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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4章 我就是白月光(八)(1 / 1)

顾父回国了,林慕成也去了腐国,顾倾城和林慕君进入到了正常的学习状态。

  她们是同学,更是一见如故的好友,林慕君甚至在顾倾城与魏景西的公寓对面租了一间屋。

  与这对未婚小夫妻,做起了对门的邻居。

  魏景西:……

  魏景西算是看出来了,他一定是跟曾鸿民这对夫妻八字犯冲。

  这叫什么事儿啊。

  走了丈夫,来了前妻?

  他们两口子,一个个的,居然就想挖他的墙角?

  不过,这件事倒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

  林慕君与顾倾城的友谊,将之前的某些谣言瞬间击破——

  曾鸿民或许只是单方面的暗恋顾晚晴,顾晚晴绝对没有勾引过曾鸿民。

  否则,曾鸿民的前妻,不会跟顾晚晴成为密友!

  “……倒是还有些用处!”

  从这方面去想,魏景西仿佛对林慕君没有那么排斥了。

  且,随着林慕君的到来,曾鸿民不知道是出于愧疚,还是残存着些许脸皮,竟没有再那么积极的追逐“顾晚晴”。

  曾鸿民:……怎么追?

  每次见到晚晴,那个小脚女人都会在场。

  每当他想要展现自己的文采,抒发自己的深情,前妻都会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

  那种眼神,曾鸿民形容不出来,有好奇、有嫌弃、有无语、有震惊。

  仿佛曾鸿民不再是她的“天”,而只是、只是一个小丑!

  曾鸿民在与林慕君的那段婚姻里,一直都是高高在上,一直都以俯视的姿态对待林慕君。

  在曾鸿民看来,他一个名扬海内外的大才子,能够娶林氏这么一个封建残余,绝对是非常的地就。

  林氏就该如同仰视天神一般仰视他,卑微的、执拗的追逐着他的脚步。

  可现在——

  随着曾鸿民登报离婚,随着林慕君搬出公寓,婚姻正式宣告破破裂。

  林慕君直接将曾鸿民当成了陌生人。

  离婚后的林慕君仿佛焕发了新生,哪怕还挺着大肚子,居然还能不顾周围人异样的眼神,跑去读书。

  她自信且洒脱。

  仿佛一颗蒙尘的珍珠,重新绽放出光芒。

  曾鸿民这个丢掉珍珠的渣男,已经不是混蛋了,而是瞎子加傻子。

  即便是他的好友,都有些不理解:

  “林女士并不是目不识丁、愚昧腐朽的小脚女人,她勇敢、坚强,愿意接受新事物,愿意学习先进知识……”

  妥妥就是时代新女性啊。

  话说,某位文学大师的原配,若是能够像林女士这般,他都不会那么痛苦、绝望。

  跟周围的人一比,林女士绝对无比优秀。

  而轻易舍弃如此优秀妻子的曾鸿民,可不就成了众人口中的有眼无珠?

  曾鸿民再度出现在聚会、沙龙的时候,众人关注的重点,不再是他的文采、新作,而是他的八卦。

  这让曾鸿民非常痛苦。

  最重要的,也是有了林慕君,他很难再跟他的白月光有近距离的接触。

  于是——

  “……他转去腐国了?”

  永远走在吃瓜第一线的祸水,仗着作弊的上帝视角,总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鲜的八卦。

  而它又最喜欢跟顾倾城分享。

  所以,曾鸿民前脚离开丑国,顾倾城后脚就知道了。

  “也无所谓!反正跟我没有关系。”

  顾倾城忙着学习,忙着赚钱还来不及呢。

  经过半个月的“学习”,顾倾城和林慕君去了华尔街。

  魏景西无比支持未婚妻,直接将手中的钱,全都给了她。

  原主也有一些私房。

  加起来,竟有两千刀。

  这个年代,一刀大概是3、4个银元。

  而一银元在国内,能够购买二十斤肉,订阅一个月的报纸。

  是普通底层百姓大半个月的生活费!

  两千刀,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

  也就是顾、魏两家都是富贵人家,顾晚晴是独生女,魏景西是备受重视的嫡长子,他们才能有如此多的生活费。

  魏景西全都拿出来让顾倾城去“实习”,绝对算得上宠溺了。

  魏景西已经做好了这些钱都被打水漂的准备,在顾倾城临行前,更是笑着叮嘱:

  “赚了自是最好,若是亏了,也不打紧!”

