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忘川河水(1 / 1)

在忘川河上的木桥。

三块牌匾之下则是写着一行小字。

“善行善路,恶走恶途,善恶自有命定,欺人欺神难欺心。”

很显然,这句话的意思便是好人走善路,坏人走恶路。

走错了会有什么后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姜齐顺着木桥看去,却见善路之上鲜花遍地,道路平坦,甚至有地毯垫脚,一股清新的花香更是沁人心脾。

隐隐约约之间,姜齐甚至能听到善路两侧传来赞美之词,以及他人的感谢、眷恋、崇拜。

走在上面,便如同打了胜仗荣归的英雄,受万众瞩目,供万人敬仰。

姜齐发现,善恶三条路彼此之间并不互通,一旦踏上木桥,根本无法中途反悔,转换到其他道路之上。

只有来到终点,这三条道路才会归于同一个目标。

看完善路之后,姜齐又来到恶路之前。

发现这条恶路就远不如善路那般美好。

臭鸡蛋、烂白菜充斥整条道路,地面之上长满荆棘,踏入其中必遭荆棘划破肌肤。

最关键的是,这条恶路之上还有数处阻拦挡路,唯有通过狗洞爬过方能顺利通行。

如此道理,不仅摧残肉体,更摧残通行者的心灵。

至于最中央的那条混沌道路,则是不好不坏。

地上充斥着湿润的泥土,走起路来泥泞难行,却胜在没有其他阻碍和污秽。

虽然不如善路光辉璀璨,却也比恶路不知道好了多少。

至于道路的尽头,则是刻着两行清晰的文字:

“无因之因,乃源头已泯。”

“无果之果,乃轮回无断。”

此时,姜齐突然注意到,木桥两侧的河水中似乎传来嘶吼之声。

“嗯?”

却见所有死在陵墓之中的亡者,竟然都在忘川河之中浮现,挣扎的向桥上伸出求救之手。

哭嚎哀求之声笼罩了整个木桥,但无论他们如何挣扎,忘川河内就如同有暗流漩涡一样。

让他们根本没办法靠自己的力量逃出忘川,只能哀求着他人的帮助。

生人通过木桥之时,若是稍有不慎跌入木桥,只会被这群怨灵拖下河水溺死。

思索了一下,姜齐决定试验一下。

让一名僵尸取来一根木棍,伸向了其中一个怨灵。

那个伸手求救的怨灵见到木棍递了过来,仿佛看到了脱离苦海忘川的机会。

焦急的伸手尝试碰触到木棍,想要借此脱离苦海。

但其余怨灵见到他竟然有逃离忘川河的机会,纷纷上前拖拽纠缠。

如果自己没办法被一同带上去,就要把这个人也一起拽下来。

大家都是怨灵,都是死在这个陵墓之内的鬼魂,凭什么你能逃出生天,我们就要在忘川之内受苦?

就这样,那名抓到木棍,原以为能逃出生天的怨灵很快被其余怨灵拖拽了下去,重重跌入忘川河中。

姜齐又让僵尸试验了好几次,不管是先捞谁,这些怨灵都会争先恐后的上前要第一个离开。

哪怕姜齐亲自和他们解释,可以允许他们离开,只让他们不要阻拦其他人脱离。

但这些怨灵却好像无法控制自己的本能一样,互相纠缠,最终导致谁也无法离开这片忘川。

无奈之下,姜齐也只好放弃了尝试。

反正这群介乎于虚幻与真实之间怨灵堆在这里,倒也对陵墓没什么太大的影响。

反而能起到防御的作用,帮助姜齐拖拽试图经过忘川的盗墓贼。

…………

黎城之内。

邹清已经带着这半年来招揽的几个心腹进入了城中。

刚刚进入城池,邹清便感觉到一股极为强烈的割裂感。

她这一辈子见过的城池也着实不少,但还没见过贫穷和富有,竟然能如此极端的共存在一个城池之内。

大量衣衫褴褛,赤足行走在街道上的力夫。

与之相对的则是坐在轿子上,穿着绫罗绸缎的富贵人家。

街道上几乎看不到什么叫卖商品的声音,酒楼、布店、米店等常见的店铺也极为稀少。

邹清还记得,自己见过的城市里,乞丐和富人虽然存在,但数量却极为稀少。

占据一个城市近九成的人,反而是最普通的劳苦百姓。

纵无一日之粮,起码能有片瓦遮头,每日也能有粮果腹。

街道之上更是时时能见到叫卖之声,穷苦之人活得艰难,却也起码能称得上人。

但走进黎城这么久,邹清几乎没见到‘普通百姓’。

不是富的锦衣玉食,头戴朱缨宝饰之帽,身着华靡彩绣之衣。

便是穷的日无一餐之食,夜无一地能宿,面有菜色。

尤其是和邹清擦肩而过的一个路人,扛着沙袋的四肢,枯干的如同一个骷髅,肚子却是涨的仿佛塞进去一个蹴鞠。

模样看的令邹清心惊不已,生怕他那脆弱纤细的四肢承不住比他还重的沙袋。

邹清可还记得,当年大夏朝开国之时,黎城可是著名的繁华之地,不仅商业繁华,是贯通南北交通之要道。

而且水土丰沃,风调雨顺,号称鱼米之乡。

短短十几年过去,就算战乱又起,也不至于把一个如此富庶的城市搞成如今遍地饿殍的模样。

身旁的一名心腹祖籍正好是黎城周遭的乡下。

于是邹清便向他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纵是横征暴敛,战乱四起,也不至于把一座如此富庶的城池搞成如今的样子……”

那名心腹却是露出一声冷笑,随后无奈的说道:

“若仅仅是普通的贪,普通百姓尚且有活路。”

“夫人,您可知那宣平侯程籍平生最大的爱好是什么?”

邹清不假思索的说道:

“财色酒食?”

心腹却是摇头说道:

“非也……程籍最大的爱好,乃是啃树皮。”

树皮,自古以来便是灾民的主要食物之一。

每次遭遇灾荒,无数难民逃难之时,往往会将树皮草根作为最后可以选择的一种食物。

基本上不会有正常人拿这个作为自己的食物,更别说是‘爱好’了。

但邹清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程籍不惜背主求荣,如今成为了富庶的黎城之主,最大的爱好竟然是啃树皮?

况且啃树皮,还能啃的一座城池穷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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