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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鬼吃饭了吗?”

看着师晴发来的消息,公孙瑾笑了笑,赶忙回复道:“吃了。”

“我就知道她是嘴硬(阴险笑)”

“叫的那么凶,最后还不是真香(doge)”

“还是我家小瑾可爱又懂事。辛苦你了,我的宝(可爱)”

公孙瑾:“我去睡觉了,晴姨你也早点休息(笑哭)”

“好呢,早点睡(微笑)”

对于师晴用“我的宝”来称呼他这件事,公孙瑾不讨厌。

作为长辈,她虽然偶尔也会粗心大意,忽略孩子的感受。

但公孙瑾依然很喜欢她。

毕竟,不是所有的家长天生就是完全称职的父母,他们都是在和孩子相处的过程中,慢慢学会做爸爸妈妈的。

公孙瑾刚在床上躺下,准备闭上眼,钟苓子的消息就发了过来。

“唔,你看这个评论区,好多人在听我的歌(脸红)”

附带了几张评论区的截图。

公孙瑾点开看了看,发现是那首《约定》的乐评。

“这个歌手的声音好好听。”

“听得我想哭。”

“前奏好美,词也好美。”

“啊啊啊啊,小瑾怎么这么会写歌啊!”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竟然能写出这么美的词!”

“对不起,惜君,我叛变了,我现在成了瑾苓党。”

即便已经是深夜,在线听歌的人数依然居高不下。

“是啊,你红了。”

公孙瑾笑着回复道。

“我好激动啊,睡不着怎么办?”

钟苓子在床上打着滚,戴着耳机听着自己的歌,不停地往下翻着评论区。

她看着不断增长的评论,睡意全无。

“只管尽情享受现在的心情就好。”

公孙瑾回复道。

“嗯嗯,我现在也有了好多歌迷啊。”

“你看,我都搜到自己的超话了(doge)”

“厉害厉害,我现在也是你的粉丝。”

看着她发来的消息,公孙瑾也真切地为她感到高兴。

钟苓子的房间中,她缩在被子里,看着发光的屏幕,和公孙瑾分享着内心的喜悦。

小小的房间里,只有一丁点的光亮。

那些光照在少女的脸上,将她的笑容都映得一片光辉灿烂。

若是其他人,应当会把这份喜悦分享给自己爸爸妈妈,分享给朋友同学。

然后再转发到各個社交平台。

但是她没有。

即便拨云见雾,柳暗花明。

她也深刻地感受到了一种孤独。

能和她分享这份喜悦的人,只有公孙瑾。

“这是你的歌吗?厉害啊!”

“你当歌手了?公孙瑾给你写了歌?”

室友林娜和胡静发来了消息祝贺。

国贸专业群里有人分享了她的歌,甚至还专门@了她。

“卧槽,牛批!”

“666666”

“真的出道了!”

一时间,专业群和班级群里都彻底沸腾了。

讨论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即便平时潜水的人也被炸了出来。

没有参与讨论的人,也都在默默关注屏幕前的消息。

“可以加个好友吗?”

“我是你的粉丝!”

钟苓子看着越来越多的私信和申请加好友的消息,始终面无表情。

在这之前,她听到过很多恶意的揣测,暴徒们躲在屏幕后面,在网络上肆意地污蔑她,攻击她。

现在也是有的,那些攻击她的言论里,有本来就看不惯她的人,有林惜君和公孙瑾的cp粉,甚至还有少数公孙瑾的私生饭。

钟苓子面色淡然,在企鹅号上开启了禁止其他人加好友和拒接私信的设置。

经历了无数次歹毒的攻击,在死亡的边沿徘徊过,在暴雨中像蟑螂一样翻找了好几个小时的垃圾桶。

这些自然算不上什么了。

清理掉各类消息和好友申请后,她偶然间看到了一个备注为“林惜君”的账号。

思忖了片刻,她还是选择了加上。

现在都是一个公司的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后没准会有合作的机会。

“你好!”

林惜君率先打了招呼。

“你好。”

钟苓子出于礼貌,也给予了回复。

“你的歌,我正在听,非常棒!”

