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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今翘了晚自习,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城市灯火灿烂的大街上。

夜晚的繁华才刚露出一点隐约的样貌,她走过油烟腾腾遍地小吃的闹市,路边耍杂技的艺人牵猴跳火圈,引来路人一阵围观喝彩。女孩对此毫无兴趣,从人群后走过,没吃晚饭肚子也不觉得饿,她离开喧哗的街区,来到了香溪的生满野草的堤坝旁。

月亮在水里投下一个镰刀般纤细的影儿,泛着浅白的光亮,香溪水面升起清凉的水雾。

赵云今凝视着浮在波纹上的月影,看它随着风卷浪花左摇右晃。

小时候林清执也带她在庭院里看过月亮。

少年坐在台阶上,仰头指着天空,告诉她月亮东升西落,在夜晚的某时某刻会躲在哪片天空,他教她认北斗七星,时而星月都被乌云遮住,少年总温柔笑着说:“他们在玩躲猫猫,云今,你也躲吧,我来找你。”

无论少年还是青年时代,他总是那副一尘不染的模样,白衬衫熨帖地束在身上,腰杆如椽般笔直,像株挺拔的白杨。

从小到大他教给她的东西很多,施予的关心也是,赵云今记忆中许多的点滴温情,其中都有林清执的身影。

小学教她骑脚踏车,他跟在后小跑,怕她摔着一直用手扶着车座。初中时有男生纠缠,一连几个月,他都会准时出现在校门外接送她放学。高中时他工作渐渐忙起来,即使如此,依然会每周抽空带她出去散心,请她吃她最爱的餐馆。八壹中文網

旧家庭院的蔷薇被他移了过来,翠绿的藤蔓再次舒展着爬了满墙。院子里的秋千和跷跷板他也一起带了来,那时赵云今已经长大了,不再玩小孩子的游戏,但林清执执意将那些东西置在院里,说是赵云今看见了就能想起小时候,而童年正是人一生最无忧的日子,他希望她永远快乐。

风裹着水雾拂来脸上,赵云今清醒了些,她又想起了医院见到的那个女人。

“她比我漂亮吗?”听见江易的脚步声从不远处传来,她问。

“没有。”

“比我有气质?”

江易递过来一个白色塑料袋,赵云今低头,里面装了一瓶元气西柚水和苗苗面包房的巧克力面包,她才想起自己还没吃晚饭。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那你呢,更喜欢我这样的,还是她那样的?”

没有哪一个词能完全形容出赵云今的气质。

明艳活泼是她,虚与委蛇也是她,娇俏顽皮是她,冷静理智也是她,笑不是笑,一半笑里夹着蜜,一半笑里藏着刀。非要形容,她是她自己,世界上仅此一份的赵云今。

见江易不说话,赵云今轻飘飘说:“不用这么为难,她确实有气质,是我也会喜欢的。”

她接过江易手里的东西,捏了一块巧克力面包塞进嘴里,细嚼了一会,朝他笑了笑:“谢谢你啊阿易,这面包有小时候的味道。”

少年陷入一贯的沉默,只有轻微的呼吸声证明着他的存在。

背后的世界喧哗吵闹,可在这一片天地下,万籁俱寂,有种静默无声的美好。

“我可是赵云今啊。”女孩面向月光下闪着粼粼波光的香溪,扬起一个矜傲的笑,“不喜欢就算了,难道我还会求他吗?”

*

林清执很晚才回家。

房间暖气开得大,赵云今只穿一条吊带睡裙也不觉得冷,她听见楼下轻手轻脚的关门声,趴在桌上的身体直了起来。

林清执进厨房泡了碗面,坐在餐厅吃宵夜。赵云今按开餐厅的大灯,将冰箱里她没吃完的面包找出来推了过去。

林清执抬起头,女孩酒红色的睡裙衬得她皮肤白皙,傍晚做的头发还蓬松地卷着,披在肩膀如一弯翻卷的浪,她站在灯光下,神态慵懒,整个人多了几分平日没有的性感和妩媚。

“还没睡?”林清执不着痕迹地收回目光。

赵云今用鼻音轻轻嗯了一声:“你们一直吃到现在吗?”

她见林清执盯着她缺了一块的牙齿看,平静地解释了一下:“吃棒棒糖咬碎了,我约了医生明天去补。”

“用不用我陪你?”

