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韩飞对着众人的提问,整个直播间的观众也都愣住了。
满屏的弹幕在瞬间就陷入了短暂的停滞,一时间变得安静异常。
水友们对于韩飞的突然提问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去回复这个问题。
因为他们不知道韩飞突然的提问,有什么样的目的。
他们把自己代入情景中,然后去想想自己当时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会怎么处理,
然后再想想韩飞提出的问题,稍微思考了下,
然后短短数秒之后,开始有人试探性的回复了,
“韩老师,这个应该算是吧?问号脸edge”
有的水友们认识是正当防卫,因为到时是遇到了紧急情况,所以反击的行为是合理的。
还有的水友们认为不是,最后的行为明显算不上防卫,有点故意伤害的性质了。
换做是他们,觉得在罪犯掉入粪坑后,自己完全由机会白逃脱危险,然后报警处理。
“我也觉得这个后面不算正当防卫吧,韩老师,可以说下吗?”
“王女士是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的防卫行为,这个应该是正当防卫的。”
韩飞微微一笑,稍微了调整了下姿态,慢慢的坐起身来。
他就是想看看他们对于问题有什么见解和看法,毕竟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基本上他去给学校的学生做公益普法的时候,基本上都会讲到,而且类似这种案例情况也会经常发生,所以能让他们对于正当防卫有个认识,对他们自己也有好处。
韩飞没有急着给他们回复,只是笑了笑,讲得嘴巴有点干,喝口水缓缓下。
于是他笑着拿起保温水杯,拧开了瓶盖,吹了吹气,准备喝口水。
这时,有个眼尖的网友看到韩飞的喝水动作,联想到了这是韩飞的标志性动作。
他马上噼里啪啦的把自己的看法打了出来,
“你们看,韩老师要喝水了!这题果然有问题!我觉得不算的!”
直播间的水友们在看到弹幕后,纷纷转移目光看向镜头前的韩飞,果然入他们所说,这个问题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果然里面有点东西。
水友们纷纷为自己敏锐的目光所折服,纷纷留言弹出评论,开始了输出。
“对,我也觉得有问题,还是你小子眼尖。”
“我有点看不明白,这到底算还是不算啊,韩老师,你还是给我们讲讲吧!”
“飞哥,你赶快给我们讲讲吧,我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飞哥,你给我们说说吧,看你直播在厕所都蹲麻了。”
韩飞刚要喝水,拿着水杯的手再半空中一个停顿,然后又把盖子盖了回去,一口都喝,把保温杯放在了大家都看得到的位置,看着大家笑笑不说话。
直播间的水友们答疑不定,一时之间竟然看不透韩飞的想法。
于是开始纷纷开起了玩笑。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正当防卫,不过老师是喝水未遂,嘿嘿!”
“请问,老师喝水未遂是一个什么的行为?”
“老师,喝水未遂要判几年啊,在线等,挺急的。”
“韩大大,我刚才喝了一瓶可乐,没喝水,应该属于喝水未遂,我这应该是紧急避险行为。”
“楼上的,喝可乐不触犯法,但是容易长胖,被妹子嫌弃,属于是精神伤害!哈哈”
“这位朋友,你的话让我的心哇凉哇凉的,各位,我今天开始戒掉可乐了,”
“老师,不开玩笑,我猜一定是属于正当防卫,我猜的没错吧。”
“肯定不是的,没有那么简单,后面我认为应该是防卫过当了,所以应该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看着弹幕的各种回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意见,
有说是的,有说不算,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
看气氛酝酿的差不多了,韩飞这才不急不慢的开始解释,
“好了,各位安静下,我先给大家说下学术界的观点吧”
“只有第一脚是正当防卫,后面的几脚,都算是事后防卫,”
评论区瞬时就炸开了。
“老师,我不理解啊,这明明危险还没解除,这男的上来肯定会恼羞成怒的。”
“韩大大,我也很疑惑,这样也行吗?难道每个人遇到这种情况只能等死吗?”
评论区你一言我一语的,纷纷开始了讨伐,认为这种认定方式是极大的不合理和缺失
完全没有考虑实际情况的。
韩飞接着给他们解释道:
“因为李某在被踹入粪坑之后,他对王某的暴力强奸行为在当时看来已经停止,李某已经没有再实施暴力行为。”
所以,王某将李某踹入粪坑后还连踩其几脚的行为
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而是会构成事后防卫,对此,王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王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理。
这时,有的水友开始不淡定,这也行?
“飞哥,人都到那时候,哪里还能想那么多呢?这个不合理吧?”
“就是就是,为什么对罪犯那么宽容,对受害者就那么严苛呢,想不明白”
当时那种情况下,女方除了狠,也没有其他办法,这个男的如果爬出来,肯定会愤怒,女的结局很难想象!
“就是就是,怎么可以怎么生硬的去照搬法律条文呢?难道不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吗?”
“作为一个妹子,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我宁愿做在被告席,也不要见法医。”
直播间的水友表示纷纷赞同,
“妹子你说的太对了,活着才有希望。”
“妹子说的对,我爸和我说的也是,死别人家的孩子不心疼,跑不掉就往死里打”
“韩大律师,这样不合理吧,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吗?”
“肯定不能那么算的,不然这不是鼓励罪犯去犯罪吗?反正对自己又不会有太大的伤害”
韩飞安静的看着直播间弹幕的各种疑问和质疑,拿起水杯,打开水盖,轻轻喝了口水。
这才缓缓的告诉大家正确答案:
“这属于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