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行吗?”他虚心请教。
千秋:“……”
“你要不,换一种吧。”她委婉一些,不想要让好不容易打击小哥哥的积极性。
岂料。
他竟然从一开始的消息,开始发语音。
“好呀,我换一种!以后我每天念给你听好不好?!”
千秋:“……”
那些粉丝都说他是大魔王。
到底哪里大魔王了。
小哥哥真的不是傻白甜吗,还是说当初演唱会上吃的猫粮真的有毒,到现在都还没缓过来?!
……
闵耀试了好几种追千秋的方式。
先是从最原始的短信,再后来就是语音,再再后面就是每天写一封情书给千秋。
他的字不太好看。
毕竟闵耀出身长大的地方并非华国。
他可能语言交流上,没有什么口音,尚且不会让人听出端倪。
他写出来的字,却是歪歪扭扭,不过一笔一划都透露着认真。
只是。
用千秋的话来说就是……
真的很丑。
甚至,有些字不会写,想用拼音代替。
可能是拼音也没学太会,他还干脆用英文跟其他语言代替。
千秋实在是不忍心说什么。
闵耀便以为千秋喜欢写情书的方式,坚持了许久。
闵耀全球巡回演唱会,在最后一站的华国结束。
他需要飞回到远在另一个半球的公司本部,处理一些事宜。
于是,在这一个月的时间。
除了打电话以外。
闵耀都坚持给千秋写一份情书。
在千秋这里一大清早,他哪里半夜三更的时候发过来。
只是。
这么久下来。
闵耀的中文都没有任何变化。
倒是千秋觉得,自己对于美的欣赏也提高了一种层次。
真正的美丽在于灵魂。
她当初觉得小哥哥的字丑,是自己太过肤浅。八壹中文網
他的字真的好漂亮。
直击灵魂深处的美丽。
荣耀号:……
完了。
傻了一个小哥哥。
现在又疯了一个小姐姐。
……
闵耀还没回来。
这天,千秋就接到了一条来自公司的加急通知。
公司要求她尽快飞往另一个半球,交代某些工作需要。
当初的原主是从文化管理专业毕业的。
她毕业了以后,便签约到了公司之中当经纪人。
公司的老总曾是自己父母的合租伙伴。
在原主的父母双双离世以后,原主背负一笔巨额债务。
其他人都能多远有多远离开她。
只有这个昔日合作伙伴,发迹成为了全球娱乐公司巨头老总以后。
非但没落井下石,还拉了她一把。
将她留在公司里当经纪人。
那位老总甚至还照顾原主是华国人,特意让她到华国的分公司管理艺人。
平时,原主都很努力,没有出过任何纰漏。
因此公司都没怎么管过她。
如今这么着急将她召回到总部。
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不过。
千秋微眯眼眸,从短信中发现这事情不太对劲。
看了一眼那总部,有点眼熟。
这好像是闵耀所在的总部吧?
按照原剧情的时间线。
闵耀是在一年后,准备第二次全球巡回演唱会的途中。
才发生了那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