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朱可可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脑海中不由的就浮现出方华看到他时候的样子。
忍不住的猜测着方华喜欢什么类型的衣服。
温婉一些的,还是成熟一些的,还是偏少女风一些的呢?
她自己是在买衣服。
内心却像是在为方华买衣服。
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旁观者清。
几个店员算是看出来了,朱可可肯定是恋爱了。
至少要去见的人一定是在她内心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
纷纷好奇。
什么样的男人能让朱可可这般的在乎啊!
朱可可买了两套认为很不错的衣服,满意的离开了服装店。
接下来去做头发。
来到一家叫做d5的理发店,她已经约好了这里的托尼老师。
朱可可的身材和长相走到哪都是引人关注的。
理发店的几个学徒看到朱可可都,眼神都发光了。
尤其是两个年轻一点的。
触碰到朱可可时的眼神,他们害羞的自己脸都红了。
托尼老师还是见过世面的。
可是经常给明星做头发的。
但他看到朱可可之后,还是觉得很是惊艳。
“美女,准备做一个什么样的发型?”托尼老师面带温询的笑容,看着镜子中的朱可可说道。
女人对于发型是特别在意的。
一个发型可以拯救一个人这一点都不夸张。
有些人的发型就是特别好看,连带着整个人都变得有了气质。
朱可可也是一个有主见的人。
不像是其他的女生,到了理发店先询问一下理发师,自己是适合什么样的发型。
朱可可有自己的想法,从来不会让别人左右了自己。
她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托尼老师觉得不错,认为朱可可审美感很好。
花了一个半小时,朱可可做了一个好看的发型,她个人特别满意,显得很有气质。
肚子有些饿了,朱可可想了想,直接就开车去了江边的那家餐厅。
晚上准备要在这里吃饭。
她先趟趟路,尝一下这里的菜怎么样,如果不好吃的话。
就要考虑晚上换地方了。
总之她就会特别在意这次的见面。
在她去了江边的那个餐厅后。
方华这边已经来到了丁庞德的四合院。
今天四合院不对外开放。
暂停营业的牌子也挂在了大门上。
方华来到后就给丁折先打了一个电话,丁折得知方华到了之后,连忙打开了打门。
方华没有空手来,拎着两箱补品,还有两瓶杨天瑞给他的好久。
陈酿50年,这是杨天瑞父亲的藏酒,市场上根本就是买不到的。
即便是有钱也很难买到正品。
杨天瑞的父亲知道方华对杨天瑞格外的照顾,所以给方华的酒特别珍贵。
这样的陈酒,已经不能用价格来衡量了。
绝对有价无市。
这两瓶酒也是杨天瑞父亲酒窖里排在第二珍贵的酒,一共四瓶,给方华了两瓶。
还有一种酒比这个更珍贵,但那几瓶酒他是准备杨天瑞结婚时喝的。
不管多么重要的场合他都不会拿出来的。
“方华,你来啦!”丁折客气的接过方华带来的礼品,客套的说道。
丁庞德听到了动静,也从屋内走了出来。
今天的丁庞德穿了一身唐装,对襟样式,加上他的白发,看起来真像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古人。
“丁老。”方华笑着说道:“几天不见,红光焕发了啊!”
现在方华该称呼了,以前丁庞德执意要方华叫他一声丁老哥,显得两人亲切。
但现在不同了。
方华和采薇是好朋友,叫采薇的父母,叔叔阿姨,若是再叫丁庞德一声丁老哥,那就有点太乱套了。
尽管丁庞德总是说各叫各的,但方华可是叫不出口了。
现在叫一声丁老,显得也很亲切,辈分也没有乱。
丁庞德的四合院,是用玻璃罩起来的。
今天本也是多云天气,院中温度适宜,棚下的花儿都已经盛开,争奇斗艳,院中充斥着一股花香的味道,特别的沁人心脾。
方华坐在了院子中。
丁庞德看了看时间说道:“应该是快到了。”
他跟方华说道,今天来的客人,是他的忘年之交,两人从年轻的时候就认识,如今年岁虽高,但是两人每年都会见两次面,好好的叙叙旧。
过了大约十几分钟。
丁庞德的手机突然响了。
一看来电号码就是他的那位老朋友。
“到了到了,走咱们出去接一下。”丁庞德笑呵呵的说道
说起来这又好几个月没见老友,有些想念。
看的出丁庞德内心十分愉悦。
这就证明了好友在他心中的位置。
方华和丁庞德一起出门迎接贵客。
他们刚在十字路口站定,就看到一辆黑色的红旗轿车缓缓的驶来,丁庞德远远的就打招呼,“老谭,哈哈!”
