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70年代极品懒汉爹1(1 / 1)

“一准儿是装的,林老三真的是懒到家了。”

“也许是真晕了,你看他天天在家躲懒,突然干活可能受不了吧,要不是秋收要求所有人上工,他肯定不来。”

“这林大山也是真倒霉有个这样的娃儿。”

“嗨,最可怜的是林安那个小娃娃嘞,有个不干活的爹。”

林郅刚刚有意识,就听到周边都是嘈杂的声音,吵得他脑袋好像要裂开一样,缓了缓决定还是先闭着眼睛装晕。

他本是银河快穿局的一名公务员,在圆满完成【男配逆袭项目组】所有的快穿工作后,决定向组长打退休申请。结果被局里以升职加薪的大饼,忽悠到这个给人当爹的小组里做组长。

等林郅反应过来,这个所谓新项目组组长,就是光杆司令一个,组长是他,组员还是他的时候,已经晚了,直接被快穿局扔到了任务世界。

不过这个世界,他不叫林郅,大名是林志,同音不同字。人称林老三的原主是村里有名的懒汉,爹妈顺应时代号召,生了原主大哥林东,二哥林方,妹妹林红梅以及原主四个孩子。

儿时因为有“三岁能背书,五岁会写诗”的神童称号,所以家里本来应该排序林红的他被村里的老长辈起名林志,给予厚望。又是家中幼子,所以爹妈对小儿子很是偏爱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这份娇养一直到文革来的时候,林志的读书命被中断在高中。本来家中这些年大哥一家老实种地,父母也每天上工挣工分,再加上原主二哥当兵每个月寄回的津贴,足够一家生活,甚至比别人家还要好一些。

但是随着大哥娶妻生子,家中人口增多,本就不太富裕的家庭变得困难起来。这下林志该去找工作或者上工挣钱了吧,他偏不,还是好吃懒做,做着恢复高考,读大学的美梦。

全靠父母养活的林志,虽然不干活,但是他长的好。那个年代,要不是家里困难,谁家愿意把闺女嫁给不事生产的懒汉去饿肚子。不过最后原主还是靠着一张脸娶了邻村家境更贫寒的张喜芳,生下一个儿子,林安。

今年三岁的林安就是本次任务的对象。大概早在结婚后,张喜芳就觉得是被老林家骗婚了吧,偏偏她又是个不想认命的主,所以在生下林安半年后,张喜芳就跟着一个当时正要回城的知青跑了。

“胸有大志”的林志因为张喜芳给自己戴绿帽子丢了大脸,所以对儿子林安也是爱答不理,忽视了个彻底。

虽然林志是个不靠谱的爹,但好歹还有老两口,能帮着带一带孩子。所以前世林安除了有些内向不喜与人交流,也还是按部就班的长大了,他的聪慧也被认为是遗传了原主会读书的基因,一路考上了大学。

变故就发生在林安考上大学之后,他心里惦记着爷爷奶奶当然还有一点点他那个懒汉爹,就一心想要学个挣钱的专业。即便他明明平时更喜欢钻研一些小东西,比如家里唯一的收音机在他的手中比几次被修好,但还是报了当时的金融专业。

在大一开学的时候他因为长相清秀和性格温和,收到了很多女生的好感。其中就有和他一样来自辽省的女主,白芊芊。因为同一个地方和相似的家庭背景,还有白芊芊的细心关爱,让从小到大鲜少受到人重视的林安不可避免的动了心。

可看似柔弱小莲花一样的白芊芊可不想找他这么一个穷小子,之所以和林安走得近,一个是他长的好,可以享受到女生们投来的嫉妒目光,另一个原因就是故意让男主方淏吃醋了。

龙傲天一样的男主看到喜欢的女生亲近林安,自然是想办法报复回去了。所以就有了林安偷盗男主进口手表的事情,女主白芊芊自然是在林安表白的时候拒绝了他,并坚决表示不能和人品有问题的人在一起。