“谢谢!你的歌也很好,我也经常听。”

得到了同行的认同,钟苓子有些欣慰。

林惜君:“希望以后,我们可以互相交流学习啊(可爱)”

钟苓子:“一定(打call)”

对钟苓子来说,今晚是个不眠之夜。

她过往所有的人际关系和圈子,从今往后都不一样了。

十八岁,是她人生的分界线。

……

返校的日子,公孙瑾还是早起准备早餐,然后叫粘人精妹妹起床。

先是一把将庄小鱼从被窝里拎出来,然后把毛衣像套麻袋似的套在她头上,顺手挠几下她的胳肢窝。

“嘻嘻。”

“哥哥,好痒。”

小丫头嬉笑着,扭得跟泥鳅似的,小脑袋从衣服领口里拱了出来,像是冒出头的仓鼠。

她一下子扑到公孙瑾怀里,也伸手去挠他。

和她闹腾了一会儿,帮她穿戴好衣服,公孙瑾又带着她去卫生间,帮她烧好热水洗头发,扎了好看的辫子。

庄晓梦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个饭碗。

碗里很干净,甚至看不到一粒米。

“哟,某人可是说着一顿不吃饿不死呢。”

“还不是真香?”

师晴瞥了她一眼,嘴角微微扬起。

“又不是你做的饭。”

庄晓梦侧过脸,冷淡地道。

进卫生间洗漱的时候,庄小鱼看着她,把头低了下去。

“姐姐,对不起,我以后写作业不拖拉了。”

庄晓梦听着,心里也有些不好受。

她想着昨晚的事,知道自己把脾气撒在她身上,很不应该。

但有时候倔脾气上来了,就是拉不下面子道歉。

早餐是公孙瑾做的臊子面和肉夹馍。

“姐姐,吃肉。”

庄小鱼将几块肉夹到了她碗里,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庄晓梦吃面的动作慢了下来,顿了片刻,还是没说话。

师晴在餐桌上也没搭理她,知道她一时半会消不了气。

送庄小鱼出门上学的时候,庄晓梦还是叫住了她。

“臭鱼。”

姐妹两闹矛盾的时候,她就会喊妹妹臭鱼。

“姐姐?”

庄小鱼回眸看着她,有些疑惑。

庄晓梦低垂着眼帘,走过来,拉开她书包的拉链,塞进去两大包棉花糖和巧克力。

“嘻嘻,谢谢姐姐。”

“姝儿可喜欢吃棉花糖和巧克力了。”

庄小鱼眯着眼,娇憨地笑了起来,露出可爱的虎牙。

她之前常常对姐姐说,姝儿对她特别好,每天都会分很甜的马蹄给她吃。

而姝儿喜欢吃棉花糖和巧克力,但是没有钱买。

庄晓梦把这些都记在心里。

“她有蛀牙,不能吃这么多糖的。”

师晴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道。

“说得像她在学校里不会偷吃一样。”

庄晓梦依然面无表情,看起来很冷。

“而且他在路上也会给她买。”

师晴闻言,看向公孙瑾,鼓着腮,双手叉腰。

“偶尔,只是偶尔。”

公孙瑾轻轻咳了咳。

庄小鱼最喜欢的,就是公孙瑾接她上学放学。

因为她在路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撒个娇,看似高冷的哥哥就会给她买。

温柔得千依百顺的妈妈,却是相当坚决呢,就是不给她买糖。

上学的路上,庄晓梦和公孙瑾一起送着妹妹。

庄小鱼牵着哥哥和姐姐的手,走起路来蹦蹦跳跳。

庄晓梦虽然冷着脸,一口一个臭鱼,但是臭鱼在牵她手的时候,她也没抗拒。

将妹妹送进了学校,两个人这才开始往回走。

“昨天,很不开心啊。”

良久,公孙瑾主动打破了沉默。

庄晓梦没理他。

“饭好吃吗?”