老谭?
方华汗颜,为什么听到这两个字脑海中忍不住的就加了几个字,老坛酸菜牛肉面?
好有味道啊!
丁庞德打完招呼后,就看到红旗车玻璃缓缓摇下,一只手从里面伸出来,冲着这边挥了挥。
车子停下。
一个个子不高,头发花白的老者从车中走下。
老者身穿中山装,头发向后梳拢的一丝不苟,腰板笔直,看起来其实俱佳,一张口两排整齐且干净的牙齿,不像是假牙。
而是长久以来的清洁保持的雪亮。
作为老人能有这么好的一口牙齿实在是福气。
“哈哈哈!老丁啊!你的白头发比去年也没增多啊!”谭姓老者道:“越活越年轻了啊!”
丁庞德哈哈一笑道:“老谭啊!别说我,你这精神头也是越来越好了,听说你都抱上曾孙子啦?”
老谭笑着说道:“是啊!那小家伙成天缠着我,我上你这来都是偷偷的跑了出来,不然非得跟着我来。”
嘴上说着烦人,但眼中遮掩不住的是内心的喜悦。
老人有几个不待见自家小孩的。
丁庞德说道:“那你带过来啊!我也喜欢孩子啊!”
“带过来你不得包红包啊!”
“那是必须的,哈哈!”丁庞德说完后,忽然响起了什么,连忙指着方华说道:“老谭,我给你介绍,这小伙子叫方华……”
老谭眼前一亮,“哦,这就是方华小兄弟啊!我可是早就听老丁说你了。”
方华也连忙说道:“谭老爷子,您好,我也是久仰您的大名。”
老谭和方华握了握手,说道:“老丁说你做菜特别好吃,我今天可得尝一尝啊!”
“其实吧!我就是一个吃货,来找老丁的主要目的就是嘴馋了。”
丁庞德立刻说道:“好你个老谭,你不是为了想我啊!那今天中午不管饭了。”
老谭完全不在乎丁庞德的“威胁”,“你不管饭没事,我跟着方老弟混吃的,你做的菜我也早就吃腻了。”
方华只能跟着笑了笑,这两个老小孩,见了面就斗嘴,看得出关系不是一般的铁啊!
几人说这话就走进了丁庞德的四合院。
丁折连忙去倒茶水。
“你说你要来,我可是亲自去湖州,给你买的这种茶叶。”丁庞德说道:“知道你就爱喝这种茶。”
老谭立刻说道:“买了几包啊!”
“放心啊!你走的时候有你带的。”丁庞德道。
老谭就对着跟自己来的司机说道:“小陈,先把茶叶放车上去,别一会喝多了忘了这回事。”
老谭才不会跟丁庞德客气呢!
丁庞德翻了一个白眼,让丁折去取买好的茶叶,这种茶叶老谭特别喜欢,每年来都会带走几包。
现在他也是喝惯了这种茶叶,其他的茶竟然都不想喝了。
这茶叶也不贵,就是比普通的茶叶稍微好一点。
其他人不知,丁庞德还不知道吗?
