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崇没想到,阮素口中的去锻炼,不是去跳舞,也不是瑜伽,而是拳击。
他坐在办公室里,捏了捏鼻梁,每当他以为自己对她已经很理解时,都会被打脸。他离了解她,还差很远很远。那天,他在大厦上的招牌上只看到了舞蹈馆跟瑜伽馆,便先入为主的以为,她应该是选其中一个作为兴趣爱好,不过往深了想,即便当时广告牌上有拳击馆,恐怕他下意识地也会将这个选项删除。
因为阮素看起来并不像是会打拳的那种人。
季明崇不由得自省:他对她的了解还是太狭隘了。
盛夏的夜晚来临得很晚,晚上七点,天还没完全暗下来,吃过晚饭后,阮素坐在轮椅上,跟着季明崇一起带着毛豆去小区的游泳池游泳,季母则留在家里收衣服叠衣服。
季明崇推着阮素,毛豆在前面蹦蹦跳跳,他是一刻都停不了的性子,想到去游泳,原本就晒得黝黑的小脸,更是黑得发红。
夏天穿的也是短袖,阮素在家休养,为了方便也就没穿裙子,只穿了简单的家居服,夏天太热,她将一头长发扎成马尾,看起来就像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自然而然的,季明崇也就看到了她细白手腕上的粉色手环。
如果他没记错,这是昨天他妈拿走的那一支,怎么会到了阮素手里。
再一想他妈如今对阮素的偏爱,他也能理解了。
阮素见季明崇盯着自己的手腕,她抬起手晃了晃,“好看吧,这是妈送给我的。”
她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口,还是称呼季母为妈。
季明崇嗯了一声,没说这是他妈从他那里拿的,“挺适合你的。”
她皮肤本来就白,这粉色戴在她手上,的确好看。
毛豆早就换上了小泳裤,戴上了泳镜跟泳帽,飞快地就溜进了泳池里,小孩子都喜欢玩水,这个浅水区里基本上都是跟毛豆差不多大的小孩在撒欢。
季明崇一边盯着毛豆一边问她,“你那个教练,是教你什么?”
阮素正在往脚脖子那里喷防蚊喷雾,直起腰,回道:“拳击。”
她的语气稀松平常。
季明崇也顺着她的动作盯着她的脚踝,他感觉他一只手就能将她的脚踝圈起来,“挺好的。”
阮素闻言便扑哧笑了起来。
到底为什么笑,她也不知道,不过最近她看季明崇笑的次数的确频繁了些。
她想要克制住笑意,收敛上扬的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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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素只是轻微骨折,在家里休息了十来天后又去医院检查了,确定没问题后她便跟领导销假准备上班了。
每次的毕业季,都是体检中心的旺季。
她去上班时,巩扬已经交接离职了,从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收到来自巩扬的晚安早安消息了。
这天,体检中心的保洁阿姨在草丛里捡到了一只小奶狗,小奶狗看起来还很小,眼神湿漉漉的,叫声也不大,分外可怜。保洁阿姨找了个纸盒子,又找了件旧衣服垫着,小奶狗乖乖巧巧的趴着,看起来没什么精神。大家都很喜欢,围着纸箱看,女同事们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只是这年头,喜欢是真的喜欢,可要是说收养,就没人愿意举手答应了。
保洁阿姨每天都很忙,根本没时间照顾小狗。
其他的女同事要么家里有宠物了,要么就是没办法养。
“我来吧。”
最后还是阮素鼓起勇气,收养了这只小奶狗。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养过什么宠物,只依稀记得,以前养母家邻居养了一只土狗,那只土狗很喜欢她,每次她放学回来,它就老远的冲过来迎接她,后来,养母去世了,那只狗有一天也不见了,听邻居说,有偷狗的贩子给它喂了药把它抓走了。
阮素越看那只小狗就越喜欢。
小奶狗躺在纸箱里睡着了,马雯也开玩笑说,阮素的确是需要养一只看家护院的狗了。
下班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阮素小心地抱着那个纸箱下楼,刚走出体检中心,就看到了树下的季明崇。
他特别的引人注意。
这次就不是因为他的气质相貌了,毕竟隔着雨幕,很难看清楚人的五官。
他见她下来,也往她这边走来。
他穿着简单的白衣黑裤,面容清隽,从雨幕中朝着她走过来。
等他来到她面前了,她看着他的伞问道:“你的伞怎么这么……”
“大?”季明崇失笑,“夏天的雨又急又大,一般的伞感觉遮不住两个人,我就买了一把大伞。”
如果他们是情侣,他搂着她,她靠着他,一般的雨伞是够的。
可关键是……
他们不是啊。
幸好季明崇的雨伞够大,都可以容纳三个人在伞下也不会被雨打湿。
纸箱子里的小奶狗还在趴着睡,季明崇一手举着伞柄,看了一眼,诧异问道:“这是?”