公孙瑾继续问道。

“还行。”

庄晓梦点了点头。

“就是有点少。”

听到她这么说,公孙瑾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晴姨她……”

“我知道的,她工作忙。”

没等公孙瑾说话,庄晓梦就打断了他。

“也不要跟我说,她其实很爱我之类的话,这种宽慰我不想听。”

“我就是心情不太好,生了闷气。需要一点时间缓冲。”

“你也不用安慰莪,我也不需要安慰。过一会儿,我就好了。”

她从小到大都是如此,任何不开心的事,忍一忍就过去了。

特意找个人诉苦求安慰,未免有些矫情。

“好,我不说了。反正我也不会安慰女孩子。”

公孙瑾微微颔首。

他只要跟在她身旁,陪着她走一段路,就已经是莫大的安慰了。

回到家里,两人收拾好行李准备返校。

“我开车送你们。”

师晴拿着车钥匙走了出来,决定暂缓公司的事。

“不用了,你忙你的。”

庄晓梦拎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道。

看着她的背影,师晴略显无奈地叹了叹气。

……

一夜成名,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对钟苓子来说,烦恼也是挺多的。

来学校的当天,她就在路上看到了很多带着相机偷拍的狗仔。

网上也出现了很多舆论,一些她在酒吧驻唱,在学校送外卖的照片都被人曝光到了网上。

“两根烤肠。”

小吃街附近的淀粉肠,一块五一根。

撒上辣椒、胡椒和孜然,切花刀入味后,用来解馋还是很不错的。

为妹妹医药费发愁的时候,她连一根这样的淀粉肠都舍不得买。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约定》发行的当天,童晓瑜就让人往她的卡里汇了一笔钱,应当是了解过她的家庭条件。

二十万,看着银行卡里的数额,钟苓子总是在怀疑自己的眼睛,反复数上了好几遍。

确定是六位数后,她觉得自己像是做梦一般。

妹妹的医药费,终于是有了着落。

与此同时,还有一件事成了她的心病。

薛洋为妹妹买药被抓,现在还在局子里。

这事因她而起,她得想办法将人捞出来。

“烤肠好了。”

“谢谢。”

从摊主那里接过烤肠,钟苓子一边吃,一边朝着学校里走。

腮帮子鼓鼓的,像是仓鼠。

眼角有闪光灯亮起,她微微侧目。

看到了一个举着相机的狗仔。

不出意外,当天晚上就会有这一张钟苓子在小吃摊买烤肠的照片被发布在网上。

这种私人生活被过度关注的感觉,让她感觉很不自由。

尽管如此,她还是忍住对镜头竖中指的冲动,对镜头挥了挥手。

回宿舍的路上,来去的路人们看到了她,纷纷拿出手机拍照,配上“路遇钟苓子”的文案发到朋友圈。

还有很多人远远地看着,小声议论。

“你好,我是你的歌迷。能和你一起合影吗?”

时不时就有人过来和她打招呼问好。

在这之前,钟苓子可没感受过这种热情。

她知道,这些人只是图个新鲜,并不是真的喜欢她。

跟去动物园看到了猴子,就会拍一张照片发到朋友圈一样。

她加快脚步,匆匆离开,不去理会那些行人的目光。

回宿舍后,林娜和胡静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问她签约白金,还有和公孙瑾合作的事。

前来宿舍串门的人也特别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同学都有。

她们走到了她附近,拿起相机一通拍摄,还有人录制着抖音,配上文案发到社交平台,作为博取流量的资本。

钟苓子觉得有些烦躁,她不喜欢这么多不相关的人关注自己。

也不想回答那些饭圈女孩一个接一个的无聊问题。

趁着傍晚,她一个人去了外面散步,专往僻静的地方走,顺便跟公孙瑾发着消息聊天。

“突然有好多人前来和我打招呼。”

“都是些不相干的人,向我表达着善意,想认识我。”

“有很多是你的粉丝,问着我关于你的事。还有些人问我签约白金是不是有什么路子。”

“你什么感觉呢?”

“没什么感觉。”

钟苓子看着暮色沉沉的夜晚。

高大的香樟上方,月明星稀。

“只是觉得很孤独。”

明明有那么多人想要接近她,很是热闹。

但她就是觉得孤独。

“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去你宿舍楼下的路。”

钟苓子发送完消息,这才反应过来。

明明自己没有刻意地想要去哪里,只是跟着本能在走。

不经意间,却来到了他的宿舍楼下。

“等我。”

公孙瑾的回复只有两个字,却让她感到好安心。

半晌,看着道路尽头朝着她走来,挥着手的公孙瑾。

她突然又觉得,自己不孤独了。

“给!”

