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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钟苓子,我爱你(1 / 1)

演唱会落幕了,现场的歌迷们还迟迟不愿离去,簇拥过来想要同师晴要签名。

面对狂热热情的粉丝,安保人员们也忙得焦头烂额。

“不用等她了,她得留下来给粉丝签名,要花不少时间呢。”

庄晓梦摇了摇公孙瑾的胳膊,示意让他离开。

“我想,我也得留下来给粉丝签名了。”

公孙瑾看着围上来的歌迷,回眸看向她。

“小瑾,给我签个名吧!”

“公孙瑾!我是你粉丝啊!”

看着周围围得水泄不通的歌迷,公孙瑾有些不知所措。

庄晓梦却是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用手将沿途的粉丝们推开,往外跑去。

“唉!哎哎,你干嘛?”

乌泱泱的一大群人在后面追逐着,发出狂热的呐喊。

少女牵着他的手,迎着世俗的潮浪奔跑,将全世界的喧嚣都甩在了脑后。

就像婚礼上牵着恋人的手逃婚的新娘。

“呵呵~”

公孙瑾是能听得到她在笑的,尽管他看不到她脸上的笑容。

场馆外面飘着雪,一眼望去都是纯净的雪白。

飞雪浮现在城里的月光里,飘摇在霓虹里,落在街边的路灯里。

“后面好多人在追呢,我们得快点跑!”

庄晓梦说着,语气略显俏皮和激动。

呵出的气息在夜间化作袅袅的云雾。

“嗯!”

公孙瑾也迈开步子,和她一起沿着长街奔跑。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的声音渐渐消失了,两人这才停下,扶着膝盖开始喘息。

“呼,终于逃脱了。”

庄晓梦拍了拍胸口,心有余悸。

“别傻着给粉丝那样签名啊。”

“那么多粉丝,你要签多久啊?”

“我妈之前给粉丝签名,签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手腕都骨折进医院了。”

“而且签名的纸如果是白底,会很麻烦的,要是被有心人拿去弄了合同。不就掉坑里了吗?”

她看着公孙瑾,微微喘着气,眸中有晶莹的微光闪耀着。

“嗯,是我考虑不周。”

公孙瑾微微颔首。

艺人是個很奇怪的职业,一方面需要粉丝们的喜欢,需要热度。

另一方面,艺人们都不希望粉丝进入他们的生活,也不想和粉丝有交集。

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是公孙瑾讨厌艺人这一行的重要原因。

他只是希望有人喜欢他的歌,至于他自身,有没有人喜欢都无所谓的。

“你跑得真快,我差点都跟不上你。”

回学校的路上,两人慢慢走着。

公孙瑾撑着伞,为她遮着头顶的雪花。

“嘿嘿,以前听完妈妈的演唱会,她就会和助理换一身衣服,让助理穿着她的衣服从正门走,让助理吸引粉丝。”

“然后趁着粉丝们不注意,就这样拉着我的手赶紧跑路。”

庄晓梦说着,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每一次她牵着我的手奔跑的时候,后面总会有很多歌迷和记者追赶。”

“妈妈就会带着我到处跑,和他们玩躲猫猫。”

“反正,就是挺刺激的。”

她说着,鼻尖冻得微微泛红,搓了搓手,往手心里呵了一口热气。

“那……今天的演唱会,开心吗?”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问道。

“开心啊!”

庄晓梦不假思索地答道。

“妈妈虽然还是那么肉麻,唱的歌也还是那几首,但就是很开心。”

她说妈妈的歌都听厌了,但师晴唱的每一首歌,她都有在台下跟着哼唱。

“嗯,开心就最好不过了。”

公孙瑾眉梢弯弯的,侧脸有两个很浅的酒窝。

他笑起来的时候是很好看的,一点也不像平时那样高冷疏离。

就像冰川融化,变成了涓涓溪流。

庄晓梦看着他的笑脸,有些痴迷。

两人的目光迅速交汇,公孙瑾甩开移开的视线,有些不好意思。

“你,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庄晓梦柔声说道。

“眉眼弯弯的,眼睛像是会笑。”

“给人一种……”

她蹙着眉,思考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去形容。

毕竟,语言有时候是很苍白无力的东西。

“成熟的感觉。”

“我也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

庄晓梦一时间词穷,她明明读过了那么多书,却就是无法形容他的笑。

经历人世间的各种苦难,也走过很坎坷曲折的路,但始终不动声色。

即便面对惨淡的生活,也是一笑了之。

“我明白你的意思。”

公孙瑾会心一笑。

“真的吗?我自己都觉得难以表诉呢。”

庄晓梦有些欣喜。

“嗯。”

公孙瑾点了点头,思忖了片刻,轻轻地道:“一蓑烟雨任平生”。

庄晓梦眼前顿时一亮,喃喃自语。

“一蓑烟雨任平生……一蓑烟雨……任平生……”

“对,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她伸手抓住公孙瑾的胳膊,高兴得像是找到了糖果的小孩。

一蓑烟雨任平生,就是这种洒脱和淡然。

“这句话真好,你是从哪里看到的?”