阮素抱紧了纸箱,不想步伐太大,吵醒了小奶狗,说话声音也不自觉地放轻了许多,“阿姨在草丛里捡的狗。”
“你要养?”季明崇问。
“恩,先去宠物医院查查看它有没有生病。”
阮素喜欢猫也喜欢狗,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也不是没想过要养宠物来陪伴自己,但一直下不了决心,她觉得养宠物是一件特别严肃的事,一旦养了,肯定是不能遗弃,也肯定是要负责它的一生的。没想到下不了决心的事情,等它真的到了她面前时,她就这样做了决定。
一路上,阮素都在盯着纸箱里睡着的小奶狗。
神情无限温柔。
季明崇得承认,他有些酸了,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羡慕的对象会是一只小狗。
当然,更酸的是,等他陪着阮素来到宠物医院时,发现兽医是个年轻男人,兽医在说一些喂养的注意事项时,阮素用那种专注的眼神盯着兽医看,一直到这会儿,他也察觉到危机即将来临,直到阮素将小狗放在宠物医院观察,临走前加上了兽医微信,他走出宠物医院时,大门自动发出了“叮”的声音,他大脑的那根弦也紧绷起来了。
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兽医还在看着阮素的背影,顿时,季明崇警铃大作。
在喜欢上阮素之前,季明崇从来都不会对陌生人产生莫名其妙的敌意,但现在不一样了,他见谁,都觉得那人对阮素居心不良。
尤其是上车以后,阮素一边低头回微信一边跟他说:“那个周医生很专业呢。”
季明崇下颚线绷紧,嗯了一声。
……
季明崇不知道自己是在吃醋。
之后盛远听了他说的这一通后,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平静地下了结论,“你在吃醋。不过我提前跟你说,以后你也会一直吃醋的。”
季明崇瞥向他,眼神意味不明。
盛远说:“其实也就是造化弄人了,就是我……”
季明崇:“?”
盛远赶忙摆了摆手,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季明崇盯着他,“说清楚一点。”
“好吧。”盛远耸了肩膀,叹了一口气,“我如实交待,其实我觉得我之前跟阮素挺投缘的,你别瞪我,我只是在阐述事实,第一,我跟她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能谈得到一块儿去,第二……你这样看我,我就不说了。”
“说。”
“好,第二,我觉得阮素真的跟别的女孩不太一样,就有一回吧,她应该是去当伴娘,我正好出差回来,你不是给我打了电话吗,让我顺道送她回来,结果,”盛远喝了一口咖啡,“我去的时候,她正在跟人争吵,一开始我还不太相信,觉得她不像是会跟人扯皮拉筋的那种人,可后来一听,还真是那么一回事,一个男的抓住一个女的不放,非说那是他女朋友,女的又说不是,这种事很多人都不会管的,阮素经过时,被他们撞了一下,手机屏撞碎了,她拉着那个男人不放,非要人家赔钱。”
季明崇盯着盛远,脸上先是疑惑,后又是惊讶与了然。
“你已经猜到了吧,她是怕那个女人有危险才那样做的。”盛远说,“那时候我对她真的刮目相看,就觉得是个很勇敢的女孩子吧。”
“所以?”季明崇怀疑的看着盛远。
盛远无奈:“但那个时候,她是你……”
季明崇果断的说:“别提那个词。”
“行。”盛远比了个ok的手势,“我不提,反正,我对阮素不是你想的那样,但我跟你说这件事就是想告诉你,老季,你这样不行的,像阮素这样的,很多人都会喜欢,你天天吃醋,迟早有一天把自己醋死。你在这种事上得成熟一点。”
季明崇觉得盛远说得很对。
于是晚上给阮素发了一条消息:【你有时候上班忙,顾不上狗,我妈还能过去帮你看着点,但她不怎么用微信,要不这样,你创一个群聊,把我跟那位兽医先生也拉进去,这样交流起来更方便,是不是?】
阮素:【不会很麻烦吗?】
季明崇:【当然不会。】
阮素:【那好吧。】
阮素创建了一个群聊,把兽医周先生还有季明崇都拉了进去。
季明崇在群里发了第一条消息:【周医生,你好,以后狗有什么问题,你也可以跟我说。】
发完这条消息后,季明崇顿时神清气爽,一脸愉悦满足的回了房间。
看着他这一番操作的阮素,正在照顾摆在阳台上的小多肉们,她将手机锁屏,自言自语道:“马雯说得对,我好像……真的有点双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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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男人的直觉有时候比女人更准。
宠物医院的兽医周医生,一开始见到阮素的确很有好感,加了微信除了聊一聊狗狗的问题,也是希望能给自己创造一个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可还没等他跟阮素发消息,就看到阮素创建了群聊……他这才想起当时她身边是跟着一个男人的,不由得叹气,好像每一个看着还不错的都有了护花使者,他一边放下手机,一边去观察阮素送来的那只狗狗的情况。
至于那一点点心思,也算是被打消了,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一瞬间的动心跟好感,并不足以支撑着来一段不求结果不求前程的追求。他收起了不该有的心思,在群聊里回了消息:【好的。】
某种意义上来说,男人□□的方法实在是简单粗暴。
随着小狗狗从宠物医院出院,毛豆也正式迎来了他的小学生活。
他就读的实验小学就在阮素的住处附近,只隔着两条街。
一开始,对于阮素要搬出去这件事,他是伤心难过的,现在,就是真香了。
这天,季明崇过来,一进屋子,就听到了叽叽喳喳的声音。
好像只要是阮素在的地方,永远都是热闹的。
对于这个被毛豆取名为保时捷的小狗,毛豆非常喜欢,每次放学回来都要抱在怀里不肯放,保时捷就是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小多肉们就不是很喜欢保时捷了,它们称呼它为生化武器——
“这种狗子最擅长的就是搞破坏,我有一个前辈差点被狗子折腾归西了,自从素素领着这个企图用装可怜卖萌来邀宠的心机狗回来后,我感觉我的生命就进入了倒计时!”