公孙瑾走过来,递给了她一罐可乐。

钟苓子伸手接过,微微蹙眉。

“树莓味的?你这人口味真奇怪。”

“不爱喝还我。”

公孙瑾伸出手。

“哒咩!你都给我了,哪有还回去的道理。”

钟苓子拉开拉环,小口啜饮起来。

她咂了咂嘴,觉得这可乐的味道很奇怪,像泡泡糖。

但是又不觉得难喝。

“现在还觉得孤独吗?”

公孙瑾喝了一口可乐,问道。

道路尽头,人烟稀疏,只有她和他一起走着。

钟苓子沉默着,似乎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孤独是人生常态。”

“想不想听我讲故事?”

公孙瑾安慰道。

“想。”

一听到他要讲故事,钟苓子立刻来了精神。

“它叫做《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

钟苓子闻言,眼底有些迷惘。

“嗯,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讲的是一个家族七代人,用尽了各种方法逃避孤独的宿命,却始终免不了孤独的故事。”

公孙瑾说完,便用一种很庄重的语气念了起来。

“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他最喜欢的两本书之一。

这个开篇,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经典的开篇之一,将过去、现在、未来扣成了一个回环,被后世的无数人模仿。

比如《白鹿原》的开篇就是“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钟苓子听到这个故事的开篇,第一反应是记不住人名。

“名字有点复杂。”

“没关系,不用太在意人名,只当成故事听就好了。”

公孙瑾微微笑着。

在他的叙述声中,这个关于孤独的故事就此展开。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用标枪杀死了邻居,因而总是看到邻居的鬼魂,捂着穿了洞的喉咙。

他无法忍受这个噩梦,于是带着家人开始迁徙。

越过了雾霭,越过了不见天日的密林。

他们抵达了一片开满罂粟花的草地。

烧焦的龙骨屹立在岸边,远征者的船里,鲜花密密层层地盛开。

“面对大海,他的梦想破灭,这灰白肮脏、泡沫翻腾的大海,不值得为之冒险和牺牲。”

不管多少次,公孙瑾念到这一段的时候,总是一字不落。

“曾苦苦寻找了很久而不得的大海,原来就近在咫尺。在开辟新路的时候,却横亘在了他的面前。”

“确实挺讽刺的。”

钟苓子微微颔首。

“这个故事很吸引人,现实中又夹杂着魔幻,好像藏着很深的隐喻。和我以往听过的故事都截然不同。”

“嗯,这是魔幻现实主义。”

公孙瑾笑着道。

“魔幻现实主义?这个名词很有意思,我之前没听说过。”

钟苓子有些不解。

“是一种用魔幻的内容表现现实生活的手法。虽然情节怪诞,却突显真实。”

公孙瑾解释道。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个喜欢探寻未知的人。

他从吉卜赛人那里买来了放大镜,买来了磁铁。

这些在外界稀松平常的东西,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却像是魔法一般。

在与科学无关的狭小世界里,他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了世界的奥秘。

可惜他自以为震惊世界的发现,在外界早已经被证实。

最悲哀的是,他的研究对妻子,对马孔多的人来说,毫无意义。

“地球是圆的,像一个橙子。”

钟苓子听到公孙瑾念到这里,突然感到有一种与世隔绝的孤独扑面而来。

“我好像能理解,这个故事为什么叫百年孤独了。”

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有一首歌,叫做《百年孤寂》,歌名就是取自这个故事,不过和它的故事无关。”

公孙瑾欣然一笑。

“是你写的?”

钟苓子歪着头问道。

公孙瑾没有正面回应,只是问她:“你要听吗?”

“要!”

她很是笃定。

公孙瑾调整了气息,然后轻声唱了起来。

“心属于你的,我借来寄托,却变成我的心魔。”

“你属于谁的,我刚好经过,却带来潮起潮落。”

“都是因为一路上,一路上,大雨曾经滂沱,证明你有来过。”

“可是当我闭上眼,再睁开眼,只看见沙漠,哪里有什么骆驼。”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着。”

“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

“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听着他唱歌,钟苓子眸中泛起微光。

“这首歌,我好喜欢。你可以把它给我唱吗?”

“这首歌很贵的。”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他话音未落,钟苓子就扑上来,又一次吻了他。

这个吻,是树莓可乐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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