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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风果(2)(1 / 1)

楔子

桃花人面皆不见,相识何如不相识。

“叮铃铃,叮铃铃。”

阳光轻漾,秋风穿叶,配上清脆的铃声,窗口如画框,刚好框住一派秋日午后的好景色。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断肠声。”一直立于窗前不曾回头的许承怀忽然念出了这两句,“姑娘腕子上的金铃,声音很是动听。”

你若知道这铃声是催命之音,怕就不会觉得好听了……磨牙又尴尬又紧张地望着这位不知轻重的骷髅公子。

“啧啧,不知该夸你腹有诗书还是骂你不会说话。”桃夭笑看着自己的铃铛,“把我如此乖巧可爱的金铃铛都说晦气了。”

骷髅公子分明笑出了声,旋即转过身,空洞的眼眶对着桃夭:“姑娘不如别急着走。”

“承怀,”他肩头的虫虫不解道,“他们要走便走,何故挽留?”

“嘘……”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只是有件事总也想不起来,多一个人,或许能多一个帮我记起来的机会。”

桃夭打量着他,笑嘻嘻地指着自己:“我长得很提神么?”

“不够美貌,但看着很喜庆。”骷髅公子诚实道,“多看看你那张提神的脸,兴许我便想起来了。”

桃夭立刻垮下脸来,横抱着手臂道:“想记起啥?活着时有几个老婆还是临死前私房钱藏哪了?”

磨牙暗自叹气,起了杀心还能胡说八道的,大约也只有她了。

“都不是。”骷髅公子忽然朝她走过来,停在一步开外的地方,微微低下头,正视她的眼睛,“我想不起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此话一出,满室俱寂。

桃夭愣了好一会儿才“哈哈”笑出来:“这事重要么?”

“重要。想不起来我会很难受。”骷髅公子又扭头看向自己的肩膀,“丫头,你可还记得?”

虫虫叹气道:“怎会不记得……”

“真的?”骷髅公子忙将它捧到手心里,急急道,“快告诉我,我是怎么丢了性命的?”

虫虫想了想,说:“你素来身子弱,常染风寒。那年秋天,你失足落入外头的荷塘之中,幸好我及时将你救起,可你还是寒气入体一病不起,最后……死在我怀里。”

骷髅公子沉默片刻,又问:“那荷塘……还在吧?”

虫虫道:“在呢,连水都不曾少一滴。”

“还在啊……”骷髅公子缓步往房门走去,“我去看看。”

桃夭正要跟出去,却被苗管家挡住:“此物诡异。”

“不怕。一副骷髅能闹出多大的事。”桃夭笑笑,朝他背上的司静渊努努嘴,“不如你们先行离开,剩下的事,交给我们便是。”

“可我担心那妖孽……”

“没事。”她狡黠地一握拳,“乱来的,会被我捏死。”

苗管家皱眉:“我先把大少爷带出去安置妥当,再回来找你。放你们几个在这里,我不安心。几个人出来,便要几个人回去。”

“快把这家伙带走吧,不必回来找我们。”桃夭冲他一吐舌头,“就冲着这个月的工钱还没领,我怎么也得平平安安。”

苗管家哭笑不得,叮嘱了一句“万事小心”后,便背着司静渊迅速离开。

他行走江湖多年,刀光剑影习以为常,人头落地不皱眉头,再凶险的事都扛了过来,身上伤痕无数,深深浅浅,但再深的伤,也没有哪条能伤到心里去。唯独这次是例外,身体没有遭受半分损害,但偏偏伤得最重,到现在心口还隐隐地疼着。

如果可以,他此生都不想再回到这个地方,甚至连回头看一眼都不想。

见苗管家带着司静渊离开,磨牙望着桃夭,压低声音问:“不能留了?”

金铃过处,片甲不留……从无哪次是例外。

“此妖危险。”桃夭收起笑容。

磨牙皱眉:“因为它知道太多?”

“知道太多?”桃夭撇撇嘴,“就是什么都不知道才危险。”

磨牙一愣。

桃夭径直走出房门,来到后院的荷塘边。

枯败的荷叶与草枝颓丧地漂在发黑的池水上,午后的阳光也挽救不了这里的死气沉沉。

骷髅站在荷塘边,沉静得像一座雕像。

桃夭走到他身旁:“这可不是赏风景的好地方,一潭死水。”

好一会儿,骷髅方才缓缓道:“那年秋天很冷啊……池水更冷……”

虫虫停在他的掌心里,轻声道:“还是进屋去吧,过去的都过去了,何必再想起来。”

“有的事,必须要想起来。”骷髅说罢,突然攥紧了虫虫,旋即整个人往荷塘里倒下去。

“承怀!你!”虫虫大叫。

“喂你干什么!”桃夭也大叫,因为骷髅倒下去的瞬间,也拽住了她的胳膊。

“扑通!”水花四溅……

“哗啦。”

一块石头被扔进水里,水花过后,平静的荷塘荡起一圈圈涟漪。

许承怀站在窗前,手里擦拭着一只精致的银杯,桌上摆着另一只已经擦好的,两只杯子是一对儿,杯身上都刻着并蒂莲,这是他特意给自己与莲歆的交杯酒准备的,花了不少心思请师傅打造而成。

