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路上,阮素无精打采的,背着小书包沿着湖边慢慢地走。
她今年九岁半了,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她知道妈妈生了很严重的病,头发开始大把大把的掉,明明妈妈以前的头发柔顺又黑亮的,现在都干枯了很多。她听到邻居的大妈们悄悄地说,她妈快不行了,肯定连这个年都过不去。
心里太难受了,这会儿附近也没人会注意到她,她垂着头,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看着妈妈那么痛苦,她一点儿忙都帮不上,爸爸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他们都说,她爸爸是嫌负担重所以跑了,这话她是怎么都不会相信的,妈妈也肯定不会相信。
在这个世界上,最爱妈妈的人就是爸爸了,谁都可能抛下妈妈不管,只有爸爸不会。
可是爸爸去哪里了呢?
阮素掰着手指头算着,爸爸都离开大半年了啊。
爸爸该不会也出事了吧?她被自己吓得呜咽出声。正在眼前模糊时,身后传来一道疲倦却也熟悉的声音——
“素素,爸爸跟你说过的话,你都不记得了吗?”
她猛地回过头来,眼泪还挂在脸庞上,只见离开了大半年的爸爸居然就出现在了她面前!!
“爸爸?!”
周桉蹲了下来张开双手,明明三十多岁,却好像是饱经风霜似的,看起来疲惫极了,不过即便这样,他还是冲女儿说:“来,让爸爸好好抱一抱。”
阮素像个小炮弹一样冲进了周桉的怀里,周桉顺势抱起了她掂了掂,“轻了,本来就瘦得跟竹竿一样,这段时间没好好吃饭吗?”
“爸爸!”阮素又是哭又是笑的,“你去哪里啦!!”
周桉笑,“去给你妈赚医药费了。”
他这话说的是真的。他也是无意间发现的奇遇,跟沈琳一起买的戒指竟然给了他那样的机遇。
那是一个现实生活中没有的部门,主要是修复被人为破坏的历史,多劳多得,现实生活中他是离开了大半年,但在那个世界他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年,一路披荆斩棘,他只想完成任务活下去,为爱人博取活下去的机会,守住这个小家。最后,他完成了快穿局给他定的指标回来了。
他带回来了的不只是自己的生命,还有沈琳的命。
周桉除了赚了一笔钱以外,还赚到了为期十二年的寿命,在沈琳的生命都快走到尽头时,他回来了,医生说这是医学奇迹,沈琳的癌细胞控制下来了,她的身体一日比一日好,气色也逐渐恢复,只是医生也说了,只要不复发,存活期十年没有多大的问题。
周桉却知道,他是暂时的将沈琳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她注定不会长寿,可能只能再活十年、十几年,这令他自责不已,如果他再努力一点,再拼命一点,会不会为她赚取更多的寿数?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把自己的寿命给她。
沈琳在化疗时掉的头发都慢慢地长了回来,她知道丈夫的担忧,却笑着安慰道:“十年已经很好了,不瞒你说,查出癌症时,我想的是,哪怕给我三年五年,都要谢天谢地了。十年啊,”她的目光看向外面,“那时候素素也成年了,有二十岁了,我也可以放心了。”
以前想的是,活到七老八十,看着女儿长大成家,晚年带着外孙,现在不敢奢望那么多了,她只想看着女儿成年上大学。
周桉眼眶微红,“是我没用。”
“怎么跟你有关系呢。”沈琳失笑,“其实,你看我这个样子,也许还活不到十年,你要不要……”
她话还没说完,周桉便打断了她,他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我不想听到那些话,我娶你的时候说的话你忘记了吗?”
周桉这辈子只想跟沈琳在一起,无论生死。
他不愿意跟别人度过余生,这个念头想都不要想。
电视剧里那些得了绝症后想办法将爱人推出去的事情,她也想都不要想。
沈琳无奈,“好好好,我知道了。”
两人错过了那么多年,现在在一起还没到十年呢,她也有私心,她没那么伟大,未来的十年里,她想要的也是跟周桉跟素素在一起过。沈琳只能再活十二年,未来的十二年,周桉打算当成二十四年、三十六年、四十八年来过,绝不荒废每一天。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短有时候反而没那么重要,对周桉来说,十二年也是余生,也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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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桉在快穿世界获得的酬劳不只是十二年的寿命,还有一笔数目不小的资金,这些钱是虚拟的,在现实生活中也只能用正当的方式来取出来,以前他能接受清贫的日子,无非是觉得一家三口健康平安就好,现在他想让妻子女儿的生活好一点,至少让妻子未来的十二年里不用为了生活的开支烦恼,也不用为了精打细算连买一件连衣裙都要思量半天。
他是只会教书的老师,于是辞职带着妻子女儿来到了医学资源跟教育资源都很好的燕京,他开了补习班,生意越来越好,用短短两年时间,他又开了成规模的专业的培训中心,后来几年里也打响了口碑,在燕京,他买了房子,在这大城市里,终于又给了妻女一个遮风挡雨的家。
后来的几年里,他认识了一个姓季的大哥,这个大哥乐善好施,又是难得一见的好人,他跟着这个大哥学到了很多东西,他与季大哥投缘,相处久了,两家竟然也开始走得越来越近,比一般亲戚都要亲。
季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季明远,已经有了女朋友正准备订婚的事了,一个叫季明崇,也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现在正在国外留学,季胜安夫妻俩对于没有女儿这件事是有些遗憾的,可能家里是两个小子,小时候没少闹腾,见了阮素这漂亮可爱又懂事的小女孩,喜欢稀罕得不行。
远在国外的季明崇虽然还没见过那个叫阮素的妹妹,但每次跟家里通话,这个名字出现的次数多到他都无法忽略。
大哥季明远说:“素素真是挺乖的,你嫂子也喜欢她。”
他爸说:“还真是女儿更贴心一点,这次我生日,你跟你大哥都忘了吧,素素用自己的零花钱给我买了钢笔。”
他妈说:“你爸说得对,我是真的羡慕你沈阿姨,马上就是素素十七岁生日了,还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给她。”
他:“……”
回国前,他碰到了同是留学生的同学陆致远,他跟陆致远关系不算很好,只能说是一般的同学。
陆致远乐呵呵地说:“明崇,你这次是回燕京吧,有空的话帮我给我女朋友送个东西。”
他只觉得莫名其妙,“快递很方便。”
一旁的同学点出了真相,“他这是跟你炫耀他女朋友呢,这不,在网上谈了个女朋友,比简雅漂亮多了。”
简雅也是跟他们同一批的留学生,陆致远喜欢简雅,追了小半年,结果简雅喜欢季明崇,无奈季明崇是还没开窍的钢铁直男,对简雅那迂回婉转、欲擒故纵的套路都视而不见。陆致远也就憋了一口气,这次终于让他扬眉吐气一回了,他找了个女朋友,颜值甩简雅几条街都不止。可不得好好炫耀炫耀?
