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夜晚的风似在溪水中浸过一般,带着丝丝沁人的凉意。瓢泼了一天的大雨终于在夜幕将临时慢慢地偃旗息鼓了,整片天空都雾蒙蒙的,阴沉压抑,压着人胸口透不过气。
天黑得越来越早了,但往来络绎的食客仍是绵绵不绝。
常都府信安县城西便有一家不打眼的小馆子,此时正是上客的时候。这馆子开了有五六个年头了,信安县人都知道,店里只有一个外地来的老板娘,姓徐,众人都唤她“徐二娘”,身边带着个六七岁的小丫头。老板娘模样精致窈窕,时时穿着一身素色衣裳,不知看红了多少单身汉,摩拳擦掌地想去撞个美人运。
不过老板娘开了馆子没几年就生了重病,听县里老大夫说,这病药石罔效,如今不过是拖着病躯等死罢了。可惜了她带着的小丫头,名唤穗穗的,机灵活泼,甚是可爱,眼见就要成了个没娘的孩子。
街坊邻居的可怜她们母女,闲下来了便会去馆子里坐坐,吃上两口。这说来也奇怪,这店里别的没有,只卖一碗杂酱面,故而取名“一碗面馆”。
“一碗面馆”的面是每日新揉的面,里头和了鸡蛋,可切宽也可擀细,煮来光滑柔软,吃来筋道耐嚼;这卤也不复杂,是用臀尖肉并各色当下时蔬,切成豆粒大小,再用热油将葱蒜炝了锅,待香味一出,便将一勺自酵的豆瓣酱和着肉粒菜粒一并炒入,舀一勺料酒,油再一滚,菜熟了,这汤头也便做好了。
客人要时,就将这刚出锅的汤头往鸡蛋面上一浇,最后淋些香油撒上葱末,端到桌上时就是热腾腾满当当的一大碗,虽是简单家常得很,但却咸香四溢,令人口欲大开。
小小的面馆也随着这一碗碗冒着热气的面而热闹了起来,陆续地有不少人坐进来,有的点了一碗面先吃着,有的则仅仅守着碗面汤,不知在等什么。
这时,一个少年从后堂钻出来,看着也就十六七岁,手里提着一盏圆圆的红灯笼,他小跑着穿过前堂,掂着脚尖将灯笼挂在外头,又侧着脑袋观察半天,确信没有挂歪,才后退着进屋来。
没人知道这少年是打哪来的,问徐二娘也是支支吾吾说不清楚。但好在少年聪明伶俐,模样又俊俏乖巧,很是得人喜欢。最重要的是他会做一手好菜,给这“一碗面馆”招揽了不少生意,又似乎是个懂医的,常常能将寻常的菜饭讲得头头是道,还会给乡里乡亲的看个头疼脑热。
众人也搞不清楚这少年到底是谁,便随着徐二娘,唤他一声“小年哥儿”。
“小年哥儿,今天又做了什么好吃的?”食客中有人扬声叫住了他,“不拿出来叫我们也看看么?”
少年闻声扭过头来,迷蒙着从一堆食客中认出说话的那个人来,才笑眯眯地答道:“张叔呀?今天稍稍有点闷热,穗穗闹着要吃甜的,我就打算给她做个梳儿印尝尝。”
有人好奇道:“这梳儿印是何物?”
少年眨眨眼,故作玄虚道:“做出来便知晓了!”
说罢一躬身,从前后堂的隔帘下钻过去了。
堂里已不见少年身影,那姓张的食客倒显得更加期待了,还高声喊着:“好,好!你可快些啊小年哥儿!我这肚里可空得能撑船了!”
引得一众食客哈哈大笑。
前堂且热闹着,这头余锦年已经洗过手,迈进了厨房,抬头瞧见屋里有个正闷头揉面的身影,张嘴惊讶道:“哎呀二娘,你怎么起来了?”
