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的动作很优雅,哪怕已经看到了奥古斯都,依然很有风度的把手里的酒水喝完,把那个美女送出了房间以后,才正看的奥古斯都。
他很关心奥古斯都:“奥古斯都男爵,你是有多少时间没有喝到新鲜的血液了,你看上去状态很不好……”
说着,威廉姆斯走到他的办公桌前,拿起他办公桌上的酒瓶,又拿出一个高脚杯,倒上了满满的一杯送到奥古斯都面前。
“这是上佳的少女血液,晚上才从我都血库运送到这里,你可以尝一尝,如果以后有什么困难,也统统可以来找我。”
“谢谢公爵大人。”说着,奥古斯都接过那个杯子,把里面的血液一饮而尽——是的,整个酒吧没有酒,供应的全是新鲜的血液。
这个酒吧就是为他们血族人专门打造的。
一饮而尽,威廉姆斯才有其他心思去聊天,问奥古斯都:“昨天的通话里,你说有重要的事情要来找我,请问是什么?”
“我听说你去了华夏,并且去盗了一个东方古墓,虽然我不知道你去盗墓的意思在哪里,但我对您的成果,很有兴趣,你这次去东方,拿到了什么?”
奥古斯都这才慢慢解释:“威廉公爵大人,其实这次我去东方,原本初定的计划,是盗一个普通的墓,找到古董,拿到拍卖会上卖钱,这样我也能买得起新鲜的血液来养活自己。”
“但是当我在东方经历了一次生死以后,我才发现,我这次去的那个墓地,不是普通人类的目的,竟然是东方修行者的武祖的墓地。”
说到这里的时候,奥古斯都不自觉的就激动了起来:“您知道那是什么吗?是华夏修行者的祖师爷的墓葬,对比我们血族的话,就是该隐祖宗的墓葬,您知道这个墓葬有多厉害吗?”
当威廉姆斯听到奥古斯都把这次的墓葬类比于该隐的层次,他就对这件事有兴趣了。
接着,奥古斯都眉飞色舞的把他在武祖墓葬里经历的一切,看到的一切都说了出来,加上渲染,可算是一次出生入死的冒险呢。
威廉姆斯听完,情绪还算淡定,但也确实表现出了不小的兴趣。
他还是那个问题:“虽然经历很精彩,但我想知道你最后从里面获得了什么。”
听到这个,奥古斯都暂停发言,从兜里摸出了一把小匕首出来。
那个匕首就是他从萧鼎的墓葬里带出来的,跟着别人的后面,算捡了点儿别人不要的东西。
威廉姆斯看着那把匕首,造型特别的东方化,上面也的确全是古朴的文字和图案,是个古董,但威廉姆尚且没有看出这个东西有什么功效,只是一个普通的古董而已。
“这上面难道有什么过人之处吗?”他问。
“您看……”奥古斯都没有明说,而是从匕首的刀鞘里面把匕首拔出来。
接着,他让威廉姆斯伸出手来,用那个匕首在威廉姆斯的食指上轻轻划了一道小伤口,约莫只有一公分长的小伤口。
威廉姆斯也没有在意,他们血族的人,都拥有着十分强悍的自愈能力,特别是他这个级别的血族,这点儿伤口可能在一分钟内就能够自愈。
所以威廉姆斯也就让他展示了。
可是结果呢,预想中的愈合没有出现,那个血渗透皮肤不停的往外面流,威廉姆斯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完全没有要愈合的迹象。
有一股神奇的力量阻止了他体内的自愈能力。
而要知道,在他们西方,能做到这个程度的,只有教会教皇祝福过的圣水,以及黄金十字剑才能做到。
那两个东西都是他们血族的克星。
可是,这个从东方带回来的,一个小小的匕首,居然也能做到相同效果。
“这倒有点意思。”威廉姆斯说,“这个东西只是那个墓地里的一件普通器件?”
“这只是垃圾而已。”奥古斯都说,“在那个墓葬里,随处可见这样的宝物,这还只是他们不想拿的东西,我顺带着带了回来。”
“哦?”威廉姆斯越来越有兴趣,坐在沙发上,喝了一口酒说,“这样的话,这次你去东方,可捞回了不少好处?”
“不不不……”奥古斯都连连摆手,“没有,我拿回来的东西有限,我没有公爵您这样的实力,我进墓葬的同时,也有其他一大批华夏人跟着我们一起进了墓葬,那群华夏人出奇的厉害,实力非常高。
我在其中一个人的手里过不了一招就败下阵来,我没有办法当着他们的面子把他们想要的东西抢过来,这把匕首是我带回来的仅有的三个物件之一。
我这次过来,是给您带一个消息……”
“消息?”威廉姆斯现在已经完全的被奥古斯都的话给吸引进去了,“什么消息。”
奥古斯都:“回公爵大人,据我所知,这次墓葬的最后宝物,是来自于东方修行者武祖当年使用过的武器,类比于我们现在,便是血祖该隐大人使用过的武器,其力量十分强大,最后被一个华夏的年轻小子带着逃走。”
至于江羽过程中经历了什么,龙战天和落尘血战保他离开,等等事情奥古斯都省略去。
他今天是来卖消息,赚好处的,他可管不了江羽的死活。
“这是真的?”威廉姆斯再问。
奥古斯都笃定点头:“肯定是真的,我亲眼看到他们拿走的神兵,是一把长达三米的长枪,力量十分强大,我曾有幸见过一面,那兵器的神威压迫得我想要跪地叩拜!”
“威廉公爵大人。”奥古斯都终于说到了点子上,“虽然以您现在的实力,可以在血族内部拿到不错的位置,但想要超越其他几个大公爵,甚至走到亲王的位置,我相信,这个从华夏出土的远古武祖神兵,一定能给您派上大用场。”
威廉姆斯之上,只有其他几个实力比他强的公爵,以及两个亲王一个血王了。
血王的位置他不敢奢求,但一百多年来了,他一直在五大公爵里面顺位排名倒数,他也不是没有努力,可是就是没法超越。
如果,如果那个神兵真的有奥古斯都说的那么厉害的话,说不定自己真的可以用它大幅度提升自己的实力。
这一次,威廉姆斯有点心动了。
他再度确认:“你确定那个东西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抢走了?”
“千真万确。”奥古斯都说,“那个人我也交过手,我甚至都能和他打成平手,他在您面前肯定撑不住一招,要杀他抢东西,对您来说,易如反掌。”
威廉姆斯听着,陷入了沉思。
他在考虑要不要去做这件事,莫名的,他感觉到了一点风险。
因为在血族的历史上,有过三到四次和东方人的交火,最后都以东方人的大获全胜告终。
哪怕是实力强大的祖辈,他们血族和东方人交手也没有占到半点便宜。
所以祖辈们给他们留下的遗训是,千万不要去招惹华夏修行者,所以这么多年来,血族都安分守己的呆在西方,未曾越界。
威廉姆斯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但也担心。
最主要的是,这次的事情诱惑力太大了!
一个血祖级别的宝物可用,而且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手里,几乎唾手可得,不去的话,又太浪费这个机会。
所以一时间,威廉姆斯也陷入纠结。
闭着眼睛,威廉姆斯思考了五分钟,终于,他睁开眼来,下了决定。
这件事,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