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家的小可爱漏订章节啦!狼毫笔落在白宣纸,清秀的字迹书写的是医疗记录,没有半分潦草。从最早的伤口处理,到药物祛毒,再到三个月前的疏通经脉,复生丹田,每个治疗步骤,每个用药方案都写得详详细细,装订成册,留作以后的医案参考。
越无欢的心理状态,宋清时却不知如何落笔,踌躇许久,最终只是简单的在医案里勾勒几笔,前后对比来看,似乎有好转的趋势。
越无欢的生活作息变得规律,忙忙碌碌。
他在宝库里找出把不用的剑,天不亮便起来练习两个时辰,然后等宋清时梳洗完毕,陪他读两个时辰书,学习医学知识,下午,共同研究解剖或者尝试配药炼丹,晚上,处理完药王谷内务后打坐练气两个时辰。
修士的体质对睡眠要求不高,所以他不愿浪费时间,每天只睡一两个时辰。若非宋清时坚持要一起用餐,他连食物都想用辟谷丹代替。
宋清时想不到这辈子自己还有劝别人悠着点学习的时候。
越无欢却说自己已浪费了太多时间,只争朝夕。
因为以前有筑基的经历,资质也有提升,他很快就回到了练气六层,重新筑基指日可待。
宋清时看看医案上日渐好转的身体情况,由着他去了。
……
随着夏天到来,宋清时发掘了冰绸的好处,他在原来世界就爱穿真丝睡衣,喜欢在丝绸柔顺自然的触感里入眠,算是他不讲究的人生中的一点点小坚持。仙界冰绸比凡间真丝好上几个档次,贴在身上,轻如无物,微凉细润,将所有热气一扫而空。
他让药仆采购了几匹素色冰绸,做成现代款的两件套睡衣。每天穿着宽宽大大的套头大领口长袖t恤和系带宽松裤子,睡觉舒服极了。
他试图把改良版睡衣安利给越无欢。
越无欢看了他身上的睡衣半晌,拒绝了,然后又去加练了一个时辰剑。
宋清时还想把头发剪掉,他不习惯大男人留那么长的头发,每天宅在家里,也不想浪费时间梳头,他拿着剪刀对着镜子比划了半天想下手,越无欢进来看到,劈手就抢了他的剪刀,第一次发了脾气:“尊主是要做什么?!”
得知原因后,他把宋清时好好教训了一顿。
“身体发肤皆珍贵,世人眼里,男子会剪掉头发只有三种情况,”越无欢几乎控制不住怒火,声音很严厉,“一是出家之人,二是有罪之人,三是狂妄之徒,尊主想做哪一种?”
宋清时狂摇头:“我哪个都不想,只是嫌头发太碎,梳头麻烦。”
“让我试试,”越无欢得知原因后,舒了口气,他拿过镜台上的香木梳,往手心倒了些许兰膏,仔细替他整理好细碎的头发,用细细的长辫固定,然后全部挽上成发髻,再带上白玉做的发冠,最后恋恋不舍地松开手,“这样可好?”
“很好,你的手真巧,”宋清时看着比自己梳得整齐很多倍的头发,夸赞后问,无欢,我是不是该找个梳头的侍女?”
越无欢拿着梳子的手顿了顿,控制住隐隐冒出的恶念,轻声问:“尊主……不喜欢我束发?要找别人来做?”
宋清时立刻否认:“我是怕你大材小用。”
越无欢回头,笑了笑:“无欢得尊主大恩,无以为报,夜夜难寐,若能为尊主做些许小事,会让无欢心里安宁许多……”
宋清时听到做这些会让他心情好,果断同意:“你若不嫌麻烦,我的头发就拜托你了。”
越无欢温柔地替他拢了拢鬓边发,含笑应下。
幼时,他曾见太子哥哥替太子妃挽发,百般温柔,万般小心。
他那时很崇拜军中第一猛将之名的哥哥,不明白他为何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哥哥却乐呵呵地告诉他,“执手提梳浓情过,却留发丝绕前缘。小无欢,你长大后遇到喜欢的人就明白其中趣味了。”
那时,他不懂。
现在,他懂了这种让情丝在指尖滑过,撩得心弦乱动的滋味。
香木梳放在唇边,轻轻吻过。
若能为你挽一辈子发,绕不绕得出下辈子缘分?
……
宋清时解决了烦心事,畅快极了。
他忽然想起一事,问越无欢:“过两天,你要不要陪我去乐城?我在天机阁定制了一批实验器材,物件贵重,结构复杂,天机阁怕有差错,让我亲自过去说明。而且……听说乐城盛产美食美酒,仙舞楼的舞蹈音乐也极出色,我们见识一下?”
