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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射马(上)(1 / 1)

太阳已经西斜,走出城门不远,我让曹麟在一处僻静些的地方停下。

阿白身上的布被揭下来,它终于得以透气,站在地上扑腾了一下翅膀。我看着它,愈发舍不得,一边『摸』着它的羽『毛』一边给它喂小鱼。

“你别喂了,它吃多少也不认账。”曹麟道。

“吃多是福。”我说着,又给它喂了两条,转过来,看向曹麟。

“回蜀中的路你还认得么?”我问。

曹麟道:“当然认得。”

我往腰上的小囊里掏了掏,把剩下的钱都给他。

曹麟忙道:“不用,霓生,我有盘缠。”

我瞅着他:“是么?你的钱囊给我看看。”

曹麟支支吾吾:“真不用了……”

我不由分说地把他的钱囊夺过来,打开,果然寥寥无几。

他从蜀中出来,原本只不过是去淮南,可因为我的事,他又到了雒阳。我了解曹麟,他本是个花钱不算数的人,且此番又是偷跑出来,钱财未必足够,加上奔波许久,他身上的盘缠必然早已捉襟见肘。先前我到他住处的时候,就猜到是这样。那房子是最小最破的,屋里的食物也不见许多,只有案上放着两个糙米饼。但就算这样,阿白也仍有小鱼吃。

我叹口气,道:“这马车也给你,路上你要是又缺了盘缠,还能卖了。”

曹麟犹豫道:“可……霓生,这是你赎身的钱。”

这般时候他还牵挂着我,我心中不禁又暖了几分。

“钱花了还会回来。”我眨眨眼,“莫忘了,我如今可是横行雒阳的豪奴。”

曹麟也笑笑。

我说:“还有我方才托付你事,莫忘了替我打听。”

曹麟:“放心,不会忘。”

我说:“你手脚利落些,莫再像今日这般惹了『乱』子。”

“今日是今日,我也是着急才如此。”曹麟嗫嚅着,却道,“倒是你,那作谶之事过了这么许多年,朝廷仍这般忌惮先生,你在雒阳岂不危险?”

我说:“忌不忌惮,看人。今日之事,不过是还有人惦记罢了。”

曹麟紧问:“哦?何人?”

“不过是无关紧要之人。”我说,“你方才也看到了,他们本事并无多少。且他们又不知我是谁,险从何来?”

曹麟想了想,似乎觉得有理。

“霓生,”他满脸歉意,“我本想来救你,未料倒给你惹了『乱』子。”

我笑笑:“这与我们从前做的事比起来,算得什么『乱』子?倒是你,此番偷跑出来,回去恐怕少不得挨曹叔的打。”

曹麟听得这话,笑了笑,不以为然:“我反正挨打多了,不少这一次。”

“霓生,将来你拿回田产之后,如何过?”过了会,曹麟又问。

我想了想,觉得虽有些遥远,但是这话题教人愉快多了。

“从前如何过便如何过。”我轻松道,“如祖父一般,每日巡巡田,看看书,若有了兴致,便出门走一趟。”

“可先生说过,天下三世而『乱』。”曹麟道,“我在雒阳打听过,皇帝身体日渐不行,只怕『乱』事不远。”

这的确是个问题。

在淮南时,我曾问过祖父那谶言的由来。他说自古以来以分封定国者,『乱』象无不出三世。前有周王管叔蔡叔之『乱』,后有前汉诸吕之『乱』,皆是如此。

我想了想,觉得似有几分道理,又问,若果真『乱』了,我们如何是好?

祖父笑笑,说他已经活得差不多,应该见不到了。

“若有『乱』象,必首出雒阳。”他说,“你见势不好,便回蜀中去,待得安定了再回淮南。”

这些话,如今想起,倍觉清晰。

可惜祖父未算到我就在雒阳。万一生『乱』,我便要立即去蜀中么?

此事我想过许多次。就算天下大『乱』,也终有会结束的一天。无论我到何处避『乱』,将来也还会回到淮南。只要田土在手上,屋舍可以重建,田地可以重垦。而无论『乱』与不『乱』,最紧要的,乃是钱财。所以,在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之前,我努力多挣些钱物傍身,也是有利无弊。

“就算皇帝明日便气绝,这天下也不会即刻『乱』套。”我对曹麟说。

曹麟问:“何解?”

“你看雒阳那么多的权臣外戚诸侯,就算要『乱』,也须得明争暗斗上一阵子。”

“你算的?”

“我猜的。”

曹麟:“……”

我说:“你放心好了,若见势不好,我自会脱身。祖父说过,如天下大『乱』,就让我去蜀中。”

曹麟眼睛一亮:“果真?”

我说:“果真。”

他终于放下心来,『露』出笑容。

天『色』渐渐暗下,再是不舍,也到了分别之时。

我把阿白抱回车上,将车帏封好。然后目送着曹麟坐到车前,扬鞭催马,驾车而去。

我站在原地,朝他的背影招着手,一直到看不见。

相别七年,重逢却只有一日。

——“蜀中远离中原,乃安宁之地,故而可去。”祖父当年曾补充道,“只是你去了之后,不到万不得已,不可去找曹贤,你须得谨记。”

“你可定要来啊!”方才,曹麟回头,朝我大喊道,

我望着远处的夕阳,心中长叹。

*****

之后,一连几日,“璇玑先生”几个字一直被人提起。但因为只留下了一首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诗,渐渐地,自然淡去,只有一些沉『迷』于咬文嚼字探索隐喻无法自拔的好事之人仍在坚持。