因为当时的学校还没有监控系统,加上男主收买人做伪证,学校一时没有办法还林安一个清白。随着偷盗事件的影响扩大化,导致林安在学校的处境非常艰难。兼职的家教也要辞退他,林安难过至极但又不能放弃兼职机会,决定亲自去雇主家解释清楚,然而在过马路的时候被撞身亡。

而久考不中在家混日子的林志,先是收到了二哥在部队执行任务没了双腿将要退伍回来的消息,而后还没有接到伤退的二哥,就收到了儿子身亡的消息。林家年迈的父母,接连打击之下,双双住进了医院。

留下大哥一家照顾父母,林志匆忙上京带回了儿子的骨灰。父母本就年迈,没能熬过半年就撒手人寰,剩下的日子原主和没了腿的二哥一直生活在一起,失去独子的原主把悲伤文学发挥到了极致,居然获得了一些文学上的成就。

但是整个后半生原主都在懊悔中度过生,送走二哥之后,留下遗言把发表文章得到的积蓄全都捐了出去。

银河快穿局捕捉了他的悔意,林志以自身功德和快穿局做了交换,这也就是林郅为什么会到这个世界的原因。

【叮咚,原主心愿:阻止儿子的死亡,恢复他的名誉,希望他能幸福健康一辈子。有机会的话回报下父母和两个哥哥】

林郅心下感叹,原主要是早能想明白就没有这事儿了。

“二伯,我弟弟没事儿吧?”跟着一路跑过来的林东伸手抹了把流到额头上的汗水,看向对面的老者。

老者低头给躺在床上的林志做检查,并没有抬头,直接挥了挥手撵人“好了好了,是中暑了,没事儿的都去上工吧。再不回去,老队长要扣工分了。”

林东听到弟弟是中暑,放下心来,惦记着今天一天的工分,就跟着人群一溜烟儿的跑走了。

等到屋里的人走光了之后,老者才伸手拍了拍林郅的脸“行了,醒了就起来吧,你大哥也走了。”林二伯心下暗笑,眼皮都动了,这小子还装。

林郅此时已经接受完原主的记忆,知道是被人抬到村里的老大夫家,按照辈分儿他得称呼一声二伯。原主的性格就是这样懒散,醒了也得再装一会儿晕,以逃避下午的劳动。

“嘿嘿,二伯,你真是我亲二伯,赶明儿我给你送下酒菜。”林郅睁开眼睛,慢慢坐起身,面对老者。

虽说这个年代粮食短缺,但林郅倒也没有吹牛,原主除了懒他还馋,别人都上工的时候他偷偷跑到山里,偶尔会捡到个蘑菇或者野鸡蛋。因为早先林二伯在山上采药不小心摔倒,是林志给背回来的,所以林二伯一直对他颇有照顾,他偶尔还会给贪杯的林二伯送点自己下河摸的鱼,上山捡的野鸡蛋。

这也是他为什么知道村里有医生还敢在农忙抢收的时候装病的原因,林二伯把药柜子上的大瓷缸递到林郅手边,“不用你给我添菜,你多捡几个野鸡蛋给安安吃就行。”边说还上手打了他一巴掌。

伸手接过上面印着“溪县左沟镇生产大队奖”的大瓷缸大口喝下早就晾凉的药茶,“有点苦,嘿嘿”,看了眼林二伯瞪大的眼睛。林郅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讨好道“不过还是二伯你这茶管用,喝一口感觉心里都舒坦了,你放心,我下回不但把鸡蛋都给安安,还给他抓野鸡去。”

林二伯笑得眯起了眼睛,像是特别满意这个答案。

林郅知道二伯是在提醒他要好好照顾林安,心里也感谢林二伯对他和家里的照顾。当年要不是林二伯给难产的张喜芳用了自己存的野山参,现在就没有林安了。

“老三,老三,你没事儿吧?”林母稍显慌乱的声音在卫生所里响起,远远看过去手里还牵着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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