  “你现在是学习阶段,最主要的还是积累经验!”

  权当交学费了。

  顾倾城:……

  嗯,说得很暖心,可还是透露着对她的不信任。

  在这一点上,魏景西可就不如人家林慕君了。

  祸水:……她是你的颜粉,脑残级别的。

  而对于脑残粉来说,偶像哪儿哪儿都是最好的,干啥都是对的!

  “……所以,林慕君是‘被色所迷’,连身为执行人最起码的警惕心都没有了?”

  祸水酸溜溜的对顾倾城说道。

  “嗯?”

  顾倾城尾音上扬,一时没有弄明白祸水的意思。

  “陛下,林慕君可是执行人啊,应该理智、清醒的。”

  “她还熟知剧情,应该知道在原剧本,或是她熟知的‘历史’中,顾晚晴并不是你这个样子。”

  “比如,顾晚晴是美术家,是建筑大师!”

  而顾倾城呢,刚穿来就要转去学金融。

  这,很反常。

  更反常的还在后面:全能型大佬顾倾城,会在华尔街大杀四方!

  贸然转专业,或许是受到了女性学生不能顺利拿到学位证的刺激。

  但,隔行如隔山啊。

  在某个专业非常牛逼的人,换个赛道还能继续牛逼……啧,又不是写小说,哪有这么神奇?

  林慕君作为一个执行人,却没有发现如此明显的BUG,更没有对顾倾城的身份产生质疑。

  这,很不应该。

  顾倾城却勾了勾唇角,“林慕君不是不想怀疑,而是她深刻知道一个事实——”

  “民国多妖孽!”

  在民国这新旧交替的时代,绝对是牛人辈出。

  能够在这个时空留下名字的人,基本上都是天才、妖孽。

  谁能想到,一个拖着辫子的老古董,居然学贯中西?

  谁又能想到,只是在船上打发时间,半个月的时间就能掌握一门外语?

  顾晚晴是什么人?

  民国第一才女!

  她多才多艺,她才貌俱佳,这个时空满天星辰璀璨无比,她也依然是一颗不容人忽视的明星。

  天才就是天才,不管如何神奇,普通人都不会质疑。

  更不用说,林慕君对顾倾城还有粉丝滤镜。

  更更重要的一点:“祸水,你也说了,这是已经修正完成的世界。”

  现在的林慕君只是执行人留下的一缕意识,并不是真正且完整的执行人。

  她更像是一个有智能、却又不够智能的工具人。

  如果是正在被执行人修正的世界,顾倾城面对的是执行人本尊,就有可能引起对方的怀疑。

  祸水:……好有道理!

  “陛下,不愧是你,原来你早就发现了这些问题。”

  我就说嘛,陛下素来谨慎。

  就算之前不知道小世界还有执行人,提出了跨专业,那么在她得知林慕君的真实身份后,却没有疏远,反而任由林慕君积极靠拢,直至两人成为密友……种种言行,很不符合陛下的习惯呢。

  不是陛下大意了,而是她早有应对。

  随后的事实证明,顾倾城果然没有猜错。

  她在华尔街大杀四方,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顾倾城就把两千刀翻成了十万刀。

  如此牛逼,宛若股神降临,林慕君惊喜之余,脸上写满了“不愧是我偶像”。

  林慕君丝毫都没有怀疑,而是认定本该如此!

  祸水见状,再次在识海深处疯狂鼓掌:“陛下!牛逼!666!”

  顾倾城但笑不语。

  她没告诉祸水的是,除了那些原因,还有个很重要的要素——她有祸水帮忙作弊。

  在来到华尔街之前,顾倾城就让祸水通过“上帝视角”了解到了交易所中的所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祸水这个超级人工智能,直接被顾倾城当成黑客来使用。

  这年头虽然没有网络,祸水无法直接入侵。

  但,它有上帝视角啊,能够最直观、最准确的看到最真实的情况。

  公司的财务报表,企业的规划,政府的政策法规,以及整个行业的走向……

  祸水全都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捕捉,并自动生成详细的PPT。

  顾倾城根据这些第一手的资料,自然能够推测出股票的涨跌。

  她跟林慕君交流的时候,也会把准确的资料、数据等拿出来。

  她不是靠运气,更不是靠玄学,而是真的利用专业知识,做出了最准确的判断!