这位老朋友身份尊贵,别人想见他一面都难,无数的达官贵人都想巴结他,他想喝什么茶叶没有啊!但人家还真就是喜欢喝丁庞德买给他的这种茶叶。
老谭带来的司机,身材伟岸,十分高大,腰板笔直,身穿正装,一丝不苟一直站在老谭身后,恭敬有加。
拿到茶叶的司机,连忙按照老谭的吩咐将茶叶想放到了车上。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跟谭老来会他合格老朋友了,对两人的关系也特别了解,甚至都有些羡慕他们的友谊。
老谭的身份丁庞德并没有跟方华说。
他只是说,老谭来头很大,方华并不需要知道对方是谁,总之让方华结交是绝对没有坏处的。
不单是方华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就连一直跟在丁庞德身边的丁折也并不知道谭老的身份,只知道他和丁庞德是多年的好友。
但从京城来的谭老,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亲切,一点架子都没有,像是一个特别随和的邻家老爷爷。
但丁折也知道谭老身份不简单。
丁庞德不说,他就不乱问。
自己知道那么多也没什么用,当成一个长辈敬重着就行了。
丁庞德准备都是老谭爱吃的菜。
今天当然是他亲自下厨烧菜。
谁让谭老最爱吃他做的菜呢!
几人也是说好的,方华也会露一手,让老谭尝一尝。
方华当然没意见。
其实最近他有点喜欢做饭。
享受那种噼里啪啦,叮叮当当的感觉,看到别人吃到自己做的菜,脸上露着满足的笑容。
方华也感觉特别满足。
多多少少也是会有一些成就感的。
在院中聊了一会。
丁庞德说,“走吧!去屋里吧!”
老谭说道:“今天,天气也不错,不如在院里吃吧!能看见天空多好。”
丁庞德也看了看天色,觉得在院里吃也是挺不错的。
他这个院子是全封闭式的。
外面的热气全都能够隔绝了。
再说今天也不是很热。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说完方华就和丁折去屋里把大桌子抬了出来,老谭的保镖也跟着帮忙了。
方华在忙碌的时候。
直播间的观众还在聊着天。
“这个老谭感觉不是一般的人啊!”
“看着气质真不错,像是一个大佬。”
“我觉得他是一个军人,你看他走路什么的都有就军人的气势。”
“年龄这么大了还有这么好的精神头,实在难得啊!”
“他这个司机我感觉就是不一般的人,有一股特别的气质。”
“你们不用瞎猜了,丁老认识的人肯定都不是一般人啊!你们可别忘了丁老以前可是国厨啊!招待外宾时都是他做的菜。”
“咦!那你们说这个老谭是不是政府的大人物啊!他是京城来的,你没听他們说吗,老谭就喜欢丁老做的菜,你们要明白在京城的时候丁老属于是御厨,不是做饭店生意的,一般人是吃不到他做的饭的。”
“我去,被你这么一说,我更觉得这个老谭不简单了啊!”
“兄弟们,别研究这个,你们管人家身份做什么呢!走了走了,接下来又是各种没事诱惑的时间了,我是不看了,那滋味太难受了。”
“是啊!我也撤了,去看美女跳舞有一起的没?”
“刚才我去逛了一圈,有个主播跳舞真的很好看,穿着不怎么露,但身材巨好。”
“不露谁看啊!”
酒桌上。
方华帮着丁折倒水放筷子,跟来的司机在别人忙的时候,他也搭把手,只是人家也算是原来是客,不能让人家跟着干活,就让他去一边坐着。
谭老也不在意这些,面带笑容十分随和的模样,像是永远都不会生气一样。
丁庞德已经去厨房开始做菜了。
很快两道可口的凉菜就端了上来。
一道是烫过的芹菜配花生米,还有木耳。
一道是芥末粉丝。
这些当然都是老谭的最爱。
菜上桌后,丁折把谭老请到饭桌上,自然是坐在了主位上,斟上好酒。
方华带来的陈酒,真的不错,一股浓香的味道打开盖子就能闻到。
谭老忍不住的赞了一句,“真是好酒啊!”
他爱喝酒,也懂酒,也喝过许许多多的好酒。
芥末粉丝是他最喜欢的菜之一。
就是喜欢被芥末呛出眼泪的那种感觉。
别人的芥末拌粉丝和黄瓜丝,始终吃着跟丁庞德的不一样。
喝过敬的酒之后,谭老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芥末,他就是属于那种直接一大口吃下去的
方华看了之后就觉得呛鼻子。
而这位谭老一点都不嫌呛,道了一声,真爽。
方华就看到他额头上冒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