“不用。”

林清执回答她刚才的话:“七点就吃完了,又去看了场电影,散场后在香溪边散了会步。”

他咬了口面包,“好吃,在哪里买的?”

“这是小时候你带我去的那家苗苗面包房里卖的巧克力面包,你忘了吗?”

“我没有带你去过那里。”

“你有。”少女皱了皱鼻子,不满地说,“你经常在晚上带我去买特价面包,我最喜欢吃的就是巧克力味的,你一直都知道。”

“云今。”林清执笑了笑,“那时我念高中,每天晚自习要上到十点,怎么会有空在晚上带你买面包呢?”

“你总这么说。”赵云今沉默了一会,望向他的眼睛,“哥……”

“对了。”林清执忽然说,“今天遇到的那位医生是我高我一届的学姐,高中时在图书馆认识的,她读书的时候一直是年级第一,会钢琴,会跳舞,奥数常常拿到省级比赛的名次,是个闪闪发光的女孩,很多男孩子都喜欢她。”

“这些我也可以。”

“知道,我们云今也很优秀。”

“我和学姐读书时有过一些接触,也约过几次会,后来她搬家去外地所以断了联系,没想到还能再遇见。”

赵云今涩涩地问:“是前女友吗?”

林清执想了想,笑意温柔:“不算。”

以林清执的性格,不是就是不是,“不算”这两个字在赵云今眼里已经说明了很多东西。

桌角放着林清执刚刚换衣服时掉出来的电影票,是部爱情片,赵云今看过,讲男女主久别重逢,在桐花下相爱的故事,淡淡日系的滤镜,色调唯美又清新,一般电影院都是卖情侣座。

赵云今原本想说的话很多,现在却一句都说不出了。林清执太聪明,从她坐下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要做什么,于是将她所有的话都堵死在口中。她原以为林清执不解风情,直到这一刻才恍然,他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赵云今没有因为他的话失态,嘴角扬起一个明艳的笑:“那哥哥得加把劲。学生时代喜欢的人过了这么久还能再遇见,是很难得的缘分,祝你早点追到,你已经26了,该找嫂子了。”

女孩从冰箱拿了杯果汁,像无事发生一样,回了楼上。

唐月华从卫生间出来,责怪地说:“你干嘛呀!”

林清执埋头吃面。

“云今这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心里藏的事从来不对大人说,她看着没心没肺心里不知道要难过成什么样子呢,我们这些年是看着她长大的,都知道她的心思,我和你爸爸也聊过,就算以后你们真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好,咱们早就是一家人了。”

林清执放下筷子,淡淡道:“云今又不是童养媳。”

“又没人强迫她,如果一切顺其自然,是她自己愿意呢?两个年轻人互相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反正我觉得云今挺好的,我已经习惯她做我女儿了,再加个儿媳妇的头衔也没关系。”

“那男孩你不是没见过,云今记忆里对她无微不至的哥哥不是我。”

“你没有关心过她吗?我和你爸工作忙,这些年在她身边照顾的人还不是你?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白菜,送到嘴边了都不吃,将来还不知道要被哪只猪拱掉,你甘心啊?”

“我没把她当白菜。”林清执无奈,“那丫头是朵玫瑰花,娇贵刺又多,能摘下她养好的人一定细心又勇敢。看见自己养的花换了水土开得更好了,不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吗?我二十六,她马上要十八,听上去没那么背德,但换作十年前,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人对一个八岁的女孩动心思,这就是两码事了。”

“有些念头早点断了,对我对她都好。”

唐月华狐疑地盯着他:“那么亭亭玉立的一个女孩,这些年你就没动过一点念头?”

“我要是没给她开过家长会,没帮她买过卫生巾,没去参加过她的毕业典礼,说不准真会,可我是看着她长大的。”林清执利落地清理了泡面盒,将桌上的电影票收回口袋,他关上灯,敛起眸子,“妈,你也早点睡吧。”