“要相信素素,素素是不会让心机狗伤害我们哒……”
“弱弱地说句,呆在季总身边其实也挺不错的,至少没有生命危险。”
“我们中间出了一个叛徒!你走,赶紧跟着狗男人走!”
“嘤!”
很显然,不需要季明崇提醒,阮素也早已考虑到狗子会搞破坏这个问题,在小多肉们呜呼哀哉感慨时日无多时,阮素将它们都装移到了狗子也够不到的地方。
晚上,等他们都走后,阮素看着躺在狗窝里睡着的保时捷,想起小时候每次回家时,邻居家的大黄都会冲过来迎接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竟然有一种回到了幼时的错觉,那时候她生命中美好的一切都还在。如果有人问阮素,觉得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光是在什么时候,她回答的也一定是童年。
也许是因为房间里多了一个守护者,阮素这个晚上睡得很熟,她甚至还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一切都很梦幻,似乎周围都是泡泡,她像是局外人,看着不远处有两个人,想要走近,下一秒她又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拉开,忽近忽远,若隐若现,只依稀瞧见,女人穿着素色的裙子,正弯腰在跟男人说着什么,男人拿出了一对戒指,将男戒戴在自己手上,将女戒给女人戴上,庄重温馨好像是在教堂举行婚礼一样。
后来,她终于看清楚了那个女人的脸,下一秒钟,她从梦中惊醒。
……
阮素并不经常做梦,她醒来时,看了一眼手机,已经是早上六点半了。
也到了该起床的时候,她屈起双腿,头埋在膝盖上,还在想着那个梦,梦境太过真实,最后一秒她看到的竟然是自己的脸。
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起身,赤着脚踩在地板上,从一旁的沙发上找到了自己的手包,打开包包夹层,里面有几枚戒指,如果她没有记错,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发生紊乱,那么她确定,在梦中看到的那一对戒指,就是她之前在首饰店买的戒指,那时候她将男戒指戴在了季明崇的手上,后来他又还给了她。
脑子里乱糟糟的。
梦境也是千奇百怪的,当不了真,她整理好情绪后,将戒指又放了回去,来到卧室的洗手间里,一边刷牙,一边迷迷糊糊的想着,她虽然没看清楚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子,但……好像那个男人是坐在轮椅上的。
想到轮椅,她就不由自主地想到季明崇。
这个梦,让阮素有点轻微的抓狂。
这种微妙的情绪在看到季明崇在小区门口等着她时,几乎达到了顶点。
季明崇也察觉到了阮素今天意外的沉默。
平常虽然她的话也不是很多,但都会跟他说上几句,今天从碰面起到现在,她居然一句话都没说。
等车开到了体检中心门口时,季明崇叫住了她,迟疑着问道:“你没事吧?”
总感觉阮素好像很不对劲的样子。
阮素飞快地摇了摇头,“没事,挺好的。”
“真的?”季明崇问。
他刚才站在树下时还好,她还不会联想到他坐轮椅的情形,这下可好,他坐在后座,微微探出头来望向她,脸上难掩关心,她立马就又想起了那个梦。她的手腕处有些微微发麻,这是手环在提醒她,心率正在上升,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捂住了那个手环,语气更是平静,“真的。”
她都这样说了,他也不好再继续追问下去,便目送着她走进了体检中心的大门。
中午休息时,阮素吃完了饭,便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正好手边有纸跟笔。
其实她已经没怎么想那个梦了,毕竟再奇怪的梦她也做过,她只是觉得,这个梦,似乎戳中了某个开关,令她有一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她无意识地在纸上写着什么,同事洗好碗筷过来,一边从抽纸筒里抽出纸巾擦手一边随口问道:“你发呆呢?”
