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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丹阳小山贼(1 / 1)

山间,一支三十人的马队正向东赶路。 领头的青年胯下一匹毫无杂毛全身纯白的战马,身披一件几乎一尘不染的披风,俊美的脸庞加上清澈明亮的眼神,让人不禁惊叹世间竟有如此美男子。头上洁白如雪的纶巾更是给这青年增添了几分特别的儒雅气息。 身后的三十余人多是侍从打扮,不是腰间挎着刀剑就是背上负着弓箭,风尘仆仆。 这三十余人身上除了背着干粮的袋子,便不见其他。财物虽可能,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划不来去抢夺,这买卖性价比太低。当强盗山贼的都不是傻子,硬要逮谁吃谁。要是这伙人保护着什么商队还值得一抢,要是就这么每人都带武器且每人只骑一匹马只背一个干粮袋就完全没有打劫的必要,抢不到什么东西还惹一身骚。 所以这三十多人的骑队一路走来倒还太平,基本上没有那伙不开眼的山贼下手。 事实上,这附近的山贼目前大都十几个人一个团伙,大一点成规模的山贼团伙都被出身泾县的丹阳巨贼祖郎收编了,亦或是被新来泾县招兵买马的强龙太史慈招揽了。这两位趁着丹阳政局更迭混乱,在丹阳治所宣城以西的属县各自圈占地盘,称王称霸。 祖郎出身泾县,便自称泾县大帅。惹得以泾县为首的丹阳西部六县的山贼齐齐叩首。 而这太史慈,却也是不甘示弱,借着曾是扬州刺史刘繇部将的身份,自称丹阳太守,依仗着自身无人能敌的骁勇,也是收拢了一批豪强山民。 这两人虽然都在宣城以西发展势力,但是却并不怎么冲突。祖郎是在很早以前就和现在占据江东的孙策交恶,而太史慈作为刘繇的部将也是败于孙策之手,两人都有共同的敌人,也都能看到孙策发展的势头极为迅猛,于是各自约束部属,相互划定界限,互相协助对抗即将西扩的孙策。 前面已经说过,丹阳山民多半农半匪,基本没有受过教化的他们根本不以当山贼干劫杀营生而为耻有疚,而是天生就以为杀人越货就和埋头耕种都是一样的生存的手段。当然,他们也从不觉得当兵打仗是万不得已的选择,在他们看来,只要是用双手双脚做的事,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他们也没有什么思乡情结,要是有更好的地方能够让他们双手双脚大展所长,那他们毫不介意去追随一个异乡人为他浴血疆场。 只要是为了能吃饱过活下去,丹阳人不介意一切。 于是古有李陵以五千丹阳兵在塞外斩杀上万匈奴的惊世之战,也有出身丹阳郡的陶谦征募了近万的丹阳兵戍守徐州,使得徐州成为受黄巾之乱危害最轻的中原一州。 所以现今的祖郎和太史慈有了与孙策一战的本钱。 貌似又扯远了,回过头来说说正在埋伏这三十余骑的五十多丹阳匪民吧。 前面说现在丹阳都是十几个人几个人规模的劫道山匪,但是人有两条腿一张嘴,有点好买卖还是可以商量一起干的。这五十多个匪民来自三个丹阳村落,打劫的主意出自杜老大家新入赘的一个上门女婿。 那小伙子长得不错,还人高马大的。用刀斧弓矛打猎和用锄头钉耙垦种也样样都会,但都是样样稀松没多大过人之处。唯一让杜老大瞧得上眼的,就是那一具还算强健的身体,以及挺灵光的脑袋。 因为这个女婿,凭借这两样长处,帮助杜老大彻底打服了邻近另一伙山民,做起了数十匪民的头领。 因为之间村落挨得太近,以前杜老大的村落没少和他们抢夺耕种土地,背地里敲闷棍黑吃黑打劫来的钱粮。但是自从杜老大有了这个英武不凡的女婿,再也不用提防对方下手极为凶狠的汉子。 看上去这个女婿花花架子不少,但是真材实料还是有的,决斗的那一战杜老大的女婿先是用腿脚,然后又和那凶狠汉子抱在一起撕扯拉大。最后还是人高马大肩膀更宽的杜家女婿骑在那汉子身上,朝着脸上和下巴底下几拳就打得那汉子人事不省。 西凉人人高马大的体格单人决斗还是胜于江南矮壮型的山民的。毕竟都是一样的壮的话,那么自然是腿更长个更高那位占优势。更何况西凉人还学习过人的身体部位的缺陷在那块、打到哪会致昏迷等等。 决斗之后杜老大终于在这一带都声名鹊起了,那个自称张三的女婿也是水涨船高,成为了这方圆十里都有名的——上门女婿。 不得不说,自从这个上门女婿来了之后,杜老大的日子过的有意思多了。张三虽然打猎务农样样稀松,平常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去打劫过往行人商队却是一个潜力股。他根据每个匪民的长处重新分配了长短兵器,还教没有趁手兵器的村民自制一种叫做狼牙棒的武器去抢劫或者打猎。 把平时废弃的废铁块稍微加工一下,找根结实的木棍就能制作一根威风凛凛的狼牙棒。这家伙拿来打劫实在效用极佳,在狭隘山道,混乱的人群中狼牙棒的威力可比刀箭什么的杀伤性操作性威慑性更好。 不光是狼牙棒,张三还创造性地让村里的农妇编制深山里的藤条,做个小马甲什么的,打猎劫掠时套在身上。被狼抓一下被砍一刀也没多大事。这些极大提高了杜老大这群匪民的战斗力。 张三自然是张绣,他甘愿当个上门女婿,还将自己军中以及南中藤甲兵的一些东西教给这群山贼,自然是有所图谋的。所有的忍辱负重,就只是为了今天能够截击这个俊美青年。 咳咳,虽然说当时确实服软了,在杜老大和两个手执杀猪刀的悍妇面前表示自己愿意娶他们的女儿二丫,但那是明哲保身、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是不是。男人就要能屈能伸嘛!虽说是一个抠脚大汉和泼辣悍妇的女儿,但是山里晚上黑漆漆的连火烛都没有,也是看不见那个二丫长啥样子。皮肤黑点糙点也无所谓,我不脱她衣服办事不就完了? 至于洞房花烛夜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最难熬的洞房都熬过来了,还有啥不能接受的? 周瑜周公瑾,为了你我做出了多大牺牲你知道吗?今天你要是能成功逃出去,我张三的名字倒过来写! 呃,貌似张三的名字倒过来写也跟我没多大关系。 张绣怂恿杜老大伏击这三十余骑的理由是可以抢了这些人锋利的兵器和健硕的马匹,兵器可以留下自用,马匹可以去郡县卖个大价钱。要知道,南方缺马,战马的价钱比最为重要的耕牛都贵!要是能够用这些马换回等价的粮食,那山里所有人一年都不用动弹了。 但是思维单一的杜老大怎么又会思考张三是如何知道会有这么一队骑手要从山下经过呢? …… 那俊美青年确实是周瑜周公瑾没错,现年二十三四岁的周瑜正处于人生长相最为俊美的时刻,也处于人生道路的重要转折点。 要是历史不会出错,周瑜在今年再次投奔孙策,并且受到孙策极为亲近的恩宠。被孙策安排戍守当时江东江防第一要塞牛渚,随后还是在今年随孙策左右,出征江南之地,建立赫赫威名。 但是张绣出现在这里,便是要来告诉周瑜:“你想和孙策搞基,没戏了!”

