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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张三被牙签戳死了 看直播(1 / 1)

第一百一十一张三被牙签戳死了

看直播的时长差不多了,韩飞没有继续连线观众。

“我们今天说了很多关于因果关系的问题,最后我来问你们几个问题,把因果关系总结一下。”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张三在市区遇到李四。”

“因为之前两人有过节,起了争执。”

“张三打断了李四的腿,李四走不了,躺在路边的绿化地里。”

“张三打完人就走了,不管李四。”

“结果第二天,李四发现死亡在绿化带中,死因是被毒蛇咬死。”

“大家觉得,李四的死和张三有没有关系?”

首先,李四的死和张三存在因果关系。

其次,在绿化带中被毒蛇咬,属于低概率事件。

所以,李四的死,张三不用负责。

按照韩飞之前教的死路分析完后,弹幕纷纷回答道:“不负责。”

“不用。”

“城市绿化带出现毒蛇是低概率。”

“+1。”

“张三不用负责。”

……

看到大家的回答都是不用负责,韩飞满意地点点头。

“看来大家都学学得不错啊。”

“在城市绿化带中出现毒蛇,属于低概率事件。”

“所以张三不用对李四的死负责。”

“但是张三的行为构成什么?”

“构成故意伤人既遂,但是不构成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好,我们接下来再换一下。”

“夜深人静的时候,张三在野外和李四相遇。”

“张三打断了李四的腿,把李四丢在树林中,扬长而去。”

“这种情况下,张三构成什么罪?要不要对李四的死负责。”

经过了几个案例的分析,现在大家的思路都很清晰了。

前面在绿化带中出现毒蛇,属于低概率事件。

但是在野外树林中出现,属于高概率事件。

弹幕回答道:“高概率时间,要负责。”

“张三构成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看主观目的,如果张三只是想大人,是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如果张三主观上就是想让李四被毒死,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前面的好严谨。”

“同意。”

“要负责+1。”

……

韩飞点头,“对,大家说得没错。”

“那我们再分析一个案例。”

“张三最近家里老鼠太多了,所以他熬了一碗汤,里面加了毒鼠.强。”

“这个汤张三是准备拿来给老鼠吃的。”

“但是张三在家里,老鼠不敢出来,所以张三就出门去溜一圈。”

“结果李四跑到张三家里,看到桌上有一碗汤,香气扑鼻。”

“李四把汤喝下去了,毒死了,那大家觉得张三要负责吗?”

首先,张三和李四被毒死肯定是存在因果关系的。

但是出门后,李四进来擅自把汤喝了,这是高概率,还是低概率呢?

“低概率事件,不负责。”

“主观目的是为了毒老鼠,也不构成犯罪未遂。”

“可是如果李四经常来,是不是就是高概率事件了?”

“前面说的有点道理。”

“那如果高概率,是不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

等大家议论了一会儿后,韩飞说道:“大家说的对啊。”

“这是高概率,是低概率事件,要考虑李四以往和张三的相处模式。”

“如果李四经常擅自进入张三的家,并且会吃张三餐桌上的东西,那张三这个行为,属于过失。”

“但是李四以往没有这样的情况出现过,张三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这就是我们说的,即便有因果关系,也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

“我们还有一个例子。”

“张三对李四积怨已久,给李四下毒,但是李四没死,只是降低了99.9%的战斗力。”

“王五也很讨厌李四,但是李四平时太强,打不过。”

“现在看到李四战斗力下降,王五用牙签把李四戳死了,那这种案件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的话,就跟之前杨过被绝情丹毒死的案例一样。

因为是后者的行为发挥了作用,所以王五要对李四的死负责。

张三属于杀人未遂。

“李四死于被牙签戳死,所以王五要负责。”

“王五故意杀人既遂,张三未遂。”

“是王五的行为导致了张三死亡,王五对死亡负责。”

“被牙签戳死,好惨。”

“战斗力下降99.9%。”

……

韩飞说道:“很好啊,看来大家对于因果关系都有一定的了解了。”

“王五是故意杀人既遂,张三属于未遂。”

“好,在因果关系中,大家还要注意的一点。”

“就是这个危险,如果属于专业人员负责的范畴,创造条件的人是不承担责任的。”

“最简单的就是警察抓小偷。”

“在追逐过程中,警察被车撞死,小偷不用对警察的死负责。”

“因为这事警察职责范围内要承担的风险。”

“还有消防员灭火,牺牲了,纵火者是不承担责任。”

“因为这个是消防员指责范围内要承担的风险。”

“如果有其他住户身亡,纵火者是要承担责任的。”

“这个是比较特殊的情况。”

“好,今天大家回答得都很好,那我们直播就到这里了。”

“大家拜拜,我们下次见。”

“韩老师拜拜。”

“拜拜。”

“又结束了,韩哥拜。”

“下次见啊。”

“直觉告诉我韩老师后面又要去打官司了。”

“没事,我也喜欢看庭审直播。”

……

韩飞今天的直播除了被剪成短视频发到各大平台。

还有人把他分析的案例,按找知识点,做了个合集。

比如今天的直播,标题就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还有之前的敲诈勒索,侵害他人身命,都被做成了合集。

因为韩飞讲得简单易懂,这个合集对于法考生的帮助很大。

“好喜欢这个合集,忽然觉得我法考没问题了。”

“韩老师讲得真的特别好,不枯燥,还容易懂。”

“偶尔还能听到哲学课。”

“我一个理科生也喜欢看。”

“有没有法考培训班找韩老师上课啊?我一定报名。”

“如果是韩老师上课,不是法学生可以报名吗?”

“法考挂了已经绝望了,但是现在我觉得我又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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