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七月书院大比,靶场的看台上坐满了观赛的人,天空中的烈日仿佛也在紧张的观战中,是以台下不管是参赛还是观赛的人都是满头大汗。
只见林呈一身干练的骑马服,脚上踩着马靴,双腿一夹,身下的马儿带着他就迅速冲了出去,马儿奔驰中他慢慢放开了缰绳,从后背的箭囊中,反手抽出一支带着羽毛的箭矢,弓弦拉满,“啪”一声,对着远处的靶子射了出去。
远远地人们只看到一支五彩的羽毛箭矢,直直地钉在了靶心中央,顿时高台上响起一片叫好声。
“这林呈果然聪慧,本以为他只会死读书,没想到箭术也如此精湛。”,一个身着白色学子服的青年坐在靶场的看台上,一边鼓掌一边对着旁边的人赞叹道。
穿着同样学子服的胖子,摇着手中的折扇,撇了撇嘴回应道,“最可气的是人家今年才十五岁,年年京中书院大比他都是第一,这还比什么,以后干脆直接给第二名发彩头好了,第一名反正也不会改变。”
他们身后不远处,是来看比赛的林郅和杨贞,看着自家少年意气风发的样子,再听听周围人的夸赞声,都是一脸欣慰。
杨贞停下拍手掌的动作,撞撞旁边的林郅,“你说,这次之后会不会又有人到你家去提亲呀?”
去年儿子满了十四就开始有人打听有没有婚配了,都让林郅以儿子幼时被过路的道长批命,不宜早婚,推了出去,古人对神佛之事要信奉的多,想来是不会有人再到家里找他了。
林郅看看杨贞夸张搞怪的样子,没搭理他,直接起身向后台的方向走了,等会儿他儿子领完彩头就要回家,哪有功夫搭理这个闲得发慌的杨尚书。
是的林郅真觉得这些年,杨大人的刑部尚书当的真是轻松呀,老尚书早早致仕归乡了,临走还向陛下推举了他的右侍郎--杨大人,于是这人就成了大晋建国以来最年轻的尚书大人。
今天本来是应该正常到刑部点卯的,结果这人一下早朝就‘旷工’了,赶着马车到庄子上接了自己,说是要来看林呈和杨鹤的比赛,顺便接他们回家。
回得哪门子家,林郅一度怀疑他是后悔把庄子给了自家,这些年他凭着草莓的种植,已经在京城置办了一座两进的宅子和几个铺子;
还把庄子周围的地和人家置换了不少,也幸好那地的主人家有个怀孕的媳妇,害喜的厉害,除了他家的草莓什么都不想吃,这才让林郅用十个月的草莓供给换了周围的地,所以他家的庄子早已翻了几倍的面积。
不过因为林呈总是在书院,休沐的时候还要到章老大人那里上课,章老大人又因为心疾要在庄子上休养,他们一家倒是一直没有搬到京城里住。
当年林呈休沐回来,听到要拜章老大人为师,他爹还说让自己做主,很是高兴地拜了师。
不过大家却默契地没有在京中宣扬此事,是以除了林家、杨家、章家和宫里的皇家,竟是没有人知道章老大人收了关门弟子。
不过在林郅看来,老先生不把这件事情宣扬出去也是在保护林呈,且太子殿下也已经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善意。
具体表现就是,殿下对和自己儿子年纪差不多的小师弟很是好奇,甚至还带着太孙亲自来了一趟,美名其曰给他的小师弟送拜师礼。
所以这些年,林呈不止要在书院读书,回家之后还要到章老大人家里读书,不过去的时候他都会带着他爹做的点心或是菜肴。
今日是每年的书院大比,林呈接连拿了几年的第一,人们对他的好奇心却依旧不减,这不他从山长那里领完这次头名奖励的玉佩和文房四宝,好不容易才挤了出来。
因着人多他也不好在这里再骑马只能让叫阿书的书童牵着,跟在他身后,一出靶场的门口,就远远看到了杨家的马车。
车前站着的可不就是他爹和杨叔父,林呈见状,回头和牵着马的阿书交代了一声,揣着怀里的银子跑到了他爹跟前。
“爹,你瞧,这是我今日赢得的彩头。”
小小的少年虽堪堪十五之龄,却已有了挺拔之姿,身高几乎要和林郅现在的这个身体齐平,白皙的脸颊上因着刚刚的运动,还带着几分红晕,早已看不出当年逃荒时的蜡黄和枯瘦样子。
林郅没有接他递过来的银元宝,而是笑着拍拍他的肩头,“你自己留着吧,不是说想要给北山换个好马鞍吗?”
林呈回头看看阿书牵着的那匹黑色的大马--‘北山’,这可是杨鹤哥哥的舅舅送的,说是边疆的骏马,很是勇猛,他也很喜欢。
不过他更喜欢家里前几年捡来的那只叫西山的小狼狗,哦不,现在已经不能说是小狼狗了,因为它现在也已经很高大了。
林呈还没来得及感慨完,就感觉手里一轻,元宝被旁边扑过来的黑影夺了过去。
不用扭头林呈就知道一定是杨鹤哥哥,根本就不会有哪个傻子敢当着刑部尚书的面来偷盗,若是有,那一定是他不认识咱们大晋最年轻却最冷酷的刑部尚书大人。
果然,耳边紧跟着就响起了一道粗噶的声音,没办法少年人都要经历的变声期,杨鹤也不甚在意,大笑出声,“哈哈哈,我就知道呈弟你能行,这银子你得分我一半,若不是我那孔雀羽的箭矢,你肯定得不了头名。”
“若不是你抢走了我的雁翎箭矢,我今天有这么难走出来吗?”
他不提还好,提起来林呈就想打人,本来下了马大家都是穿着各自的学子服,他混在人堆里直接就出来了。
今年不同,那些人专门盯着他的五彩箭翎来堵人,害得他最后让阿书把箭囊用他的外衣挡上才出来的。
正好这时候,阿书穿着灰色的中衣牵着马也走了过来,杨鹤看到他一手抱着书箱挡在胸前,另一手牵着北山的缰绳,不厚道地再次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好吧,好吧,那我就不分你的彩头了,我想吃你拌的豆芽凉菜,这总行了吧。”
林呈这些年虽说大多时间都是在忙着读书,但有个会做饭的亲爹,再加上一个‘好吃’的恩师,自然是也会一点厨艺。
前两年林郅从游商那里发现了麻椒籽,还在自家的庄子里试种成功了,后来用这些麻椒和辣椒做了些酱料,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林呈做饭的手艺一般,但是调酱料的手艺确实非凡,所以大家吃凉菜的时候都喜欢让他动手调汁。
就连他的老师近些年已经吃不大动太硬的东西,不过却很喜欢他做的蛋羹,原因就是他做完蛋羹加的酱汁和别人不同。
两个十五六的少年,纵马扬鞭走在马车前面,林郅和杨贞两个‘老年人’坐在马车里,从车窗向外看着两人肆意畅快的模样,皆是欢慰不已。
一行人刚回到庄子上,就看到了从里面跑出来的小丫头,苏樱现在也已经有九岁了,因为有女先生的教导平日里很有大家闺秀的文秀之气,不过今日倒是少见的眉眼飞扬。
“大伯,大伯,哥哥来信了。”,苏樱看到进门的林郅就跑了过去,手里还拿着一沓子的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