这身影就是这家“一碗面馆”的老板娘——徐二娘了,乍一看确实是个风姿犹存的美人,但从脸上的瘦削苍白却能看出她浓重的病气来。
二娘笑笑道:“躺了这么久,总不能一直劳烦你里外操持,还是起来动动,觉得好受些。”
“这有什么。”余锦年挽起袖子,从一旁的瓮里倒出早已磨好的绿豆粉来,眼睛弯弯地说,“若不是当初二娘收留,现在哪里还有小年儿我呀?帮二娘干点活不是应该的?对了二娘,我熬了些枣汤,最能补气养血,你暇时用些吧。”
徐二娘应声抿唇,心下微微一暖。
说来她对这少年也不甚了解,只知道姓余,叫锦年,数月前不知缘何昏倒在自家面馆门前,徐二娘早起开店下板时才发现,忙把人拖了进来。
少年醒后只道自己孤苦无依,想留下来打个杂工,徐二娘一时心软也就应了。她只看少年身材瘦弱,面色白净,看上去就不像是个能吃苦的,指不定是哪家赌气出走的小少爷,兴许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家人来寻,便只当家里多张嘴罢了。却没想到少年年纪虽小,手艺却不错,一肚子稀奇古怪的小吃食谱,三天两头就端出一盘她从没见过的菜色出来。
开始还只是做与她和穗穗吃,着实味道不错,后来索性叫少年在面馆门口又支了个摊儿,早晚的卖些小食,也算是一笔不错的进账。这本来冷冷清清的面馆也因此渐渐地热和起来了,甚至还有人慕名来尝少年的小食。
更何况少年性子温和亲切,眼睛意外的明亮,他本就长得俊俏,笑时更是跟月牙儿似的,很是乖巧。徐二娘早年有过一个早夭的儿子,若还活着,也差不多与余锦年一般大了,这更是将她深藏的母性牵扯出来,相处这数月来,早已将锦年当半个儿子疼起来了。
想到早逝的儿子,又想及自己的病体,徐二娘忍不住背过身去,偷偷抹了抹泪,过会儿回过神,瞧见余锦年正将一把干叶放在洗净的蒜臼中捣碎,便又将那伤心事压下,问了一句:“这又是做什么吃食?”
余锦年耐心地捣着:“这是干薄荷叶,捣碎了好和面,给穗穗做个梳儿印。”他说罢,便将徐二娘往厨房外头推,“二娘快回去歇着吧,待会做好了让穗穗给您端去一份。”
“好好好……”二娘笑着走出厨房,“不扰你了,别太累着。外头那群馋嘴的要是闹你,尽管往外赶就是!”
“晓得啦!”余锦年挥挥手。
送走了徐二娘,余锦年松了口气,重新回到厨房,将捣碎的薄荷叶用细筛筛过一遍,取那落下的细末来用。又称了面粉和豆粉各半,与薄荷末一起,加水和起面来。
看着松散的面粉一点点凝成蓬松的面团,他一直紧绷的心情反而有了松散之势,整个人愣愣地发起呆来。
他来到这里已经有数月有余了……数月前,他浑身**地睁开眼的时候,是在一片乱葬岗上,周围尽是枯骨败肉和腐得发臭的落叶茎根,还有一只红眼乌鸦盘旋在他头上,随时等着下来啄他的眼睛。
他不是那娇贵得受不住打击的人,对一醒来面对的这种境况除却一开始的惊讶之外,也没有太多其他的想法,只迅速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因为上下酸痛,手脚无力,他不得已又在乱葬岗睡了一夜休养生息,却得幸梦见了些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慢慢弄清楚了自己的现况。
这身体好巧也叫余锦年,原本是附近四方村一户余姓人家的小少爷,只是父母去得早,他又被娇养得似个小姑娘,软嫩白胖。他被托给同村的远堂叔婶一家照看时,才虚四岁,彼时的小娃娃连人是善是恶是香是臭也分不出来,平白叫凉薄寡淡的叔婶一家欺负了去,被霸占了自家田地和房宅不说,还处处受着苛待,但好活歹活也算是长大了。
余锦年穿来前,正是他这对便宜叔婶在外欠了债,要把他卖给那恶霸债主作小宠,他自不从,某天晚上又挨了打,便一咬牙,饿着肚子逃了出来。可惜脚力弱,跑了没多远就被发现了,这仓皇间脚下一滑,便掉进了村子边儿上的河道里,再捞上来时已是冰凉凉没了气息。
叔婶恶他败事,坏了自家风水,连丧也没发,便将他用草席一裹,扔到乱葬岗了事。
——
其实,刚穿到这具身体上的余锦年也想不明白,他知道自己肯定也是死了的,可谁料到这一觉醒来,怎的又白白得了一副健全身躯,重活一世?
不过他心中还有许多未竟之事,那时候,哪怕是有一丁点希望,也是想好好活下去,因此不愿躺在这荒山野岭里等死,更是不愿再回那个没有人味的“余家”了。
乱葬岗一夜过后,余锦年忍着浑身疼痛爬起来,沿着山路漫无目的地走,饿了便采路边野菜野草吃,渴了便沿河饮水,混在一群乞丐里迷茫着不知走了多久,只感觉进了城,眼前花花搭搭亮着些灯火。
后来实在是困极饿极,才一头栽倒在徐二娘的店前。
但不管怎么说,唯物的余锦年遭遇了他二十八年生命以来最唯心的一件事,这事儿是他再次从沉甸甸的昏睡中醒来,听到趴在他床头打量他的穗穗石破天惊地叫喊了一声“娘——”时,才真真正正的感受到——
他的确是死而复生了,且复生在一个他从来没有听闻过的大夏朝,复生在二八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