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了,故事也听了,李守义便起身回房,众侍卫也是各归其位。篝火边剩下的,李洽、李越、薛讷、钟绍京四人。至于张太医,他就喜欢躺在屋顶看星星,好生无趣。 没了圣人在侧,四人也是一阵轻松,一人一坛,拼起酒来。至夜半,四人已经喝的酩酊大醉,横七竖八的靠在篝火堆边,毫无形象的睡了起来。 而他们睡后,值夜的卫士们也偷起了懒,也纷纷回房了。天气这么热,谁愿意苦苦的熬着,大家大户的护院,都喜欢这么偷懒。 坐堂的掌柜也对伙计们摆了摆手,让他们都去休息,他也拄着头,有一搭无一搭的瞌睡着。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人都睡着了,便有二十多个,手持利刃,身着夜行者之服的人,以灵巧的身资,翻进了院子。 正在他们要大行其事之时,一支箭矢破空而来,正中当先者的面门,抬头一看,发箭者正是在李守义房顶夜观星象的张弛。 不仅如此,酩酊大醉的李越、薛讷等人也如诈尸般站了起身来,那些偷懒的侍卫,也都换上了半身铠,持刀涌了出来,将院中的黑衣人包围起来。 肩扛横刀的李洽不屑的撇了撇罪,冷声道:“藏头露尾,一路从汝州跟到汴州,真以为自己是透明的,别人察觉不到?”
李洽、李越在北军中,干的就是哨骑的活计,侦查、暗杀,那是他俩的看家本事。草原上的突厥骑兵,来无影去无踪,尚且逃不过他们的眼睛,更别说区区小贼了。 至于薛讷,在他爹麾下效力之时,一直都是前部先锋,干的是排头兵的买卖,“嗅觉”要是不够灵敏,他早就见阎王去了。 既然被识破了,梅五也没必要再瞒下去,撤下面罩,抬刀指了指钟绍京,又指了指二楼栏杆处瞧热闹的李守义,他的目标就是要杀这二人。 话也不必多说,无非鱼死网破而已。随即,便带着手下,与李洽、薛讷等战作一团。刀枪之间,也确是展现了他们骁勇的一面。 可太不巧了,他们的命不好,碰到的这些侍卫,都出自原北军-右军前锋军左营,二十几万人绞杀战中,活下来的精锐。 而手持湛卢剑的薛讷,更是一件毫无温度的人形兵器,直接跳入敌人当中,东砍西杀,在血雾中游荡,成了梅五等人的恶梦。 稍时,黑衣刺客尽皆被斩杀殆尽,匪首-梅五亦便被薛讷挑断了脚筋,脖颈抵剑,按在了地上。 李越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面前显得更狰狞了,拄剑蹲下,露出小白牙,试问道:“谁让你来的,说,说了就给你痛快的,否则老子杀你全族!”
全族?呵呵,哈哈,梅五面目狰狞的笑道:“我家三十七口,包括姐夫高义、姐姐与尚不会说话外甥,都死在钟绍京那狗贼手上,你上哪儿诛全族去?”
别看梅五只是一介粗坯,但却生得一副硬骨头。他一口咬定是为了报仇,也在情理之中,似乎也看不出什么破绽来。 而且,李洽检查过黑衣人的兵器,清一色制式横刀,招式也是大开大合的军阵之术,说他们是汝州折冲都尉府逃兵,也是贴切。 可李越偏偏不信这个邪,这个傻子也许不知道行刺的是谁,但他的幕后指使者,一定知道。所以,他就擅专一把,让陛下看看拾掇羊的手段,有没有退步。 将横刀扔给侍卫,对二楼的李守义拱手致敬,从袖子中抽出匕首,便命侍卫将梅五绑在套马杆上。 当然,为了不让“噪音”冲撞到新后,吓到那些侍女,他还体贴的在梅五的嘴里塞了一块布。 从屋顶跳下来的张弛,站在李守义身侧,打趣道:“圣人,臣还不知道李越有这等手艺呢!”
嘴角微微上扬,李守义沉声道:“师兄,你别看他是宗室子弟,小时候也是饥一顿、饱一顿过来的。”
李道宗获罪,全家流放象州,在流囚堆里长大的李越,首先要学会的,就是怎么生存,譬如宰羊果腹。全家等长孙无忌等人倒台后,才得以恢复宗谍。 也就是因为少年时的那段遭遇,才让他变的行事异常谨慎。孝仁皇帝也是看上这一点,才把守卫李守义的重任交给他。 李越可是说他第一个朋友,君臣二人名为叔侄,实则兄弟。李守义对他的期许甚大,希望他能成为李道宗那样的宗室大将,好承继“江夏王”这一光荣王爵。 哦,意味深长的瞧了李越一眼,张弛摇了摇头:“臣是没看出来,他有超越其祖的天分。”
李道宗是什么人,随高祖太宗起兵,扫荡中原,屡立战功,武德之后,卫守边陲,北征东突厥,西剿吐谷浑,东击高句丽,北破薛延陀,乃宗室第一名将。 甚至连高祖曾这样夸奖他:如今道宗镇守边陲,以寡制众。从前魏朝任城王曹彰有退敌之功,道宗勇敢,与之相似。张弛与李越相熟,他实在没看出来,其能成为那种柱国大帅。 而李守义却微微一笑:“他的天分却实不如其祖,可他碰到了朕,朕可以把他造就的跟其祖一样。”
是的,在李守义眼中,勇武也好,韬略也罢,这些能力是可以后天培养的。但忠心却不是,对于忠心耿耿的臣工,血脉相连的宗室,他还是看重的。 “也是,他遇到了陛下,就算是块朽木,经过陛下的手精心雕琢,也会成为宝玉的!”
“师兄,你从前可从来不会说恭维的话的!”
“臣也是入乡随俗,况且也是实话,说说也无妨的。”
师兄弟二人有说有笑之际,李越的活计干完了,上来的时候,一身是血。李守义从身侧的方盘中给他拿了条毛巾,让他擦擦,太不成体统了。 额,瓮声瓮气的谢过圣恩,擦了把脸,李越拱手沉声道:“陛下,他们背后果然有人,是个名曰二爷的贼人,据说是朝中有人撑腰。”
是吗?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那这个二爷,与他这些日子惦记的那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