*

台灯微弱的光投在书桌上,赵云今静静坐着,手下压着几本厚厚的日记。

再怎么不爱写,十年来也用掉了四个本子,内容满满,字迹娟秀。

少女的侧脸被光镀上一层橘黄的光泽,看上去暖融融的。

她随手翻了几页,读了读自己小时候写下的天真而幼稚的话,忍不住笑了。

日记的内容大多是记录生活琐事,她一直精心保管着,因为其中许多地方都记录这些天她和林清执间的种种。

【哥哥上学回来给我带了一只小猫。】

【今天生日,哥哥买了苗苗面包房的草莓蛋糕,他说以后也会一直陪我吹蜡烛。】

【他带我去香溪边放风筝了,我的风筝飞得比他高,他说云今将来一定会过得比他更好,我不想过得多好,只想有他陪在身旁。】

……

虽然暗恋了林清执十年,但少女心里依旧有着属于自己的骄傲。

她是赵云今,向来只有赵云今的不想要,没有她的求不得,哪怕那人是林清执也一样。

女孩没有因为失恋而露出过多颓废的神情,她神色平静得如往常一样,从抽屉掏出剪刀,将那四个本子折开,一点点剪碎掉。

……

江易送赵云今回来后没有离开。

小区的街道上游荡着几只脏兮兮的流浪猫,在如水的月色下仔细地舔着前爪的毛,有猫凑过来蹭他脚踝讨食,江易将手里剩的面包撕碎了丢在地上。猫疯抢着吃完面包,摆摆尾巴离开了,没有一点心肝。

就像赵云今一样,江易想。他点上一根烟,注视着楼上那依然亮着灯的房间。

初冬夜里的风有些刺骨,只靠一点缭绕的烟气汲取暖意,江易吐掉烟圈,嘴里的热气一起飘了出来。

他记不清自己抽了多少根烟,赵云今房间的灯终于灭了,已经凌晨一点了,他起身回家。走出不远,身后的大门响了一声,女孩穿着睡裙出来,手里拎着一包鼓鼓的垃圾,半夜出来丢垃圾本来就奇怪,她还在垃圾桶前站了好久,才回到家里。

江易走到垃圾桶旁,拨开桶盖,看到女孩丢进去的剪碎的日记本。

*

油灯街的喧哗随着夜深渐渐消寂。

桌子上堆满了碎纸屑,江易点着灯,一张张拼回原样。

赵云今决绝粉碎的不仅是自己对于林清执的爱恋,还有她这些年经历的时光。

小时候考试得了全校第一名,养父母奖励她一架钢琴。

中学暑假全家去国外旅行,她在日记里记录着旅途中的点滴风景。

这十年里她身体一直健康,只是小时候长蛀牙吃尽了牙医的苦头,“像要把脑浆都凿出来了”,小云今在日记里这样描述拔牙的感受。

升了初中,女孩经常收到男孩子的爱慕和礼物。送礼物的她从来不看,出门就丢进垃圾桶,送情书的会根据那人的成绩来决定要不要拆开,遇到语文不错情书也写得好的男生,她会将那情书读上几遍,然后照样子临摹一份,只是把自己的名字替换成林清执,假想那是自己要送出去的,玩上几天再遗憾地丢掉。

……

江易拼了一晚上,将大多数的纸张恢复成原状,剪刀的痕迹容易复原,上面的文字他全部读了一遍。

虽然不在身旁,却也好像亲自参与了她这些年的成长。

最后一页纸拼完,江易的目光凝住,盯着那上面的字迹,平静的眸子里泛出一点波动。

【12月5日,阴。

江易是个挺坏的人,对女孩一点也不绅士,从来不像其他男生那样捧着我。

但他也挺好。会放我离开不被霍明泽逮到,会在别人扔酒瓶的时候护住我,会穿我的衣服去扮女生勾引犯人,会因为我的任性胡来放火烧楼,会为我一句话骑车几十公里带我去缠山下找哥哥,还会因为我的心血来潮站在大庭广众下让我扇耳光。

怎么看都不像是会乖乖被人扇巴掌却不还手的人,所以他吻了我。那是初吻,原本没准备给他,但也还不算讨厌。

这个人有时像只撕肉生吞的狮子,有时像只沉默但对猎物势在必得的鹰,有时又像一蓬生命力顽强的野草。明明是有爪子和棱角的,但每次和他在一起,总觉得他收敛了许多锋芒,变得有些温柔了。】

女孩的日记在这里画了几个省略号,再向下看去,见她字迹端正地写道:

【如果没有林清执,他也还不错。】

虽然对最后一句话有些不喜,但江易还是把这张纸仔细地折好。

赵云今也不是全然看不见别人的好,江易心想,心肝这种东西,她虽然不多,但多少还是有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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