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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给林凡生个弟弟妹妹(1 / 1)

第一次约会。”

“和女朋友才第一次约会,两个人就住在外面儿夜不归宿?这是不是也太快了点儿啊?”

“你别瞎想: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去的,是一群朋友一起去的有男有女一大帮人呢。”

林墨语松了口气的样子:“哦,那还好。”

其实他这才是真的在自以为是:都什么年代了?如果林凡和刘萱萱真是那种随便的年轻人,即便不夜不归宿,该发生的事儿白天也一样可以发生。现在满大家到处都是的酒店宾馆难道是摆设么?钟点儿房了解一下……“那姑娘是我介绍给咱们儿子的,是我单位里的同事,是我知根知底的一个好姑娘,人品毫无瑕疵长得也漂亮。”

说起自己未来的儿媳妇,宋焕英的话立刻就多了起来。“有你年轻时候漂亮?我不信。”

林墨语的马屁还没拍完,这是又要继续开始的节奏。宋焕英谦虚了一下:“还真比我年轻时候漂亮多了。”

这个其实没办法界定:毕竟每个人的审美标准以及不同时代的审美标准是不一样的,但从客观上来说现在的刘萱萱和年轻时候的宋焕英,单在美貌上比较的话应该是不相伯仲难分上下的。年轻时候的宋焕英,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美人儿……“不会吧?那林凡这小子岂不是比他老子还有艳福?”

这马屁拍的简直太艺术了!不认真琢磨的话根本听不出来林墨语在夸赞刘萱萱的同时,顺便把自己的老婆也给夸了。既然是儿子比老子还有艳福,那岂不就等于是在说:儿媳妇和婆婆都是大美人儿!宋焕英开始皱眉了:怎么离了婚之后自己的男人变得这么会哄着女人说话了?不会是创业成功有了身价财富之后,外面儿也开始有了三妻四妾了吧!这可是现在成功男人流行的生活标配!这个她可误会林墨语了,林墨语还真没有!有了钱之后的林墨语一次小姐都没找过,也从没认过什么干女儿干妹妹。他以前也不是不会说甜言蜜语,只不过是他不肯说、不屑说而已,和他现在有没有物质基础完全没有直接关系。男人要变坏的话,有没有钱都会变坏。有钱的直接花钱没钱的可以靠嘴忽悠啊,反正女人都比较好骗……最可怕的气势并不是男人的嘴,而是女人的恋爱脑!男人如果利令智昏起来什么事儿都干的出来,而女人一旦恋爱脑起来也是一样!生而为人最大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总想得到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个“贪”字毁了多少人:贪钱贪色贪权。墙上挂着的时钟开始报时:北京时间晚上二十二点整。宋焕英转过脸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林墨语。林墨语心里立刻想:她不会是想要让我走吧?其实宋焕英心里想的还真是我该不该让他走?他们已经离婚了,即使复婚也是以后的事情。但那一纸婚书对他们俩来说真的可有可无……在一起过了二十年的夫妻,很多事儿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盘算过后林墨语先发制人:“我今天晚上就不走了,以后的每一个晚上也不会走。”

“这里从来都是我的家,这个家里有我最爱的妻子和最爱的儿子,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宋焕英鬼使神差的问了句:“离婚之后也是?”

“对,虽然离了婚但依旧没变过,不然我现在就根本不会在这里。”

这几句话他说的一点都没有迟疑,脱口而出的那种。而且他脸上的表情目光中的眼神儿宋焕英都是看的清清楚楚的,所以她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不走就不走这么激动干嘛?要不要再喊两句口号?”

回答完这两句话之后宋焕英就脸红了:真是见了鬼!我在干嘛我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我是不是疯了!我这是在主动留他过夜吗!我的天……一个四十岁却依旧心灵单纯青涩的小女生,哈哈哈哈。“喊就喊!你以为我不敢?”

林墨语起身走到敞开着的窗户前,毫无征兆的就开始扯起了嗓门儿:“宋焕英,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这是当初他追求宋焕英的时候,对宋焕英说过的第一句情话!宋焕英先是惊讶到了目瞪口呆,随后急忙也起身追到窗前一把揪回了林墨语:“你发什么神经病啊!这大晚上的不要扰民好不好!”

林墨语满不在乎:“没事儿,今天晚上扰民就扰民了,警察来了我道歉认错就是,罚款拘留随便我都服从。”

“我开心我愿意!”

“好了好了别折腾了!你开心就在咱们家里偷偷开心,不需要对着窗户外面的世界炫耀得瑟。”

林墨语顽皮之心大气,眼珠儿一转又想到了一个戏弄宋焕英的花样儿:“老婆,你确定咱们儿子今天晚上不回来?”

“确定啊,怎么了?”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要不今天晚上咱们俩给林凡生个弟弟或者妹妹出来?”

宋焕英被他这么一说,吓的差点儿直接从地上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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