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蕴赶到省城的时候,已经过去一天一夜,他买的最快的火车票,所以在早晨的时候,已经踏上了省城的土地。
“秦爷。”
火车站门口等着四五个人。
那些人见到秦蕴,立马恭敬的围上来。
之前那普通的赵阳上前,“秦爷,已经调查有些门当。”
“说。”
随着两人交谈,几辆黑色的车无声无息的停在秦蕴跟前。
众人上车开车后,
太阳已经偏西,落日最后的余晖洒在了半开窗帘中的其中一小块地方。
使得那一小块地方晕染了橘黄色的夕阳。
房间里布置凌乱,东西随处可见,到处都是纸张。
而房间的主人公却坐在电脑桌前,十指在键盘上快速的跃动,快闪出一连串的残影。
脸上的表情有些激动,似乎有些按捺不住心底的情绪。
正在萧月激情昂扬的写着这故事的结局,敲门声却打断了她的思路。
“笃笃笃——”
“等会儿!”
正在关键时刻,灵感爆棚,萧月不愿意放弃这千载难逢的机会,由着这敲门声响了一会儿,噼里啪啦的一顿输出。
过了差不多七八分钟,灵感一点点枯竭,萧月又陷入困境,眼看着就差两三章就能写出的大结局,萧月内心哀嚎着抓了一把鸟窝头。
最后实在是憋不出几句,就打算起来走走。
根本就没想起刚刚有人过来敲门。
椅子拉开,萧月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抻了抻筋,活动了一下因为赶稿而有些僵硬的脖颈。
“笃笃笃——”
敲门声再一次想起,这下终于想起了之前被自己拒绝开门的访客。
萧月连忙奔过去开门。
她这住处只有家里人知道,一般来讲也不会有人过来,快递都在驿站,外卖不点,这个时间点,老爸老妈谁有空竟然来瞅她一眼?
为确保安全,萧月还是打开猫眼盖看去。
通过猫眼,看见一个长身如玉的男人立在门前,脸上带着点浅淡的微笑。一双眸子似乎感应到有人在看他,抬眸窥视那小小的猫眼。
明知道不能被看见,萧月也还是给吓了一跳。
有段时间不见,不知道是不是萧月的错觉,那双眸子竟带着点寒气。
萧月再仔细打量,发现哪来的什么寒气,那眉宇间明晃晃的带着点不耐烦和贱。
饶是萧月和段云峥从开裆裤就在一起,有时候也偶尔会被这小子迷惑性的外表所欺骗,更何况那么多不了解段云峥的人。
尤其是小女生,那可真是前仆后继。
“开门!”
似乎知道门那一边有人,但迟迟不开门让门外的人等不及了。
话音刚落,那铁门也随之打开。
“给你打电话电话不接,干妈让我过来叫你去吃饭。”
说着将自己的从国外带回来的特产一把塞进萧月的怀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萧月围着段云峥转了一圈,差不多有小半年没见面,这小子是不是又长高了。
用手虚虚的比划了一下身高,足足比她高了一个头。
她都有一米七了,这小子不会一米八八吧?
“啧,吃什么长的,跟个窜天猴一样。”萧月恨恨道。
“刚到没多久,干妈打算组织所有人,替我开一个洗尘宴,让我去去国外的晦气。”说着,脚步已经绕过萧月踏进房门。
萧月和他从开裆裤的交情到现在,连体婴儿都没有他们这么能黏,对于彼此的生活空间简直当自己的。
看着凌乱的客厅和房间,段云峥强迫症又犯了。
不过这次打扫卫生还得先放一放,他还有事情。
“开门怎么那么长时间?”反问道。
“早知道是你,我就索性让你在门外多等几分钟。”萧月忍不住和段云峥呛声道。
实在不怪她,两人做了二十年的青梅竹马,也当了二十年的死对头,这种习惯性的呛声真的真的忍不住。
已经刻在生命里的习惯,不可能让她说改就改。
“要是知道你那么长时间才开门,就直接踹门了,省的浪费我时间,你知道我一分钟上下多少钱吗你。”段云峥说着,就往房间里去。
萧月本来无所谓段云峥进不进房间,毕竟她也不是那种内衣内裤乱放的人。
直到段云峥进屋端坐在电脑跟前,萧月才明白了这斯文败类的目的。
感情在这等着呢。
但是电脑里的东西不可能让段云峥看见,如果让他知道我把他写成耽美小说里的受,只怕我命休矣。萧月心想。
“段云峥!女儿家的闺房你怎么说闯就闯?”一个跳步直接闪到了段云峥和电脑之间,两个人低头就能碰在一起。
段云峥往后仰了仰,然后开口回呛,“你这小姑娘年纪轻轻,怎么就想着占帅哥的便宜。”
“臭不要脸!”萧月听了这话,挤眉瞪眼,说出了马冬梅经典语录。
段云峥嘴角含笑,“彼此彼此。”
两人说着,手上功夫却没有停。
萧月背着手,摸索着关机键,她的电脑有自动保存功能,并不怕一关机找不到草稿。
可惜段云峥早就知晓了萧月的行动。
一条腿挡在了关机键前,另一只手执住萧月的手腕。
“这慌慌忙忙的挡在电脑前,莫非有什么见不得的东西?”段云峥不慌不忙将萧月移到一旁,眼神落在电脑上。
被擒住的萧月扭头看了一眼界面。
