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都市之神级选择 > 第628章 郑家大小姐变成了林宇的脑残粉!

第628章 郑家大小姐变成了林宇的脑残粉!(1 / 1)

听到这郑欣然的夸赞,林宇就淡然一笑,很是凡尔赛的说道:

“郑小姐谬赞了,其实这些都只不过是,我一时心血来潮所为,算不上什么大的成就。”

“说出来你们可能都不相信,我都已经后悔创业了,钱没挣多少,还忙得连轴转!”

听到林宇此言,全场所有人都是直接傻眼。

我勒个大草,公司估值都上百亿美元了。

就这还是钱没挣多少?

非得成为世界首富,这钱才算是挣得多吗?

郑欣然讪讪一笑,说道:“小林总,你谦虚了!”

林宇摇了摇头,很是认真的说道:“不,不,不,这不是谦虚,而是真心话!”

“我此生最大的成就,永远都不是创办了什么公司,赚了多少银子!”

听到林宇这么说,郑欣然就显得很是好奇,问道:

“那你最大的成就是什么?”

林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含情脉脉地看向,身边的叶诗情。

然后,很是自然地牵起她那柔若无骨的小手。

十指相扣,高高的举起。

“我最大的成就,就是追上了我的白月光女孩儿,叶诗情!"

看到如此感人的一幕,在场不少名媛贵妇,都为之感动。

饶是郑欣然,此刻也都露出了艳羡的目光。

她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让她为之羡慕的女孩子。

“小林总,我听说这《告白气球》的歌词,还是你写的呢?”

林宇点了点头,说道:“恩对啊,我写给白月光女孩儿,用来表白用的!”

郑欣然明亮的眼眸里,已经写满了羡慕。

此时的她,哪里还是高高在上的郑家公主。

在林宇面前,完全就是遇到爱豆的脑残粉。

“小林总,那你这次来济州岛,是专程来游玩,还是要拓展生意?”

林宇摇了摇头,说道:“都不是!”

郑欣然好奇地问道:“那是什么?”

林宇说:“听说你们这拍卖会上,有一对很漂亮的耳环。我女朋友很喜欢,就专门过来看看!”

听到林宇这句话,郑欣然就冲着郑金耳语了两句。

郑金会意,就赶紧去了后台。

随后,他就捧着一个做工很精致的礼盒,小跑着过来。

礼盒打开,正是叶诗情在时尚杂志上,看到的那对很漂亮的耳环。

“叶小姐,如果你要是喜欢的话,这对耳环就送给你了,当做是我们的见面礼!”

叶诗情虽说很喜欢这对耳环,可却还是摇了摇头。

“郑小姐,这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可不能要!”

郑欣然说道:“这算什么贵重礼物,不过是对耳环而已,能让叶小姐喜欢,那是这对耳环的荣幸!”

林宇笑着说道:“我们是专程过来参加拍卖会的,你这么做,可让我没一点参与感哦!”

听到林宇这么说,郑欣然先是一怔。

继而也就跟着笑了笑。

“那好吧!”

她们又一通简单寒暄,拍卖晚会也就正式开始。

很快,就轮到了那对珍珠耳环。

起拍价是8万美元,每次加价不得低于1000美元。

不过,拍卖师刚喊出低价,林宇就直接加价2万。

“10万美元!”

看到林宇喊价,其他人也就都主动放弃了竞拍。

除了四大家族的嫡系之外,谁能在财力上,和这个传奇天才小林总掰手腕?

再说了,就算是可以掰掰手腕,也不至于为了一副没什么卵用的珍珠耳环,和他结下梁子。

“10万美元,第一次!”

“10万美元,第二次!”

“10万美元,第三次,成交!”

“恭喜林先生,获得这珍珠耳环!”

顿时间,全场就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林宇起身微笑致意,他走上前去,将珍珠耳环给接了过来。

“小诗情,来,我给你戴上!”

叶诗情卡姿兰的大眼睛里,盈满了幸福的笑意。

而这一幕,也都被郑欣然给看在眼里。

从小就锦衣玉食,众星捧月,高高在上的她。

今天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体验到羡慕其他女孩子的滋味!

拍卖会结束后,郑欣然就邀请林宇和叶诗情去他们家里做客。

叶诗情没有答话,而是看向了林宇。

林宇想了想,也就给答应了下来。

“好啊,那就麻烦郑小姐了!”

听到林宇答应了下来,郑欣然竟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既视感,兴奋的手足舞蹈。

在林宇看来,叶诗情跟着郑欣然在一起,相对而言,还算比较安全。

毕竟,他今天晚上,要去斩杀本地最大的地头蛇。

要是带着叶诗情的话,自己肯定会束手束脚,无法痛痛快快大杀八方。

而叶诗情跟郑欣然在一起,人身安全暂时能够得到保障。

自己就可以心无旁骛地,大杀八方。

与此同时:

金强已经召集好了人手,埋伏在大厦外面,准备伺机动手。

就在这时,手下人来报。

说林宇和叶诗情,和郑家大小姐在一起,无法下手。

郑欣然是他们泡菜国四大家族之一,郑家的嫡女。

如果她要是受了伤,他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去见上帝。

此时的金强,脸色已是阴沉得吓人。

倘若他知道,林宇的背景如此强大,还是郑欣然的朋友。

他断然不会去做暗杀对方的蠢事。

可现在事情,既然都已经做了。

再后悔也是无济于事。

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干掉林宇!

就在他无计可施之际,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准确来说,是他的死对头。

青衣社的社长朴龙!

他听说朴龙,也想赚这一个亿的美金。

结果,比他还要惨。

就连亲弟弟朴虎,都折在了林宇的手里。

念及于此,金强就打算和朴龙,暂时放下恩怨,联手杀了林宇。

想到这些,他也就不做任何犹豫,说道:

“走,去青衣社那里!”

听到自家社长要去青衣社,黑衣社的这些小弟,都显得有些懵逼。

“社长,我们不干这个林宇了嘛,怎么又要去干青衣社了?”

金强瞪了这名没脑子的小弟一眼,直接就冲他狠狠地踹了一脚。

“蠢货,谁告诉你,去青衣社,就是要去干他们的?”

这名倒霉蛋直接就被金强这一脚,给踹了个趔趄。

“社长,我们和青衣社,不是死对头嘛,不去干他们,还能是什么,总不能去喝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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