庄晓梦细细品味着,愈发觉得妙不可言。

“我编的。”

公孙瑾丝毫不害臊。

反正苏轼已经作古千年,不可能揭棺而起要他版权费。

而且隔了一个时空,他老人家也穿越不过来。

趁着时间还早,两人又在周边的商铺逛了会。

公孙瑾不太喜欢购物,没别的原因,懒,而且没有什么消费欲望。

现在赚了钱,除了吃吃喝喝,就是买一些自己喜欢的黑胶唱片,一边听一边收藏。

其他的东西,都已经不太能勾得起他的兴趣了。

所以庄晓梦进店的时候,公孙瑾总是在店外站着,沿途不停地有路人侧目。

这人只是站在这里,就成了风景。

比那些站在橱窗里,穿着华丽衣裳的模特还要模特。

有经过的女孩子拿出手机偷拍,眼角亮起的闪光灯吸引了公孙瑾的注意力。

他便下意识地侧目望去,只见一个女孩子偷摸藏好了手机,面无表情地从他面前经过,耳朵却是红得厉害。

公孙瑾默默收回了视线,对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我给你买了围巾和手套。”

庄晓梦小跑着过来,将一条白色的针织围巾从服装袋里拿了出来,笑吟吟地看着他。

“谢谢。”

公孙瑾没有戴围巾和手套的习惯。

前世的时候,冬天总是会长冻疮,手指又痒又热。

“不用跟我说谢谢的。”

庄晓梦踮起脚,将那条白色的围巾绕在了公孙瑾的脖子上,小心地系好,目光很是温柔。

她总是觉得,公孙瑾适合白色。

尽管他出门的时候,穿深色衣服多一些。

“我感觉很适合你。”

庄晓梦打量了一番,甜甜地笑了起来。

“嗯,你挑东西的眼光很好。”

公孙瑾将下巴缩在围巾里,能嗅到丝绒淡淡的清香。

“还有手套呢。冬天要记得防寒。”

她又抓起公孙瑾的手,小心地将准备好的猫爪手套戴了上去。

在触碰到她手指的那一刻,公孙瑾觉得像是摸到了一块温润的软玉。

女孩子的手很小巧,看起来总是显得可爱。

“我给你选的猫爪手套是不是很可爱?造型是英短的。”

“我的是布偶猫,嘿嘿。”

她说着,眨巴着眼睛,微微嘟着嘴,用小手捏了个猫爪的动作,像招财猫一样。

“是,可爱。”

公孙瑾看着自己手上的猫爪造型的手套,笑着点头。

庄晓梦伸出了自己的手,放在了公孙瑾的手背上,将两只猫爪叠在一起。

公孙瑾明白她的意思,猫爪在上定律。

猫爪在上的就是主子。

于是,他将手抽出,放在了她的手背上。

庄晓梦又赶忙抽出手放在了他的手背。

两人如此反复,庄晓梦玩得不亦乐乎。

“嘻嘻!”

公孙瑾也不嫌弃她幼稚,就这样陪着她慢慢玩着。

两人回学校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十点。

“怎么办?今晚,咱们回不去宿舍了。”

庄晓梦挽着公孙瑾的手,既期待又紧张。

“在外面……开房吗?”

她侧目去看公孙瑾,声音很小。

说完,就迅速别过脸。

“我没满十八,开不了。”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哦,也是。我都忘了,你是个弟弟。”

庄晓梦恍然大悟,然后眉头紧锁。

“莪身份证也没有带,给咱妈打电话,让她接我们回家?”

她说的是咱妈,公孙瑾也没觉得不合适,师晴名义上是他的干妈,只是他习惯喊晴姨。

“不用了吧,她那边也挺忙的。”

“红莓苑那边,我有一处住的地方,我们去那边过一晚吧。”

公孙瑾突然想起来,之前童晓瑜给他和钟苓子安排了住处。

“行,听你的。”

庄晓梦挽着他的胳膊,轻轻摇晃着,很是亲昵。

抵达了别墅区,公孙瑾按照童晓瑜给的密码,开锁进了门。

看着装潢奢华的别墅,庄晓梦倒也没觉得惊讶。

她从小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这并不算什么。

“以后我们去外面玩,就在这里过夜吧。”

庄晓梦坐在沙发上,开心地晃悠着小腿。

“女孩子夜不归宿,那样不好。”

公孙瑾却是摇头。

“和你夜不归宿,有什么不好的?”

