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庄晓梦的那一刻,公孙瑾被吓得不轻。
就好像白色相簿里,春希和冬马接吻的时候,恰好遇上了赶来的雪菜。
总感觉怪怪的。
可恶,白学家是吧,赶紧给爷死!
白学家和狗的区别就在于,狗在被撞死的时候,车胎会有刹车的痕迹。
经过细想之后,公孙瑾很快就镇定下来。
庄晓梦也好,林惜君也罢,两个女孩子和他都不是情侣关系。
既然如此,那又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公孙瑾凑过去,敲了敲玻璃窗,指了指面前的铜锅羊肉。
庄晓梦看着他嗡动的口型,听懂了他想要说什么。
“进来吃饭。”
“哼!”
庄晓梦气呼呼地进了门,来到了两人桌边。
“嗨,你好。”
林惜君笑着打了招呼。
“我知道你,传媒学院的是吧。”
庄晓梦微微蹙眉,面色有些不悦。
“嗯,你也是校友?”
林惜君问道。
庄晓梦没有理会,只是坐在了公孙瑾旁边的位置上,冷冷看着她。
“你女朋友?”
林惜君看向公孙瑾,小心翼翼地问道。
庄晓梦闻言,耳尖微微泛红,小手捏住了衣服下摆。
“不是。”
公孙瑾摇了摇头,顿了半晌,补充道:“她是晴姨的女儿,算是我的姐姐。”
“哦,原来如此。”
林惜君闻言,若有所思。
“我还以为是你女朋友来查岗了,呵呵。”
“你们俩,什么关系?”
庄晓梦神情冷淡。
“一起在录音棚练歌,我帮了她一些忙,她请我吃饭。”
公孙瑾解释道。
“我看到她喂东西给你吃了。”
庄晓梦说着,面无表情,但任谁都听得出,她有些生气。
“我没吃啊。”
公孙瑾淡淡地道。
“哼,我要是不在,你肯定吃了。”
庄晓梦冷哼一声,别过小脸。
“不会的。”
公孙瑾有些无奈,耐着心哄了起来。
“肯定会,你和林辉那种人一样,衣冠禽兽。”
“不要拿我和林辉比,你这是在侮辱我。”
公孙瑾一脸严肃地道。
“我不喜欢这种过分亲密的接触,不管是谁喂过来,我都不会吃的。”
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就连你也不例外。”
公孙瑾说这句话时,声音忽然变得很轻,有些怅然,像是寥寥青烟。
听到那语气,就会让人产生一种信赖感。
听到前半句话的时候,庄晓梦是很欣慰的,但是后半句话就直皱眉,心里很不舒服。
公孙瑾,你这人少说半句话会不会死啊?
“你真是够自恋的,我会喂你吃东西?”
“想屁吃。”
她小声嘟囔着,嘴巴微微嘟起,心里还是有些醋意。
“之前在公交车上,你不是把棒棒糖喂到我嘴边了吗?”
公孙瑾反问道。
他不喜欢这种亲昵的动作,所以是用手接过糖果的。
庄晓梦闻言,略微有些羞恼,没好气地伸出手打了他的胳膊一下。
听着两人之间毫无距离感的互动,林惜君不禁莞尔。
“吃点肉吧,你应该也挺饿的。”
公孙瑾看了一眼自己碗里的蘸料,里面有香菜。
他将林惜君给他调好的蘸料拿走,换了两个新碗,另外调了两份蘸料。
庄晓梦不喜欢香菜的气味,闻到气味就会难受。
“这個羊肉确实挺好吃的,你应该会喜欢。”
公孙瑾夹起羊肉在锅里涮好,放进了她的碗里。
庄晓梦微微扬起下巴,小脸还是有些不开心。
过了两秒,她还是不情不愿地拿起筷子,略带嫌弃地吃了一口。
“就那样吧。”
公孙瑾不说话,只是涮着肉,然后夹进她的碗里。
庄晓梦默默吃着,脸上还是一副嫌弃的表情。
餐桌上的气氛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林惜君看着公孙瑾和庄晓梦之间的互动,总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晚饭结束,三人一齐出了餐厅。
公孙瑾想把自己和庄晓梦的那一份转给她,但林惜君坚持要去买单。
“今天的铜锅羊肉很好吃,谢谢你的款待。”
“不客气,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这是应该的。”八壹中文網
“回见。”
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公孙瑾便潇洒离去。
“嗯,拜拜。”
林惜君还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恰逢庄晓梦回眸,迎上了她的眼神。
两双眼睛的视线碰在了一起,空气中似乎有电流和火花闪过。
林惜君能从那女孩的眼睛里读出来满满的敌意。
庄晓梦还特意把手掌伸到脖子面前,对着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林惜君眉梢微挑,忍不住笑了笑。
“这个女孩子,很有趣。”
回家的路上,庄晓梦把脸侧过去不去看他。
只是偶尔,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眼珠子会往他那里偷偷瞅上一眼,又迅速收回。
“你真的没有和她交往?”
