不好意思,送她到院子门口,才跑去喊宋莹莹。

“干嘛?”宋莹莹看着跑到自己跟前,两眼灼灼发光的六子,好奇地问他。

六子拉住她的胳膊就往自己家跑:“给你看好东西!”

不多会儿,宋莹莹进了他家,在屋里看到了摆在桌子上的一碗鸡肉。

“还真是好东西啊!”宋莹莹眼睛一亮,吸溜儿了一下。

她自从穿越过来,还没吃过肉呢。这时候就这样,除了逢年过节的时候能吃点肉,平时是肉腥味儿都闻不见的,她问六子:“哪里来的?”

六子早已经摆好了两双筷子,此刻拿了一双塞给她:“村长家送来的。”

拿住筷子的宋莹莹挑起眉头:“对你这么好?”

村长媳妇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才想着,忽然回忆起来,刚刚似乎看到了宋秋雁的身影?

“是宋秋雁给你送来的?”她问道。

“嗯。”六子点点头,然后催她,“快吃快吃,一会儿就凉了。”

宋莹莹笑了一下,宋秋雁果然人不错啊,背着她娘给六子送吃的,不愧是书里面那个温柔善良的女主。

她坐下来,握着筷子在碗里挑了挑,夹出一块没骨头的鸡胸肉,塞六子嘴里:“你只请我吃?不请石头吃吗?”

石头对他可也不错。

被塞了一嘴肉的六子,本来想说什么的,听到石头两个字,垂下眼睛,没吭声。

嚼碎咽下,他回味着口中的肉香,才道:“就一碗,都不够咱俩吃的,下次喊他。”

他才不叫石头呢。

石头一来,准会又说又笑,逗莹莹开心。

最让人烦的是,石头不姓宋,他家姓刘,是宋家村少有的外姓人。这就导致了一种状况——等他长大了,可以娶宋莹莹!

自从那次打架事件后,不仅六子跟石头他们玩起来了,宋莹莹也跟他们熟悉起来了。并且,大家都很喜欢她。一来,她性格温柔,从来不骂人,胆子也大,跟他们玩得来;二来,她很聪明,不管是玩什么,都玩得很好,还给他们出主意。

因此,大家都很喜欢她,见她每天穿得干干净净,怕被她嫌弃,就有学有样——石头娘应该感谢的根本不是他,而是宋莹莹,大家都是因为宋莹莹才变得爱干净的。

而石头因为上回宋莹莹夸他仗义,说他长大后会是大英雄,每次宋莹莹在,就各种耍宝,显示自己很厉害。宋莹莹又总是很捧场,每次都拿话夸他,石头就更喜欢她了,私下里说,他长大了就娶宋莹莹。

娶宋莹莹!那他们就是两口子了!两口子是要一张床上睡觉的!

六子非常生气!他都才只拉过莹莹的手呢!

叫别人跟宋莹莹更亲密,他忍不了!

因此,虽然石头对他也很好,他却不想叫他来。大不了,过几天抓了好东西,再补给他好了。

宋莹莹不知他心里想的什么。故意拿话逗他,引他分神,然后夹了肉,一块块喂给他。

等六子终于回过神时,碗里已经不剩什么肉了。

“你怎么都给我吃了?!”他摔了筷子,气呼呼地看着宋莹莹。

宋莹莹笑嘻嘻地指着自己桌前:“小六子,你眼神不大好,谁说都给你吃了,你看这是什么?”

那是一堆骨头。

“你糊弄我!”六子站起来,指着那一小堆骨头道,“这不是吐出来的骨头!是你用手剔的!”

嘴巴吐出来的骨头,带着牙印,不像手剔的那么干净。

她把肉都喂给他了!一边逗他说话,一边剔肉给他吃!反应过来的六子,懊恼极了。

“呀,小六子变聪明啦!”宋莹莹放下筷子,笑嘻嘻地拍巴掌,“是最近吃得饱了吗?比从前聪明多了呢!真棒!”

