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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执手提梳(1 / 1)

蝉鸣声声,天气渐热,不知不觉已至夏。

狼毫笔落在白宣纸,清秀的字迹书写的是医疗记录,没有半分潦草。从最早的伤口处理,到药物祛毒,再到三个月前的疏通经脉,复生丹田,每个治疗步骤,每个用药方案都写得详详细细,装订成册,留作以后的医案参考。

越无欢的心理状态,宋清时却不知如何落笔,踌躇许久,最终只是简单的在医案里勾勒几笔,前后对比来看,似乎有好转的趋势。

越无欢的生活作息变得规律,忙忙碌碌。

他在宝库里找出把不用的剑,天不亮便起来练习两个时辰,然后等宋清时梳洗完毕,陪他读两个时辰书,学习医学知识,下午,共同研究解剖或者尝试配药炼丹,晚上,处理完药王谷内务后打坐练气两个时辰。

修士的体质对睡眠要求不高,所以他不愿浪费时间,每天只睡一两个时辰。若非宋清时坚持要一起用餐,他连食物都想用辟谷丹代替。

宋清时想不到这辈子自己还有劝别人悠着点学习的时候。

越无欢却说自己已浪费了太多时间,只争朝夕。

因为以前有筑基的经历,资质也有提升,他很快就回到了练气六层,重新筑基指日可待。

宋清时看看医案上日渐好转的身体情况,由着他去了。

……

随着夏天到来,宋清时发掘了冰绸的好处,他在原来世界就爱穿真丝睡衣,喜欢在丝绸柔顺自然的触感里入眠,算是他不讲究的人生中的一点点小坚持。仙界冰绸比凡间真丝好上几个档次,贴在身上,轻如无物,微凉细润,将所有热气一扫而空。

他让药仆采购了几匹素色冰绸,做成现代款的两件套睡衣。每天穿着宽宽大大的套头大领口长袖t恤和系带宽松裤子,睡觉舒服极了。

他试图把改良版睡衣安利给越无欢。

越无欢看了他身上的睡衣半晌,拒绝了,然后又去加练了一个时辰剑。

宋清时还想把头发剪掉,他不习惯大男人留那么长的头发,每天宅在家里,也不想浪费时间梳头,他拿着剪刀对着镜子比划了半天想下手,越无欢进来看到,劈手就抢了他的剪刀,第一次发了脾气:“尊主是要做什么?!”

得知原因后,他把宋清时好好教训了一顿。

“身体发肤皆珍贵,世人眼里,男子会剪掉头发只有三种情况,”越无欢几乎控制不住怒火,声音很严厉,“一是出家之人,二是有罪之人,三是狂妄之徒,尊主想做哪一种?”

宋清时狂摇头:“我哪个都不想,只是嫌头发太碎,梳头麻烦。”

“让我试试,”越无欢得知原因后,舒了口气,他拿过镜台上的香木梳,往手心倒了些许兰膏,仔细替他整理好细碎的头发,用细细的长辫固定,然后全部挽上成发髻,再带上白玉做的发冠,最后恋恋不舍地松开手,“这样可好?”

“很好,你的手真巧,”宋清时看着比自己梳得整齐很多倍的头发,夸赞后问,无欢,我是不是该找个梳头的侍女?”

越无欢拿着梳子的手顿了顿,控制住隐隐冒出的恶念,轻声问:“尊主……不喜欢我束发?要找别人来做?”

宋清时立刻否认:“我是怕你大材小用。”

越无欢回头,笑了笑:“无欢得尊主大恩,无以为报,夜夜难寐,若能为尊主做些许小事,会让无欢心里安宁许多……”

宋清时听到做这些会让他心情好,果断同意:“你若不嫌麻烦,我的头发就拜托你了。”

越无欢温柔地替他拢了拢鬓边发,含笑应下。

幼时,他曾见太子哥哥替太子妃挽发,百般温柔,万般小心。

他那时很崇拜军中第一猛将之名的哥哥,不明白他为何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哥哥却乐呵呵地告诉他,“执手提梳浓情过,却留发丝绕前缘。小无欢,你长大后遇到喜欢的人就明白其中趣味了。”

那时,他不懂。

现在,他懂了这种让情丝在指尖滑过,撩得心弦乱动的滋味。

香木梳放在唇边,轻轻吻过。

若能为你挽一辈子发,绕不绕得出下辈子缘分?

……

宋清时解决了烦心事,畅快极了。

他忽然想起一事,问越无欢:“过两天,你要不要陪我去乐城?我在天机阁定制了一批实验器材,物件贵重,结构复杂,天机阁怕有差错,让我亲自过去说明。而且……听说乐城盛产美食美酒,仙舞楼的舞蹈音乐也极出色,我们见识一下?”

他被系统老师放进书里好些日子,天天忙着治病,没认真看过仙界的模样。虽然原身的记忆在不断融合,但总觉得很多东西迷迷糊糊,缺点感觉。

最近他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有了健康的身体和漫长的寿命,不需要像原来世界那样怕时间不够,争分夺秒地学习,唯恐不知什么时候就瘫床上起不来,再也无法自救。

大家都说这样的生活很无趣……

现在,他可以抽出一点点空余时间,用来感受正常人的有趣生活了。

吃以前医生不让吃的食物,做医生禁止做的运动,甚至,他还可以尝尝酒的味道,研究一下为什么那么多人着迷与它。

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喜欢这些事,但总要试试才知道答案。

宋清时想想未来的新生活,有点小刺激和小期待。

乐城相邀是个开始,他一方面想让越无欢出去散散心,不要陪他宅得那么彻底,变成蛰居族,另一方面也担心自己和陌生人有沟通障碍,天工阁听不懂医学术语,无法理解制作要求,如果有越无欢帮忙沟通会方便很多。八壹中文網

越无欢思考片刻,应了下来。

出发那天,越无欢带上了一顶幕篱,用长长的皂纱遮住了自己的容貌。

宋清时不解:“你是怕晒黑吗?”

越无欢笑了笑:“尊主以后会明白的。”

宋清时想了想,懂了,无欢如此美貌,肯定是怕登徒子。宋清时立刻把所有法器和毒药都带身上,让他出门紧紧跟着自己,还做了个简单的防狼药水交给越无欢,告诉他,喷出去至少能让色狼瞎上半个月。越无欢愉快地收下,和自己调配的其他药粉放在一起。

两人乘坐仙兽前往乐城。

乐城是离药王谷最近的大城市,绕河而建,交通便捷,所以市场繁华,应有尽有,修士往来无数。

宋清时觉得自己就像刚进城的土包子,眼睛都不够用了。茶寮里仙姬卖的金果露和蓝月饮是什么?都要尝尝!水果摊上奇怪的果子是什么?买回去研究一下!小贩做的会唱戏的纸人实在有趣,花楼里的美女装扮成壁画里的飞天舞乐,在空中招揽客人,媚眼一个接一个地抛向他,他看了很久,忍不住把神念伸过去探了探……

这般庸脂俗粉也值得上心?

越无欢等了又等,忍无可忍,终于将他的脑袋掰了回来,问:“好看吗?”

宋清时收回神念,悄悄地答:“这个女孩的眼睛有块黄斑,可能胆出了点问题。”

越无欢:“???”

尊主对眼睛到底是有什么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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