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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长没有食言,的确给了她一笔不菲的“补偿金”,她却只拿了一小半,说够了,她吃不了多少,再说她还会做工赚钱,饿不死的。

他也没有食言,向兄长讨了半个下午,带着她去码头附近买了两套新衣裳,然后两人进了一间小饭馆,他要了店里最贵的饭菜,让她吃饱吃好。

她由始至终都是感激他的,一点都不记恨他踢自己的那一脚,说他们是不踢不相识。

然后他发现她并不像她说的那样吃得很少……光是鱼羹就喝了六碗。

她吃得非常尽兴,挂在脖子上的那块残骨在她的大快朵颐中晃荡不止,好几次他都盯着那块骨头入神,自她从昏迷中醒来后,天铁便再没有现过身,如果它是一只那么凶猛的妖怪,又怎的落到如今这落魄模样?他有些遗憾,吃完这顿饭,他应该永远没机会问到答案了。

一个肉末煎饼转眼就被她咬掉一半,还来不及咽下去,她无意落在窗外的目光骤然一惊,旋即便整个人咻一下缩到饭桌下头,腮帮子被煎饼塞得鼓鼓囊囊,却连嚼都不敢嚼一下。

这是大白天见了鬼了?

他埋头看桌子底下:“你这是……”

“嘘!”她赶紧竖起手指,费力地把饼子吞下去,小声道,“外头那个大胡子走远没有?”

“大胡子?”他抬头望窗外一瞧,看了半天才在往来的人流中发现一个身型矮壮,留着络腮胡的黄衣男子,此刻正在一处卖干货的摊档前挑挑拣拣。

“你说的可是那身着黄衣的男子?”他问。

“是!”她几乎用气声在回答,生怕被外头的人发现。

“他在斜对面买鱼干儿呢,没走远。”

“买鱼干儿?”

她赶紧从桌下钻出来,小心翼翼地趴到窗户下头,露出半个脑袋看过去,发现对方确实在买鱼干儿,直到那人买完并且离开之后,她终于大大地松了口气,抹着头上的冷汗回了原位,嘀咕道:“吓死我了。”

他十分不解:“是你认识的人?”

“不认识。”她尴尬地笑笑,脱口而出,“看岔了,还以为是他又追来了呢。”

“他?”他又朝窗外看看,大胡子已然消失在远处,他转回头,盯着大口喝茶压惊的她,“光是相似的人都让你怕成这样?”

她喝光整碗茶,打了个饱嗝,又朝外头瞟一眼,答非所问:“没事的,认错人了。”

“那晚给你换衣服时,我看到你身上有许多旧伤痕。”他本也不想追问了,奈何嘴巴不听话。

那也是无奈,即便是夏天,也不能让一个伤者穿着湿衣裳躺着,船上又没有一个女人,他只好抛开男女授受不亲这样的话替她换衣服,就这样还被那突然跳出来的熊头骂了一顿,说他动作太慢眼睛还乱看,非逼着他把灯熄了才准许他继续,实在无语。但即便如此,他依然看到了她脖子跟肩膀上的烫伤,以及身体别处已经看不出来历的旧痕迹,最可怕的是她手臂上还有一道颇深的刀疤,手掌上也有。

这些伤痕,他着实想不到为何会出现在她这么个寻常女子身上,他见过的各路江湖人士都没有谁是如此伤痕累累。

她抱着茶碗,目光落在空空的碗底,许久才抬头一笑:“我留了一封休书给我丈夫。”

“啊?”他诧异,这就是她被伤害的原因?可他听说人类只有休妻一说,休夫……起码他是第一次听到。

“不过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休书啊,随便写的。”她故作轻松,笑嘻嘻地说,“总得给他一个交代,我不是逃跑,是离开。”

他看着她嘴角还沾着肉末的脸,估算着她说的话有多少可信度。

“真的。”她看着他的眼睛,“你救了我,我不骗你。我就是个大逆不道的女人。”

他沉默片刻,直言:“嘴上说不是逃跑,可我看你逃得很狼狈啊。”

“这……”她有些不好意思,“我离开那个人已经三年了,起初他确实四下找我,但都没有得逞。”她下意识地攥了攥拳头,“我只要走远再走远,以他的性子,早晚会放弃的。”

“你走了多远?”他喝了一口茶。

“我老家在环州。”

他被茶水呛到。环州……北方的北方啊,离烟州足有数千里之遥!

“你就一个人这么……这么走到烟州的?”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也坐车的,牛车马车驴车,只要能捎带上我的,都成。”她老实回答。

“就为了躲开你丈夫?”

“是离开。”她纠正。

“好吧。”他往她碗里添上茶,“那你那天怎会从水里冒出来?”

“遇到两个贼人,他们抢了我的行囊,我所有家当都在里头。”她苦笑,“所以我怎可能不追呢,我跑得可快了!”

“追到了?”

“追到了!”

“然后你们一定是纠缠起来,你必定打不过两个贼人,最后被人扔下海了?”

“不是……两个贼人逃到船上了,我就跳下海去追,游着游着我就没力气了……我一路浮浮沉沉,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岸边的,头昏脑胀之下,依稀看到前头有一双脚,便想也不想就去抓了。”说到这儿,她自己都笑出来,“谁知把你吓个半死,实在抱歉。”

他哭笑不得,摆摆手:“算了,你也说了,不踢不相识。”说罢他又心生担忧,问她:“接下来有何打算?”

她拍拍自己鼓鼓的行囊:“有钱,有新衣裳,继续走就是了。不过你放心,这回我再不能让人抢了。”说罢,她又拿起心口上那块骨头,故作神秘道:“而且我还有这个!”

“这是何物?好像只是个骨头。”他装傻。

“是骨头,但不是普通的骨头。”她小声说,“它会发光!”

“发光?”他继续装,“夜明珠萤火虫才会发光吧,一个骨头怎会发光?”

“所以它不是普通骨头啊!”她把骨头放回心口,爱惜地摸了摸,“在黑暗处,只要我摸摸它,它就会发出银灰色的光,比油灯还亮。它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不得了的宝贝!有它在,再黑的地方我都不怕。所以,我的日子不会太坏的。”

原来,你只当它是个照明的玩意儿……

既然她都这样讲了,那么他应该顺着她的意思表示放心然后祝她一路平安,在这张饭桌上结束跟她的一切缘分,这样才是整件事情的正确结局吧,起码在兄长眼里是正确的。

那就祝你前程似锦了,这句话已经到他嘴边了,出来却变成:“你刚才躲在桌子底下的样子,可没有你此刻表现得这般潇洒。”他顿了顿,“离开他三年了,还是这么害怕?”

她又喝下半碗茶,笑道:“也许再过三年就好了。”

“若是被他找到,你会如何?”他再问。

她想了想,一吐舌头:“那此生就没有机会跟你坐在这里吃饭了。”

他勉强地扬起嘴角,附和她并不好笑的玩笑。这个女人,一直在用流于表面的轻松来化解心头无法释怀的恐惧,走远再走远……那得要多远才能走到她想要的安稳?而仅仅是走到烟州,她已经吃过多少苦头了?

“为何那么想留在我们的船上?”他突然问。

她扭头看着窗外,入神地听着隐隐的海浪声,好一会儿才说:“我听人讲,咱们脚下的地其实很小的,真正辽阔宽广的,是海。你们的船那么大,一定可以到最远的海吧。”

原来,她只是执着于她还没有到达的“远方”而已。

他思忖片刻,对店小二道:“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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