半晌,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话一说出口,庄晓梦就后悔了,她觉得不合适。
而且她也不应该表现得这么在意。
“你很在意?”
“没有,我才没有。”
庄晓梦越说越觉得自己欲盖弥彰。
“我只是好奇而已。”
她说得一本正经。
对于小女生的欲盖弥彰,公孙瑾并不生气。
有些女生看到你和其他女生在一起举止亲密,不见得就是喜欢你。
也可能是出于占有欲和“只想看着你围绕她转”的自我中心意识。
“她是很美,但就和花坛里的那些玫瑰一样,美得空虚。”
“世界上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就像花园里有千千万万朵玫瑰。”
“但谁也不是我的花。”
公孙瑾说得很平静。
“她们谁都比不上我的那朵玫瑰。”
庄晓梦闻言,心情既紧张又激动,同时还有些惶恐。
“那,你的那朵玫瑰花,是谁?”
她试探着问道。
“我没有玫瑰了。”
公孙瑾眼眸黯淡了一瞬,声音变得好落寞,还带着一股无法抹去的疲惫。
庄晓梦听着,既庆幸又失落。
“以后,还会有玫瑰的。”
“嗯?”
公孙瑾侧目看向她。
“还会有玫瑰的,一定会有的。”
庄晓梦说着,神情笃定。
公孙瑾没有回应。
到家后,庄小鱼耷拉着脑袋,将下巴搁在餐桌上,可怜巴巴地看着公孙瑾。
公孙瑾立刻会意,去了厨房做饭。
晚餐依然是十分丰盛的,师晴和庄小鱼都很喜欢。
庄晓梦看着一大桌喜欢吃的菜,心有余而肚不足。
早知道就不吃那么多涮羊肉了……
反正是林惜君请客,秉承着让林惜君大出血的想法,她吃了很多。
这顿饭也确实让林惜君一阵肉疼,出的血简直比姨妈还多。
晚餐结束,辅导妹妹做完作业,公孙瑾就回了房间码字。
《三国》进展到了孙策之死的剧情。
江东小霸王英年早逝,让诸多读者为之叹惋。
“可惜了,孙策真是坚定的唯物主义斗士!”
“如此英雄,竟然折在了一个装神弄鬼的于吉手里。”
“汝既是神仙,为何下跪?汝既是神仙,为何流血?怒杀于吉这一段,真是看得解气。”
“孙策他妈真是离谱,我看得都要气死。”
随后的剧情,就是全书最重大的几次战役之一。
官渡之战,这一战让曹操基本平定了北方。
这一段至关重要的剧情,公孙瑾没有马虎,决定将节奏放缓,精修一番后再发布。
更新完三国之后,公孙瑾伸了个懒腰,靠在椅子上看向窗外。
一眼望去都是高楼,窗格里亮着灯光。
炒菜的声音在厨房里响起,满是烟火气。
在城市里有像这样的一个小家,不知道是多少人的梦想。
是莉莉的,也是他的。
现在这个梦变得触手可及,但他已经不需要了。
给钢笔上了墨,他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小字。
“似是故人来。”
梅艳芳的代表作之一,林夕将这首歌的词写得美绝人寰,曲是罗大佑的,一样很美。
公孙瑾听歌不以传唱度和流行为标准。
一首好歌,一定要有很美的词和很妙的曲,还要有很绝的编曲和主题。
他比较看中的是艺术性和音乐性,所以听的歌不见得会让大多数人都喜欢。
关于似是故人来这个歌名,有一说是取自“自挂东南枝”(孔雀东南飞)里的“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
暗合歌中一对璧人被拆散的主题。
“同是过路,同做个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写到这里的时候,公孙瑾浅浅笑了笑,似乎是想到了那朵不再属于自己的玫瑰。
回忆起那些往事的时候,就会让他想起这些喜欢的歌。
关于这些歌的记忆也会变得格外深刻。
但是说真的,他真的不愿意去回忆。
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越走越寂寞。
或许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命中所有的灿烂,都需要寂寞去偿还。
林夕写下的那些绝美的词,就见证着他爱而不得的寂寞。
“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莪,不是我跟你。”
台上情情爱爱,卿卿我我,可惜不是你和我。
恨也无用,遗憾总是人生常态。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
“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公孙瑾来回哼唱着,钢笔在纸上挥洒着。
“一种相思,两段苦恋。”
“执子之手,却又分手。”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这词写得真是妙。”
公孙瑾又忍不住为之惊叹。
林夕在运用那些脱胎自古典诗词的修辞时,丝毫没有辞藻堆砌的感觉,还使词境因此而变得更为深远动人,完美契合人生无常的主题。
给晴姨呢?还是自己唱呢?
这首歌,其实不是很适合公孙瑾的风格,但他又尤为喜欢。
“算了,还是自己唱吧。”
公孙瑾揉了揉眉心。
和千千阕歌一样,他对这首歌的喜欢压过了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