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青阳镇(1 / 1)

萧飞拖着一身的伤走了五六个小时,终于安全到达山下,这个时候,他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独自找了一个背靠岩石,偏僻无人的地方,从空间里扔出一堆干草,一头倒在干草堆里。

空间里携带的这些干草可是立了大功,既可以烧火,又可以像一个随身携带的沙发床,躺着舒服还保暖。

躺在草堆里缓解了一会疲劳感,这才不舍地从草堆里爬出来。

又瞅了瞅四周,再次确定四周无人,这才把岩狼尸体从空间里取出。

由于空间里时间流逝更快,他怕狼尸腐败,期间从外面搬运过好几堆冰雪,堆在狼尸周围。

检查了一下,还好,尸体没有腐烂迹象,肉还很新鲜。

终于可以吃肉了!

把柴刀在石头上磨了又磨,然后开始给岩狼剥皮,他的手法不够熟练,足足用了大半个小时才剥下一张还算完整的狼皮。

狼皮是一种价值很高的奢侈品,至少能卖好几两银子,对于任何流民而言,都将是一笔巨款。

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铜钱,一贯铜钱有一千文。

卖掉这张狼皮,买一些粮食种子,再买一件新衣服,以后就可以过上小康生活了。

把狼尸开膛破肚,里面的下水先放到一边。

割下一块狼肋排,放进祖传的黑陶罐里,加一些未化的积雪,安置到火堆上。

这时候他才仔细地清理狼下水。

狼心狼肝这些直接放到一边,最麻烦的是胃和肠子的清理。

剖开狼胃,在里面找到了自己腿上的那一块血肉。

好歹也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萧飞不想随意丢弃,现在又没地方存放,干脆在空间里挖个坑,把自己的肉埋了进去。

又用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把狼的肠胃清理干净,其实也没多少肉,捧在手里只有一捧。

对于还需要树皮草根充饥的人而言,哪怕只有一丁点肉也是值得他花费大量时间去处理。

这个时候,架在火堆上的陶罐里已经传出阵阵肉香。

深深地吸了一口诱人的肉香,仅仅是闻一闻,就是神仙般的享受。

萧飞意识进入空间,果然,他昨晚上种下去的蕨根已经长出一大片鲜嫩的蕨菜。

每根嫩芽都有一尺多长,胖乎乎的,看起来很娇嫩,让人垂涎欲滴。

萧飞摘了一大捆蕨菜带出空间,抓一把蕨菜放进陶罐之中烫熟。

又找了两根比较长的树枝当筷子用,就算是吃火锅了。

萧飞有点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狼肉塞进嘴里,顿时肉香四溢,鲜香的狼肉,混合着汤汁在口腔里融合,刺激着每一个味蕾。

又夹起一根蕨菜,沾着浓浓肉汤的蕨菜味道很好,很鲜嫩,这具身体至少有好几个月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了。

但萧飞此刻却吃得泪流满面,泪水跟着蕨菜一起滑进嘴里,带着一丝咸味。

自从成为流民以来,就从没吃过一次正经食物,父母,兄弟姐妹先后死去,他在家里排行最小却活了下来。

他还记得母亲临死前将最后一口食物分给他们兄弟姐妹。

他还记得二姐把自己卖了两贯钱,将所得的钱财都交给他。

“小飞!咱家就剩下你一个男丁了,你一定要活下去。”

这是二姐临走时对他最后的嘱咐。

然而是他没出息,没能守住二姐用命换来的两贯钱,最终被人暴打一顿,抢走了所有钱财。

萧飞和着泪水吞下所有的蕨菜和狼肉,连狼骨头也被他嚼碎吞下。

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活下去!

他要赚很多钱,赎回二姐!