他被系统老师放进书里好些日子,天天忙着治病,没认真看过仙界的模样。虽然原身的记忆在不断融合,但总觉得很多东西迷迷糊糊,缺点感觉。
最近他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已有了健康的身体和漫长的寿命,不需要像原来世界那样怕时间不够,争分夺秒地学习,唯恐不知什么时候就瘫床上起不来,再也无法自救。
大家都说这样的生活很无趣……
现在,他可以抽出一点点空余时间,用来感受正常人的有趣生活了。
吃以前医生不让吃的食物,做医生禁止做的运动,甚至,他还可以尝尝酒的味道,研究一下为什么那么多人着迷与它。
虽然不知道会不会喜欢这些事,但总要试试才知道答案。
宋清时想想未来的新生活,有点小刺激和小期待。
乐城相邀是个开始,他一方面想让越无欢出去散散心,不要陪他宅得那么彻底,变成蛰居族,另一方面也担心自己和陌生人有沟通障碍,天工阁听不懂医学术语,无法理解制作要求,如果有越无欢帮忙沟通会方便很多。
越无欢思考片刻,应了下来。
出发那天,越无欢带上了一顶幕篱,用长长的皂纱遮住了自己的容貌。
宋清时不解:“你是怕晒黑吗?”
越无欢笑了笑:“尊主以后会明白的。”
宋清时想了想,懂了,无欢如此美貌,肯定是怕登徒子。宋清时立刻把所有法器和毒药都带身上,让他出门紧紧跟着自己,还做了个简单的防狼药水交给越无欢,告诉他,喷出去至少能让色狼瞎上半个月。越无欢愉快地收下,和自己调配的其他药粉放在一起。
两人乘坐仙兽前往乐城。
乐城是离药王谷最近的大城市,绕河而建,交通便捷,所以市场繁华,应有尽有,修士往来无数。
宋清时觉得自己就像刚进城的土包子,眼睛都不够用了。茶寮里仙姬卖的金果露和蓝月饮是什么?都要尝尝!水果摊上奇怪的果子是什么?买回去研究一下!小贩做的会唱戏的纸人实在有趣,花楼里的美女装扮成壁画里的飞天舞乐,在空中招揽客人,媚眼一个接一个地抛向他,他看了很久,忍不住把神念伸过去探了探……
这般庸脂俗粉也值得上心?
越无欢等了又等,忍无可忍,终于将他的脑袋掰了回来,问:“好看吗?”
宋清时收回神念,悄悄地答:“这个女孩的眼睛有块黄斑,可能胆出了点问题。”
越无欢:“???”
尊主对眼睛到底是有什么执念?
宋清时暗自心酸,决心克服社恐,努力把万蛊门的投资给拉回来。
天空中传来了报信的鸟鸣声,药王谷打开迷雾毒阵相迎。
忽然,看门的药仆们传来了阵阵不安的骚动,骚动渐渐蔓延到谷内,有几个胆小的药仆甚至慌张失措地逃了过来。
越无欢抬起头,冷冷地看了一眼,逃窜的药仆立刻止住了脚步,想起这位深得尊主信赖的美人处事时的阴狠,脸色有些发白。
宋清时不解:“怎么了?”
越无欢柔顺地再次低下了头,没有回答。
宋清时很快就明白了药仆们害怕什么。
巨大的白蛇吐着信子,从台阶下蜿蜿蜒蜒地游了上来,银色的鳞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血色的眼睛就像炼狱里出现的恶魔。
白蛇抬起头,迅速游到了宋清时的脚下,亲昵地用脑袋蹭了蹭,还用尾巴卷上了他的脚。
宋清时乐了,蹲下身摸摸它的头,问:“是小白吧?多年不见,怎么长那么大了?”
白蛇见他认出自己,用信子碰碰他,蹭得更加欢乐。
越无欢本想上前阻止,忽然看见来人,又退了回去。
“这吃里扒外的混账,我就知道它更喜欢你,”高大的阴影笼罩下来,浑厚低沉的声音里是满满的无奈,“当年在秘境,你不肯收皓龙做灵宠,它只好凑合跟了我,怨念大得很,总想回你身边。”
“别开玩笑,”宋清时笑道,“它不适合药王谷,更适合万蛊门。”
五百年前,皓龙还是条幼蛇,和大兽相争时受了伤,原身采药路过,顺手治了。它死活闹着要跟着走,被原身强行塞给了安龙。当时皓龙只有手指粗细的一条,现在变得那么大,鳞甲流光溢彩,可见被土豪门派养得很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