一声奇怪的鸟叫声响起,周瑜耳尖,面露疑色,但并没有任何举措。 当第二声同样的鸟叫声响起,正在策马的周瑜忽然大呼道:“备战!有埋伏!”

半山草丛里猫着正学着鸟叫朝着对面半山发令的张绣不禁拍了一下大腿,忘了周瑜精通音律这茬了,虽说不一定辨识鸟叫,但只要稍微警觉便能听出是人声所为鸟叫。 “上!”

张绣站了起来,挥手道。 其实在他发令之前,所有所有山匪都在周瑜发出了警告声之后从藏身处跳出,并不使用弓箭,手执近身刀刃冲下山。根本没人等张绣发令才行动。 换一句话说,没人鸟张绣。 但是貌似有人留意张绣,那便是周瑜。 身后三十家兵已经抽出刀剑拿出弓箭应战,周瑜也从马侧取出一柄大弓,抽出一支羽箭。第一箭,便瞄准了做发号施令状的张绣! 想要抽自己一巴掌都没时间,张绣急忙举起手里一杆长矛,手脚并用,正好格挡掉周瑜迅疾的一箭! 看到自己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一箭居然被那个发号施令的山贼格挡掉,正要寻找下一个目标的周瑜不禁一愣,但是还是很果断抽出了第二箭。 射你妹!老子不是头领啊!虽然本将军,哦不本山贼挥斥方遒指挥千万军马的气质是隐藏不住的,但你不要就这么直接好不好? 意识到被针对的张绣一边躲闪周瑜的第二箭,一边去摸背后的长弓要和周瑜对射。 好在就是因为周瑜那一愣,使得比周瑜更多经历战场生死的张绣有了反应的时间,几乎是第二箭擦着张绣左肩而过的同一瞬间,张绣已经是取出了一支打猎的长弓,搭上了羽箭对准了骑在马上的周瑜! 呵呵呵,不知道这么远距离周瑜你看得见不泛着幽蓝色的箭头,呵呵,虎痴许褚擦伤一点皮肉都一连抽搐吐白沫了两天两夜,不知道你美周郎犯了羊癫疯会是怎样的情景!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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