她夸起人时,脸上总是带着笑,显得真情实意的。六子被她这么一夸,怒气就散了,全都变成了无奈。他跺了跺脚,因着这无奈,又气了起来:“你就知道糊弄我!我跟你说着肉呢!你别打岔!我特意叫你来吃肉,你怎么一块都不吃,全给我吃了?”

她嘴上一点油星儿都没有!

“这不还有一块吗?”宋莹莹见他生气,笑盈盈地对他招手,叫他坐下,自己又拿起筷子,在碗里扒了扒,挑出花生米那么大的一块肉,塞进嘴里。

含着香喷喷的肉,几乎是一瞬间,宋莹莹的眼睛就眯了起来。肉啊,真好吃!

六子见她这样,心里又酸又涨。

宋秋雁给他送肉来,他也只是有淡淡的感激。但宋莹莹费尽心思把肉都给他吃,他却心里发烫,感动得喉咙都哽了。

天底下再不会有人比宋莹莹待他更好了。

时光如梭。

一转眼,四年过去。

宋莹莹成了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六子也十二岁了,是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少年。

这四年中,六子每天都去村长家吃饭。他谨记着不吃亏的原则,每顿饭都吃很饱,不论村长媳妇做什么饭,他从来不挑,全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

四年过去,他长高了,人也结实了,看起来再也不像是没人管的小可怜。

身上穿的衣裳,都是石头娘给他改的石头穿小的旧衣服。只不过,石头是个皮孩子,被他穿小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补了不少补丁。六子不嫌弃,接过来就穿。倒是宋莹莹看不过去,拿过来给他改了改——设计好了,乞丐装都能穿出时尚感。

因此,虽然六子天天穿着打着大片补丁的衣裳,倒不显得可怜。反而叫村里人都觉得,生得俊就是好啊!穿什么都好看!

村长倒是想给他做件新衣裳,做多了他心疼,每年做一身还是可以的。但他媳妇不同意,又哭又闹,逞尽了威风。

村长本来就心疼钱,加上六子这几年又很能吃,他自问是没亏待六子,当初宋老怀可只说了“给他一口饭吃,别饿死他就行”,对比之下,他做得很厚道了。因此,媳妇闹了几回,他就半推半就地默认了。

石头娘看不过眼,三五不时跟人说,六子多可人疼,她一文钱好处没拿,都愿意把他当半个儿,但凡她家石头有的,她都给六子,暗讽村长媳妇不厚道。

传到村长媳妇耳朵里,却只换来一声嗤笑,她根本不往心里去,有人帮她养六子,不用她出一针一线,她高兴着呢。

这一天。

宋莹莹家的院子里来了客人。

“莹莹,收拾好没有呀,要出门啦!”温温柔柔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来,是宋秋雁。

两人前天约好了,今天一起进城。她要买些棉线和布,给家人做鞋袜。宋莹莹家的盐快吃完了,也要去买。因此,就约好一起去。

“来了来了!”宋莹莹从屋里跑出来,一把挽住宋秋雁的胳膊,“我们走吧!”

两人手挽着手就往外走。

说起来,两人成为朋友,还是一个巧合。

本来宋秋雁是宋家村最漂亮的姑娘,宋莹莹是宋家村最会打扮的姑娘,属于王不见王。路上见了,也只是点下头,嘴都不张的。

然而有一回,宋莹莹从地里回来,碰到宋秋雁走在前面,臀下染了些红通通的东西。她心里想,宋秋雁是个讲究的姑娘,不至于在地头上随便坐,坐到什么红色的花花草草上了。那么这个东西,就很有可能是万恶的大姨妈了。

到家还有一段距离,给人看见了不好。大家都是女孩子,于是宋莹莹就走上前去,提醒了她。并且帮着她遮掩,一直送到她家门口。

自那之后,宋秋雁再见了她,都会跟她打招呼,时不时还找她玩。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了,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两人才出了院子,被隔壁的六子看见了,立刻站起来:“你们干什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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