吃完之后天色已经黑下来,今晚只能在这里过夜了。

趁着晚上的时间,萧飞把狼肉分割成小块,放到火边烤干,这样更易于保存。

这种补充蛋白质的机会一年也难遇到一次,这一回,他拥有一整条狼,节约点,足够他吃一两个月。

当第二天早上萧飞从草堆里爬起来时,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

他感觉头重脚轻,四肢虚浮。

身上的伤口好像发炎了,伤口周围都是红肿的,轻轻一碰就痛,特别是腿上和肚皮上被咬掉一块肉的地方,看起来更是恐怖异常。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自己能处理的了,得找大夫才行。

在距离流民营地以东三里多的地方,就有一个青阳镇,是周边最大的集镇所在,附近乡民日常购买生活物资都要来此。

萧飞因为腿上的伤势,加上伤口感染发烧,这一路走得很艰难,当他回到流民营地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只能在自己的草棚里睡了一晚。

这一晚上,他睡得并不踏实,全身的伤口总是传出剧烈的疼痛,伤口部位的动脉每跳动一下,伤口就会跟着剧烈地痛一下。

一直熬到天亮,当他从草堆里爬起来的时候,只觉得头晕脑胀,站立不稳,手脚有点颤抖。

萧飞将狼皮包裹在一大捆干草之中,找了一根木棍拄着,一步一哆嗦,三步一踉跄,区区三里路走得很是艰难。

沿途也见到许多去往青阳镇的人,大多匆匆而过,没有任何人向他伸出援手。

有些甚至还会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见他实在没什么油水才放弃。

偶尔有少数人向他投以同情的目光,已经是他所收获到最大的善意。

青阳镇中有一个集市,附近乡民会把家里多余的物品拿到集市上出售,换成钱再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集市里出售的物品,都以农产品为主,也有村妇自己织就的麻布,鞋子之类手工品。

在集市尽头的一角,还有一个专门售卖人口的地方。

将要出售的人头上都插有草标,很容易辨认,大部分都是小孩和少女。

也有一部分是二三十岁的已婚妇人,这些妇人并非寡妇,而是被自家男人带到集市里,出售或出租都可以。

萧飞的二姐也是在一个这样的集市里,把自己卖了两贯钱。

现在年景不好,人口并不值钱,人伢子都会挑肥捡瘦,拼命压价。

萧飞找了一个空位坐下,把背在身上的干草解开,从里面取出一张完整的狼皮摆在干草上。

狼皮拥有很高的价值,普通人根本就买不起,但这小镇上能称得上富人的,并不多。

镇上首富当属朱家,听说朱家是县里一个大族的分支,这青阳镇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田产属于朱家,在这青阳镇里,朱家完全可以说一不二,只手遮天。

萧飞的狼皮摆了大半天,一直都少有问津,他坐在摊位后面已经是头晕眼花,好几次都差点晕过去。

这时候,模模糊糊,看到前方有两个人向他的摊位走来,走到近前时两个人重合到一起,变成了一个人。

原来眼睛看重影了。

“哎!要饭的,你这狼皮怎么卖?”

萧飞伸出一只手掌。

“五两银子!”

来人捡起狼皮,拿在手里抖了抖,一脸的嫌弃。

“你这是岩狼皮,体型太小不值钱的,上面还有这么大的刀口子,还有头部这里,都已经被砸稀碎了。”

“最多给你一两银子,我买了!”

萧飞虽然发高烧,脑袋里一片迷迷糊糊,却也知道岩狼皮绝对不止这个价格,仍然艰难地伸出五个手指。

“五两!”

“臭要饭的!别给脸不要脸!我朱贵今天就把话放这里,你这张狼皮只值一两,就是一两!”

朱贵站在萧飞摊位前,目光环视四周。

“你看看谁会多出一个铜子!”

集市里来来往往的行人知道他是朱家之人,都不敢与之对视,走路也远远地避了开去。

朱贵对此很是得意,现在整个集市里,除了他,不会再有人来买萧飞的狼皮。

“能跟本公子做成一笔交易,是你的荣耀,够你吹一辈子的了。”

“别不知好歹!”

朱贵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银锭子,扔在萧飞怀里,拿着狼皮扬长而去,也不管萧飞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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