季明崇面无表情,对此一点兴趣都没有。
陆致远还是将手机的照片给他看了,“我女朋友是不是很漂亮?”
季明崇被迫瞟了一眼,他不想这样随便的评价一个陌生女孩子的外貌,总感觉很轻浮。
他不说话,一旁的同学却说了,“好看是好看,就是……怎么感觉有点嫩?”
“她成年了,在上大一。”陆致远收起了手机,“我也就比她大两岁。”
陆致远似乎怕自己的女朋友被人惦记上,飞快地溜了。
同学悄悄地跟季明崇吐槽,“老陆真是有点傻,还没见面呢,谁知道是不是网骗,他倒好,真金白银的砸进去,起码小十万了,前几天给人转账五千二,反正就那么三四个月,老陆少说花了十万了,是不是傻老帽?那女孩子明摆着就是把他当冤大头宰呢,总让老陆给她打钱,真是厉害。”
季明崇也觉得陆致远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陆致远的家境不错,不然家里也不可能送他出国念书,不过在一个没见过面的人身上花钱,还真是有点傻,毕竟他们也还只是学生。
不过这也跟他没关系,他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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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素放学后正在收拾书包。
“素素,今天我们去书吧看书,你去不去?”后桌孙莹莹正在约她。
她回过头来,莞尔一笑,“不去了,今天要去我叔叔家吃饭。”
孙莹莹噢了一声,“行吧,对了,”她想起什么,压低声音说,“素素,你小心一点啊,我也是不经意地发现,吴韵好像有个微信小号,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那个小号的头像好像是你,而且之前你也知道吧,吴韵偷拍你的照片来着。总感觉诡异中透出阴谋……”
“啊?”阮素诧异,“你看错了吧?”
“我也不知道,没看清楚,乍一看有点像。”孙莹莹说,“反正你小心她。”
吴韵跟阮素关系也还不错,之前当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后来换位置后,关系就没以前那么好了。
谁要是说阮素坏话,吴韵比阮素还激动,跟人据理力争。
吴韵还会买很贵的手链送给阮素,当然阮素也不敢收,虽然家境都还不错,不过高中生收这么贵的礼物,还是不合适。
孙莹莹这话,阮素还是听了进去,“我多注意一点,看有没有这事。”
如果用她的照片当微信头像的话,这也不算是小事,而且感觉怪别扭的。
阮素跟着爸爸妈妈来到了季家,她现在学习比以前紧张了,之前放假的时候倒是经常来,所以在季家也不陌生拘束,今天季明崇回来,季家就邀请了他们一家来吃饭。阮素之前在季家的照片上也见过季明崇,知道他学习成绩特别好,说是学神也不夸张。
她走进客厅时,季明崇正好换了衣服,从楼上下来。
夕阳的余光中,白衣黑裤的少年扶梯而下,自成一幅画。
这是季明崇跟阮素第一次见面,这一年阮素十七岁,季明崇二十岁。
两人四目相对,阮素是以敬仰学神的眼神,季明崇的眼中掠过一丝诧异。
他记性一向好,又是前两天才发生的事,他第一时间就认出来了,这个被他全家都喜欢的素素,就是陆致远手机里的那个女孩子。
怎么回事?
他以为是自己看错了,结果饭桌上又看了好几次。
季母注意到了,笑道:“明崇小时候就催我,让我给他变个妹妹出来,这不,妹妹来了。”
季明崇不失礼貌的笑了,“恩,听你们说过好多次了,是在读大一吗?”
阮素愣了一下,回道:“没,还在读高三。马上高考了。”
她看起来像大学生吗?
其实季明崇本来是没想管这件事的,他并不像他的爸爸大哥那样热心肠,相反大多数时候,对于与自己无关的事与人,他甚至是冷淡的。不过很快地就到了阮素十七岁的生日,看着家里人都在准备礼物,他想了想,鬼使神差的竟然包了一个大红包给她,厚厚的一沓……红包封皮上,他随手用钢笔写了一行字,好好学习。
阮素收到这个大红包的时候也很懵。何止是懵,简直迷惑。
怎么回事,送一个高中生这么多钱真的合适吗?
?
与此同时,季明崇又一次刷到了陆致远的朋友圈——
【跟老婆恋爱一百二十天了。】
?
老婆?
老婆??
这事管不管呢,季明崇的床头柜上正躺着一枚纪念币,他捡起往空中一抛。
正面,就管,反面,就不管。
反正阮素十七岁了,再过几个月就高考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谈恋爱也不罕见。
纪念币被季明崇接住,他摊开手一看,正面。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