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那些人的后来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个节目。
男人俊秀高冷,女人温柔秀美,两个人的手交握在一起,彼此对视间,都是甜蜜幸福的味道。
主持人笑意盈盈道:“沐总和夫人在一起那么多年,恩爱如初,甜蜜幸福,你们就真的没有一点隐瞒对方的事情吗?”
沐锦桐闻言沉思,最后淡淡道:“在结婚之前,我暗恋她十年。”
何羽宁惊愕道:“我怎么不知道?”
沐锦桐避而不答,“还有一件事,《暗恋十年》的剧本是我写的。”
沐锦桐看向何羽宁的眼睛,温暖而柔和,仿佛漫天的星光,只为她而亮。
他们多么幸福啊,携手十年,岁月好像格外偏爱他们两个,两个人至今依然年轻幸福,眼神、表情、动作都无一不在说明他们的幸福。
当初不看好他们的外界人,也都被打脸,两个人十年来甜蜜如初,去年何羽宁还刚刚生下了他们第二个孩子,是一个女孩,被沐锦桐宠上了天。
那个小女孩生日宴的时候,沐氏集团名下所有商品统统打六点六折,为期三天,只是沐锦桐为这个小女孩祈福。
“喂!小张,你在这里干什么呢?”一个看起来十分傲慢的女人走了过来,劈头盖脸地把一块抹布打在张涵的脸上,怒喝道,“我请你来,不是让你从这发呆的!如果你不想要这份工作,就从我家滚出去!”
张涵连忙回神,眼泪遮住了她的视线,她连连道歉,这才把女主人哄了过去,拿起掉落在地板上的抹布,开始打扫房间。
她需要这份工作,她没钱没房没学历还坐过牢,哪有人愿意雇佣她呢?
对着窗户,映出女人沧桑的面容和粗糙的肌肤,谁能想象,这就是三年前那个清纯女神张涵呢?
那些过去,仿佛是一场梦。
张涵都已经快记不清为什么那么恨何羽宁了。
当初,她们是最好的朋友,一个班,一个宿舍,一起进入娱乐圈打拼,连第一个角色,都是何羽宁为她争取来的。
她们那时候多么要好啊,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起面对困境,一起庆祝快乐,每一步都一起走。
为什么改变了呢?
是因为在后来的一个剧组,因为一个抱金主大腿上位的女人,她的角色就这么被抢了。
潜-规-则,多么可恨又可怕的东西。
她反抗过、挣扎过、无力过,但是在这个圈子里就是这一,如果你不接受,那么你就别想出头!
张涵想出头,她想火,她要让当初那些看不起她的人都后悔!
最后,她接受了。
她觉得这是种命运,所有娱乐圈的女星都是这样,要不然就是自己有背景,要不然就是依靠别人的背景,没有人有区别,大家都一样。
她这么安慰自己。
直到,发现何羽宁的不同。
她似乎从来不用为角色担心,每一个片子结束后,就会有下一个剧本找上她,即使只是非常小的角色,但是都是和老戏骨搭戏的机会,这种机会,她张涵一个没有!
那些剧本都不红,也不火,她的名气很快就超过了何羽宁,但是何羽宁还是从未为潜-规-则操过心,也从未少过角色!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
为什么我深入泥潭,你却洁白无瑕?!
为什么?!
直到后来,张涵搭上了一个《千氏江山》的导演,拿到了女主的戏份,当她发现女配中有何羽宁的时候,是想要把她踢出去的。
那导演粗糙的手摸着她的身体,戏谑地笑道:“何羽宁啊……背后有人,谁也得罪不起。”
“是谁?”
她缠了好久,那导演才神秘道:“沐氏,你知道吧?”
“沐氏总裁,你知道吧?”
“他可亲自给我们打过招呼。”
晴天霹雳!
她一直放在心尖的男人,竟然喜欢何羽宁?!
何羽宁……何羽宁……
你明明已经那么幸运了!为什么还要来抢我喜欢的人?!
她终于……磨刀霍霍,朝向自己几年的好闺蜜。
从此,万劫不复。
现在想想,当初沐锦桐会在那个时候帮她,不过是看在何羽宁的面子上吧。
沐锦桐暗恋何羽宁十年。
她开车撞何羽宁,以故-意-杀-人-罪被送入了监-狱,判了三年,隔壁秦墨阳被判了七年,在监狱里,她可是被好好招待过了。
那是多么绝望又痛苦的三年,怎么撑下来的,张涵并不知道。
但是她知道,那三年,终于磨掉了她身上的戾气。
何羽宁从未欠过她什么,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暗恋过沐锦桐,反而是自己,处处跟她过不去,每天想着怎么害何羽宁,沐锦桐也从未对不起自己,因为他与自己,只有那一次交集,还救了自己。
是自己,害了自己。
后来,张涵听到了秦墨阳的死讯,据说死的很惨。
齐秦早就退圈,似乎十分落魄,有人看到他与一群民工吃饭,那苍老的样子根本看不出是曾经的当红小生。
而自己,因为脸上的长疤,没有人能认出自己,但是容颜已毁,老态顿显,她曾利用过那么多人,她曾逼那么多女星退出娱乐圈,她曾把一盆一盆的脏水泼给别人,她曾把信任她的小女孩送上富商的床。
她曾恶事做尽,现在的一切,不过是报应。
“天道轮回,报应不爽,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所以我们,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何羽宁清越的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徘徊,张涵缓缓闭上了眼睛。
她知道她和何羽宁的不同,她一心向恶,认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丑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她先下手害人,所有她把有可能红起来的新人统统扼杀,所以她把那些看起来清纯可人的小女孩送到别人的床上,她为了毁灭;
而何羽宁永远心怀善意。
所以,何羽宁幸福一生,而她,却得到了报应。
从此,孤苦一生,受人轻蔑。