她反问道。

“我怕自己失身。”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而且我还未成年呢。你要是要了我身子,三年起步,最高无期。”

庄晓梦一听这话,就捂着嘴咯咯直笑。

“不好意思,在这方面,法律是不保护未成年少男的。”

公孙瑾闻言,只是悠悠一叹。

“唉,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处处充满了对男人们的压迫,男人们何时才能站起来?”

整理好房间,公孙瑾就去小区里的超市买了些食材。

晚餐做的火锅,天气冷的时候,吃这个正好。

公孙瑾又不太想下厨房,索性买了些火锅底料,加上片好的牛羊肉、肥牛卷、牛肉丸子、年糕、香肠等等。

再切几块白萝卜,加上一把青菜,几片芝士。

一股脑下锅全给炖了,简单省事。

恰好超市里还有卖辛拉面的,这就更省事了。

将年糕切片,香肠切花刀,下锅煮成章鱼肠,再加上煮好的辛拉面。

也不是些多高档的食材,但庄晓梦趴在桌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锅子的时候,就是很期待。

尤其是看着锅里开始沸腾冒泡的时候,她就立马坐正了身子,拿着筷子,一脸迫不及待。

外面飘着雪,风声呼啸。

屋子里开着空调,锅里热气腾腾,食物的香气勾动味蕾。

庄晓梦就是觉得这种感觉很好。

吃饭的时候,很少拍照的她,也试着拍了照片。

“你别动!”

公孙瑾闻言,赶忙僵住不动了。

“对,就是这样!维持着你高冷的帅脸。”

“让我拍两张照片。”

庄晓梦将手机镜头对准了公孙瑾,连续按动快门。

公孙瑾很是配合,面无表情,精致的面容和五官轮廓精美得好像一尊精雕细琢的雕塑。

“好啦!吃饭!”

看着她雀跃的样子,公孙瑾这时候才后知后觉。

这个清冷孤傲,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在面对他的时候,总是会褪去“神性”,变成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小姑娘。

“晚餐我做的很随意,可能没有平时在家那么好吃。”

“没有啊,我觉得很好吃啊。”

庄晓梦吃着碗里的菜,嘴巴就没闲下来过。

“真的很好吃,不骗你。”

“我感觉你做什么都好吃。”

听到她这么说,公孙瑾心里也是很温暖。

被人需要,是一种幸运。

吃完饭,庄晓梦主动帮忙收拾起碗筷,洗了锅。

公孙瑾不让她洗,她还不乐意,伸手将他推到了沙发上,很是坚决地看着他的眼睛。

“你做饭很累了,碗我来洗。”

看着她洗碗时有些笨拙,但还是一脸专注的样子。

公孙瑾总有一种,已经和她新婚的错觉。

吃完晚餐,公孙瑾烧了热水,接了一盆放在沙发前,脱下鞋袜准备泡脚。

庄晓梦见了也跟着过来,嚷嚷着要一起。

“你还是别跟我一个盆吧,我怕你有jio气。”

公孙瑾淡淡笑着。

“胡说,我才没有jio气呢!”

庄晓梦瞪大了水灵的眼睛,佯装生气地看着他。

公孙瑾托着腮,盯着她的脚。

庄晓梦拉开长筒靴的拉链,将长筒靴凑到了公孙瑾鼻子前面。

“嘿嘿,你闻闻。”

她在外面走了半天的路,这时候靴子又正好迎在中央空调的风口。

公孙瑾捂着鼻子,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酸奶味的靴子!还是过期酸奶!”

“哈哈哈!”

庄晓梦笑得眼角飙泪,脸颊微醺,没好气地伸手打了他的胳膊一下。

她脱下白色的棉袜,露出了一对白皙的玉足,很小巧很可爱。

女孩子就算身材高挑,但手掌和脚掌还是会比男孩小很多。

“嘿嘿!”

庄晓梦将脑袋靠在他的肩上,小脸很是舒适。

她犹豫着试探着水温,慢慢将脚落在了水里,然后踩在了公孙瑾的脚背上。

“我要在你上面!”

公孙瑾明白她的意思,猫爪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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