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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一入乔家门,终身不复还(1 / 1)

“我做好决定了。”余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种视死如归的架势。

“我也做好决定了。”与她相比,赵云开就淡定多了。

“你先说。”她说。

“女士优先,你先说。”他说。

“那么,一起说好了。”她说。

她:“我觉得,你出国比较好。”

他:“我考虑了下,还是决定留下来。”

听完对方的答案,两个人异口同声道:“啊?”

“你是认真的吗?”余乔对他的决定十分不解。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她特意查找了许多相关资料,纵观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的男人都是热爱工作和事业的。如果真的爱他,就应该放手让他去更广阔的天地闯荡。

“当然是认真的。”赵云开注视着她的目光,看起来无比真诚。

“理由呢?不会是为了我留下来吧?”

“……”他忽然哑口无言,因为被她一语中的。

他本来就在犹豫,何况他还没出国呢,他们就为此事吵了一架,他担心出国后两个人的误会更深,吵的架更多。他知道吵架越多越伤感情。而且不少案例显示,恋人分手的原因绝大多数是聚少离多。为了避免这些,他觉得还是不出国为好。

“如果是这个理由,我会觉得你很怯懦,不值得我去爱。”余乔的声音铿锵有力。

“我是觉得,工作在哪里做都一样,但不是哪里都有你啊。”

“真正的爱并非要每天朝夕相对,而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要你心里有我,就是哪里都有我。比如现在我们各自都要上班,有的时候还要加班,也不是24小时在一起。甚至有时候回到家很累,说的话都很少。即便这样,也没有影响我们的感情啊!所以我对我们的异地恋很有信心,不就是换了个地方谈恋爱吗?”

赵云开惊讶于她怎么变得如此冷静。

难道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换个地方谈恋爱是没错,但是想念的时候看不见摸不着的,岂不是要进入柏拉图式的恋爱?”他拉过她的手,好似马上就要分开一般万分不舍。

“就当多一种恋爱体验。你和我一个人恋爱,却能身经百战,不是挺好吗?”

他笑了,伸手指轻轻戳戳她的脑门:“就你花样多。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你还让我穿得一本正经。”

“那叫禁欲系,懂吗?我觉得你穿白衬衣、黑西装的样子可帅了!有一种想侵犯又不忍侵犯的感觉,特别禁欲。”

“唉……我如果出国,就要成为真正的禁欲系了。”他可怜巴巴地说,“要不,咱们今晚先成为纵欲系?”

余乔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已俯下身吻住她。

呃……他还没出国呢,还没异地恋呢,不应该上演“小别胜新婚”的戏码啊?

她大概忘了,这叫“吵后胜新婚”。对于恩爱夫妻而言,没有什么问题是不能靠欢爱解决的,如果一次欢爱不行,那就两次。

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时,也就忘记当初究竟是谁对谁错了。

在这个过程中,她是享受的,任由他带她穿过平原、经过溪流、越过高山……

她的心绪连绵起伏、汹涌澎湃,而后回归平静。

她靠在他的胸前,问:“你有没有觉得……这件事很美妙?”

他说:“其实在和你碰撞出火花后的每一刻都很美妙。从我知道你也喜欢我的那一刻开始。”经历过暗恋,默默承受过喜欢一个人的孤独,才更懂两个人眼神交流的意义,才更懂心灵相通的美妙。

她抱住他:“以前你辛苦了。”她也有暗恋的经历,自然深知其中的苦涩。

“苦尽甘来的感觉更好。”他笑道。

“有人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你在我身边,却不知道我爱你。所以,最遥远的距离根本不是相爱的人分隔两地,而是心和心之间的距离。只要两颗心贴得很近,心灵之间没有距离,再远的空间距离都不是问题。”

“说得真好。我突然不再担心我出国工作的事了。”

“你担心什么?”

“担心我这貌美如花的老婆被别人拐跑了。”

“嘁!真是杞人忧天。智商达不到你这种高度的人是拐不走我的。”

“也是!好皮相对你没用,死缠烂打对你也没用。上大学时,那么多人追你,你都无动于衷,那样子真是让人心灰意冷。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

“你才性取向有问题!你大学四年都没谈恋爱,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喜欢男人。”

“据说这次外派的地点不是东南亚就是欧洲,欧洲的帅哥倒不少,你担心不?”

“好啊!你如果爱上某个帅哥,千万不要隐瞒我,大方告诉我,我祝福你们白头到老,绝不打扰。”

“哈哈,还挺押韵。你放心,我是‘一入乔家门,终身不复还’。”

“你这也挺押韵。”

“你就没听出其中的深意?”

“一入乔家门,终身不复还。”她重复了一遍他的句子,咀嚼了一下,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他说的“一入乔家门”是一语双关,暗指的是她的身心之门。她顿时脸红心跳,斥道:“你真是不正经!”

“在床上就是要不正经才比较正经。”他翻身压向她,卷土重来。

莫非,先前吵架的激烈程度决定后来亲热的激情程度?分房一天也要弥补回来?早知道这样,那天晚上她就不让他睡沙发了。

“早啊,赵夫人。”这是次日早晨余乔醒来后,赵云开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两个人昨晚宛若刚刚结婚,正处在蜜月期的新婚夫妻。

“早啊,赵先生。”余乔伸了个懒腰,昨晚折腾了两次,还挺累的,不过也挺……美妙。好羞涩,一早上醒来就想这个。

“我煮了粥,把牛奶热好了,面包也放桌上了。你想吃什么吃什么。”他温柔地说。

“怎么今天表现得这么好?”他最近工作忙,都好久没给她准备早餐了。

“因为你昨晚表现得好。”他一本正经地答。

“滚!”她随手拿了枕头朝他砸去,他敏捷地一躲,枕头掉在地上。

他把枕头捡起来,扔回床上:“我滚去上班了。你也该起来了。”

“好的,我现在就起。”余乔说着起身下床。

赵云开刚走出房门,又走了回来:“对了,有个问题我想和你确认一下。”

“什么问题?”