正好是两个主角打本垒的前戏。
咬咬牙,电脑可以修可以买,但是一旦让这浑人看到后面的内容,她能不能活着是一个问题。
后面段云峥如果告诉爹妈她写的什么东西,爹妈一看,萧月已经想象到了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即将被父母勒令不准写小说,而梦想破灭的凄凄惨惨的景象。
可惜段云峥的力气太大,萧月忙着挣脱,根本无暇顾及桌面上的东西。
桌子被萧月的动作弄的摇摇晃晃的,连带着水杯也跟着摇晃。
萧月最后的动作大了点,水杯在桌面上大幅度晃了一圈,“咚——”
水杯倒在桌面上。
水从杯子里撒出来,快速的朝着键盘流去。
键盘周围有一个插板,是萧月平常为了方便充电所使用的。
段云峥注意到了水流,这边全是电线,碰到水很容易短路碰电,手上的手劲大了些,想要将萧月拉回自己身边。
然而萧月以为段云峥要拉开她看向电脑桌面,整个人更加使了力,缠的段云峥分身乏术。
“萧月,赶紧过来,那边要碰电……”
“次啦!”
萧月的身后一小个蓝色的电流蹿起,一连串闪电带火花的。段云峥见状,一把将萧月拉过来,两人对调了一下位置。
结果因为没站稳,双双倒了下去。
萧月脑袋磕到了床脚,而段云峥是被两个人牵扯的座椅砸到头上。
……*……*……*……*……*……*……*……*……*……
“公主!公主?快传太医,快啊…”
萧月意识朦胧,隐隐约约能听见一个小姑娘在耳边撕心裂肺的喊叫着,但没能力起身让那小姑娘别霍霍她的耳朵。
浑身上下哪儿都难受,整个人喉咙似乎要冒火了。
“殿下如今落水……”
“救不活朝阳,朕要你们陪葬!”男人雄浑低沉的声音砸在室内,让室内安静了一会儿。
朝阳?
朕?
公主?
这写稿子写的走火入魔了吧,怎么梦都做的小说里的。
想着想着,意识模糊,很快没有了思考。
…………
五日后,凤阳阁的小阁楼上,一女子斜躺着,一身绛红色凤袍着身,使得原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皓如凝脂。
修长白嫩的手指捏着一张纸在那甩干刚写上的墨迹。
黑长直的头发散落在身后,长长的直到腰间,浓密乌黑,很是好看,现如今只能被压在身下。
整个人都透露着一股丰姿冶丽的感觉。
此人正是霉运附身的萧月。
纸上的字迹潦草不堪,甚至可以说是难看,但是
这却是萧月能写出的最好的字迹了。
在二十一世纪,萧月可是连毛笔都没碰过,能写出这般的字,属实难得。
“啊……为什么会穿进自己写的书里!!”哀嚎的将纸覆在那艳丽的面容上。
明明是个千娇百媚,风姿绰约的人儿,眼神却纯净的要命。
作为一个有着长达十年书龄,和写了三年小说的作者,穿越这种事——
也不太好接受。
真的。
而且她还是穿进了自己写的书里。
这三天她东拼西凑的从好几个人口中套出来的信息全都写在了纸上。
穿进她自己写的耽美小说里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成为那个嚣张跋扈,风流不羁的公主也是改变不了的。
对主角受一见钟情,还当众表明要娶主角受也已经发生了,公主落水也达成了。
哦耶。
从这个转折点开始,她这个公主的好日子可是到头了。
好巧不巧,她竟然在这个时候穿进来。
微笑max。
主角攻已经对受产生了兴趣,并且在一次次的两人交锋过程中对主角受产生了感情。
想起之后的剧情,萧月简直要内牛满面。
从这次为了主角受落水大病一场后,这个朝阳公主对主角受爱而不得,开始毁灭了。
没错,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这种疯狂的思想。
出自原身。
啊啊啊啊啊……
还好还好,她还有一个慰籍。
能让她不至于对这该死的剧情躺平。
她和段云峥一同摔倒昏迷,她都穿越过来了,想必段云峥很大概率也过来了。
而且八成在主角受身上。
这就是她为什么一定不能让段云峥看到电脑上东西的原因。
她把她二十年的青梅竹马,兼死对头,写成了耽美文里被各种酱酱酿酿的受。
是受,而且同名同姓。
不怪段云峥一回国就先来她这儿。
想必是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情报,让段云峥知道了她将他写进书里的人物。
用脚趾头猜都能知道八成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几天她身处皇宫养伤,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身体在落水后,差点溺死,被救回来后连着发了好几日的高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