她这才回过神来,低头一看,发现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季”字。
她像是做了什么错事一样,用手掌遮住了那个字。
“没事。”
在同事去了一边玩手机时,她又拿起笔,刻意地不去看那个季字,像是小学生坐得端正一样,在季字前面加了一个四,后面又加了如春这两个字。
四季如春。
这样别人应该看不出来吧?她这样想。
的确是看不出来了,但也好傻。
很快地,有一件事情算是暂时的转移了阮素的注意力,她的手机日历提醒她,还有一周后就是养母的忌日了。
养母是个很重视仪式感的人,所以,每年养母的生日还有忌日,她都回一趟老家。
这样的日子她不想忘记,只是今年有点特殊,她骨折了就请了快半个月的病假。她算了算日子,算上周五轮休跟周六休息,她还得请两天假才行……有些不好意思跟领导开口了,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来到了领导办公室。
说了自己要请假的事后,阮素便低下头,做好了挨批的准备。
以前她可都是拿全勤奖的……
哪知道批评跟训斥没等到,领导反而笑眯眯地说:“当然好啊,正好最近单位也不是很忙,要不多休几天吧?”
阮素诧异地抬起头来。
领导这才说道:“之前我面试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特别好,事实证明我的眼光没错!”
接下来领导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阮素的功劳。周羽蓝的工作室员工虽然不多,不过因为阮素的这一层关系,已经跟体检中心签了合同,接下来两年都在这里体检,季明崇作为阮素的铁杆支持者,这种事肯定也不会错过,前段时间也跟单位签了体检的合同,更重要的是,之前晋老夫人只在儿子耳边提了一下阮素的贴心,晋渊居然破天荒的跟公司的下属提了一句,以后晋氏的员工体检也都在阮素那个体检中心做。
阮素所在的体检中心是全国都有连锁店的,阳方也有,跟这边是通的,阳方的公司打听到晋渊是因为这边一个叫阮素的员工才来这里体检,当时公司开视频会议时,那边的负责人就提了一句,让这边的经理平常多关照阮素……
只可惜阮素不是销售人员,不然就这一笔笔的大生意,足够她开张吃一年了。
体检中心也没想过要亏待员工,偷偷地跟阮素加了工资,领导又以别的名义给她加了奖金。
……
就这样的,阮素很轻易地就请到了假,不过领导虽然很客气,但她也不敢请太长时间,就请了两天,加上周五跟周日,这次她回去可以呆四天,时间上已经很充足了。
回去之前,阮素将狗狗保时捷托付给了季母,毛豆高兴得不行。
第二天,阮素就出发要回老家了。
她的老家是一个很小的县城,在路上奔波都得花大半天时间,先是坐飞机到市里,又要从机场坐大巴去客运站,最后在客运站坐汽车回到县城。她在下飞机去拿行李箱时,看到一个人的背影很像季明崇,那一瞬间她也没太多想法,快步走上前去,看了一眼发现不是他后,又忍不住自嘲一笑……
回老家,一是养母的忌日,她得到,因为除了她以外,没人会去祭拜养母,如果连她都不能赶到,那多冷清啊。
二则是,一种很神奇,也很莫名其妙的心理。
她觉得她跟季明崇这段时间走得太近了,他每天接送她,偶尔还一起吃饭遛狗遛娃,可以这么说,她现在的生活中,跟她接触最多的异性就是他了。她从来不曾否定他作为一个男人的魅力,她也是一个俗人,会不会是因为距离太近,而让她忍不住会在纸上写下他的姓。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阮素的脑回路跟季明崇也是对得上了。
总结的来说,都有点儿垂死挣扎那股劲。
从车站出来,听着熟悉却也稍显陌生的乡音,天空中飘起了细碎小雨,她想起雨伞还被她放在包里,刚取下背包拉开拉链找雨伞时,只感觉到头顶有雨伞撑开,她抬起头来一看,果然是,还没侧过头,便闻到一股熟悉的气息萦绕在她鼻间。
那种气息,全世界似乎独独只有他有。
那是一种木质清香,在下雨这种雨雾缭绕时,似乎浓烈到了极致。
季明崇握着伞柄,隔绝了她与雨幕,他淡然一笑。
越是这种下雨的时候,独属于她的柠檬味道,牵引着他情不自禁的朝着她走去。
一个成功的买卖人,在推销商品时,就不应该给对方哪怕一丝丝时间去冷静去考虑。
都说女孩子喜欢从天而降的惊喜。
她不知道,为了这个惊喜,他在这个陌生嘈杂的车站已经等了她两个小时了。
他有时候在想,可能,不,是肯定,他这辈子肯定不会再为第二个人做这样的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