“你昨天说的希望我出国的事,今天还作数吧?”

“当然作数。”

“确定不是气话?”

“我记得昨天我说的时候很心平气和,一点都没生气。”

“那你是怎么想通的?”他难以置信,先前她因为此事和他吵架,现在又爽快地让他出国。人总是这样,当梦想轻而易举地实现了,会有些心里没底。

“你等一下。”余乔走出卧室,去了书房。

不多久,她拿了一本书回来,递给赵云开:“你在去公司的路上看看,看完你就明白了。”

赵云开半信半疑地接过来,扫了一眼书名——《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是童书?”看书名,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之类的书。

“算是写给大人看的故事,类似《小王子》,简单而有深意。”

“老婆推荐的书,我一定认真地看。”

临走时,他低头在她的额上印上一吻:“我去上班了,晚上见。”

“嗯,晚上早点回来。还有,外派的国家定下来后,记得早点告诉我。”

“放心,这回一定第一时间向老婆大人汇报。”

坐在开往公司的班车上,赵云开打开那本薄薄的书。

他平常不是靠着椅背补眠,就是用手机看看信息,已经很久没有坐在车上看书了。

清晨的阳光无比柔和,透过车窗洒在洁白的书页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好。

他翻看了书的前几章,发现这本书是带点魔幻和宗教色彩的现实故事,虽然不太明白余乔拿给他看的意义,但有些话还是蛮让他触动的。

比如:羊群不会察觉它们每天都在走新路,不会发现草场在变化,四季有区别。因为它们一门心思想着喝水吃草。也许我们大家全都如此。

确实是这样,窗外是川流不息的车辆和匆匆赶路的人群,车内坐着一早起来从家里赶来的同事。每个人每天都在忙碌,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路两旁的树叶在一年四季中的细微变化。这和羊群一门心思只想着喝水吃草一样,很多人一门心思只想着工作赚钱。

赵云开想,他不要做一个只会工作赚钱的麻木之人,那样就会丧失对生活中的美好的感悟力。就像这本书上说的那样:实际上,每天都一成不变,是因为人们已经失去了对美好事物的敏锐感觉。

他暗自庆幸,他还是觉得每天都很美好的,每天能看到余乔的笑就很幸福。

而且,余乔支持他出国追求事业,他还是感到蛮欣慰的。以后,他去外面的世界看更多的精彩,他都会把这些精彩与她分享。这样,他们的生活就变得更不一样了。

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

他仔细想了下,他小时候最期望做的事情是像流浪客一样四处游历,最好还能学到一身本领,能行侠仗义,劫富济贫。这可能是他喜欢打游戏,在另一个世界驰骋的原因。

在已经习以为常的东西和意欲得到的东西之间,他必须做出选择。

牧羊少年想去金字塔,去找寻梦境中出现的宝藏,就必须放弃朝夕相伴的羊群。

就像此刻的他,如果想出国实现四处游历的梦想,就必须暂时告别心爱的人。

他忽然明白了她给他看此书的用意。

看书的时候,他跟随牧羊少年开启了奇幻旅程。牧羊少年在寻找宝藏的路上,遇到过狡诈的骗子,遇到过睿智的炼金术士,遇到过朴实的赶驼人,也遇到了他喜欢的人——那个四目相对时会让他心跳加速的人。

当牧羊少年决定停下旅程,为了心爱的女人留在绿洲时,那个名叫法蒂玛的女人对他说了很多意味深长的话。

赵云开发现,有些句子下面画了波浪线——

法蒂玛说:“我是你梦的一部分,是你常提到的天命的一部分。所以我想你继续前行,去追寻你的梦想。”

“沙丘会随风改变形状,但沙漠永远存在。我们的爱情也如此。”

男孩无法理解没有占有欲的爱情,他对炼金术士说:“我想留在绿洲。我已经找到了法蒂玛,对我来说,她比财宝更珍贵。”

上面这句话和他之前的想法如出一辙!

“法蒂玛是沙漠中的女人。”炼金术士说,“她明白,男人走出去,为的是能够回来。她已经找到了她的宝藏,也就是你。现在,她期盼着你找到你要寻找的东西。”

“如果我决定留下呢?”男孩问。

炼金术士告诉他,第一年他们会很幸福;第二年他会经常想起寻找宝藏的梦想,但努力视而不见;第三年,寻宝梦想让他开始踌躇,法蒂玛也变得忧伤,觉得是她中断了他前进的道路;第四年,寻宝梦想将会放弃他,因为他不再理会梦想,他的余生将在沙漠和椰枣树之间游荡。

“她从未要求你留下,因为一个沙漠中的女人知道,应该等待她的男人。”

“爱情从来不会阻止一个男人去追寻天命。如果阻止,定因为那不是真正的爱情,不是用宇宙语言表达的爱情。”

最后这句话的下面不仅画了波浪线,还打了五角星,旁边手写了一行字:在我环游世界前,你先代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未来我们一起看世界。

看到她娟秀的字,他笑了,笑她的可爱,笑他的无知。

这一页夹了一枚书签,很显然,她是在做提醒。如果他没时间看书,只是翻书,也能翻到这一页。

他终于明白,她叫乔爷,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她挺有男子气概,思维堪比沙漠中的女人法蒂玛。

班车到站,他合上书的时候,微笑着想:嗯,虽然她的胸不算大,胸怀倒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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