  数据党,放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下,都是最有说服力的。

  林慕君面对这样“详细详实、知己知彼”的顾大才女,根本生不出半点怀疑。

  “顾晚晴”,合该人家能够买涨。

  起初,林慕君还自己选择,购买的股票有涨有跌。

  但看到顾倾城如此逆天,她也放弃“挣扎”了,直接跟着女神一起买。

  两人又在华尔街待了一个星期,顾倾城将十万刀又翻了好几翻,几乎逼近百万大关。

  林慕君呢,也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能有如此战绩,除了顾倾城足够牛逼外,也是遇到了风口。

  这是股灾前最后的疯狂。

  几个月后,地狱将会降临。

  “晚晴,还继续吗?”

  炒股太疯狂了,天堂与地狱只在一夜之间。

  饶是林慕君是个清醒的执行人,也有点儿沉迷于这种瞬间暴富的疯狂之中。

  而且,林慕君有个计划。

  她知道几个月后的大萧条,经济崩溃了,可也是抄底、捡漏的最佳时机。

  国内一贫如洗,什么都奇缺。

  林慕君作为天朝人,一朝穿越,除了做任务,也有着忠心报国的赤子之心。

  她想利用自己的先知先觉,多多为国家做贡献。

  用丑国人的钱,收购丑国的产业,然后源源不断的为国家输送各种农产品、工业用品,甚至是……只是想一想,林慕君浑身的细胞都在兴奋。

  所以,哪怕自己手里的钱已经突破了十万刀,林慕君还是有些意犹未尽。

  “咳咳!先这样吧。”

  顾倾城接连咳嗽了几声,赶忙抽出帕子,捂着嘴,转过头,略带痛苦的说道:“这次的风寒竟这版厉害,我可能不太适应这边的气候。”

  见女神病了,林慕君被绿币弄得发晕的头脑也瞬间清明。

  她下意识的伸出手,用手背抵在了顾倾城的额头,“还好,没有发烧!”

  咳嗽不可怕,可怕的是发烧啊!

  这年头,没有消炎药,一旦发烧,很容易烧成肺炎。

  而肺炎什么的,只能靠身体自愈,弄不好就会死人。

  等等,消炎药?

  林慕君灵光一闪,她忽的想到了历史上有名的磺胺。

  “……哎呀,我怎么把这个神药给忘了?”

  磺胺可是民国穿越文的老演员。

  基本上都绕不开。

  自己穿越的时间线刚刚好,磺胺还没有被发现。

  所以,他是不是可以抢个先?提前把这个救命兼捞金的神药拿到手?

  林慕君眼珠子咕噜噜的乱转。

  她的脑海里已经开始拼命回想磺胺的种种资料。

  “对了,还有抗生素!”

  “唔,好像是腐国的一个科学家,在实验中无意间弄出来的。”

  “可惜没有得到重视,关键是不能单独分离。”

  “抗生素可比磺胺好太多。我完全可以先去腐国,找到那个科学家。”

  她知道抗生素的价值,也知道一定能够成功。

  她,还有钱!

  就算自己的不够,身边这位大牛,已经是百万富翁了。

  而且,依着女神妹妹的股神属性,她一定能够赶在股灾前,将财富积累到一个令人咋舌的地步!

  林慕君瞬间就有了底气。

  至于去腐国,会不会遇到渣男前夫,林慕君完全没有去想。

  曾鸿民什么的,早已是历史,也已经被她丢到了垃圾堆里。

  若不是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国内的亲人写信、发电报的时候会提到曾鸿民,林慕君早就记不起来还有这么一号人了。

  不过,曾鸿民在腐国,倒是让林慕君去腐国有了“借口”。

  别人不知道林慕君的真实目的,很多喜欢脑补、自以为猜到真相的亲友,听闻此事,都会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

  到底夫妻一场,哪能说短就断?

  林慕君:……

  好吧,倒是省了自己找借口了。

  曾鸿民,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用处!

  林慕君挺着大肚子,风风火火的去了腐国。

  顾倾城则继续她的学业,周末或是隔一段时间,就去华尔街转一圈。

  她手中的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翻倍、再翻倍。

  就连华尔街的某几个财团,都察觉到了顾倾城的存在……

  PS:呃,卡文了!今天先一更,明天继续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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