至于公子,曹麟写的诗实在是惨不忍睹,公子与我讨论过几次之后,也开始嫌弃起来,说如璇玑先生那般可指点高祖的高人,作诗必不会这般生硬,大约是伪作。

我不置可否。

其实,我希望人们信以为真。特别是秦王,他最好坚定地以为璇玑先生另有其人,之前是他寻错了去处,从此不再来烦我。

不过从这以后,我都不再听到秦王的消息。

倒不是他销声匿迹,而是公子入仕之期已至,我须得忙碌起来。

每天天还未亮,我便要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起身,毫无怜悯地将一脸起床气的公子拖起来,伺候他洗漱更衣。这比从前伺候他上学更麻烦,因为官署有官署的规矩,我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敷衍了事,让他仗着美貌,随便穿点什么也能独领风『骚』。

如今,我须得老老实实地为他修理鬓角,将他每一根头发梳好,束得整齐光亮,再给他戴上议郎的冠。一次下来,须得近一个时辰。

不过若非如此,我几乎忘了我有多久没有这样仔细地看过他。

公子的头发黑得似墨一般,比女子的粗些,却颇为顺滑。我为他梳理的时候,有时会忽然想到诗书上那些形容美人的词句。

再想想外头那些为他痴恋的闺秀们,我心里摇头,祸水。

公子第一次穿上朝服的时候,所有人都眼前一亮。他的身形挺拔,宽大的朝服在他身上并不显累赘,反而有一股肃穆之气,更衬俊美。

“我儿是个大人了。”大长公主感慨道,欣喜地用锦帕拭眼角。

送他去官署的路上,我见到了沈冲。

二人车驾相遇,他端坐在车里,穿着太子冼马的官服,儒雅俊秀。我已经许久未见他这身打扮,只觉看也看不够。

与公子寒暄过后,他看看我,莞尔:“你也来送元初入朝么?”

配上沉厚的嗓音,简直是绝响。

我道:“正是。”

“日后便不可再像国子学那般轻松,须得辛苦你日日早起了。”沈冲道。

我微笑:“自当如此。”

可惜沈冲要去的东宫与公子要去的官署不在一个方向,二人说了一会话,便分道扬镳。

到了官署前,公子下了车,整了整衣冠,对我道:“霓生,你回去吧。”说罢,他整了整衣袂,向晨曦中的高门重檐中走去。

*****

公子早出晚归,我便也得了许多空闲。

桓府的仆婢们消息灵通,知道公子不在家,来找我算卦的人也比从前多了许多。当然,府中规矩多,他们一般在午后主人们都在歇息的时候来找我,算卦之余,聚在一起交换八卦。

近来贵人们皆是些琐碎的消息,倒是听说皇帝又染了风寒,在宫中卧病了两日,政务也大多丢给了大臣。

贵胄们对此议论纷纷,关心的自然不是皇帝身体,而是之后的事。传闻,太子听说雒阳城外二十里的高贤寺近日来了西域高僧,携有一顶佛骨金浮屠,内藏舍利,可镇恶宁心,甚是灵验。太子于是即刻出宫,亲自往高贤寺去将那金浮屠请来,献给皇帝。不料皇帝最厌恶在宫中行僧道之事,太子将金浮屠献上时,只冷笑道,朕夜不能寐,连西域高僧都知晓了?太子闻言,面上半红半白下不来台。幸好荀尚当时在场,以太子孝心一片云云劝解,皇帝的神『色』才和缓下来。

“哦?”一人道,“太子莫非连圣上的忌讳也不知?”

说事那人不以为然:“太子一向我行我素,何时有过忌讳?”

有人叹道:“这位太子,传言每每皆无好事,将来天下便要传在他手上?”

旁人嗤道:“这有甚可『操』心,我等不过仆婢,天下谁来坐不是一样?”

众人皆笑。

公子虽入朝,却仍不乏游乐之事。数日后,我再度跟着公子入宫,不是去官署,却是去宫中的校场。

太子一向爱好马『射』,时常呼朋引伴,在宫中的校场一比高下。

这些天天气凉爽,太子玩心又起,召集几十贵胄子弟入宫马『射』,其中也有公子和桓镶。最难得的,是沈冲也在其中。他是太子冼马,此番也被太子召了来。

众人分成三队,太子、平原王、城阳王各领一队,其余人等抽签。公子分到了太子名下,沈冲分到了平原王名下,而桓镶跟着城阳王。

到了校场之中,只见尘雾淡笼,马声嘶嘶,好不热闹。

『射』御之事一向为贵族们所喜,每个人的随身之物,小到一枚箭簇,大到坐骑,皆值重金。而平日精心保养伺候,便是为了在这般场面上一展风采,供人品评。年轻的子弟们各骑着膘肥体壮的宝马,穿着轻薄而鲜丽的衣裳奔跑过场中,粗着嗓子嘶吼,与平日里文质彬彬的模样截然相反。

天底下,简直没有比这更让人心血澎湃的事了。

场边上站满了人,而挨着校场的楼台之上亦是热闹。除了来参加马『射』的男子,许多女眷也入宫来,坐在楼台上喝茶赏景,居高临下地张望,兴致勃勃。

公子的『射』御着实不错,一轮过后,已拔得头筹。

沈冲今日穿的衣裳甚合我意,白底云纹,衬得他面目更是清俊。汗湿的薄衫贴在他的胸前和腰间,简直让人无法移开眼睛。八壹中文網

我侍奉在场边,观看得正兴起时,一个小婢来到,说淮阴侯的女儿沈嫄要见我,让我到楼台上去。

若是别家闺秀,我大概会直接说没空。不过沈嫄是沈冲妹妹,爱屋及乌,当然还是要友爱些。

我整了整衣冠,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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