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1)

《初恋纪事》是当下广为流传的小说,在女生中口口相传,有声书录成后,最终成品更是良心之作。其中男主的配音演员sunne一时热度高涨,比明星的议论度都高。

只是他很低调,不去参与商业演出,后来也没再从事配音行业,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让她想多看看他的报道都没有途径。

那会儿大家都很惋惜,不明白这么好的嗓音条件为什么不继续从事配音工作,沈初雪其实也有点不明白,不过他后来当了医生,可能是因为更喜欢医学吧。

沈初雪烦恼地重新坐上凳子,吸了口奶茶,心不在焉道:“那本书啊,我回去找找,明天给你带来。”

她有些发愁,不知道那时苏致是怎么被选中去配音的,但怎么也不可能是在厨房里突然就被人发现了吧。

“不用啦,我明天还是老老实实背书吧,万一被老赵没收就麻烦了。”陶愿道,“不过你真没事?”

“没事儿,你真不看啦?”

“嗯,还是专心比赛,要是这次能选拔上,我就自己买一本。”

她们喝完奶茶,准备再去商场逛逛,然后一起回队里跑几圈消耗刚刚摄入的糖分和脂肪。

从奶茶店出来,她们走在马路一侧,陶愿忽然声音不小地喊了一句:“你们看,那不是黄静美吗?”

沈初雪往马路对面看去,果然看到了黄静美,她旁边还有一个身影看起来也有几分熟悉,只是对方背对着她扭身进了店里,怎么也看不到了。

“黄静美怎么了,又不是国际巨星,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高露芝说,“走,我们去商场。”

她们就没再朝黄静美那边看,去附近的大商场,精力充沛地一连逛了好几个商场,一层一层地逛,然后赶在天黑前回队里跑了三千米,又做了基本训练,这才各自回家。

沈初雪从省队出来,天还是晴的,快到家里时却突然开始下雨,不大一会儿就成了倾盆大雨,等她到家时已经全身湿透。

她先把两部新手机拿出来检查,确定包装盒在书包里好好的,送得出手,这才去洗澡换衣服。她把头发擦到半干,肩上搭着毛巾,站在书架前逡巡,很快就找到了《初恋纪事》。

沈初雪把书拿在手里翻了翻,果然是她以前喜欢的小说,看起来比她的课本旧多了。

她想了想,带上这本书,撑开伞去了家附近不远处的沈记面馆。如果有去配音的打算,他看到这本书总该有些反应吧,

今天雨大,来店里吃饭的人很少,只三三两两地坐了几桌。

沈初雪收起伞,走进店里,却见苏致今天没有在厨房做事,而是面色苍白地靠在一张桌子上休息,沈父正在给他倒开水。

“他怎么了?”沈初雪赶紧跑过去问,顾不上书了,随手放在桌上。

“胃病犯了,你看着点店里,我去给他买点胃药。”沈展昭道。

他对苏致格外好,其实不仅仅因为女儿从小喜欢粘着人家,也不仅仅是早年看顾过他几天的情分,而是因为打心底里心疼这孩子。

苏致和他母亲刚搬到这里来的时候,他常常被一个人关在家里,这倒也罢了,大人要工作也是没办法的事,可后来沈展昭才知道,关秋兰出门去,竟然饭都不给孩子留一点,每天一直饿到她回去才能吃上点快餐。

他平时又不哭不闹,街坊邻居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这么过的,那天还是因为沈初雪生病说要小哥哥陪,沈展昭上门去找他,才发现在家里饿得直吐酸水的苏致。

这之后,沈初雪生病要苏致陪,才成了惯例,而沈家常把他接到自己家,说是让他陪妹妹玩,其实也是为了让他吃上口热饭。

那是2000年的夏天,沈家给予他的第一份温暖。

而现在的苏致微微抬起头,看到神色担忧的少女,身体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出声安抚。

他知道自己不会有事,上一世的今天,他差点以为自己真的活不下去了,可结果还是活了下来。平时他的胃病比关秋兰严重,但最后他也没因为胃病出什么大事,出事的反倒是关秋兰。

现在至少比那次好得多,因为这一刻,她就在身边。

疼痛与记忆的出入让他有一种失真感,那时候发疯地找她,却怎么也找不到,可现在她居然就这么自然地出现在这里,顺利得好像这个世界,只是他虚构出来的幻象。

“曦曦……”

“我在呀。”沈初雪摸了摸杯子的温度,“喝点水吗?”