三天后就是他的婚礼,而他已经幻想了无数次莲歆乘着花轿来到家门口,在欢天喜地的乐声中被他牵进属于他们的新生活的场面,甚至想好了他们要生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连孩子的名字他都想好了。

想他一个家无祖荫、身无长物,只晓得读书写文章的穷书生,也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气,竟能与莲歆这样好的姑娘共谐连理。

三年前,他在集市上摆摊替人写书信,风大,信纸吹得满天飞,他忙着去捡,又不小心打碎了砚台,墨汁把他新买的衣裳染得一片狼藉,路过的好事者纷纷窃笑,说果真百无一用是书生,连几张纸都抓不住。正狼狈时,有人来帮忙,穿着朴素的清秀姑娘把拾起来的纸叠在一起,还细心地拂去上头沾染的尘土后递给他,笑吟吟道:“春风顽皮,公子今后万不能大意。”

蹲在地上的他,抬头见了她的脸,说什么春风顽皮,她的声音她的笑,就是此生见识过的最怡人的春风。

此后,莲歆但凡路过集市,十之八九会“无意”地经过他的小摊,从最初的互相点头问好到之后的闲聊三两句,两个年轻人的相处在平淡而舒适的气氛里慢慢默契起来。

起初,莲歆总以找他写信给远方的亲戚为由,在他的小摊前尽可能地多留些时日。可不久后他发现,莲歆并非那些目不识丁的乡野女子,她不但识字,还念过不少书,他随口一句诗词,她都能接上下一句。莲歆的父亲是个账房先生,难得的是眼里并非只有银钱,虽非富贵之家,但对唯一的女儿也是视为掌上明珠,不但吃穿上不亏待,还教她读书识字,说女儿家光会针线还是不够的。

不过,当他拆穿了莲歆的“谎话”之后,姑娘只是含羞一笑,说了句自己的字不及他写得好看,便化解了尴尬。之后的日子,莲歆几乎成了他最贴心的帮手,生意好的时候,她帮他洗笔研墨,有时还要耐心地一遍遍安抚耳朵不好使、脾气又急的老头老太太们,也不知是她脾气太好还是天生讨人喜欢,自打她到他身边帮忙之后,来找许承怀的客人们渐渐多起来。

忙碌之余,他的视线总会情不自禁地追随她的每个举动,真是喜欢她在自己身边的感觉,无需多余的嘱托,只要一个眼神的交换,她立刻会意,事无巨细,统统打理妥当。说来她并无绝世之貌,小家碧玉、普普通通,但与她相识的时间越长,他越肯定只有身边这个女子能给他细水长流的幸福。

时光如白驹过隙,相识一年多之后,终到了谈婚论嫁的这一天。莲歆父亲素来开明,并不嫌弃许承怀无父无母无家业,倒是很欣赏他的才情与淡然良善的性子,觉得有这样一个女婿也很好,难得的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要紧。于是,婚期很快便定下来。

好在还有这间祖宅,虽有些老旧了,但细细打扫一番,再挂上红绸红灯笼贴上红彤彤的喜字之后,倒也有了让人期待的新气象。

三天之后,这里就有女主人了。

许承怀擦着杯子,嘴角情不自禁地扬起来。

“扑通!”

又一块石头砸进了荷塘里,动静把刚刚停在树枝上的鸟儿都吓跑了。

他从习惯性的甜蜜畅想中回过神来,对着窗外喊了一声:“虫虫,你若是闲得慌,帮我去胡婶那儿看看,若被套绣好了便取回来。胡婶拍胸口说过今天能完成。”

坐在荷塘边扔石子的小姑娘回过头来,懒懒地说:“晚上再去吧。胡婶的手脚出了名的慢,现在去怕要白跑一趟。”

“那你过来,帮我一道整理整理柜子。”

“哦。”

小姑娘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慢悠悠地朝屋子这边走过来。

所有认识许承怀的人都知道,他还有一个小名叫虫虫的妹子,与他相依为命。

许承怀虽是一介穷书生,但并非那类只喜关在家中读书的呆子,身家虽不丰厚,但也以游走名山大川为人生乐事,多少怀着一颗闲云野鹤的心。经常在赚到些钱后便踏上旅程,盘缠用尽了,又随遇而安地在当地寻个差事,替人卖字画,教孩童读书认字,甚至在酒馆里跑堂,他都做过,只要赚够下一程的旅费,立刻踏上行程。

漂泊不定的日子过了好些年,终于,三年前他到底是回到了老家连水乡,安安分分地呆在了爹娘留下的祖宅里。不过,随他回来的,还有虫虫。他跟大家说虫虫是他亲妹子,当年生活困难,母亲在生下虫虫后便将她送给了远房的亲戚,此番他路过外乡,机缘巧合下与妹子相认,且亲戚一家的日子也十分艰难,他索性将虫虫带回老家,兄妹二人再不分离。

其实是个漏洞百出的谎话,但谁也没心思去在意一个穷书生家里少一个多一个妹子,毕竟世道越发乱起来,自顾尚且不暇,哪还管得了别人家的事。

许承怀确实是独生子,没有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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