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镖师见状,顿时连朝劫匪头头围攻了过去,劫匪头头一看情形不好,立刻招呼着劫匪们往山上撤。
劫匪一伙全都是聚在一起的亡命之徒,帮派内也都鱼龙混杂,劫匪头头要是受了伤,很难说底下人会不会有其他想法。
“撤!咱们先撤!”劫匪头头恶狠狠地喊道:“南川骆家是吧!这笔账,我们哥几个记住了!咱们走!”八壹中文網
见老大发了话,一群人也都连忙往山上跑。
而骆家镖师也都没有再追,这里地形复杂,万一追上去对方有什么陷阱和埋伏就糟糕了。
骆十二回过头看了一眼明曦,知道明曦只是顺路搭个车的,但没想到明曦居然胆子这么大,而且随身携带毒粉??
正常人出门有带这种东西的吗?
骆十二冲着明曦抱拳道:“刚刚多谢姑娘了,只是姑娘看起来不像是武林中人,不知姑娘为何会随身携带毒粉呢?”
而且武林中人一向自诩光明正大,用毒粉偷袭别人,好下三滥的手段呀。
明曦:“那不是什么毒粉,只是普通面粉而已。”
骆十二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下,随即尴尬地呵呵笑了两声:“姑娘真是聪慧过人,我等涨见识了。”
跟明曦打过招呼之后,骆十二就招呼着众人赶紧上路,赶在天黑前进城,不能在野外过夜。
明曦也钻回了马车里,小厮看着明曦,不由得冲她竖起了大拇指:“姑娘,刚刚可真是多亏你了!”
明曦的挺身而出,让原本一直看她不顺眼的小厮,对她有了几分好感。
毕竟她也是个不会武功的弱女子。可在危急关头,她不仅没有拖后腿,反倒帮上忙了,足以让马车里的两个人对她刮目相看了。
“在下是壶关凌家之人,名叫群青,这是我们少主,凌尘卿!”小厮挤眉弄眼地朝明曦抱拳道,言语中颇为自豪和得意。
凌尘卿听见群青说话,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并没有阻止他自报家门的行为。
在江湖上,一般的萍水相逢都是用的假名假身份,或者直接省去这个步骤。
只有打算结交对方的时候,才会正式互报家门。
明曦眨了眨眼睛说道:“哦,我叫明曦,我失忆了,暂时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
“姓明么?”一旁的凌尘卿微微转过头来,眼眸微眯,思索道:“难道姑娘跟神医谷有关系?”
明曦迷茫地摇摇头说:“不知道啊。”
凌尘卿:……
明曦:“不过,你说的神医谷是什么地方?”
凌尘卿看了明曦一眼,缓缓道:“明字这个姓在江湖上并不多见,神医谷的人就是明姓。只是神医谷在七年前,就被人付之一炬了,现在江湖上早就没有了神医谷的存在。”
“江湖中人想要寻医问药,就得到我们壶关凌家来。”
明曦看了一眼两人,怪不得一旁的群青那么神气。物以稀为贵,医药圣手如今就剩凌家,凌家在江湖中的地位自然不可小觑。
明曦:“那神医谷没了,你们凌家受到的好处应该是最多的吧。”
江湖就跟一块大饼一样,利益都被各家势力瓜分干净了。地盘就这么大,但死人是不需要瓜分利益的。
群青:“诶,我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壶关凌家一向和神医谷交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我们家少主还和神医谷有婚约在身……”
“好了,群青,不该说的,别说那么多。”凌尘卿不悦地打断了群青的话。
对群青提起的婚约一事感到有点不高兴。
明曦倒是有点好奇地问群青:“怎么?难道是神医谷的女方长得不好看,你们家少主不满意??”
群青冲明曦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解释道:“根本就不是满意不满意的事情,我们压根就没见过那女的长什么样子。我们家少主和他们谷主的孙女,是指腹为婚,两人根本没见过面,哪来的什么感情。”
明曦:“哦,好吧。那神医谷的凶手查出来了吗?”
“没。”群青摇摇头:“神医谷声名在外,江湖上受神医谷恩惠的人也不少,只是查来查去,到底没什么线索。一把大火把神医谷烧得干干净净的,就算有人想从尸体上检查出点什么,都没法子。”
明曦:那她??
难道她是神医谷的漏网之鱼?
马车将近天黑的时候,才赶在城门关闭前入了城。
入城后,马车没有停歇,直接朝着骆家驶去。
马车上,凌尘卿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转头对明曦说道:“既然明姑娘失忆了,不如就暂时跟着我们吧。也许明姑娘真是神医谷的人呢……”
明曦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说:“好吧。”反正她现在也没地方去,毫无头绪啊。而且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动不动就有精怪,有山贼。
灵气充裕的世界就是这样混乱。
骆家的人非常重视凌尘卿,骆老爷带着一群人早早地等在了门口。
几个人下了马车,凌尘卿和骆老爷一路寒暄着进了骆府。明曦和群青落在后面,一边打量着骆府。
骆家非常有钱,在武林中算是最有钱了。毕竟骆家不仅走镖,而且还开钱庄,所以骆家黑白两道都吃得很开,因为骆家舍得撒钱。只要是撒钱能解决的事情,在骆家这里就不算是事儿。
骆府早就备好了酒席给凌尘卿接风洗尘,明曦也跟着蹭了顿饭。
席间骆老爷只是淡淡地瞟了明曦和群青一眼,转了转眼珠子,倒是没追问他们的身份。只是在吃完饭后,笑了笑,拉着凌尘卿到后堂说了几句话。
两人说完话,走出来后,明曦就见凌尘卿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
骆老爷则是皮笑肉不笑地笑了两声,吩咐下人送他们去客房。
下人们正要给几人带路,就见一个俏皮可爱的粉衣姑娘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一边扯着嗓子焦急地问道:“爹!凌尘卿在哪?快点让他去看看易哥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