苏致想说什么,一转头就看到了那本被她不经意放在桌上的小说。

他的脸色霎时间更苍白了几分。

店门外面是早已黑透的夜色,大雨倾倒下来,如同一盆盆墨汁。刚刚还在的那几桌食客也已经吃完离开,面馆里只剩下他们两人,显得有些空荡。

门外传来一声轰隆雷鸣,几乎同时,店里响起一道玻璃杯摔碎的脆响。沈初雪呆呆地看着苏致扣住她的手腕,又懵懵地抬头望他。

他眼里滚过如此浓烈的情绪,如同一片夜幕中的深海,让她看不清也不完全明白,甚至有些怯意,仿佛一不留神就会被吞噬。

他们陷入僵持,彼此的距离一点点缩短。

就在那距离险些要缩短到没有时,门口传来沈展昭浑厚的声音:“你们在干什么?”

被美色迷昏了头的沈初雪吓了一跳,如梦初醒,赶紧往旁边退了好几步,极不自然地说:“没,我们什么也没干啊。”十分此地无银三百两。

苏致看着变空的手心,一言不发。

沈展昭道:“玻璃都还在这呢,还嘴硬。人家身体不舒服,你这时候掰手腕子也太欺负人了吧。”他重新倒了一杯水,“真是,又得凉一会儿才能吃药。”

原来老爸以为他们在掰手腕啊!

沈初雪放心了,笑着说:“我欺负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呀。”

沈展昭没再说什么,等苏致吃了药就催她回去:“明天一大早就要上飞机,早点回去睡。”

沈初雪这下倒是很快地答应了,等明天爸爸把手机给苏致,他们距离远也没关系,反正还可以打电话发短信。

她在爸爸的眼皮子底下乖乖离开,不知道她走后不久,刚刚说他们掰手腕的爸爸却对苏致说:“小致啊,曦曦还小。”

……

这夜的雨一直很大,这一点倒和上一世没什么变化。

苏致提前下了班,拿上沈初雪忘在店里的书回家。

他确信事情变得不太一样了,他没有去帝都,可她明天就要踏上去帝都的飞机了。

他撑着一把黑伞,走在雨帘中。

这一世大雨没有淋到他身上。

让十六岁的苏致崩溃过、二十六岁的苏致做足了心理准备打算再次面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她温暖的手腕是真实的。

她纯真的目光是真实的。

她身上淡淡的香气也是真实的。

原来无论淋过怎样的大雨,只要太阳再次出现,潮湿的灵魂就会被晒得温暖干燥。

……

沈展昭回到家,看到妻子让自己转交给苏致的手机,沉沉地叹了口气。

“你就跟以前给人发水果一样给他就行了,看你这眉毛皱的,有这么难办吗?”

“不是,陆敏,以前我们是说过,曦曦要跟他一起玩咱们不反对,我也确实心疼这个孩子,但是吧,他们到底不是小孩子了……”

沈展昭想起今天苏致看女儿的眼神,心里还有些打鼓。同为男人,他太明白这种眼神的意思,那分明是爱到骨子里才会有的神情。

更可怕的是,苏致平时丝毫没有让人发觉他的感情,最多就是对曦曦比别人更耐心些罢了,竟然不知不觉就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了吗?

要是他们俩再大十岁,他会庆幸女儿找到了真爱,问题是,苏致早熟,可他那女儿,说喜欢苏致吧,谁都能看出来她喜欢,但总觉得她的喜欢就跟小孩子喜欢糖果差不多。

两种感情有质的差别,沈展昭现在心里一万个担心。

“不是小孩子了我能不知道吗?明天把手机给他。”陆敏不容置疑地说,“不知道你在担心些什么,你要闲得慌就跟女儿说的那样,再去开几家分店。”

“怎么就闲得慌了,我女儿才十四,长得还那么漂亮,你这当妈的怎么能一点不担心呢?”

“我本来是有得担心啊,但是有小致在我就不担心了。珠玉在前,别的男孩子要拐走她也不容易。”

沈展昭服了她的逻辑,又听她斯条慢理道:“至于小致本人,更不用担心,那孩子我相信他。”

……

第二天一早,陆敏送沈初雪到省队门口集合,把行李箱递给她时说:“爸爸妈妈尊重你的意见,这次就不跟你去帝都了,好好比赛,也要照顾好自己。”

“妈妈放心吧!”

陆敏笑着点头,临走前摇下车窗对她眨了眨眼睛:“那事儿我让你爸今天给你办妥。”

沈初雪当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事,又跑到车窗边,弯下腰,明亮的大眼睛弯成月牙儿:“谢谢妈妈!”

陆敏转动方向盘走了。在她看来,实在没什么可担心的,女儿都那么努力想跟小哥哥亲近了,就算现在还小,可过不了几年就长大了,何必去横生枝节。

省队门口教练和其他一些队员已经到了,黄静美看到沈初雪妆容得体的妈妈,穿着女式西装,跟电视里的女总裁似的,捏紧了手指,默默咬了咬嘴唇。

三个小时后,一架飞机从机场起飞,划过一夜暴雨后湛蓝的天空。

苍穹中留下一串串白色尾迹云,仿佛一封信笺,诉说着年轻运动员们饱含热情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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