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最好一直看不惯她(1 / 1)

陈晓曼气不打一处来,四处找寻陆景斯,却被服务生告知陆家小公子已经先一步离开了。

她也不是傻子,仔细一想,两人是串通好的吧。

顾不上撒气,刚从里面处来就碰上管家慌慌张张的跑过来。

“小姐,您怎么拿了那么多钱啊,这笔钱可是咱们所有的身家了。”

吓死他了,听说自家小姐取出了账上的所有钱,十万银元可不是小数目。

“闭嘴,你去想办法,把这笔钱补上,实在不行,你就回临阳城去拿。”

陈晓曼也知道这不是一笔小钱,但她是陈家唯一的女儿,花多少钱都是应该的。

不能在管家面前露怯。

“这......”

管家像是吃了一口苦瓜一样,痛苦的表情,早知道就留在老家了。

晚宴结束。

傅九城率先带着许宝离开,陆会长站在门口恭敬的目送二人。

“今晚玩的开心吗?”

傅九城坐在车上,半倚半靠,慵懒矜贵,长臂一挥自然的将身边娇小的女人揽进怀里,伸出白皙修长的大手揉了揉太阳穴。

“开心呀,晚宴的小蛋糕很好吃,香槟也很好喝,我还没喝过那个口味的。”

“还真别说,这些商会里的人还挺会享受的,有钱就是好。”

许宝声音嗲嗲的说道,缩在男人的怀里,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

有点像是故意转移话题了。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以后需要钱跟我说。”

语气并不是指责而是一种宠溺。

许宝抿了一下嘴唇,漂亮的眸子转动了几下,长长的睫毛慌乱的眨动着。

果然什么都逃不过傅九城的眼睛。

“我不是缺钱,我就是看不惯她......”

“看不惯她?”

傅九城勾唇一笑,似乎很满意这个说法。

他的小丫头知道争风吃醋了,她不是一直不在乎当不当傅太太吗?

许宝沉默不语。

傅九城揽着她的长臂更加用力了些,深邃的眼眸里闪着丝丝光亮,慢慢的凑到她的耳边。

“你最好一直看不惯她,我很喜欢。”

许宝面上一热,听出他的画外音,刚要开口,却被两片温热的唇瓣堵住,像是绵绵的糖果。

突如其来的亲吻像暴风雨一般让人不知所措,香津浓滑缠绕在舌间摩挲,她脑中一片空白,只是顺从的闭上眼睛,下意识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她忘了思考,只是本能的想要抱紧他,紧些,再紧些。

车内,气温升的很快,过了许久,里面的人敲了敲门窗,守在外面的副官才动身。

月亮悬的很高,圆圆的,很是漂亮,一辆黑色福特牌汽车迅速驶向桂园的方向。

清晨。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洒进来,半掩的雕花红木窗吹过微风,散发着阵阵香气,海城的傅少帅金屋藏娇做的是极好的。

室内华丽,处处弥漫着旖旎,柔软的欧式大床上女士貂毛披肩垂在床脚一侧,丝质纯白蕾丝睡裙被随意的扔在沙发上。

男人高大的身影立在床边,黑眸沉沉,微微俯身,膝盖抵在床边。

盯着床上突起一个被团儿,随着呼吸的频率轻轻起伏着。

微微涨红的小脸,紧闭的双眸,长长的睫毛悬着晶莹剔透的泪珠,还不及眼眸大的两瓣红唇,口脂不恰当的晕开到嘴角以外。

许宝睡得迷迷糊糊的,睡梦中感觉自己身边的床往上了一部分,呓语着翻了个身。

傅九城立刻背过身去,捡起地上的枕头,动作很轻。

再转过身来的时候,床上的女人双手支撑着身体半坐起来,微微睁开眼,吃痛的皱起秀眉,泛着情欲的双眼似是要滴出水一般,埋怨的看了傅九城一眼。

傅九城薄唇微勾,走到床边,一只大手掐着枕头,另一只手指腹在她的脸颊上摸了摸,指尖顺着脖颈一路下滑,托起女人的脑袋把枕头垫在下面。

“再睡一会,我去军营一趟,晚点回来陪你吃晚餐。”

声音富有磁性,像糖衣炮弹一般打在人的耳蜗上,任谁听了都会沦陷。

许宝并不反抗,看着面前男人充满柔情的黑眸,冲他莞尔一笑,乖巧的点了点头。

“嗯。”

傅九城大手从后面按住女人的颈脖,俯身,自然的吻住了她的唇,再之后衣冠楚楚的向门外大步走去。

她的唇异常的莹润香甜,三年前第一次吻她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

他不是没有吻过别的女人,可是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吻着她清甜的双唇,鼻尖飘过她身上甜而不腻的清香气息,一向稳重自制的他,在她面前随时有可能失控。

抬手看了一眼手臂上不浅不深的指甲划痕,不由的勾唇笑了笑,她昨晚竟破天荒的故作娇羞的反抗,殊不知,这只会激起他更大的征服欲和兴致。

傅九城走后,许宝才踩着拖鞋从二楼下来,外面一阵唢呐吹吹打打的声音,还有响彻天边的哭声,如高山孤猿的哀叫,是丧乐,心里“咯噔”了一下,立在楼梯上,出了神。

她很害怕这个声音。

丫鬟端着水果盘从楼梯一侧经过,纳闷的看着自家姨太太,好心问道。

“姨太太,您还好吗?”

“外面的哭声是百乐门死了人,不要紧的,警察已经去驱赶了。”

“如今是新年代了,还大白天的哭丧真是晦气。”

瞧见许宝的脸更冷了几分,甚至没有抬头看她一眼。

这才想起,自家姨太太就是在百乐门长大的,百乐门死了人,她肯定心里很难受。

“我......”

丫鬟晓得自己说错话了,生怕姨太太发怒,赶紧端着水果盘下楼。

许宝并没有生气,只是死去的记忆突然攻击她,让她想起了上一次这样的情境。

六年前。

百乐门还没有现在这般气派,歌女舞女也没有多少人,更像是个乐坊小舞厅。

坐落在南京路一端,并不起眼,二层三层小楼也还没有建起来。

老板是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油腻男人,总是一身廉价的西装,手肘上夹着一个牛皮公文包,脖子里挂着一圈金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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